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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車位轉讓合同

地下車位轉讓合同

  隨著時間的推移,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地下車位轉讓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地下車位轉讓合同1

  轉讓人:

  企業營業執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受讓人:

  身份證號碼:

  詳細住址: 小區 號樓 單元 室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轉讓人和受讓人在平等、自願、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地下停車位使用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車位基本情況

  該車位位於 小區地下 層 區 號,規格為 。

  二、計價方式、價款及付款方式

  轉讓人與受讓人約定車位以“個”計價。

  該車位總價款為人民幣 萬元整(小寫: 元)。

  受讓人在本合同簽訂時一次性付清全部價款。

  三、轉讓人保證該車位沒有產權糾紛。因轉讓人原因造成該車位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轉讓人承擔相應責任。

  四、交付時間

  轉讓人應在 年 月 日前向受讓人交付該車位。

  五、使用承諾

  1、受讓人使用該車位期間,該車位僅作車輛停泊專用,不得另作他用,不得隨意改變該車位的性質、外觀、結構和各類設施,若有損壞或由此發生事故,受讓人除應承擔恢復原狀的費用外,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並承擔後果。

  2、受讓人在使用該車位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使用與該車位有關的公用部位和設施。

  3、受讓人使用該車位停放車輛時,不得佔用公共通道。

  4、轉讓人檢修、維護管道等基礎設施需借用該車位時,受讓人必須無條件配合。

  5、如遇戰爭等緊急事態,政府需徵用該車位時,受讓人必須無條件服從。

  六、權益約定

  1、本合同轉讓人只進行車位使用權轉讓,無需產權登記;受讓人購買該車位使用權的年限,與其在 小區所購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年限相同,但不享有該車位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

  2、在受讓人所購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內,受讓人轉讓房產的,車位使用權應一併轉讓。受讓人不得向非 小區業主轉讓車位使用權。

  七、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轉讓人與受讓人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轉讓人: 受讓人: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地下車位轉讓合同2

  甲方:

  聯絡住址:

  聯絡電話:

  身份證:

  乙方:

  聯絡住址:

  聯絡電話:

  身份證:

  根據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與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甲、乙雙方在真實、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____專案停車位使用權轉讓事項,簽訂協議如下:

  一、轉讓車位使用權內容

  乙方有償購買甲方出讓的____停車位一個。

  二、付款方式

  1、本協議所指本宗車位轉讓金總價款為人民幣_____整(即)(此價格中不包含汽車車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乙方付款方式為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於本協議簽訂時向甲方付清全部車位轉讓金。

  2、甲方收到乙方車位轉讓金後,原小區開發商向甲方轉讓該車位而來的相關權益(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已經全部轉移到乙方,甲方無權另行處置該車庫。

  三、車位

  本合同所指停車位,具體位置以抽籤為準,該車位的交付日期以實際交付日期為準。

  四、使用管理

  1、該協議簽訂後,車位抽籤等相關事宜,由乙方負責,甲方給予必要協助。

  2、乙方對所受讓的車位擁有法律法規規定的權利和使用年限。

  3、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該車位之後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管理費、維修費等費用)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該車位在使用過程中產生的侵權行為,乙方應獨立承擔賠償和修繕責任。

  4、乙方使用該停車位,須服從和遵守物業公司的統一管理,並交納相應的車位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5、若根據市政或小區整體規劃的需要,在不影響乙方對車位的正常使用的情況下,而在乙方車位前後設定有變壓器、配電箱、地下車庫人行出入口、管網等公共設施的,乙方對此不持異議,不得據此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五、聯絡方式

  雙方承諾合同中所提供的聯絡地址、電話等真實有效。

  六、違約責任

  本合同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八、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乙方:

  簽約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約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地下車位轉讓合同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現就乙方使用甲方停車位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向乙方提供停車位號碼:_____,乙方車牌號碼:___________。

  二、租用期限及車位使用費: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每月:_____元,總計:_______元,乙方一次行給付所有月份的費用。

  三、甲方收取的費用只限於該停車位場地使用費用,不包含車輛保管費,即雙方只構成車位場地借用關係,不構成保管關係。乙方車輛應自行保險,對車輛發生碰撞、劃傷、丟失等現象,乙方自行與物業溝通報案或出具相關證明,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四、 如有需要,允許甲方可提前兩個月通知乙方以解除此協議,同時甲方需退還乙方剩餘月份的使用費。

  五、 若乙方將車輛出入證遺失請及時到物業處報失並補辦。

  六、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電話: 日期: 電話: 日期:

地下車位轉讓合同4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註冊地址:

  營業執照註冊號:

  法人代表:

  聯絡電話:

  郵政編碼:

  受讓方姓名(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護照】【營業執照註冊號】【 】:

  聯絡地址:

  郵政編碼: 聯絡電話: 委託代理人姓名: 國籍:

  【身份證號碼】【護照】【營業執照註冊號】【 】:

  聯絡地址:

  郵政編碼: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居易國際廣場”地下車位等相關事宜,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轉讓標的

  甲方位於“居易國際廣場”地下車位第 號的地下停車位使用權。

  二、地下停車位使用權轉讓的價格

  甲、乙雙方同意將第一條約定轉讓的停車位使用權定價為人民幣:

  ___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此價格不含該地下停車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

  三、付款方式

  乙方在簽訂本協議的同時一次性支付給甲方車位款_________元,即______

  拾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

  四、交付及交接手續

  1、雙方約定在____年____月____日辦理該車位通行卡的交接手續,乙方取

  得通行卡視為甲方辦理交接,但乙方未付清全部車位款的,甲方有權暫不辦理。

  2、乙方應在約定的交付日或甲方通知的日期攜帶本合同及繳清全部車位款的票據按時到場辦理車位交付手續。逾期未到,視為甲方已經履行本合同義務,乙方應當自約定交付日起承擔相應的費用。

  五、甲、乙雙方其他事項約定

  1、乙方對該購買的地下車位不享有產權,但享有與房屋主體同等年限的使用權。若國家法律、政策或地方政府等對地下車庫使用權年限等相關事宜作出具體規定的,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車位使用年限等均按國家法律政策或相關地方規定處理。

  2、乙方購買的地下車位僅作為轎車類小型車輛停泊專用,乙方不得另做其他用途。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所購買的地下車位的用途、外觀、結構和各類設施,否則乙方應當立即恢復原狀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給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損害的,乙方還應賠償甲方及/或第三方的損失。

  3、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前已對該地下停車位分佈圖上的位置、大小、高度等相關情況已明確無誤。

  4、乙方付清本合同項下的全部轉讓價款且甲方交付地下車位後,本合同項下地下車位的使用權歸乙方所有。本合同以及甲方出具的收款收據為乙方享有本合同項下地下車位使用權的權利憑證。

  5、如該地下停車位屬於人防工程,今後若遇政府因戰爭或其他原因需要徵用防空設施,或關於停車位使用權的政策發生變化,該地下停車位的使用權按政府要求辦理收回時,乙方應當無條件配合,且不得因此追究甲方任何責任。

  6、若今後出臺透過補繳稅費等形式獲得地下車位產權的法律、法規、規章及其他規範性檔案,並且乙方要求辦理所購的地下車位權屬證書的,由乙方自行辦理並承擔辦理所購買的地下車位的產權證所需支付的費用及所所有稅費。甲方僅承擔協助乙方辦理上述權屬證書的協助義務。

  7、乙方日常使用應遵守物業管理規定及地下停車位的管理制度,且按時足額交納相應的物業管理費用。

  8、乙方使用地下停車位停放車輛時不得佔用公共通道,不得影響其它車位上停放的車輛的安全和正常通行,不得妨礙甲方的物業管理活動和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的活動。因乙方不正確使用停車位或不按甲方的規定使用停車位,給小區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或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9、乙方在地下停車位使用或行駛過程中,不得損壞車道及公共設施(如反光鏡、消防箱、房屋結構等),如造成損壞的,應由乙方負責進行修復或賠償。

  10、甲方或物業公司檢修、維護管道需借用乙方停車位時,乙方必須無條件配合;檢修方應事先通知乙方,並安排好其他臨時泊位,確保乙方可以停車。乙方不按要求進行配合工作的,應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11、乙方未徵得甲方或甲方委託的物業服務公司書面同意,或未付清本合同項下全部轉讓價款,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地下車位或本合同之任何權益以任何形式轉讓給他人。

  12、甲方已經委託鄭州新世紀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對乙方所購的地下車位進行管理服務,乙方認可並接受甲方委託的物業服務公司對乙方所購地下車位的管理,包括但不限於管理方式、管理費用及其支付,具體以物業服務協議為準。

  13、乙方車輛在停車位內損壞或丟失的,甲方或甲方委託的物業服務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有義務協助乙方向公安機關報案並配合公安機關對案件進行調查和處理。

  六、違約責任

  1、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第二、三條的約定按時、足額支付本合同項下地下車位使用權的轉讓總價款。

  (1)乙方逾期支付轉讓總價款不超過 30 天(含30天)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轉讓總價款 0.1 %的'逾期違約金;

  (2)乙方逾期支付轉讓總價款超過 30 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轉讓總價款10%的違約金。甲方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的,自解除通知到達乙方之日起,本合同終止,甲方有權另行處置本合同項下的地下車位(庫);甲方不行使解除權的,不免除乙方每日應當向甲方支付應付而未付款總額 0.1 %的逾期違約金的責任。

  2、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交付本合同項下地下車位,甲方未按時交付本合同項下地下車位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已收取的轉讓價款 0.1 %的逾期違約金。

  3、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要求終止合同的,違約方須按本合同的有關條款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並按轉讓總價款的10%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4、本合同對違約責任另有約定的,從約定。

  六、附則

  1、因不可抗力(包括政策等政府行為)導致合同不能履行的,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2、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由物業所在地人民法院處理。

  3、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

  甲方代表:

  簽約時間: 年

  簽約地點:

  日 乙方(簽字):委託代理人: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年 月 月 日

地下車位轉讓合同5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聯絡電話:

  住址: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聯絡電話:

  住址:

  (注:雙方有效身份證均影印在背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及中介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自願將自己合法擁有的停車位以及該車位的相關權益一併轉讓給乙方。現雙方就轉讓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轉讓車位(以下簡稱該車位)位於x地下停車場第號,該車位為劃線分割,無隔斷牆無封閉,車位具體位置和相關引數以甲方與小區房地產開發商簽訂的購買合同上的資料為準。

  第二條甲乙雙方商定該車位轉讓價格為人民幣¥元整,大寫,初次取得產權證明的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產權由甲方轉讓給乙方之後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雙方一致同意本協議簽訂當日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該車位全額轉讓價款。

  甲方收款人簽字:,收款日期:。

  第四條所有款項付清後本協議自動生效,車位轉讓即成事實。在雙方均在場的情況下由乙方對車位進行驗收,乙方如無任何異議,視為該車位情況符合本協議約定,甲方完成車位交付,上述車位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權歸乙方行使;甲方及繼承人無權另行處置該車位,不得再次轉賣他人或用作抵押或用作財產繼承或用作財產分割等任何權利,如甲方與其他第三方發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關係使得乙方無法如本協議約定獲取該車位的所有權,即視為甲方違約。

  第五條甲方應於合同簽字生效當日,將上述車位的原購買合同及房地產開發商開具的收款收據一併交予乙方保管,並有開發商或第三方為見證。轉讓後甲乙雙方須到該小區所在的物業公司備案,辦理移交手續。

  合同編號:

  發票編號:

  日期:

  第六條甲方的承諾和保證

  1、甲方保證自己對該轉讓車位擁有權,權屬清晰,無爭議;未被判決、裁定限制出售,也未設定抵押,並已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沒有經濟和民事糾紛,轉讓該車位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礙;也不涉及其他第三方的權利。如有上述情形,視為甲方違約。

  2、在該小區房地產開發商能夠辦理車位產權證書時,乙方要求甲方過戶,甲方或甲方繼承人應無償無條件積極協助乙方到房屋權屬登記機關辦理手續。產生的所有費用全部由乙方自行負責。

  3、本協議簽訂前該車位物業管理費用及其他應當繳納的費用已經全部交清,如有尚未繳納或拖欠的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

  第七條甲乙雙方有責任按照協議條款自覺履行。如違反本協議約定,違約方應向守約方全額償還該車位轉讓價款及違約金,違約金商定為人民幣¥元整,大寫。

  第八條甲方丈夫(妻子),身份證號:也同意將該車位轉讓給乙方。

  第九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本協議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物業小區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地下車位轉讓合同6

  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路號小區地下車庫車位使用權轉讓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路1號小區地下車庫及其中的車位屬甲方所有,甲方同意轉讓、乙方同意受讓號車位(摩托車位)的使用權,雙方同意不辦理所有權或使用權轉讓登記手續。(車位位置詳見附件:地下車位平面圖)

  二、上述車位的使用權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使用權轉讓款總額為元(¥元)。

  三、雙方約定的付款方式為:

  1、在簽訂本合同時,乙方第一次交款人民幣(大寫)元(¥元),做為定金。

  2、餘款人民幣(大寫):元(¥:元),乙方按以下第種

  方式分期付清:

  (1)分次付清: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期間,每月日前支付元,年月日前付清最後一筆元。

  (2)分次付清:年月日前支付元,年月日前支付元,年月日前支付元,年月日前支付元。

  四、車位交付:年月日乙方持本合同、轉讓款已付清的收據、身

  份證到甲方及小區物業公司辦理交接手續,簽署相關檔案並繳納相關物業服務費用。

  五、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過錯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將上述車位交付乙方使用,逾期不超過30日的,每逾期一天向乙方支付轉讓款總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逾期超過30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到達甲方之日本合同解除),甲方承擔違約責任,按轉讓款總額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付款,或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甲方有權不交付車位,乙方逾期不超過30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款總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逾期超過3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乙方之日本合同解除),將上述車位轉讓給他人,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按轉讓款總額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應按每日元向甲方支付乙方接收至返還上述車位期間的車位使用費。

  3、如乙方違約解除本合同,乙方繳納的定金不予退還,歸甲方所有,乙方應按每日元向甲方支付乙方接收至返還上述車位期間的車位使用費;如甲方違約解除本合同,雙倍返還定金,乙方應按每日元向甲方支付乙方接收至返還上述車位期間的車位使用費。

  五、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地下車位轉讓合同7

  甲方:

  乙方:

  聯絡住址:

  聯絡住址: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身份證:

  身份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與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乙方現購買甲方轉讓車位 個,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就車位具體購買事宜簽訂協議如下:

  一、轉讓車位使用權內容

  1、乙方有償購買甲方出讓的『愉景華庭』地下 號車位,車位大小及位置編號以車位現狀為準。

  2、該車位總價款為人民幣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 購買車位以個為準,不按面積大小計,但維修基金需以房產局實測面積交費。

  二、付款方式

  1、乙方採用一次性付款方式。乙方於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車位有償轉讓費。

  2、乙方遲延付款,經甲方書面催告三日內仍未支付完畢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可將上述車位另行轉讓給其他業主。

  三、交付日期

  暫定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四、逾期違約責任

  甲方如未按期交付車位,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銀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已付車位有償受讓費利息;如逾期十天甲方仍未交付車位,甲方應支付車位有償受讓費0.1%的違約金給乙方。

  五、 使用許可權

  1、乙方對所受讓的車位擁有法律法規規定的權利和使用年限。

  2、甲方在簽訂本合同前已告知乙方所受讓車位目前無法辦理產權登記,乙方對此已完全理解並接受,並且無任何異議。若將來具備登記條件時,乙方自行辦理車位產權登記,並提供相關證明檔案;登記時需支付的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3、該車位為機動車停泊專用,乙方不得另作他用,不得用任何材料在車位上進行搭建,不得擅自改變內部設施和牆體結構,因違規而導致乙方及其他住戶人身傷害和經濟損失的,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日常使用應遵守物業管理公約及車位管理制度,且交納相應的管理費用(電費、清潔、保安、裝置維修等)。

  4、車位的物業管理費為每月每個50元。車位的物業管理費不包含在車位款中,由乙方另行支付給物業管理公司。

  六、聯絡方式

  雙方承諾合同中所提供的聯絡地址、電話等真實有效。

  七、本合同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一式 貳 份,甲方 壹 份,乙方 壹 份。

  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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