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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立學校教師考核細則

達立學校教師考核細則

達立學校教師考核細則1

  第1條遵守作息時間,按要求上下班

  (1)嚴格按照學校有關規章制度按時上下班,35週歲以下青年教師按照學校要求堅持坐班。5分

  (2)基本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按時上下班,35週歲以下青年教師基本能堅持坐班。3—4分

  (3)不能遵守學校規章制度,不能按時上下班,35週歲以下青年教師坐班情況較差。1—2分

  第2條文明辦公,保持辦公環境衛生

  (1)一貫堅持文明辦公,辦公室環境整潔、有序。5分

  (2)基本能做到文明辦公,辦公室環境較潔淨。3—4分

  (3)文明辦公情況較差,辦公室環境衛生較差。1—2分

  第3條按時參加週一升旗儀式

  (1)出滿勤5分

  (2)缺勤3次以內3—4分

  (3)因特殊原因,經領導批准,不參加升旗儀式或無故缺勤3次以上。 1—2分

  第4條準時參加政治學習、工會活動

  (1)出滿勤,並能認真參加。5分

  (2)缺勤3次之內。3—4分

  (3)無故從不參加政治學習、工會活動3次以上。1—2分

  第5條認真備課,鑽研教材大綱

  (1)深入鑽研教材,根據學生實際準備教學,有詳細的備課筆記5分

  (2)能鑽研教材,較好地瞭解教材體系,有備課筆記3—4分

  (3)不認真鑽研教材,無備課筆記1—2分

  第6條按時上課,不隨意調課

  (1)上課不遲到、不早退、不拖課,不隨意調課5分

  (2)上課偶爾有遲到、早退或拖課現象,不隨意調課3—4分

  (3)上課經常有遲到、早退或拖課現象,不曠課1—2分

  第7條認真組織教學,啟發學生思維

  (1)認真組織教學,激發學生創造性思維,注重學生思維品質的培養5分

  (2)認真組織教學,能夠啟發學生思維3—4分

  (3)完成教學任務,不注重啟發式教學1—2分

  第8條教書育人,及時解決課堂問題

  (1)教書與育人相結合,民主與集中協調,學生積極配合教師的教學5分

  (2)學生能夠遵守課堂紀律,配合教師上課3—4分

  (3)不能經常維持良好的課堂教學秩序有隨意停學生課的現象1—2分

  第9條激發學生學習興趣,調動學生學習積極性,教學方法靈活

  (1)教學方法靈活多樣,激發學生學習興趣,進行有效的學習方法培養,能很好地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5分

  (2)能夠不斷進行教學方法和學習方法的探索,受到學生歡迎3—4分

  (3)教學方法單一,學生對教師上課不感興趣,對本學科學習缺少信心1—2分

  第10條合理佈置作業,及時批改講評

  (1)作業量合理,批改認真,及時進行問題講評4—5分

  (2)作業量合理,能及時批改作業3—4分

  (3)隨意佈置專業,不能及時批改1—2分

  第11條提優補差,做好學生學業輔導工作

  (1)面向全體學生,認真做好提優補差工作,及時、有效指導後進學生5分

  (2)面向全體學生,能夠進行有效的個別教育,控制兩極分化3—4分

  (3)努力做到面向全體學生,缺少有效的個別指導1—2分

  第12條認真參加每一次教研活動

  (1)認真參加每次的集體備課和教研活動,積極發言,有記錄5分

  (2)每學期參加集體備課和教研活動次數超過2/33—4分

  (3)集體備課和教研活動參加情況不正常1—2分

  第13條積極配合教研組工作,樂於承擔教研組各項任務

  (1)認真參與教研組各項工作,積極承擔教研組各項任務,成績顯著5分

  (2)服從教研組工作安排,完成所佈置的各項任務3—4分

  (3)較少承擔教研組工作任務或工作完成效果不理想1—2分

  第14條嚴格監考,不遲到不隨意調動

  (1)嚴格服從教務處安排,不遲到、不早退、不隨意調換或請假;按規定嚴格監考,認真注意每一位學生,不做與監考無關之事5分

  (2)服從教務處的監考安排,不提特殊要求,不遲到、不早退;監考時偶爾有看報或注意力不集中,不做與監考無關之事3—4分

  (3)對監考有特殊要求或監考不重視,有遲到或忘記現象;監考時長時間看報或做與監考無關之事1—2分

  第15條關心和積極參與學校政教、教務方面的具體工作

  (1)關心學校發展,長期承擔學校政教、教務方面的具體工作5分

  (2)服從學校安排,協助政教處、教務處做好相關管理工作3—4分

  (3)除本職工作外,較少承擔政教、教務方面的具體工作1—2分

  第16條積極配合班主任工作,關心並參與任教班級的常規管理

  (1)關心每一位學生的學習和思想,積極參與班級日常管理與班級活動5分

  (2)能夠對學生的思想進行有效、正確的引導,參加重要的班級活動3—4分

  (3)對班級管理較少參與,基本不參加班級活動1—2分

  第17條參加有關課題組教科研活動

  (1)參加市級以上課題組,並能按計劃開展研究5分

  (2)參加校級課題組,並能按計劃開展研究3—4分

  (3)對某個專題進行了比較深入的研究1—2分

  第18條結合教育教學開展教科研,撰寫科研文章,在校內外刊物發表

  (1)在市級以上刊物發表教育教學研究論文5分

  (2)在校報上發表教育教學論文3—4分

  (3)能結合教育教學工作撰寫教學總結和體會1—2分

  第19條參與指導學生課外活動或組織、指導學生課題研究

  (1)承擔競賽輔導或綜合實踐課程班級的管理和教學任務,有計劃有系統地指導學生課題研究或課外活動,成果較顯著5分

  (2)擔任學生競賽輔導和綜合實踐課程班級的指導老師,並對學生的.課題研究或活動有具體的指導3—4分

  (3)關心競賽輔導或綜合實踐活動,並能予以一定的指導或幫助1—2分

  第20條積極參加有關部門組織的教科研活動並取得一定成績

  (1)在市級以上教育部門組織的教育教學活動中獲獎5分

  (2)在學校組織的教育教學活動中獲獎3—4分

  (3)積極關心學校和各級教育部門組織的教育教學活動,能為參與活動的老師提供一定的幫助1—2分

達立學校教師考核細則2

  1、獲得成果的時間以論文發表期刊日期或證書發放日期為準。

  2、凡於當年調進我校的老師,本年度取得的成果均屬於本方案的獎勵範圍。

  3、非教育部門組織的比賽獲獎不屬於本方案的獎勵範圍。

  4、指導學生獲獎的不屬於本方案的獎勵範圍。

  5、同一成果已獲得學校其他部門獎勵的不再予以獎勵。

  6、在校報上發表的領導講話及各部門因工作職責需要撰寫的有關材料不屬於本方案的獎勵範圍。

  7、凡在刊物以專輯形式發表的論文則降一級獎勵。

  8、在學生刊物上發表的論文折半計算。

  9、在校刊發表的散文或報道折半計算。

達立學校教師考核細則3

  一、目的及依據

  為了更好地促進本組每位教師教學、教科研水平及學科的教學質量,根據《蘇州達立中學教師崗位職責》、《蘇州達立中學教學基本規範》,擬定如下教學規範細則。

  二、課前教學準備及上下課禮儀規範

  1、統一的上下課標誌性達立英語課師生問候禮儀。

  2、課前認真備課,備新課程標準————>備教材————>備教法————>備學法————>備學生————>備教學器材。

  3、認真書寫教案或備課筆記,有學期教學進度————>課堂教學目標————>本課時重點(語言重點/語法重點)————>教學器材需求————>教學步驟(用時安排)————>作業佈置————>教學後記/備註。

  三、課堂教學規範準則

  1、課堂用語以英語為主,突出語言課程的特點和雙語特色。

  2、課上四十分鐘任課老師以飽滿的精神狀態投入課堂教學。保持良好的教態,用語具有親和力,感染力,調動學生的主觀能動性,使之不禁投入到課堂教學的情境和氛圍之中。

  3、課堂教學步驟的設計以英語新課程標準為教學標準,以牛津課本為內容教學內容主體,要求重點突出,層次分明,深入淺出。同時與相適宜的課堂活動相結合,突出學生的主體性。

  4、課堂教學步驟有層次,有節奏,而又張顯不同教師的教學特點和風格。

  5、課堂活動的設計在與英語新課程標準和牛津課本為內容教學內容緊扣主題的前提下具有時代感,貼近學生的真實生活;具有情境性,使學生感受世界文化的差異性和共通性。

  四、課後教學評估及考核

  1、課後認真批改作業,給予恰當的評估。指導學生正確合理的使用練習冊,注意切實地減輕學生的作業負擔。

  2、進行階段性的學習成果的彙報和檢測,以便更好的計劃和實施下階段的學科教學。

  3、適當組織一些有爭對性的學習形式,作為課堂教學的延伸。

  4、備課組活動有計劃,有內容,有針對性,切實起到引領教學的功效。

  五、課外活動及競賽輔導

  1、競賽和提高輔導由指定教師負責。擬訂講義、擔任上課及考核工作。

  2、綜合實踐活動採取教師指導負責制。由指定的任課教師協調和組織教材的編寫,指導學生的實踐,成果的彙報及展示。

  3、學科集體輔導視作課堂教學的延伸,宜統一內容和進度。鼓勵教師對學有困難的學生,進行認真的針對性的輔導(不得以營利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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