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屋>勞動法> 產假新規定

產假新規定

產假新規定2013

產假規定 2013最新產假規定公佈出爐

核心內容:2013年產假規定分為三種,第一種是最普遍的情況,即女職工單胎順產,產假九十八天(其中產前休息十五天,產後休息八十三天);第二種單胎難產者,增加產假十五天,即113天;第三種多胞胎生育者,除了第一個寶寶,其他每多生一個寶寶都增加產假十五天。下面益智堂再為準媽媽們列一下其他一些例外的情況以及產假需要提供的證明。

首先,例外的情況有兩種。第一種:

已婚婦女24週歲以上生育第一個子女為晚育,實行晚育的`,增加產假30天;第二種:產前假:懷孕7個月以上,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准,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部分屬於地方法規規定必須給假的情況,單位應批准其休假。如上海市規定“經二級以上醫療保健機構證明有習慣性流產史、嚴重的妊娠綜合症、妊娠合併症等可能影響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請,用人單位應當批准其產前假。”

其次,產假按照固定需要提供的證件:

身份證、結婚證、準生證、出生證和獨生子女證(獨生子女證全稱為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另外,生產之後,新媽媽還可以申請哺乳假:女職工生育後,若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批准,可請哺乳假六個半月。

總之,2013最新產假規定公佈出爐對於很多孕媽媽來說就變得更加人性化了。現在準媽媽可以更安心地準備迎接寶寶的到來。同時,在懷孕和培養寶寶的時期有任何困惑,益智堂也會全力協助準媽媽們培養一個健康快樂聰明的好寶寶。


【產假新規定】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