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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3月1日新規定

工商局3月1日新規定

國家工商總局規定從3月1日起取消企業年檢

工商總局決定,自2014年3月1日起停止對領取營業執照的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業法人、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及其分支機構、來華從事經營活動的外國(地區)企業,及其他經營單位的企業年檢工作。

這是記者19日從工商總局瞭解到的'。

工商總局要求各級工商部門,抓緊做好企業年度報告公示制度等一系列新制度的實施準備工作;結合本地企業和經濟發展實際,進一步加大監管力度,依法查處各類違反企業登記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切實履行監管職責。

根據國務院新近出臺的《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企業年度檢驗制度改為企業年度報告公示制度。未按規定期限公示年度報告的企業,將被納入經營異常名錄。超過3年未公示,將被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方案還提出,改革個體工商戶驗照制度,建立符合個體工商戶特點的年度報告制度;探索實施農民專業合作社年度報告制度。

2013年12月,工商總局已發文暫停了個體戶驗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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