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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魯賓遜漂流記》有感左右

讀《魯賓遜漂流記》有感450字左右

  我先看了他是誰的作品,在書皮上找到了答案,是英國的丹尼爾·笛福。我又看了對笛福的家庭介紹。他出生在英國18世紀啟蒙文學的重要作家。他出生在一個信奉新教的小油燭家庭。可是他因為破產1731年因躲債而客死他鄉。

  我以前接過我們班同學的《魯賓遜漂流記》,我也是看不懂,一目十行得看,看了幾張像囫圇吞棗一樣,我的腦子裡一點影響也沒有,我不到十分鐘就還給了同學。

  這一學期我們課文上有《魯賓遜漂流記》。我們語文老師讓我們每一位同學都要買一本,我們一大部分都沒有買,更可笑的是我們班的陳巖竟然買了個少兒版的,結果老師一把他的'書撕了,過了一會,老實說:“以後誰也別買少兒版的,我見一回撕一回。有少兒版的,趁早再買一本新的。”

  我又看了目錄,我絕的第七章到二十章都非常好看。他流落荒島本來沒水沒食物。但他依靠著頑強的精神存活了下來,並且他還建造了幾家房子。然後他種麥子,養山羊,終於他熬過了黑暗,迎來了光明。有一次,他碰見了野人並從他們手中救下了一個野人,取名“星期五”。終於,幾年過後,魯濱遜回到了家鄉。

  魯賓遜身上有很多令我們學習的地方,我們要發現並學習魯賓遜身上的優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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