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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個體工商戶養老保險費繳納將上調

2015泉州個體工商戶養老保險費繳納將上調

泉個體工商戶注意 養老保險費繳納將上調60元

2015年1月1日起,無僱工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每月繳交的養老保險費,將由原來的260元調整到320元。30日,記者從泉州市社保中心瞭解到,福建省人社廳、省財政廳、省地稅局聯合下發了《關於做好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徵收基數管理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稱,下月1日起,用人單位應按國家規定的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規定比例,繳納養老保險費,如需按最低工資標準作為繳納基數,還需到人力資源部門備案。

泉州全市無僱工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參保人數為101752人。目前,這部分人群月繳費基數為1300元。泉州市社保中心相關人員介紹,下月1日起,該繳費基數將按1600元執行。也就是說,目前無僱工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每月需繳納養老保險費1300元的20%,為260元,下月起該費用則為1600元的20%,那就是320元。這樣算來,每人每月繳費上調60元。

下月起(2015年1月),用人單位、職工個人需按國家規定的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規定比例,繳納養老保險費,分別是18%、8%。同時,相關部門還將加強對執行最低工資標準作為繳費基數的稽核把關。

如此前已執行最低工資標準作為繳費基數的參保企業,企業將有3個月的申報寬限,寬限期後還未提供備案意見的,從第4個月開始應連同前3個月按照實際工資總額計算繳費。

通知提出,參保的私營企業等單位,工資基數難以確定的,養老保險費繳費基數,將按上年度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計算徵費。對於靈活就業人員中屬於原國有企業解除勞動關係後下崗自謀職業的“4050”(備註:40週歲、50週歲)大齡人員,要繼續落實配套的繳費補助政策,鼓勵和幫助他們做好養老保險的繳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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