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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合同

保密合同範文集合5篇

  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髮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保密合同5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保密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鑑於甲方在乙方任職,並將獲得乙方支付的相應報酬,雙方當事人就甲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後保守乙方技術秘密和其他商業秘密的有關事項,訂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 雙方確認,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資訊等產生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體、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資訊,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均屬於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業務範圍內充分自由地利用這些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體、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資訊,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甲方應當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資訊和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註冊、登記等,協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智慧財產權。

  上述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體、技術秘密及其他商業秘密,有關的發明權、署名權(依照法律規定應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權利由作為發明人、創作人或開發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權利並協助甲方行使這些權利。

  第二條 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所完成的、與乙方業務相關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體、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資訊,甲方主張由其本人享有智慧財產權的,應當及時向乙方申明。經乙方核實,認為確屬於非職務成果的,由甲方享有智慧財產權,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明確授權的前提下利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轉讓。

  甲方沒有申明的,推定其屬於職務成果,乙方可以使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即使日後證明實際上是非職務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擔任何經濟責任。甲方申明後,乙方對成果的權屬有異議的,可以透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透過訴訟途徑解決。

  第三條 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乙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乙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甲方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資訊,以保持其機密性。

  第四條 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諾,未經乙方同意,不得以洩露、告知、公佈、釋出、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秘密的乙方其他職員)知悉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他人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資訊,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秘密資訊。

  甲方的上級主管人員同意甲方披露、使用有關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的,視為甲方已同意這樣做,除非乙方已事先公開明確該主管人員無此許可權。

  第五條 雙方同意,甲方離職之後仍對其在乙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和其他商業秘密資訊,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秘密資訊的義務,而無論甲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甲方離職後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下列第_________種(沒有做出選擇的, 視為無限期保密):

  (a)無限期保密,直至乙方宣佈解密或者秘密資訊實際上已經公開;

  (b)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離職之日起計算到_________。

  乙方同意就甲方離職後承擔的保密義務,向其支付保密費。保密費的支付方式為下列第_________種:

  (a)甲方離職時,一次性支付_________元。

  (b)甲方認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甲方離職後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甲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第六條 甲方承諾,在為乙方履行職務時,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於他人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資訊,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的行為。

  若甲方違反上述承諾而導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僅指控時,甲方應當承擔乙方為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乙方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有權向甲方追償。上述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可以從甲方的工資報酬中扣除。

  第七條 甲方在履行職務時,按照乙方的明確要求或者為了完成乙方明確交付的具體工作任務必然導致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的,若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不得由甲方承擔或部分承擔。

  甲方的上級主管人員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務,視為乙方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務,除非乙方已事先公開明確該主管人員無此許可權。

  第八條 甲方承諾,其在乙方任職期間,非經乙方事先同意,不在與乙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股東、合夥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等。

  甲方離職之後是否仍負有前款的義務,由雙方以單獨的協議另行規定。如果雙方沒有簽署這樣的單獨協議,則乙方不得限制甲方從乙方離職之後的就業、任職範圍。

  第九條 甲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乙方秘密資訊的檔案、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碟、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乙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秘密資訊有無商業上的價值。

  若記錄著秘密資訊的載體是由甲方自備的,則視為甲方已同意將這些載體物的所有權轉讓給乙方。乙方應當在甲方返還這些載體時,給予甲方相當於載體本身價值的經濟補償。

  第十條 甲方應當於離職時,或者於乙方提出請求時,返還全部屬於乙方的財物,包括記載著乙方秘密資訊的一切載體。

  但當記錄著秘密資訊的栽體是由甲方自備的,且秘密資訊可以從載體上消除或複製出來時,可以由乙方將秘密資訊複製到乙方享有所有權的其他載體上,並把原載體上的秘密資訊消除。此種情況甲方無須將載體返還,乙方也無須給予甲方經濟補償。

  第十一條 本合同提及的技術秘密,包括但不限於: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體、資料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資料、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件、相關的函電,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於:客戶名單、行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等等。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中所稱的任職期間,以甲方從乙方領取工資為標誌,並以該項工資所代表的工作期間為任職期間。任職期間包括甲方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加班的時間,而無論加班場所是否在乙方工作場所內。

  本合同中所稱的離職,以任何一方明確表示解除或辭去聘用關係的時間為準。甲方拒絕領取工資且停止履行職務的行為,視為提出辭職。乙方無正當理由拒絕發給甲方全部或部分工資的行為,視為將甲方解聘。

  第十三條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糾紛,如果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提起訴訟。雙方同意,選擇_________方住所地的、符合級別管轄規定的人民法院作為雙方合同糾紛的第一審管轄法院。

  上述約定不影響乙方請求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對侵權行為進行行政處理。

  第十四條 甲方如違反本合同任一條款,應當一次性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無論違約金給付與否,乙方均有權不經預告立即解除與甲方的聘用關係。

  甲方的違約行為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的損失。違約金不能代替賠償損失,但可以從損失額中抵扣。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如與雙方以前的口頭或書面協議有牴觸,以本合同為準。

  本合同的修改必須採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第十七條 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合同前已仔細審閱過合同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密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擁有方)

  乙方:_________(接受方)

  鑑於雙方正在進行_________業務專案;鑑於甲方就該專案的實施以及合作過程中,向乙方提供有關保密資訊,且該保密資訊屬甲方合法所有;鑑於甲方希望對本協議所述保密資訊予以有效保護,特簽訂如下協議:

  1.商業秘密

  本合同提及的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於: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體、資料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資料、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件、相關的函電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於:客戶名稱、客戶地址及聯絡方式、需求資訊、營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進貨渠道、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專案組人員構成、費用預算、利潤情況及不公開的財務資料等等。

  甲方依照法律規定和有關協議(如技術合同等)的約定要求乙方承擔保密義務的其他事項。

  2.秘密來源

  乙方從甲方獲得的與專案有關或因專案產生的任何商業、營銷、技術、運營資料或其他性質的資料,無論以何種形式或載於何種載體,無論在披露時是否以口頭、影象或以書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3.保密義務

  對於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在此同意:

  (1)嚴守機密,並採取所有保密措施和制度保護該秘密(包括但不僅限於乙方為保護其自有商業秘密所採用的措施和制度);

  (2)不洩露任何商業秘密給任何第三方;

  (3)除用於履行與對方的合同之外,任何時候均不得利用該秘密;

  (4)不復制或透過反向工程使用該秘密。乙方應當與能接觸該商業秘密的員工、代理等簽訂一份保密協議,此協議的實質內容應與本協議相似。

  4.例外約定

  甲方同意上述條款不適用於下述情形:

  (1)該商業秘密已經或正在變成普通大眾可以獲取的資料;

  (2)能書面證明乙方從甲方收到技術資料之前已經熟知該資料;

  (3)由第三方合法提供給他的資料;

  (4)未使用甲方的技術資料,由乙方獨立開發出來的技術。

  5.返還資訊

  任何時候,只要收到甲方的書面要求,乙方應立即歸還全部商業秘密資料和檔案,包含該商業秘密資料的媒體及其任何或全部影印件或摘要。如果該技術資料屬於不能歸還的形式、或已經複製或轉錄到其他資料或載體中,則應刪除。

  6.保密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_________年。

  7.違約責任

  (1)如果乙方未履行本協議第3條所規定的保密義務,但尚未給甲方造成損失或嚴重後果的應當承擔不超過人民幣_________元的違約罰款;

  (2)如果因為乙方前款所稱的違約行為造成甲方的損失或嚴重後果的,乙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損失賠償見本條第3項所列。

  (3)本條第2項所述損失賠償包括:

  a.損失賠償額為甲方因乙方的違反協議行為所受到的實際經濟損失,計算方法為:_________;

  b.如果甲方的損失依照上述計算方法難以計算,損失賠償額為乙方支付不低於甲方就該專案商業秘密已發生的投資費用的_________%作為損失賠償額;

  c.甲方因調查乙方的違反協議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

  d.因乙方的違反協議行為侵犯了甲方關於該專案的商業秘密權利,甲方可以選擇根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者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乙方承擔侵權責任。

  8.宣告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9.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10.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11.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a.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b.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12.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字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13.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4.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保密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協作配套的 專案(產品),為軍工涉密專案(產品),其密級為 。

  為保護國家秘密和甲方科技秘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保密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協作配套以下專案(產品):

  1.

  2.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如下圖紙、資料和樣品:

  1.

  2.

  3.

  三、保密範圍包括甲方所提供的所有專案(產品)圖紙、資料、技術細節、產品用途、加工半成品、成品等,以及雙方在合作過程中明確提出的其他保密事項。

  四、乙方應具備國家相應的保密資格,並有嚴格完善的保密管理手段。乙方應完全按照國家有關保密法律法規、標準和甲方的要求,對甲方委託的協作配套專案(產品)的全過程進行保密管理。

  五、乙方應接受甲方以現場監督檢查或函調監督檢查的方式監督本協議的執行情況。

  六、乙方保證不將保密範圍內的任何資訊及實物向第三方出售、出租、外借、轉讓、轉包、洩露或以其他形式提供。

  七、所有涉密資訊歸甲方所有,乙方只能在合作範圍內使用。雙方資訊的交流不意味著甲方向乙方轉讓或許可使用,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資訊從事營利活動。

  八、由於乙方故意或疏忽大意造成國家秘密資訊或甲方科技資訊的洩露,乙方須承擔甲方任何性質間接的或後果性的損害,並承擔包括法律責任在內的全部責任。

  九、本保密協議不因合作專案終止而失效。在雙方合作終止後,除甲方宣告外,保密條款仍對雙方保持原有效力。

  十、本保密協議包含了雙方與此事項有關的所有協議,其他任何之前的或暫時的協議、表述或保證,都從屬於本協議。

  十一、本協議內容及條款需要變更的,須經雙方協商後在變更檔案上簽字蓋章後方可生效。

  十二、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另一方有權採取相應的應急措施、並有權對造成的損失訴諸法律。

  十三、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 方:(公 章) 乙 方:(公 章)

  代表人:(籤 字) 代表人:(籤 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密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1.保密的內容和範圍

  (1)涉及甲方具體的資訊,包括甲方使用儲存在乙方伺服器上的資料。

  (2)凡以直接、間接、口頭或書面等形式提供涉及保密內容的行為均屬洩密。

  2.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自覺維護甲方的利益,嚴格遵守本委託方的`保密規定。

  (2)乙方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洩露所掌握的商業秘密事項;

  (3)乙方不得利用所掌握的商業秘密牟取私利;

  (4)乙方瞭解並承認,透過系統甲方會將有具有商業價值的業績資料(保密資訊)保存於的伺服器上,並且由於技術服務等原因,乙方有可能在某些情況下訪問這些資料。乙方承認,如果這些資料未經許可披露給他人,有可能使甲方蒙受損失。

  (5)乙方同意並承諾,對所有保密資訊予以嚴格保密,在未得到甲方事先許可的情況下不披露給任何其他人士或機構。

  (6)乙方同意並承諾,無論任何原因,服務終止後,乙方不可恢復地刪除伺服器上的任何保密資訊,並不留存任何副本。同時,乙方保證退回甲方儲存在乙方伺服器上的任何含有保密資訊的檔案或資料(如有)。

  3.本《協議》項下的保密義務不適用於如下資訊:(i)非由於乙方的原因已經為公眾所知的;(ii)由於乙方以外其他渠道被他人獲知的資訊,這些渠道並不受保密義務的限制;(iii)由於法律的適用、法院或其他國家有權機關的要求而披露的資訊。此協議至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人(簽名):_______

  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

  乙方代表人(簽名):_______

  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保密合同 篇5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郵政編碼:

  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郵政編碼:

  參加本單位工作時間:_______年___月___日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就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及離職後保守甲方技術秘密和其他商業秘密等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便共同遵照執行。

  第1條 乙方向甲方保證,其在進入甲方任職之時,對任何第三方均不承擔商業秘密的保密、不使用義務、不承擔競業限制義務及不得反向工程義務。因而乙方在甲方對其任何資訊、知識的使用,均與任何第三方無關;乙方承擔甲方交付的任何工作任務,均不會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商業秘密權。

  第2 條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資訊等產生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體、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資訊,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均屬於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業務範圍內充分自由地利用這些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體、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資訊,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乙方應當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資訊和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註冊、登記等,協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智慧財產權。

  上述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體、技術秘密及其他商業秘密,有關的發明權、署名權(依照法律規定應由甲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權利由作為發明人、創作人或開發者的乙方享有,甲方尊重乙方的精神權利並協助乙方行使這些權利。

  第3 條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所完成的、與甲方業務相關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體、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資訊,乙方主張由其本人享有智慧財產權的,應當及時向甲方申明。經甲方核實,認為確屬於非職務成果的,由乙方享有智慧財產權,甲方不得在未經乙方明確授權的前提下利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轉讓。

  乙方沒有申明的,推定其屬於職務成果,甲方可以使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即使日後證明實際上是非職務成果的,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擔任何經濟責任。乙方申明後,甲方對成果的權屬有異議的,可以透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透過訴訟途徑解決。

  第4條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乙方亦應本著謹慎、誠實、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資訊,以保持其機密性。

  第5 條 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諾,未經甲方同意,以洩露、告知、公佈、釋出、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秘密的甲方其他職員)知悉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他人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資訊,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複製、使用包含甲方上述秘密的資訊。

  第6條 甲乙雙方同意,乙方離職之後仍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和其他商業秘密資訊,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有關秘密資訊的義務,而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乙方離職後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無限期保密即直至甲方宣佈解密或者秘密資訊實際上已經公開時為止。

  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乙方離職後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因而乙方同意在乙方離職後甲方不需再向乙方另行支付保密費。

  第7條 乙方承諾,在為甲方履行職務時,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於他人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資訊,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的行為。

  若乙方違反上述承諾而導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僅指控時,乙方應當承擔甲方為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甲方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有權向乙方追償。上述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可以從乙方的工資報酬中扣除。

  第8條 乙方在履行職務時,按照甲方的明確要求或者為了完成甲方明確交付的具體工作任務必然導致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的,若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不得由乙方承擔或部分承擔。

  乙方的上級主管人員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務,視為甲方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務,除非甲方已事先公開明確該主管人員無此許可權。如果系主管人員越權行為,乙方的相應責任可以追訴該主管人員承擔。

  第9條 乙方承諾,其在甲方任職期間,非經甲方事先同意,不在與甲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股東、合夥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等。

  第10條 乙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甲方秘密資訊的檔案、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碟、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秘密資訊有無商業上的價值。

  若記錄著秘密資訊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則視為乙方已同意將這些載體物的所有權轉讓給甲方。甲方應當在乙方返還這些載體時,給予乙方相當於載體本身價值的經濟補償。

  第11條 乙方應當於離職時,或者於甲方提出請求時,返還全部屬於甲方的財物,包括記載著甲方秘密資訊的一切載體。

  但當記錄著秘密資訊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且秘密資訊可以從載體上消除或複製出來時,可以由甲方將秘密資訊複製到甲方享有所有權的其他載體上,並把原載體上的秘密資訊消除。此種情況乙方無須將載體返還,甲方也無須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第12條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乙方不得直接或間接或幫助他人勸誘甲方企業內部掌握商業秘密的員工或關鍵崗位的上的員工離開企業。

  第13條 本合同提及的技術秘密,包括但不限於: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體、資料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資料、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件、相關的函電,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於:客戶名單、行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管理決竅、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等等。

  第14條 本合同中所稱的任職期間,以乙方從甲方領取工資為標誌,並以該項工資所代表的工作期間為任職期間。任職期間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加班的時間,而無論加班場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場所內。

  本合同中所稱的離職,以任何一方明確表示解除或辭去聘用關係的時間為準。乙方拒絕領取工資且停止履行職務的行為,視為提出辭職。

  第15條 乙方若違反本合同第5條或第11條第一款的,應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十萬元;

  乙方違反本合同的其他義務的,應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五萬元。

  乙方違反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甲方有權就超出部分要求乙方予以賠償。

  第16條 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本合同,未經對方同意而對本合同所作的任何單方面修改無效。

  第17條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糾紛,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而提起訴訟的。雙方同意,選擇甲方住所地的、符合級別管轄規定的人民法院作為雙方合同糾紛的第一審管轄法院。

  上述約定不影響甲方請求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對侵權行為進行行政處理。

  第18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19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為憑。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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