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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貿代理合同

外貿代理合同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那麼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外貿代理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外貿代理合同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對外經濟貿易部《關於對外貿易代理制的暫行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進口,合同號,數量,合同總金額達成如下委託代理進口合同樣本內容:

  一、甲方授權乙方以乙方名義與外商簽訂進口合同。客戶系由甲方自代,外合同內容系由雙方共同確定。

  二、委託內容:委託進口商品的名稱、質量、數量、價格幅度、支付方式、貨幣種類、交貨、包裝、運輸要求。

  三、委託方的主要義務:

  1、辦理報批手續:在簽訂合同前向乙方提交進口許可證及其他有關批准檔案。

  2、稽核進口合同並簽字確認:甲方對進口合同內容負有稽核義務,並在進口合同文字上簽字確認。如認為進口合同與本代理合同不符且不能接受此種不符,應在收到進口合同或在應當知道進口合同內容的三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否則視為預設。

  3、如進口商品為加工復出口商品,甲方應在開立信用證前向乙方提供相關出口核銷手冊。出口核銷手冊應嚴格按乙方提供的進口合同內容填寫進口料/件合同號及進口料/件的內容。

  4、支付進口合同價款及費用:甲方應按本代理合同第五條的規定及時、足額支付進口合同價款及乙方代理進口所需的各項費用,以確保乙方全面履行進口合同的付款義務,否則乙方有權留置進口貨物/提單。

  5、支付進口關稅和費用:所有與代理進口有關的關稅(包括增值稅)和費用(包括訂艙、報關、商檢、檢疫、運輸、保險及銀行費用等)均由甲方按規定承擔,如乙方墊付,甲方最遲應於提貨前付清,否則乙方有權留置進口貨物/提單。

  6、商檢和檢疫:甲方按規定辦理商檢或檢疫,如發現貨物的品質、數量與進口合同不符,應立即申請第三方權威機構檢驗,出具的檢驗證書及損失證明,直接向責任方或透過乙方向相關責任方提出索賠。因甲方延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7、辦理國內運輸:貨到目的港後的一切港口費用由甲方承擔。在接到乙方貨物到港通知後,由甲方自行辦理國內運輸(包括國內運輸保險)。

  四、委託代理進口合同樣本的受託方的主要義務:

  1、談判並簽訂進口合同:乙方負責進口合同的商務談判並以乙方的名義與外商訂立合同,協助甲方進行進口技術談判,及時將進口合同的執行情況通知甲方。根據自己的技能和判斷,善意、謹慎履行代理職責2、申請開立信用證:根據進口合同要求,在信用證付款情況下,乙方負責以自己的名義申請銀行開立信用證及/或修改信用證。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履行付款義務的,乙方有權拒絕申請開證。

  3、稽核單據:根據進口合同及信用證的規定,稽核外商提供的單據(如發票、匯票、提單、及檢驗證書等),如認為符合對外付款條件,及時通知甲方付款。

  4、根據進口合同的規定,及時要求外商履行交貨義務。

  5、協助甲方辦理政策允許項下的免稅事宜。

  五、委託代理進口合同樣本的進口合同價款、費用的計算及支付要求:

  1、貨款:合同金額×8.29

  2、銀行手續費:合同金額×0.15%×8.29+RMB600.00電報費

  3、國內報關、港雜費理貨費由甲方自行交納

  4、稅款:由乙方墊付保證金部分

  5、代理手續費:合同金額×8.29×0.5%(開具代理費發票

  支付要求:在乙方申請開立信用證以前,甲方必須:預付貨款的__15_%作為履行本合同的定金,餘款及全部費用在收到乙方提供的貨物裝運通知後五個工作日內全部付清。

  甲方違反前款規定遲延支付或無理拒付,乙方有權留置進口貨物/提單,並按銀行規定收取代墊利息(月息4.5%)和違約金。在經乙方書面通知後三十日內甲方仍不支付的情況下,乙方有權處置進口貨物/提單,變賣所得價款優先補償乙方損失,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損失和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六、訂艙、報關與保險:由乙方辦理,甲方支付費用。雙方另有約定或進口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對外商的索賠與理賠:

  1、甲方對進口合同的執行發生爭議,有權按進口合同的約定直接與外商交涉(包括仲裁或訴訟)。

  2、因外商不履行進口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如甲方選擇委託乙方按進口合同的規定向外商提起仲裁或訴訟,甲方應向乙方另行出具書面委託,支付仲裁或訴訟費用並承擔裁判結果。

  3、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履行進口合同導致外商先向乙方索賠的,甲方應承擔裁判結果和乙方參與仲裁或訴訟的全部費用。

  八、爭議的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按《合同法》及《關於外貿代理制的暫行規定》處理。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委託代理進口合同樣本的其他約定:

  1、在客戶及外合同由甲方提供的情況下,甲方應如實向乙方提供進口貨物的真實情況,如進口貨物違反國家海關、外匯管理規定,經查實為甲方責任,甲方除應承擔行政機關的經濟處罰,還須承擔乙方經濟及名譽損失,並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2、如由甲方自行辦理進口清關手續,甲方須將其指定報關公司的營業執照、外經貿部資格證書影印件、電話、聯絡人傳真至乙方稽核備案,並負責催收進口報關單正本,以便乙方及時辦理外匯核銷手續。由此產生的風險、責任和費用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3、乙方開立信用證後,甲方應在辦妥進口許可證的第一時間把許可證付匯聯交與乙方,在付清貨款及費用後,憑付匯聯正本要求乙方放貨給甲方。

  4、進口貨物在倉儲庫內遭受損壞及由此產生的風險、責任和費用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委託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託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帳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外貿代理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自然人)

  一、甲方責任義務:

  1. 甲方同意乙方以______市紀友隆進出口有限公司名義對外開展業務活動。

  2. 甲方有義務根據乙方的要求對外簽訂外貿合同,對內與供應商簽訂購銷合同。合同簽訂後,即時將合同副本送交乙方。

  3. 甲方將無償為乙方提供談判場所;提供通訊便利,但其實際發生的費用應在乙方業務收入中扣減。無償提供出口業務及法律法規諮詢;按時提供全套公司單證;在乙方指定地點辦理海關、商檢備案手續。

  4.甲方在貨物上船後與乙方再次確認提單資料,出正本提單後交給乙方,由乙方自行寄給收貨人;(適用於走海運貨物),如果乙方有特殊說明的除外.

  5. 甲方保證維護乙方的商業秘密。並透過自己的渠道協助乙方擴大業務。

  6. 甲方保證乙方運用資金的安全,承諾不挪用,不拖付乙方資金往來,並在安全收匯後2--3個工作日,按照當日牌價結算人民幣貨款給乙方或由乙方指定的生產廠商。甲方保證乙方的利潤所得,並根據雙方商定的時間方式,向乙方支付。

  7.如果由於甲方的問題導致貨物不能準時出口到港(目的地)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負責(船公司的問題或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影響除外)。

  二、乙方責任義務:

  1. 遵守法律和國家外貿、外匯、海關方面的政策。

  2. 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遵守甲方及其它雙方商定的工作程式。

  3. 自行承擔自身業務的所有費用。

  4. 乙方提供給甲方的相關出貨資料必需真實,有效,並具有合法性。

  5. 如乙方指定貨代以及需異地報關出口的貨物,乙方應通知甲方其貨代名稱、地址、聯絡人、電話、傳真等詳細資料,並允許甲方與貨代直接聯絡,在貨物正式報關出口前,由貨代將裝箱單、發票傳真給甲方確認

  6. 單單結匯。乙方願意支付甲方每筆轉帳金額的 千分之三(rmb),但每票不低於(rmb) 貳佰元整 ,不高於(rmb) 壹仟元整 做為手續費,如在轉帳過程中(非甲方操做失誤)產生的銀行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法律責任:

  1. 雙方必需嚴格執行本協議,若因外商原因導致外銷合同延遲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時, 至使甲方不能履行本代理協議時, 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但在乙方提出書面請求並提供費用協助下, 代理人有義務向外商交涉索賠。

  2. 在本合同項下,如一方違約,除依法依約承擔違約責任,賠償責任以及賠償守約方的實際損失外,還應承擔守約方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費用,該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用、訴訟費用、差旅費、通訊費。

  3.自違約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及法定義務之日起,其於後支付的任何款項按以下順序清償:

  (1)守約方為實現權利支付的費用;

  (2)利息或違約金、損失賠償金;

  (3)貨款本金。

  四、爭議解決方式:

  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我國對外貿易代理的有關規定。

  2.委託代理過程中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由合同簽訂地法院裁決。

  五.其它事項:

  1.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協議到期停止執行. 但在雙方帳務、事務未清之前,協議條款繼續生效,如帳務、事務結付完畢此協議條款自行作廢,如繼續執行,協議重籤才有效。

  2.甲乙雙方在執行過程中,若對本協議上述條款有不同的見解和異議,需經雙方協商研究同意後方能夠進行修改和補充。補充或修改的內容應以書面提出並經雙方簽章後生效,並與本代理出口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 日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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