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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宣傳條幅標語

勞動法宣傳條幅標語

  1. 單位不與職工籤勞動合同要支付雙倍工資。

  2. 在同一單位簽約兩次後必須籤無固定期勞動合同。

  3. 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4.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

  5. 用人單位安排職工加班應當支付加班費。

  6. 用人單位勞動規章制度應當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

  7. 用人單位不得扣押勞動者證件收取財物。

  8.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9. 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10. 企業建立工會實行工資集體協商制度。

  11、認真貫徹落實《勞動合同》及《實施條例》積極構建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

  12、完善勞動合同制度 保護勞動關係雙方合法權益

  13、勞動是生存之本 合同是維權之基

  14、勞動合同一簽訂 各自義務要履行

  15、解除勞動合同要依法 違約解除責任大

  16、建立和諧勞動關係工業園區,樹立園區良好形象。

  17、構築和諧勞動關係,營造良好用工環境。

  18、貫徹《勞動法》、《工會法》,維護勞動關係雙方合法權益。

  19、貫徹《福建省勞動合同管理規定》,規範勞動用工管理。

  20、建立平等協商制度,依法簽訂集體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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