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滬上辦公室內白領的E-mail暗戰

滬上辦公室內白領的E-mail暗戰

以前有個同事無論大事小事都喜歡寫E-mail,那怕收件人就坐在正對面。他的理由是:如果當面說或者在電話裡講,對方左耳聽右耳也許就忘了,許多事情從此死無對證。

寫成E-mail,白紙黑字,誰也賴不掉。他電腦裡保留著自他懂得收發E-mail起的所有郵件,最早的一封是1996年的。每次換電腦,都要把這堆數以萬計的郵件搬到新家去。

自從E-mail作為正式檔案形式被公司接納後,閱讀公司E-mail有時就成為一種額外的樂趣,甚至比朋友窮極無聊時群發的小遊戲還有趣。

有的E-mail像慧星一樣,拖著長長的尾巴。一條一條看下去,也許就是一場如火如荼的戰爭。比如我收到過一封莫名其妙的郵件,一個平時連臉也不太熟的同事聲淚俱下陳述他的委屈:“親愛的全體同事,以下是我做這個專案的具體時間表,請各位明察。

下面是一張沒頭沒腦的`時間表。這時突然看到螢幕旁的下拉滾軸顯示,這幾行字還僅僅是這封信的開始。一封封讀下去,就像一篇長篇小說。原來他們的專案誤期了,客戶很生氣,不僅不準備付款,而且根本不打算再與他們合作了。第一封E-mail是客戶發給專案經理的,彬彬有禮地陳述了拒絕付款的理由。專案經理群發給小組成員,希望大家找出責任人。

然後小組成員接二連三的回覆,間中還有證人與證詞。後來有人在回覆的時候,順帶抄送給了大老闆。最後把責任落實在幾個一直沒有回覆的人身上。其中一個被逼急了,於是寫了這樣一封信,抄送全公司員工,以示清白。

可別小看了E-mail功能中的抄送、暗送、轉發等功能,簡單的幾個詞裡面大有玄機。他們有時比會議更曖昧,比八卦傳媒更辣手。你所寫的每一個字,都將作為之後的E-mail法庭中的證詞。

據某公司的一位員工說,他們設計的郵件產品,除了抄送、暗送、轉發等功能,還有“不得抄送”、“不得暗送”、“不得轉送”甚至“不得回覆”、“閱畢自行刪除”等功能。只是這些新武器還沒有被廣泛掌握。看來,若想打好下一場升級的E-mail戰爭,先要把郵件新功能研究透了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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