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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種苗質量的自查報告

林木種苗質量的自查報告(精選3篇)

  不經意間,一段時間的工作已經結束了,回顧這段時間的工作,取得了成績,也存在著問題,為此一定要做好總結,寫好自查報告喔。為了讓您不再為寫自查報告頭疼,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林木種苗質量的自查報告(精選3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林木種苗質量的自查報告1

  根據《xx林業廳辦公室關於做好20xx年全區林木種苗行政執法和質量檢查工作的通知》檔案要求,我局於20xx年x月下旬組織開展全市林木種苗質量檢查工作,由市林業(園林)技術推廣站負責,對xx市林木種苗質量及生產經營情況進行了抽查,現將檢查情況彙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抽查範圍

  我市範圍內各縣(市)、區林業重點工程造林使用的林木種子及苗木。重點林木良種基地、全市各林木良種和採種基地、享受林木良種補貼的單位生產經營的種子及苗木。各種子經營公司經營的林木種子。

  (二)抽查方式

  上述各單位按照《xx林業廳辦公室關於做好20xx年全區林木種苗行政執法和質量檢查工作的通知》檔案要求進行自查。市林業(園林)技術推廣站在各單位自查的基礎上進行抽查,抽查採取隨機抽查與定點抽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三)抽查內容

  1、林木種苗生產經營許可證、標籤制度執行情況。

  2、林木種苗質量自檢情況。

  3、檔案建立和完善(紙質、圖片、電子檔案)情況。

  4、採種林確定和採種期公告情況。

  5、20xx年春季造林種苗生產、貯備及質量情況。

  6、林木種子來源情況。

  7、主要林木品種審(認)定和良種使用情況。

  8、抽檢種子情況,主要包括淨度、發芽率(或生活力、或優良度)、含水量。

  9、抽檢苗木情況,主要包括綜合控制條件、苗高、地徑、根系。

  二、抽查結果

  (一)林木種苗生產經營許可、標籤制度執行情況

  在抽查的15個種苗生產經營單位中,具有林木種苗生產經營許可證的有15個,種苗生產經營許可率達到100%。抽查單位種苗標籤制度執行率達到87%。存在的主要問題是標籤的`製作格式和填寫內容不全、不規範。

  (二)檔案建立和完善情況

  從抽檢結果來,15個種苗生產經營單位建立了種苗使用管理檔案,檔案建立率達到40%,較往年有了大幅度的`提高。

  (三)20xx年造林種苗生產、貯備及質量情況

  此次在全市共抽檢了4個樹種、4個苗批,主要樹種有河北楊、刺槐、榆樹、連翅等,合格苗批為4個,合格率100%。

  三、抽查情況分析

  此次抽查結果表明,xx市種苗生產經營單位在種苗許可、標籤、檔案等各項種苗管理各項制度執行較好,種苗質量也有了一定程度提高。但相關管理制度執行仍存在一些問題,主要問題是檔案記載內容不規範、缺少種苗自檢記錄、種苗種源不清、良種沒有使用證明、種苗使用檔案建立不完善等。

  四、意見及建議

  (一)加強種苗執法管理隊伍建設

  種苗執法管理隊伍是種苗執法管理的前提,林業主管部門應積極創造條件,加強培訓,提高種苗執法管理隊伍的業務水平。

  (二)加強基礎設施建設

  目前我市種苗執法管理機構的基礎設施薄弱,上級有關部門應加大投入,改善我市種苗執法管理機構基礎設施建設不足的現狀,完善裝置,從而提高服務能力和執法監督管理水平。

  (三)加強對種苗生產經營相關規定的宣傳

  本次檢查中發現,一些種苗生產經營單位對國家有關林木、種苗方面的法律法規缺乏瞭解,對相關規章制度的執行主動性不夠,今後應加強宣傳,提高從業人員的守法意識。

  林木種苗質量的自查報告2

  為了確保我縣的苗木質量,提高造林成效和為20xx年林木種苗生產、經營許可證的換證工作奠定基礎,根據安順市林業局《轉發省林業廳關於部署20xx年林木種苗質量抽查工作的通知》的檔案要求,我局於20xx年2月對20xx年全縣林木種苗質量進行了自查,現將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自查及檢測依據

  (一)自查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林木種子質量管理辦法》、《主要林木目錄(第一批)》、《主要林木品種審定辦法》、《林木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林木種苗質量監督抽查暫行規定》、《林木種子包裝和標籤管理辦法》、《林木種子採收管理規定》和《林木種子生產、經營檔案管理辦法》等。

  (二)檢測依據

  《林木種子檢驗規程》、《林木種子質量分級》、《主要造林樹種苗木質量分級》、《育苗技術規程》、《容器育苗技術》等正式頒佈施行的國家、行業或者地方標準和良種審(認)定公告。

  二、自查內容及檢測專案

  (一)自查內容

  1、林木種子、苗木質量狀況;

  2、林木種苗生產、經營和使用檔案情況;

  3、林木種苗生產經營許可證、標籤制度的執行情況;

  4、縣級以上地方林業主管部門按《種子法》規定確定採種林和在林木種子採收季節向社會公告採種期的情況;

  5、主要林木品種審(認)定情況;

  6、林木種苗質量自檢情況。林木種苗生產者、經營者對生產、經營的林木種子或苗木進行質量檢驗,並向購種苗者提供林木種苗質量檢驗證書的情況;

  7、林木種子來源情況;

  8、林木種子產地情況。

  (二)檢測專案

  林木種子:淨度、發芽率(生活力)、含水量。苗木:地徑、苗高、根系。

  三、自查結果

  (一)林木種苗質量狀況。

  經過對5家苗圃場抽查,苗木苗批合格率為93%。

  (二)林木種苗生產、經營和使用檔案情況。

  檢查的5個林木種苗生產單位中,已經建立檔案的'單位5個,佔100%。其中,檔案內容齊全的單位5個,佔100%。

  (三)林木種苗生產經營許可證和標籤制度落實情況。

  應當具有林木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的5個單位中,有林木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的單位5個,佔100%;在檢查的5個單位中,生產經營環節使用標籤的單位5個,標籤使用率達100%。

  (四)縣級以上地方林業主管部門按《種子法》規定確定採種林和在林木種子採收季節向社會公告採種期的情況。

  我縣對香椿、楸、冰脆李等境內鄉土樹種確定了採種林,並在林木種子採收季節向社會公示了採種期。

  (五)主要林木品種審(認)定情況。

  檢查的9個樹種(品種)中,列入主要林木目錄的樹種(品種)4個,透過審(認)定的林木良種數不清。

  (六)苗木質量自檢情況。

  應當實行自檢的5個單位中,實行自檢的單位5個,佔100%,5家林木種苗生產、經營單位均對生產、經營的林木種子或苗木進行了質量檢驗,並向購種苗者提供了林木種苗質量檢驗證書。

  (七)育苗種子來源情況。

  在檢查的13個苗批中,使用一般採種林種子和採穗圃穗條育苗的苗批數為13個,佔100%。

  四、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建議

  從抽查結果看,少數生產單位對林木種苗質量管理工作重視不夠,疏於管理,制度落實還不到位。

  (一)在苗木質量方面,個別苗木生產單位起苗時根系受到破壞,存在人為造成苗木質量不合格現象;苗木分級把關不嚴,將等外苗劃入合格苗;圃地管理不善,育苗密度過大,雜草多影響苗木生長。建議加大苗木生產各環節的管理力度,確保合格苗木上山。進年來我縣所育苗木大多為Ⅱ級苗,Ⅰ級苗的比重偏少,建議加強肥水管理,提高Ⅰ級苗的比重。

  (二)在檔案建設管理方面,檔案雖然齊全,但個別生產單位對檔案建設重視不夠,檔案內容記載不完整,填寫不規範;無專人管理、儲存凌亂。建議各生產單位加強苗木生產經營檔案管理,做到心中有數,有據可依。

  (三)苗木標準問題,我縣屬喀斯特地貌地區,造林立地條件很差,使用GB標準苗木造林效果不好,而採用縣級標準苗木造林提高了成活率,保證造林質量。

  (四)進一步加強林木種苗質量檢驗隊伍建設,提高檢驗能力。透過種苗檢驗員培訓,切實提高林木種苗質量檢驗人員的業務技能,提升林木種苗質量把關能力。

  林木種苗質量的自查報告3

  根據省林業廳《關於開展20xx年林木種苗質量檢查工作的通知》檔案精神要求,我局高度重視,組織技術人員在全縣範圍開展20xx年林木種苗質量自查工作,現將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我縣xx林場光皮樺良種基地種子生產要到明年5/6月份,故本次沒有進行種子的相關調查。我縣將這次苗木質量自查工作重點放在擬納入林業重點專案工程所用的種苗。這次全縣共抽查xx縣xx合作社、xx縣三禾林業專業合作社的良種育苗和長安、金沙等鄉鎮部分造林單位和個人造林所用的苗木,共抽查9單位和個人,苗批數10批。重點檢查了山核桃、油茶2個樹種。

  二、自查結果

  1、苗木苗批合格率。本次共抽查了9個生產銷售和使用苗木的單位和個人,抽查苗批數10批,抽查結果全部合格。

  2、苗圃育苗水平及圃地管理情況。我縣的`苗圃經營水平較高,圃地管理到位,合格苗出圃率高。

  3、林木種苗生產經營者持證情況,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許可證發放情況。我縣林木種苗生產經營較為規範,規範的苗圃,辦證率100%。林業部門也積極主動的上門辦證。

  4、林木種苗標籤使用情況。我縣規模苗木生產單位和造林大戶都能自覺堅持林木種苗標籤使用,也有部分在本縣銷售的苗木標籤使用不夠到位。

  5、林木種苗生產、經營和使用單位檔案建立情況。較大的苗圃和造林單位都建立健全了種苗生產經營檔案,並安排專人管理,部分有待完善。

  6、林木種子、育苗種子來源情況。我縣林木種子、育苗種子來源清楚,無來歷不明的種子。

  7、造林單位按照造林作業設計使用林木良種情況。

  近幾年來,我們嚴把造林單位按照造林作業設計使用林木良種關。春季造林時林業站跟蹤檢查,監督造林單位按照造林作業設計使用良種壯苗,杜絕劣質苗木上山造林;秋季驗收時不是良種壯苗不予驗收、不予安排任何林業專案。

  三、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1、有一些個體苗圃認為有證無證無所謂,兩證已過有效期,不及時年檢、更換。

  2、一部分從事生產、經營苗木的個體戶對林業政策、特別是《種子法》研究不透。認為政府不給補貼,苗木又是走市場經濟,主要靠自己推銷,特別是綠化大苗生產銷售與林業部門關係不大,故對林業執法檢查工作不太配合。

  3、加強種苗生產、經營方面的培訓,提高基層林木種苗工作者和生產經營者水平,讓他們及時瞭解苗木市場變化,掌握種苗生產的前沿科技。

  4、規範林木種苗執法工作。加強對林木種苗執法工作者培訓,讓林木種苗執法工作者持證上崗、著裝執法,提高林木種苗執法的震懾力,同時加強林木種苗執法工作者為民服務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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