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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法八項權利四項義務

安全生產法八項權利四項義務

  安全生產法一般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安全生產法八項權利四項義務,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從業人員八項權利和四項義務

  《安全生產法》明確了從業人員的八項權利是:

  ①知情權,即有權瞭解其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和事故應急措施;

  ②建議權,即有權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建議;

  ③批評權和檢舉、控告權,即有權對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批評、檢舉、控告;

  ④拒絕權,即有權拒絕違章作業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

  ⑤緊急避險權,即發現直接危及人身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或者在採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後撤離作業場所;

  ⑥依法向本單位要求賠償的權利;

  ⑦獲得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勞動防護用品的權利;

  ⑧獲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權利。

  《安全生產法》明確了從業人員的四項義務是:

  ①遵章守規,服從管理的義務;

  ②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的'義務;

  ③接受培訓,掌握安全生產技能的義務;

  ④發現事故隱患及時報告的義務。

  企業負責人六項責任

  《安全生產法》對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的安全生產責任作了專門的規定: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組織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督促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組織制定並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時如實報告生產事故。

  延伸閱讀:

  學習新《安全生產法》履行權利與義務

  6月16日為全國安全生產宣傳諮詢日,廣大幹部職工應加強安全法制的學習,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知法、懂法、守法,嚴格履行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職責,認真遵守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及操作規程,為集團的安全發展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下面向大家宣傳新《安全生產法》規定從業人員權力與義務:

  一、從業人員權利

  1、安全健康保障權:新安法規定,勞動合同應當載明兩個法定事項:一是保障從業人員勞動安全,防止職業危害。二是從業人員有依法獲得工傷保險的權利。

  2、知情權:新安法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從業人員有權瞭解其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情況。

  3、監督權:從業人員有依法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批評的權利,也有對其所在單位及有關人員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行為向主管部門和司法機關進行檢舉和控告的權利。

  4、緊急情況處置權:從業人員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或者在採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後撤離作業場所。

  5、社會保險和民事賠償:從業人員依法享有工傷保險待遇和依法向用人單位主張民事損害賠償的相關權利。

  6、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從業人員有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權利。

  二、從業人員義務

  1、報告不安全因素:一是在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後,應當立即報告;二是接受報告的主體是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者本單位的負責人,接到報告的人員必須及時進行處理。

  2、遵章守紀、服從管理:從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服從管理。

  3、及時報告生產安全事故:生產經營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

  4、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作業人員要正確佩戴和認真用好勞動防護用品,未按規定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的,不得上崗作業。

  5、參加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從業人員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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