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屋>勞動法> 雲南省駕照自考新規定

雲南省駕照自考新規定

2016雲南省駕照自考新規定

導語:昨日,公安部網站釋出資訊顯示,公安部、交通運輸部、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三部門釋出《關於機動車駕駛證自學直考試點的公告》(簡稱《公告》),從自學用車、指導人員、法律責任、監督管理等提出規範要求。今年先期在天津、包頭、長春、南京、寧波、馬鞍山、福州、吉安、青島、安陽、武漢、南寧、成都、黔東南、大理、寶雞16個市(州)開展自學直考試點,試點工作計劃從今年4月1日開始。

6項規定

誰能學?

●自學人員應當符合公安部《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規定的申請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駕駛證條件

●按規定取得學習駕駛證明和學車專用標識後,方可學習場地駕駛和道路駕駛技能

誰能教?

●隨車指導人員應取得相應或更高準駕車型駕駛證5年以上

●沒有吸毒記錄

●未發生駕駛機動車造成人員死亡的'交通責任事故或造成人員重傷負主要以上責任的交通事故

●沒有記滿12分或駕駛證被吊銷記錄

●沒有違規隨車指導行為記錄

怎麼教?

隨車指導人員應當參照交通運輸部、公安部《機動車駕駛培訓教學與考試大綱》的內容和學時要求,指導自學人員學習,真實記錄學習過程,監督自學人員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的通行規則,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用啥車?

●非營運小型汽車或小型自動擋汽車

●在自學直考申請地註冊登記

●加裝副制動裝置、輔助後視鏡等安全輔助裝置,經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

●按規定投保交強險等相關保險

在哪練?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指定學習駕駛的路線、時間,在允許學習駕駛的路段起點、終點及沿途設定明顯的指示標誌,並向社會公告。

●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學校和醫院周邊道路不得作為學習駕駛路線。

●0時至5時、道路交通高峰時段不得作為學習駕駛時間。

●自學人員在道路上學習駕駛技能,應當攜帶學習駕駛證明,在車身前後放置、貼上學車專用標識。

●正在學習駕駛的自學用車不得搭載隨車指導人員以外的其他人員。


【雲南省駕照自考新規定】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