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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權合同

智慧財產權合同

  隨著時間的推移,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麼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智慧財產權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智慧財產權合同1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山東智宇律師事務所

  本合同由甲方與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就甲方商標註冊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後訂立。

  一、代理專案

  甲方現委託乙方辦理的如下事宜:

  二、乙方義務

  1、乙方須在收到甲方相關委託檔案以及相應費用後3個工作日內做完所有前期準備並將相關檔案轉遞申請,但涉及公證認證等無法控制的因素的除外。

  2、乙方應保證按指定國家的主管機關要求提交申請材料,在代理過程中應及時將進展情況通知乙方。

  3、乙方任何向官方所做的說明和回答,必須徵得甲方同意。

  4、如有涉及甲方同意進行並已經支付費用的後續程式,乙方應保證在指定國家的法律允許的期限內使當地事務所接到指令,但因甲方原因以及不可抗力造成的後果,乙方不承擔責任。

  三、甲方義務

  1、甲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供申請所需檔案資料,包含申請過程中可能出現的答覆該國官方指令所需的檔案資料;儘可能核實客戶方檔案的真實性、有效性,並確保送交乙方的檔案準確無誤;因原始檔案缺陷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但因乙方未稽核出原始檔案的應當可以發現的明顯缺陷並未及時通知甲方更正,損失由乙方承擔。

  2、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甲方費用,並於支付當日將匯款憑證傳真至乙方。

  3、甲方應提供申請相關的其他必要支援。

  四、費用及付款方式

  1、所需費用共計__元人民幣(含官方收費、工認證費、代理費、手續費、雜費);該費用包括商標在不發生被異議或駁回的情況下從申請直至商標領證核准的所有費用;發明專利實質審查前的全部費用(不含實質審查費、公佈印刷費、辦理登記費、辦證費、印花費、年費等);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辦理登記前的全部費用(不含公告印刷費、辦理登記費、辦證費、印花費、年費等)。

  2、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後5日內支付,乙方收到上述費用後立即開始申報。

  賬戶名:林瓊開戶行:農業銀行

  賬號:9559980261952145819

  3、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乙方向甲方提供全部款項的發票。

  五、其他事宜

  1、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2、傳真件有效。

  甲方:乙方:山東智宇律師事務所

  (章)(章)

  年月日年月日

智慧財產權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包裝設計大賽組委會

  甲、乙雙方就參加第_________屆_________包裝設計大賽的_________包裝設計作品版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確認是______包裝設計作品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_________包裝設計作品”)唯一的合法版權所有人。

  2.甲方保證該______包裝設計作品為其合法擁有並且不涉及侵權或洩密問題。若發生侵權或洩密問題,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

  3.甲方自願將其擁有的對該______包裝設計作品的以下權利轉讓給乙方:

  (1)彙編權;

  (2)印刷版和電子版的複製權;

  (3)網路傳播權;

  (4)發行權。

  4.該______包裝設計作品版權歸____________包裝設計大賽組委會所有。

  5.除《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情況外,在本合同第3條中轉讓的權利,甲方不得再許可他人以任何形式使用,但甲方可以在其非商業盈利用途中,引用該______包裝設計作品的部分內容或將其彙編在甲方非期刊類的文集中。

  6.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7.其他未及事宜,雙方將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和有關的法律法規處理。

  8.本協議自甲乙雙方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包裝設計大賽組委會

  甲方代表:_________(簽名)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蓋章)

智慧財產權合同3

  地址:

  聯絡人:

  聯絡電話:

  乙方(被委託方):

  地址:

  聯絡人:

  聯絡電話:

  甲方現委託乙方辦理專利的申請加急事務,經雙方協議,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原則,訂立如下條款:

  一、乙方必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義務,負責為甲方提供專利申請加速授權服務。

  二、乙方必須如實、及時向甲方報告委託事務的進展。委託終止時應當報告結果,轉交委託成果。

  三、本合同內容雙方均應保密。乙方應嚴格保守委託中瞭解到的甲方的商業秘密。

  四、甲方委託乙方辦理專利加急代理費共計人民幣元整。在甲方支付費用後,乙方在專利申請日起五個月內,將專利證書交與甲方。

  五、如果乙方在規定期限內未能將專利證書交予甲方,乙方在三個工作日內將專利申請加急的全部費用退還給甲方。

  六、甲方如有有關專利的法律事務向乙方諮詢,乙方將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提供無償的諮詢服務。

  七、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對甲方申請的專利做出通知,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辦理相關手續。

  八、雙方出現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若協商不成需向青島即墨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協議未規定事宜雙方以書面形式補充,補充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智慧財產權合同4

  甲 方:

  地 址:

  電 話: 負責人或聯絡人:

  乙 方:

  地 址:

  電 話: 網址: 服務監督:

  為使甲方的技術成果得到充分的法律保護,透過甲、乙雙方共同工作,為甲方建立並完善專利體系,提高企業的無形資產價值和產品競爭力,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定如下合作協議:

  一、 代理範圍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甲方的專利申請等智慧財產權的相關事宜。乙方接受甲方聘用,並竭誠為甲方提供全方位的專利等相關智慧財產權服務。

  □發明專利申請 □實用新型申請 □外觀設計申請 □變更 □複審 □答辯 □無效宣告 □pct

  專利名稱: 申請人: 申請號/專利號:

  二、 雙方義務

  1、甲方的義務

  (1) 積極配合乙方工作,向乙方提供正常開展工作所需的有關企業生產經營情況和完全技術內容,並對所提供內容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

  (2) 為乙方專利代理人提供應有的工作便利。

  (3) 向乙方支付專利代理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2、乙方的義務

  (1) 指導並協助甲方確定專利申請專案,並代理甲方的專利申請,保證專利申請質量。

  (2) 乙方對甲方所提供的技術內容、圖紙等涉密資料要嚴格保密(包括網路、郵件、書面的方式轉交的內容),妥善存檔,不得以任何理由外洩,由此給甲方帶來的後果責任由乙方承擔。

  (3) 對乙方代理人為甲方撰寫的非用文書,乙方應採取完全銷燬的辦法給予銷燬。

  (4) 乙方代理人所書寫的使用文書應以加密的方式遞閱甲方或上報國家有關審查部門。

  (5) 向甲方提出其他涉及專利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三、 專利檔案撰寫及提交程式

  (1) 乙方應在將甲方提供的技術說明書及有關材料交與乙方起十個工作日內完成專利檔案初稿的撰寫,對需要甲方補充資料的,應在甲方補充資料後 3個工作日內完成專利檔案撰寫。對個別較複雜的案件,專利檔案準備時間可適當延長。

  (2) 乙方在完成專利檔案初稿後,應及時交甲方確認。甲方認為應該修改的,乙方應按甲方的意見進行修改,每次修改不得超過五個工作日。

  (3) 乙方撰寫的專利檔案需經甲方確認後才能向有關部門提交,甲方確認以甲方指定技術人員簽字為準。

  四、 費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費用)

  (1) 費用標準(rmb 單位:件):

  a:申請費(含規費):共 件,其中: ;

  b:國內專利檢索費: 國外專利檢索費(指定國家):

  c:維持費、登記費、印刷等費共: ;

  d:年費根據國家規定的標準支付;其他費用支付標準由雙方協商確定。

  費用合計: 萬 千 百 拾 元整; 人民幣小寫:

  (2) 付款方式:先付,一次性付款,付款之日為正式代理之日。

  (3) 專利諮詢、提供建議及各項知識協助工作不另行收費。

  (4)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規費和專利代理費後,一般情況一週內提供相關撰寫文書,半月內提供受理通知書,經甲方同意,乙方也可代為保管專利檔案。

  五、 違約責任

  (1) 在專利申請過程中,如果出現“官方審查意見”或“駁回”等有時限要求的情況,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以電話及傳真件為據),因審查未透過導致申請失效,乙方不承擔責任;甲方對“官方審查意見”不做出回覆而使申請失效的,乙方不承擔責任。若因乙方工作失誤未及時通知甲方而導致申請失效,乙方應退還甲方所支付乙方的代理費用。

智慧財產權合同5

  茲為甲方加入乙方__________書畫藝術交流中心所屬__________書畫會員俱樂部為會員,雙方協定條款如下:

  第一條 本俱樂部全稱為“__________書畫會員俱樂部”,隸屬於__________書畫藝術交流中心主管和經營。

  第二條 本俱樂部會員名稱為__________書畫會員俱樂部會員。

  第三條 本俱樂部會所設立於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本俱樂部本次招募會員,入會年費為人民幣(美金)____________元整。

  第五條 本俱樂部會員入會費系甲方加入本俱樂部為會員應繳納之費用(作為會員正常活動之經費)。

  第六條 為保障甲方之權益,乙方特別承諾以下五項保證:

  1、__________書畫藝術交流中心所經營俱樂部依中國法令合法登記取得之營業執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實施。

  2、__________書畫會員俱樂部每年保持____次會員俱樂部會所會員活動(免費吃、住、行,每次兩天)。

  3、定期組織企業家進行書畫收藏與鑑賞講座。

  4、根據俱樂部會員所繳納的入會費贈送名家書畫作品(本中心享有決定權)。

  5、定期組織專家教授舉辦企業發展論壇、招商引資專案說明會。

  6、每年舉辦一次__________書畫會員俱樂部聯誼會(舉辦書畫展)。

  7、俱樂部以人為本,注重友誼,團結友愛,努力幫助各會員解決困難,為會員提供出國考察、商務活動、留學諮詢,法律幫助、健康保健、經濟資訊之諮詢服務(但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第七條 乙方於____年____月_____日製定頒行的《__________書畫藝術交流中心會員俱樂部章程》,視同本合約之自然一部分,甲方同意遵守。

  第八條 甲方依合約書規定,向乙方繳清入會年費,簽訂合約書,領具會員卡及正式收據與發票者,即成為本俱樂部會員。

  第九條 本合約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立約人:

  甲方: 乙方:__________書畫藝術交流中心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智慧財產權合同6

  甲方(用人單位):

  簽約代表:

  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原則,就員工在職期間智慧財產權歸屬事宜協商一致。依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特訂立本合同,供雙方恪守履行。

  一、智慧財產權歸屬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在以下情況下自行、與他人共同開發的任何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著作權或其他形式的智慧財產權,均歸甲方所有,具體如下:

  1、在乙方本職工作範圍內的;

  2、在履行甲方分配其他工作範圍的;

  3、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的,包括甲方的資金、電腦、裝置和零部件、原材料、保密資訊等;

  4、乙方離職後兩年 ,從事與甲方的本職工作或與甲方分配工作有關的工作。

  二、員工協助義務

  1、向甲方披露所有資訊和資料等;

  2、簽署為甲方取得智慧財產權的所有文書,包括申請書、說明書等;

  3、應甲方的要求,簽署轉讓智慧財產權的所有文書。

  三、合同效力

  本合同的效力不因乙方就職其他公司而無效。乙方仍應甲方的要求,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協助義務。

  四、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一項約定的,應當賠償甲方所有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公證費、調查費、差旅費等。

  五、正本效力

  本合同以中文書就。本合同一式兩 份, 甲乙雙方 各執一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署後 後立即生效。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智慧財產權合同7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

  為保護買賣雙方的合法權益,買賣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友好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貨物的名稱、數量及價格:見附件

  二、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

  參照IBM公司的相關產品技術標準

  三、接貨單位(人)

  賣方指定本合同項下的貨物的接貨單位為: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四、聯絡人: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五、交貨的時間及地點、方式及相關費用的承擔

  1、交貨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3、運輸費用:由方承擔

  六、合同總金額:__________________元;

  合同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

  七、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

  交貨當日內,買方向賣方支付全部合同金額即:元。

  八、貨物的驗收

  自產品交貨後三日內,買方應依照雙方在本合同中約定的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對產品的質量進行驗收。驗收不合格的,應即向賣方提出書面異議,並在提出書面異議後三日內向賣方提供有關技術部門的檢測報告。賣方應在接到異議及檢測報告後及時進行修理或更換,直至驗收合格。在產品交付後三日內,賣方未收到異議或雖收到異議但未在指定期限內收到檢測報告的,視為產品透過驗收。

  九、接收與異議

  如買方指定由接貨單位(人)接收貨物,則買方同意對接貨單位提出的接收、拒收、書面拒收意見等行為負責。

  採用送貨上門和自提方式交貨的,在交付產品時,接貨單位(人)應對產品品牌、規格型號、數量是否符合合同規定進行檢查;對於符合合同規定的,接貨單位(人)應當簽收。對於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產品,買方可以拒收,並書面說明拒收的理由。對於以送貨上門方式交貨,買方依照約定拒收的產品,需要由買方保管的,買方應負責保管。

  採用代辦託運方式交貨的,買方對產品、規格型號、數量有異議的,應自產品運到之日起日內,以書面形式向賣方提出。

  買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上述拒收或異議屬於賣方責任的,由賣方負責更換或補齊。

  十、合同的生效和變更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生效,在合同執行期內,買賣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確需變更合同,需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並就變更事項達成一致意見,方可變更。如若雙方就變更事項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提議變更方仍應依本合同約定,繼續履行,否則視為違約。

  十三、爭議的解決

  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雙方如若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意一方均可向賣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其他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及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後十日內支付給對方,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_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日

智慧財產權合同8

  聘請單位(簡稱甲方):

  應聘單位(簡稱乙方):

  甲方因業務執行、管理和發展的需要,願意聘請乙方擔任甲方的智慧財產權顧問,乙方願意接受聘請,經雙方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律師業務收費管理辦法》簽署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擔任甲方智慧財產權顧問的任務是:為甲方依法進行生產、經營、服務、管理或其他活動提供智慧財產權有關法律服務,受甲方委託辦理智慧財產權有關法律事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促進甲方生產、經營、服務和管理活動的發展。

  第二條:乙方接受聘請,擔任甲方的智慧財產權顧問,為期________年,自20g___年____月日起計算。合同期滿,雙方如無異議則本合同自動延續有效,雙方再行履行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

  第三條:乙方作為智慧財產權顧問,接受甲方的委託辦理下列法律事務:

  (一) 協助甲方審查、修改有關智慧財產權的合同和法律文書,防範法律風險;

  (二) 參與處理涉及甲方的尚未形成訴訟仲裁的智慧財產權類糾紛,出具律師函;

  (三) 就甲方的有關智慧財產權方面的決策提供法律諮詢;

  (四) 指導培訓甲方的從事智慧財產權相關事務的工作人員及專職法務人員,協助甲方的智慧財產權宣傳和智慧財產權相關法律培訓工作;

  (五) 應甲方要求提供與甲方有關的智慧財產權方面的法律資訊和相關資料;

  (六) 代理甲方參加訴訟、仲裁或調解活動;

  (七) 參與甲方重大智慧財產權專案的盡職調查、業務談判、文字制訂和簽約見證活動;

  (八)辦理甲方涉及商標註冊、商標監測、商標異議、專利申請、專利無效、專利情報檢索、版權登記及軟體企業、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科技專案申報、中國名牌、出口名牌、馳名商標、著名商標認定等非訴訟業務,辦理馳名商標司法認定業務;

  (九)辦理甲方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構架及建設(包括依照甲方企業特點制定完善商標、專利、商業秘密、域名、版權等管理制度),辦理甲方智慧財產權戰略的安排及提供相應專案的輔助;

  第四條:根據“律師業務收費管理辦法”的規定,甲方按年度向乙方交納常年法律顧問費 萬元整(人民幣大寫:整)。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3個工作日內付清。

  第五條、擔任智慧財產權顧問的律師為甲方處理相關法律事務所發生的食宿、差旅、保險費用由甲方承擔。為處理甲方的相關法律事務所需的支付給其他

  第三方單位、行政機關或服務機構的必要的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六條:為便於法律顧問開展工作,擔任智慧財產權專項法律顧問的律師享有以下權利:

  (一) 要求甲方指定專門的人員負責日常智慧財產權事務的聯絡處理;

  (二) 有權依法調查和查閱相關檔案資料;

  (三) 有權參加甲方召開的有關會議;

  (四) 有權詢問甲方人員,甲方人員應對被詢問的的事項作如實的陳述;

  (五) 獲得履行甲方智慧財產權顧問職責所必須的其他工作條件和便利。

  第七條:擔任智慧財產權顧問的律師,應當負有以下義務:

  (一) 對工作接觸瞭解到的涉及甲方的機密、商業秘密和其他不宜公開的情況,負有保密的責任;

  (二) 在訴訟、仲裁或調解活動中,不得擔任對方當事人代理人;

  (三) 不得從事有損於甲方利益的其他活動。

  第八條:擔任智慧財產權顧問的律師不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或不能勝任該項工作的,甲方有權提請乙方予以調換或商請其他律師擔任。

  甲方不能履行本合同各項義務或不支付工作報酬的,乙方有權指令律師停止辦理甲方委託的法律事務。

  第九條:雙方均有權在自己的宣傳冊、網站或其他宣傳資料上表明雙方存在本合同約定的智慧財產權顧問關係,並可以使用對方的企業名稱和企業標誌來說明這種關係。

  第十條: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商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智慧財產權合同9

  商業零售經營單位(甲方):

  營業執照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組織機構程式碼:

  法定代表人:聯絡電話:

  委託代理人:聯絡電話: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承租商(乙方):

  營業執照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組織機構程式碼:

  法定代表人:聯絡電話:

  委託代理人:聯絡電話: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為了執行《北京市大型商業零售經營單位智慧財產權保護指導規範》(以下簡稱“規範”),保護智慧財產權,甲乙雙方經過認真協商,在誠實信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第一條保證及承諾

  甲方承諾:根據“規範”的要求,建立健全智慧財產權保護制度,指定智慧財產權管理工作負責人,建立智慧財產權侵權風險預防機制,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乙方通告與智慧財產權保護相關的資訊,同時對在售商品的智慧財產權狀況進行動態監控,保障智慧財產權不受侵犯。

  乙方承諾:嚴格遵守甲方與智慧財產權管理相關的規章制度,完善自身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制度,配合甲方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共同維護商場的智慧財產權保護秩序。保證其銷售的商品有合法來源,不侵犯他人的智慧財產權。

  第二條智慧財產權證明檔案提供

  (一)乙方提供智慧財產權證明檔案義務

  乙方銷售的商品標註智慧財產權標記、標識的,應當具備相應的證明權利合法有效的檔案;接受第三方授權經營的,應當具備有效授權檔案;確實不能提供的,應當提供所售商品合法來源的證明檔案。

  1.商品標註註冊商標的,乙方應提供的智慧財產權證明檔案包括但不限於商標註冊證(原件或者影印件)、商標授權使用合同(原件或者影印件)等。

  2.商品標註專利標識的,乙方應當具備的智慧財產權證明檔案包括但不限於專利登記簿副本、專利授權使用合同(原件或者影印件)等。

  3.商品涉及著作權的,乙方需查驗商品智慧財產權權屬,並取得有關權屬證明、商品合法來源的證明或者以書面合同方式取得其供貨商的有關承諾。

  提供時間:甲方有權檢查銷售商品的智慧財產權狀況,可以根據情況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內提供相關證明檔案。

  提供方式:□原件□影印件□加蓋單位公章的影印件

  (二)甲方保密義務

  甲方對乙方提供的智慧財產權證明檔案負保密義務,不得將乙方提供的檔案用作智慧財產權保護之外的'用途。

  第三條智慧財產權標記、標識

  乙方應當保證其銷售商品有關的智慧財產權標記、標識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現智慧財產權標記、標識錯誤,應當立即改正。

  甲方發現乙方銷售商品的智慧財產權標記、標識錯誤,有權通知乙方在指定期限內改正。

  第四條智慧財產權侵權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應當互相配合,迅速妥善地解決智慧財產權投訴、行政查處或者民事訴訟。

  甲方接到投訴時,應當及時處理,如需要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相應證明檔案;

  乙方接到投訴時,應當及時處理,並將處理情況書面通報甲方,如果認為銷售的商品侵權,應當及時停止銷售相關商品。

  任何一方因乙方銷售的商品受到行政查處或者被提起民事訴訟,應當將有關情況及時通知對方。

  第五條智慧財產權侵權的責任承擔

  因乙方銷售的商品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或提供虛假證明檔案,導致甲方受到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如上述損失系由甲方不當行為導致,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責任

  甲方違反第二條約定,未承擔保密義務,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根據第三條的約定,甲方因錯誤認定乙方使用智慧財產權標記、標識,致使乙方受到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乙方責任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一條第二款的承諾,因銷售商品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被行政、司法機關認定侵權的,應當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損失;給甲方造成巨大經濟損失和嚴重聲譽損害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雙方租賃合同。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約定,未提供證明檔案,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提供;乙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提供的,甲方有權暫停銷售相關商品。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未正確使用標記、標識,並拒絕改正的,甲方有權暫停銷售有關商品。

  第七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爭議的,雙方可以協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可以按照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八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其他約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智慧財產權合同10

  甲方(權利人):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乙方(出版者):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作品名稱:_________作者姓名: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出版上述作品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授予乙方在_________地區出版發行該作品之版本的權利。未經對方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將上述權利在合同有效期內授予第三方。

  第二條甲方保證擁有第一條所述的權利,並保證上述權利的行使不侵犯他人的版權。如因上述權利的行使侵犯他人的版權,由甲方負全部責任,並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三條乙方保證充分尊重作者署名權、作品修改權和作品完整性權。乙方出版上述作品,確有正當理由,需要對上述作品作適當修改或增刪序言、後記和評論等內容,應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甲方不是作者,由甲方代向作者徵得書面意見),並經甲方或作者審定。

  第四條乙方向甲方支付版權使用費的方式(任選其一):_________

  1.版稅:_________版定價215;_________%215;印數

  2.

  第一版最低印數為_________冊;每冊定價為_________

  2.基本稿酬加印數稿酬:_________版(_________元每千字)+(基本稿酬_________%每千冊)

  4.一次性付酬:_________

  第五條甲方應於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個月內,向乙方提供合格稿件。乙方收到稿件之日起_________個月內出版該作品之版,並於出版後的_________個月內向甲方支付版權使用費。再版時,應在再版後_________個月內向甲方付清版權使用費。版權使用費以_________結算。

  第六條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的事項,另一方可終止合同,並要求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雙方因協議的履行或解釋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請求雙方同意的進行仲裁。

  第八條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年,自合同簽字(或批准)之日起計算。

  第九條本合同以中文寫就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第十條本合同簽字日期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__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智慧財產權合同11

  聘請單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聘單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需要,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智慧財產權顧問,現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 乙方指派顧問

  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擔任甲方的常年智慧財產權顧問,甲方同意前述指派,並認可乙方可能出現的臨時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條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不能履行職務時,經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暫時替代處理較急的事務。但乙方更換指派必須經甲方同意。

  第2條 甲方的服務範圍

  日常法律範圍:

  2.1 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問題口頭或書面解答法律諮詢、提出法律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 審查、修改甲方因商務活動與第三方簽署的各類合同、協議書或其他法律檔案;提出修改意見及法律建議;

  2.3 應甲方要求,對甲方簽署的各種法律文書進行見證;

  2.4 協助甲方參與較為重大商務活動的談判、磋商,並提供分析論證;

  2.5 受甲方委託,簽署、送達或者代為收領法律檔案;

  2.6 受甲方委託,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檔案;

  2.7 就甲方已經、面臨和/或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2.8 受甲方委託,向侵害、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賠;

  2.9 協助甲方完善內部管理的有關法律事務,提出法律建議;

  2.10 甲方在經濟活動中發生的各類訴訟、仲裁及/或行政處罰案件,須另行約定;

  2.11 甲方在經濟活動發生的企業改制、兼併重組、收購、破產、上市、融資、房地產開發、土地轉讓、投資、設立新公司、合併/分立、參股公司、股權轉讓、及其它型別的重大專案以及法律顧問工作量一次性達4小時以上的專項法律事務,不在本合同服務範圍內,須另行約定;

  2.12 乙方的服務範圍中,不包括各類合同、協議書、規章制度的撰寫、草擬;

  2.13 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務範圍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關聯公司;

  2.14 本條所列2.10條至2.13條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託手續,並向乙方經辦律師出具授權委託書,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給予優惠。

  商標服務範圍:

  2.15 就甲方日常商標方面的問題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16 審查、修改各項有關商標法律文書,代理國內外商標的申請、變更、轉讓、無效等事務;

  2.17 就甲方有關商標侵權問題包括指控他人侵權或被他人指控侵權、或對市場侵權假冒行為提出進行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8 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商標權糾紛包括申請被駁回、被他人異議、被他人提出撤銷註冊或對他人提出異議、撤銷他人商標註冊等法律行為進行法律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9 就甲方有關商標戰略進行整體策劃提出律師意見、出具建議函;

  2.20 甲方有關商標的創意、商標的使用、商標的管理、商標的保護、商標的許可使用、商標的市場運作等提出口頭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1 本條所列2.17至2.20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託手續,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專利服務範圍

  2.22 就企業的專利戰略、組織構架、人員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諮詢意見;

  2.23 就合作伙伴的或競爭對手的國內外專利提供諮詢、文獻監視和檢索;

  2.24 代理國內外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技術領域包括:電子、電工、通訊、計算機技術、機械、醫藥、農藥、獸藥、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環境保護等;

  2.25 代理複審請求及無效宣告請求;

  2.26 關於專利糾紛與侵權的法律服務,包括諮詢、市場監視、專利權的海關備案、調查取證、庭外調解、申請行政調處及提起訴訟等;

  2.27 出具是否具有專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專利權的法律意見書;

  2.28 接受委託就專利申請的複審決定和專利的無效宣告決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29 技術轉讓與專利實施許可的中介談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調查;

  2.30 為企業大型投資、合資、引進技術和裝置過程中涉及智慧財產權的技術改造專案提供法律意見書,等;

  2.31 關於專利保護的其它事務。

  2.32 本條所列2.23至2.31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託手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軟體服務範圍

  2.33 就甲方日常計算機軟體登記和著作權登記方面的問題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4 代理計算機軟體登記和著作權登記;

  2.35 就甲方有關計算機軟體程式和著作權保護、管理規章制度,員工保密制度,品牌戰略實施提供專業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6 就軟體開發、檢索、轉讓、授權許可的談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調查、糾紛調解、侵權取證、行政查處乃至法律訴訟提供解決方案和行動;

  2.37 本條所列2.34至2.36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託手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第3條 工作方式

  3.1 乙方擔任甲方常年智慧財產權顧問的代理人應按甲、乙雙方事前約定的時間、地點進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應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隨時有事交辦,如無特殊情況,指派顧問應及時予以受理。

  3.2 乙方應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聯絡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務。本合同中,甲方指定為顧問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轉交檔案和資料等。

  第4條 智慧財產權顧問費及辦案費用

  4.1 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智慧財產權顧問費每年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為:甲方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七日內付清顧問服務費。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本票/匯票/電匯

  4.2 指派顧問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辦案費用,由甲方承擔:

  a、各種政府、法院、行業官方及法定中介機構所收取的費用;

  b、_________市區以外發生的差旅、食宿、車船及一切雜費;

  c、辦理甲方事務而產生的一切交際費用;

  d、調查取證購買樣品,錄音錄影,檢索查詢,公證及技術鑑定費等。

  第5條 甲方的義務

  5.1 為使乙方能正確完成甲方委託的事項,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資訊,並承擔誠信責任;

  5.2 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顧問費和乙方實際支出的辦案費用;

  5.3 為乙方處理甲方委託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條件;如必要的資料、檔案、交通及其它方便;

  5.4 體諒乙方的職業操守的約束,不強求乙方出具有違其職業操守的法律檔案,甲方應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據法律獨立、不受干擾地作出專業判斷的權利。

  第6條 乙方的義務

  6.1 乙方應在最有效的時間內,勤勉盡責、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委託的事宜,並依據法律做出專業判斷,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2 乙方應就甲方為乙方處理甲方委託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資料、資訊承擔保密責任,除依據國家法律有權瞭解該等資訊的其他人員以外,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任何組織和個人洩露;

  6.3 乙方不得違背職業紀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在與甲方有嚴重利益的另一方亦從事相同的法律服務。

  6.4 指派代理人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聯絡人的委託辦理甲方法律事務,不得隨意接受甲方其他員工的委託或諮詢,並提供不利於甲方的法律意見。

  第7條 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為開放式的,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欲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沒有書面通知的,視為同意續簽合同,本合同繼續生效。

  第8條 合同的變更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雙方再行協商,簽訂變更協議,未經書面變更的任何內容,不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效力。

  第9條 其他

  9.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亦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雙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仲裁適用該會之《仲裁規則》。

  9.2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授權人:_________ 授權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智慧財產權合同12

  為貫徹落實《泛珠三角區域合作框架協議》,福建、江西、湖南、廣東、廣西、海南、四川、貴州、雲南九個省(區)智慧財產權保護和管理部門決定加強合作,積極推動泛珠三角區域全面合作與發展,為增強區域整體實力和競爭力服務。中顧法律網南充律師為您提供免費法律諮詢。現經各方智慧財產權保護和管理部門協商一致,制訂本協議。

  第一條 合作宗旨

  按照《泛珠三角區域合作框架協議》確定的宗旨,充分發揮各方的優勢和特色,在智慧財產權領域加強交流與合作,提高智慧財產權創造、保護、管理和運用的水平,打破地區保護,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加快產業及技術轉移,增進地區間投資增長,促進泛珠三角區域經濟共同發展。

  第二條 合作原則

  (一)自願參與。各方自願合作,參與本協議全部或部分合作專案。

  (二)開放公平。各方在合作框架中享有發展的平等地位和權利,堅持非排他性和非歧視性,打破地區封鎖,促進區域開放。

  (三)互動互補。充分發揮各方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促進資源共享,加強優勢整合與互補。

  (四)依法行政。堅持一國兩制方針和依法行政原則,努力營造規範、有序的智慧財產權保護環境。

  第三條 合作要求

  (一)各方應主動創造合作條件,落實合作措施,拓寬合作領域,提高合作效益和水平。

  (二)加強溝通協調,促進優勢互補,協商解決相互關聯的重大智慧財產權問題。

  (三)充分發揮政府的推動作用,動員和組織社會各界力量,共同推動泛珠三角區域提升整體智慧財產權保護水平。

  第四條 合作內容

  (一)政策研討。統籌協調各方資源和人才優勢,加強調研及學術交流與合作,實時研究政府智慧財產權工作面臨的共性問題、難點和熱點問題及戰略性問題,探索有效的解決渠道和措施,提高政府智慧財產權管理水平。

  (二)宣傳與培訓。加大智慧財產權宣傳培訓力度,加強培訓課程和教材等方面資源和資訊的共享,培養滿足區域發展要求的智慧財產權人才,提高區域智慧財產權意識。

  (三)中介與資訊服務。消除地區障礙,加強規範和管理,統一智慧財產權中介服務機構市場準入標準和從業紀律,提高從業人員職業道德水平及服務質量;加強中介人才交流與合作,促進中介市場規範和繁榮發展;開展智慧財產權資訊公眾服務領域的合作,促進資訊資源共享和優勢互補,切實提高資訊服務和公眾資訊利用水平。

  (四)企事業單位智慧財產權管理。建立定期交流與考察學習機制,及時交流企事業單位智慧財產權管理成功經驗,提高企事業單位運用知識產權制度的能力和水平,增強區域技術創新水平。

  (五)智慧財產權保護。九省(區)間打破地方保護,加強區域內智慧財產權執法部門間的溝通與協調,形成統一、有效、規範的智慧財產權保護秩序,整體提高區域智慧財產權保護水平。

  (六)專利技術轉移與產業化。建立區域專利技術轉移促進機制,推動專利技術產業化及區域間的合作與轉移,充分發展各方的產業優勢,促進產業優勢互補,構建區域產業發展鏈條,提高泛珠三角產業的整體競爭力和創新能力。

  第五條 合作機制

  為保證有效開展合作,各方同意建立以下合作機制。

  (一)建立聯席會議制度。會議成員由協議各方省(區)級智慧財產權協調機構及相關專利、商標、版權管理部門負責人組成。會議每年舉行一次,研究決定合作重大事宜,必要時可召開臨時聯席會議。會議由協議各方輪流召集和主持,每屆會議確定下屆會議的主辦方、時間和地點。會議設會議主席,由當年主持會議的省(區)智慧財產權負責人擔任。

  (二)建立聯絡員制度。各省(區)確定一名聯絡員,負責聯絡、溝通和協調工作。聯絡員應加強跟蹤、落實和情況反饋,暢通各成員單位資訊交流渠道,提高工作效率,確保各項合作專案的順利完成。

  (三)建立專題工作小組制度。根據每年聯席會議確定的合作專案,成立相應的專題工作小組,開展具體的專項合作工作。專題工作小組成員由協議各方指定,對具體合作專案及相關事宜制訂合作計劃,提出工作措施,落實合作事項,並定期向聯席會議報告合作專案落實情況。

  第六條 聯席會議視合作情況,經三分之二以上成員同意,可對本協議進行修訂。

  第七條 本協議一式九份,簽署各方各執一份,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廣州簽署,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第八條 各成員方代表簽字。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智慧財產權合同13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詞曲著作權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

  報酬支付銀行及賬號: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甲方作品為自創歌曲或擁有其版權及相關鄰接權(作品具體名稱見附件《作品登記表》)、

  鑑於乙方具有版權保護職能,接受委託後具有版權認證,版權保護,版權代理等相關許可權、

  基於上述方面,為使甲方作品得到相應的版權保護和維權措施以及作品更好的發展、傳播。甲方決定將作品交由乙方進行版權認證和代理,經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1、甲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需將認證作品相關資料如:歌詞,曲譜,歌曲mp3,作者資料等上傳至乙方指定合作網站:__________________。並授權__________________將甲方歌曲在本站進行展示、播放、推廣。

  (2)甲方需支付乙方每首______元版權登記認證費,在資料上傳後的______日內銀行匯款至: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郵局匯款:收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在得到版權登記認證證書日起,如發現有他人侵權現象,可向乙方舉報。乙方將在5個工作日內取證,並提供律師協助維權。

  (4)甲方同意將其作品授權乙方代理其作品與第三方進行商業合作。所得利潤扣除營業稅後,70%歸甲方所有,30%歸乙方所有。所得稅由各自承擔。

  (5)甲方保證享有授權乙方委託的權利,並無以相同的方式授權於其他管理部門。

  (6)甲方可以對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糾紛,向乙方提出要求,進行論證提出解決方案,或者參與非訴訟談判、協調、調解。

  (7)甲方保證擁有上述授予乙方的權利。如因上述權利的行使侵犯他人權益,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2、乙方權利及義務

  (1)乙方需在甲方版權費到帳起30個工作日,完成對甲方音樂作品的登記認證工作,並將登記認證證書郵寄給甲方儲存。

  (2)乙方需負責對甲方登記認證作品進行推廣及宣傳。

  (3)乙方同意甲方授權,為乙方代理其作品與第三方進行商業合作。所得利潤扣除營業稅後,70%歸甲方所有,30%歸乙方所有。所得稅由各自承擔。

  (4)乙方在實施本協議的過程中,應尊重甲方享有的參與權、知情權,同時甲方可向乙方提出合理的建議和意見。

  (5)乙方為了有效保護甲方授權的權利,有權聘請律師代替甲方向侵權者提起訴訟。如何訴訟及訴訟成本等,根據實際情況與甲方共同商議決定。

  (6)乙方受託甲方授權的權利帶來的收益(含訴訟收益),按實際收益扣除10%服務費後,及時支付給甲方。(稅收各自承擔)

  (7)乙方根據《著作權法》規定使甲方授權的權利得到儘可能有效的保護。

  3、所得利潤支付方式:

  (1)乙方在每次實際收到款項後十個工作日之內,將應付甲方金額按甲方指定友情連結付給甲方。

  (2)甲乙雙方按《稅法》規定各自繳納稅收。

  4、本合同有效期為5年,至期滿前60天甲方未提出書面異議的,本合同自動延續5年,之後照此辦理。

  5、甲方有權透過終止本合同收回授權乙方代理的權利,但應書面通知,在通知前簽訂的合同仍然有效,直至履行完畢止。

  6、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7、本合同變更及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約定,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各執一份。

  9、本合同視同授權委託書。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20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字日期:20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智慧財產權合同1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實施條例》的規定,雙方遵循自願和誠信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簽訂本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商標授權範圍

  一、甲方將已在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註冊登記的第類商標(註冊號: )許可乙方使用在其生產的 產品包裝上。

  二、許可使用的期限自 年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如需延長使用時間,由甲、乙雙方另行續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三、甲方許可乙方使用商標的地域範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

  四、甲方許可乙方使用商標的形式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區域行業內普通許可使用。合同存續期間,不在省內 行業同類產品上,授權其他生產廠家使用甲方的第 類商標。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向甲方交納 萬元人民幣作為商標、冠名使用費。

  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的規定:“許可人應當監督被許可人使用其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被許可人應當保證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乙方必須保證在其生產的商品上,使用甲方註冊商標的產品,要符合國家有關該產品衛生、質量、計量、環保、包裝、行業標準及法定說明文字的要求。

  七、乙方不得任意改變甲方註冊商標的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不得超越許可的產品圍使用甲方的註冊商標。

  八、甲乙方應在商標許可合同到期前兩個月,就是否繼續授權使用商標進行協商,到期繼續使用重新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並續費備案,不續簽合同則自行終止。

  九、合同終止後,乙方不得在其生產的產品上使用甲方的授權商標、標識,以及冠用《美國安伯士國際集團》《中美合作》為內容的文字,以及在本合同第6項中許可乙方在其產品包裝,企業牌匾、宣傳材料中所規定的文字,否則甲方有權依法追究其侵權責任。

  十、甲方對乙方的商標使用許可授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實施條例》的規定,僅為提高乙方知名度、擴大市場佔有率所進行的企業形象和產品形象策劃和包裝。是在法律許可下的合法授權並受到法律保護。同時應當強調,雙方都是獨立法人,各自獨立承擔法律責任;甲、乙各方的債權、債務,以及與本合同無關的法律責任均不得涉及對方;甲、乙各方的債權、債務,以及與本合同無關的其他法律糾紛和責任,也均不能構成對各方的法律連帶責任。

  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生效的條件:

  十一、雙方在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上簽字、蓋章。

  十二、乙方按合同的約定金額足額交付了甲方商標使用費。

  十三、甲方將商標使用許可合同遞交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受理備案。

  十四、合同生效以雙方簽字日期為準。在執行日期逾期10天后,乙方使用費未到甲方指定賬號,甲方視乙方違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在3天內若不採取措施補救,甲方有權中止乙方的合同,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產生的後果由乙方自負。

  本合同終止的條件:

  十五、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許可期限到期沒有續簽合同。

  十六、乙方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實施條例》的規定,在使用甲方註冊商標之後,其產品粗製濫造,以次充好,欺騙消費者並構成對甲方聲譽的嚴重損害的。

  十七、乙方在簽署本合同後10個工作日內,商標使用許可費沒有全額進入甲方指定帳號(銀行公休、假日順延)

  交易程式

  十八、代理機構將雙方簽署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遞交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後,甲方所承擔義務的全部完成。

  十九、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在受理《商標許可使用合同》後,依據其行政程式,向甲方發《商標使用許可備案通知書》,並在全國性的《商標公告》上公告

  二十、甲方指定北京安伯士投資顧問有限公司為甲方收款結算單位,全權負責甲方在中國境內商標使用許可中的事務工作,並對一方使用過程中出現問題、爭議或法律糾紛,由北京安伯士投資顧問有限公司負責協調解決和應訴。

  違約責任

  二十一、乙方不能超越《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中規定的商標類別、商品種類、商標使用的地域、使用形式、使用期限等條件,合法使用美國安伯士國際有限公司註冊商標。

  二十二、乙方只限於在本企業生產的產品上使用美國安伯士國際有限公司授權使用的商標。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將甲方授權使用的商標再許可給第三方使用,也不得作為投資與第三方新成立法人機構進行生產銷售並盈利。

  二十三、乙方在使用甲方註冊商標前必須全部付清所有商標使用費,不得以各種理由拒付和拖延。甲方在許可合同的存續期間,不能單方面終止乙方的商標使用權(但符合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件”的條款除外)

  爭議的解決

  二十四、對合同有爭議需要修改,必須經過雙方一致同意,簽署書面合同報原備案商標局受理方可生效。

  二十五、由於一方不履行合同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的規定而造成的損失,守約方有權向違約方提出經濟賠償。雙方經過協商達成共識,守約方得到賠償後合同可繼續履行。

  二十六、如合同爭議不能達成共識,可以將爭議提交中國貿促會仲裁委員會,由該機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條例》進行仲裁,仲裁結果為終局,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實施條例》的規定,自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由甲方將合同副本報送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備案;由乙方將合同副本交送註冊地工商局存查。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__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__

  簽訂日期: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智慧財產權合同15

  許可人: (下稱甲方)

  被許可人: (以下稱乙方)

  經甲方和乙方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1.甲方許可乙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 商品上使用甲方註冊的第 號 商標;

  2.乙方應付給甲方許可使用報酬 元,支付辦法為 ;

  3.甲方可以/不得於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內在 地區使用或許可第三者使用上述註冊商標;

  4.甲方保證 ;

  5.乙方保證 。

  本合同一式 份,副本送 縣(市、區)工商行政管理局存查。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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