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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對城鎮居民消費的影響論文

保險對城鎮居民消費的影響論文

  摘要:本文基於2002-2012年,中國31個省、直轄市、自治區的面板資料,建立固定效應模型,分析社保基金中的基本養老保險支出水平和基本醫療保險支出水平對城鎮居民消費的影響。實證結果表明,基本養老保險支出和基本醫療保險支出的增長對城鎮居民消費支出的增長起到推動作用。

  關鍵詞: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居民消費

  一、探究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的意義

  在拉動我國GDP增長的投資,出口,消費這三駕馬車裡,居民消費所佔比重偏低一直是備受關注的一個問題,很多學者都認為,收入差距增大,醫療、教育、住房等與居民生活密切相關的商品和服務價格上升,社會保障體系不完善等因素,造成居民預防性儲蓄增加,進而導致內需不旺,消費低迷。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作為社會保障制度的核心,對社會財富再分配,維護社會公平,改善經濟環境,刺激消費的作用不容忽視。本文從社會保障角度出發,結合實證分析,探究社會保險基金中基本養老保險支出,基本醫療保險支出與居民消費支出的關係,並試圖為提高居民消費水平提出幾點建議。

  二、我國現行養老保險制度和醫療保險制度

  (一)養老保險制度

  我國現行養老保險是個人積累制與現收現付制結合衍生出的“統賬”模式,即社保基金的籌集採取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方法,給付時從上述兩個賬戶中按比例分配,用於保障廣大離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需要。從個人角度來看,養老保險是勞動者在年輕時將部分收入用於儲蓄,以備退休後消費使用,從而實現消費在整個生命週期中的最大化。從社會角度看,養老保險則是將當期的產出在勞動者和退休者間進行再分配。

  (二)醫療保險制度

  醫療保險具有現收現付制的特點,補償疾病所帶來的醫療費用,是一種短期的`,經常性的消費支出。朱銘來(2012)等利用面板資料建立城鎮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新型農合,商業健康保險四個模型,發現基本醫療保險對於居民消費均具有顯著的推動作用[1]。鄒紅(2013)等透過研究2002-20009年廣東省城鎮住戶調查資料,得出養老保險繳費率增加1%,消費將降低2.58%;而醫療保險繳費率增加1%,消費將增加2.1%。的結論[2]。

  (三)本文的研究角度

  根據現有文獻來看,從個體和家庭參保率角度出發,養老保險對消費的效用尚存在爭議,醫療保險對消費的促進作用則得到廣泛認可。筆者認為,這是因為養老保險具有跨期替代性,需要考慮未來不確定性和信貸約束等對消費的影響,且我國部分累積制的養老保險作用機制更為複雜,而醫療保險則更像是一種必要的消費而非儲蓄,其抵禦風險的作用一目瞭然,並且基本上當期就可以體現其效用。因此,本文將對養老保險與醫療保險進行分項關注,採用31個省、市、自治區的省際資料,從財政性保障支出這樣的整體性角度出發,探究城鎮居民社保基金中基本養老保險人均支出,基本醫療保險人均支出對人均消費支出的影響。

  三、實證分析

  (一)模型構建

  透過使用stata10對獲得的資料進行實證分析,具體考察城鎮居民的人均消費支出與其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基本醫療保險支出,人均基本養老保險支出這三者的關係。借鑑朱銘來等構建的模型[1],選擇各省市區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作為被解釋變數。解釋變數中,我們用各省市區城鎮基本養老保險人均支出,基本醫療保險人均支出代表社會保障中的養老保險力度和醫療保險力度。考慮到居民消費與收入的相關關係,我們在解釋變數中加入各省市區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這一因素。撫養比在統計年鑑中無法進行城鎮和農村的區分,因此在此處我們直接使用各省少年兒童撫養比和老年撫養比進行迴歸。

  (二)實證結果

  在研究過程中,我們以全國31個省,直轄市,自治區為研究物件,代表了整個總體,各省市區的經濟結構,人口素質等不可觀測的特質性因素基本可以假設是固定不變的,採用固定效應模型應該比較合適,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量,基本養老保險人均支出增長量,基本醫療保險人均支出增長量這三者與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呈正相關關係。人均可支配收入每增長100元,人均消費支出將增長71元。社保基金中基本養老保險人均支出每增加100元,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會增加27元,基本醫療保險支出每增加100元則會引起人均消費增加18元。這說明,社保基金中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的支出對於居民消費確實具有拉動作用,其中養老保險的拉動作用更為明顯。但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和當期可支配收入相比,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這樣的轉移性支出由於規定了其用途,二者對消費的促進作用均受到了限制,這部分支出對於消費的刺激作用仍有巨大的上升空間。

  四、政策建議

  為更大程度上發揮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的推動作用,拉動內需,促進我國經濟增長,筆者提出以下幾點建議:首先,加大基本養老保險的保障力度。50-70年代出生的中年人口數量龐大,未來他們將成為“四二一”獨生子女家庭模式中需要贍養的老年人,意味著更高的老年撫養比。加大基本養老保險力度,可以減輕目前這部分中年人群的養老儲蓄存款壓力,拉動居民消費,同時減輕老年撫養比對居民消費的抑制作用。其次,進一步完善醫療保險制度,減少登記報銷手續,實現全國範圍內醫療保險的跨地域使用。現收現付制的醫療保險雖然可以當期顯現其正效應,對消費的推動作用卻不及跨期的養老保險,這與醫療保險報銷手續繁瑣,只能在戶籍所在地縣域使用等原因有關。從本質上說,這兩個因素直接限制了醫療保險這項轉移性支出的流動性,從而導致其無法最大範圍的發揮對居民消費的促進作用。綜述所述,我國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還有待進一步探索和完善,從而更大程度上發揮其對居民消費的促進作用。

  參考文獻:

  [1]朱銘來,奎潮.醫療保障對居民消費水平的影響———基於省級面板資料的實證研究[J].保險研究.2012(04):103-111

  [2]鄒紅,喻開志,李奧蕾.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對城鎮家庭消費的影響研究[J].統計研究.2013(11):6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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