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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音樂生產結構中音樂職業與媒介的互動關係論文

社會音樂生產結構中音樂職業與媒介的互動關係論文

  關鍵詞:社會音樂生產結構 音樂職業 媒介

  摘要音樂作為人類藝術文化活動的重要門類,隨著社會分工的歷史發展,在社會音樂生產的過程中逐步表現出其職業的特性。音樂從職人員是音樂創造活動的主體,而音樂職業的形成和發展依賴於社會音樂生產結構中的音樂創作生產、音樂唱奏生產、音樂傳播生產和音樂伺服生產四大環節。本文把觀察物件投向社會音樂生產結構中音樂職業本體以及推動其發展的媒介上來,並探求二者之間的互動關係,以便更為深入細化地對音樂本體進行認知。

  在音樂生產與流動的過程中,歷史和社會的發展把音樂推向一個又一個浪尖,音樂自身迎來了不斷的挑戰與變革,這不僅發生在西方音樂社會中,在中國有人同樣如此。隨著20世紀70年代末改革開放政策的實行和市場經濟體制的確立,社會向多層次、多結構、全方位的模式轉型,社會體制的制約與變革要求社會音樂生活也要與之相適應。與此同時,音樂傳播媒體的發展程序不斷加快,音樂已成為人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內容。

  在社會音樂生活日益豐富的現在,一個重要的職業群體——音樂從職人員更需引起關注。音樂職業成為現實社會音樂生活當中重要的組成部分,音樂從職人員是社會音樂生產能夠得以運轉的原動力之一,他們主宰並日益為各類音樂活動的開展注入源泉。同時,音樂職業在社會音樂生產四大環節(音樂創作生產、音樂唱奏生產、音樂傳播生產和音樂伺服生產)的結構下更具體系地支援著社會音樂生產的良性執行,形成了宮廷音樂職業系統、文人音樂職業系統、宗教音樂職業系統、民間音樂職業系統四大類職業結構體系。

  音樂職業系統的形成從古至今經歷了長期的發展過程,縱觀歷史不難看出,音樂職業的發展過程是伴隨著媒介不斷更新換代的過程而逐漸形成的。歷史發展到今天,我們可以更加鮮明地看到,從事不同音樂類別工作的從職人員,成為音樂面對各類傳播媒介都能在社會中得以流行和傳播的重要一環。同時,各類媒介又是音樂得以更為廣泛傳播的途徑,並使音樂職業得到更加細化、明確的劃分,使音樂在更多時候被附加上了“媒介”的標籤。從某種意義上說,我們每一個人都置身於音樂商品形成的社會文化市場之中,我們每一個人都處於龐大的音樂商品群的包圍之中。因此,它們之間的互動關係是不容忽視的,這對於更為深刻地解析音樂職業大有裨益。

  一“音樂職業”概念的界定

  日常生活中,如果我們將要去某個目的地,首先要在出發前搞清楚要去目的地的基本地形、方向,這樣才能準確並按時到達,否則就很可能費了周折卻背道而馳。同樣,要把握在社會音樂生產中音樂職業與媒介之間的互動過程,首先便要先來對音樂職業的概念及包含的內容在腦海裡建立一個初步的框架。音樂從職人員是音樂創作生產的主體,音樂職業是音樂社會學研究中重要的一部分,是音樂藝術的形成不可或缺的先決條件之一,它伴隨著社會大分工而出現並不斷使其體系更加完善。社會音樂生產中逐步發展形成了其特有的結構——音樂創作生產、音樂唱奏生產、音樂傳播生產和音樂伺服生產四大環節,音樂職業在此結構下更具體系地支援著社會音樂生產的良性執行,形成了宮廷音樂職業系統、文人音樂職業系統、宗教音樂職業系統、民間音樂職業系統。

  根據“職業”的含義,我們可對音樂職業的理解延伸為四個方面:首先,音樂職業與人類的音樂文化需求和職業自身結構相關,強調音樂生產的社會分工;其次,音樂職業與職業的內在屬性相關,強調利用音樂專門的知識和技能以及音樂專門家從事的音樂生產活動;第三,音樂職業與社會道德倫理相關,強調創造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並使其得到合理的統一;第四,音樂職業與個人生活相關,強調音樂從職人員獲得物質生活來源,得到合理報酬,同時能夠滿足精神生活。

  對音樂職業的研究使音樂本體和音樂專門家從事的音樂活動、社會功能以及實現這些功能的形式聯絡更為緊密。對音樂職業的認定,原則是以人在社會音樂活動中以其活動的功能與影響明顯區別於非職業活動(業餘活動)為標準。對於專門從事音樂生產創作活動的人來講,根據其歷史與現實的具體情況,音樂職業我們通常可以從兩方面來界定:第一,參與到音樂相關專業組織當中,以因音樂活動所得到的勞動報酬作為生活、生存的主要或唯一來源;第二,供職於其他職業,所從事的音樂活動無勞動報酬或少報酬,而生活、生存依附其他手段,但其活動的功能與影響在音樂歷史中獨樹一幟,這種音樂活動也應被認定為音樂職業活動。

  早在原始社會中,已出現音樂職業的端倪。從奴隸社會開始,人們以音樂為職業,這是人類第三次社會大分工的表現形式之一。從此,音樂職業開始了漫長的發展過程。在當代的社會音樂生產結構中,各種型別的音樂活動從職者分佈在不同的生產環節,從事與音樂文化活動相關的工作。從音樂專家到職業樂手,他們全部的音樂活動過程就是他們的自身價值和功能與社會相互動的過程。

  二社會音樂生產結構中音樂職業逐步系統的發展

  人類社會的音樂文化之所以發展到了今天,音樂的職業活動是其發展的直接動力。如果沒有音樂職業及從事音樂職業活動的人,音樂將永遠處於人類音樂的原始形態。阿多諾認為:“音樂社會學不僅要認真探明它的社會屬性及其結構,不僅需要了解音樂現象的情況,而且要完滿的理解音樂本身各方面的內部特徵。”因此,本文將把觀察物件投向音樂社會學中音樂職業本體以及對音樂職業發展功不可沒的媒介主體上來,探求二者之間的互動關係,以便更加深入細化地認知音樂。

  可以看到,在我們所正視的多種社會音樂現象中,音樂職業的發展與否,直接關係到社會音樂生產的規模和程度;音樂從職人員活動的方式和質與量,直接關係到社會音樂存在的質與量;音樂從職人員的社會行為質量又與他們所處的社會經濟地位和自身的藝術積累、社會責任感等方面緊密相關。這使我們不得不反觀社會自身的發展以及社會音樂生產的過程。為此,對音樂職業的研究,就是對社會音樂生產結構中的主體研究,也是生產結構主體與社會多種交織形態的研究,這是一條與社會音樂生產不可脫節的關係鏈。音樂職業本體及其發展多層面的研究,就是對社會音樂生產結構中的主體研究,也是生產結構主體與社會多種交織形態的研究。

  音樂從職人員是音樂創造活動的主體。他們對音樂的創造,使音樂有可能實現對社會相應的功能作用。從社會音樂生產的結構觀念出發,音樂創作生產、音樂唱奏生產、音樂傳播生產和音樂伺服生產這四大環節的出現是與社會生產力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從社會音樂生產結構的這一層面考察音樂職業是因為音樂職業的形成和發展依賴於社會音樂生產的各個方面,即音樂創作生產、音樂唱奏生產、音樂傳播生產和音樂伺服生產四大環節,並在這四大環節的支撐下分工更加明確。從根本上說來,音樂職業的出現和發展是隨著社會生產力發展規模、水平以及生產關係的發展而發展的。   在社會音樂生產結構中,可以劃分為四個方面:音樂創作生產、音樂唱奏生產、音樂傳播生產、音樂伺服生產。圍繞著社會音樂生產的這四個方面,逐漸形成了職業劃分明確的.音樂職業型別。然而,系統的音樂職業體系分類並不是歷來就存在的,在歷史發展初期的原始社會,音樂形態僅具有“胚胎”型的特質,音樂生產者既是創作者,也是唱奏者和傳播者,這體現出原始音樂處於物質生產勞動和精神生產勞動、體力勞動和腦力勞動並未分化的社會狀態之中,音樂表演者也表現出了最原發的非職業狀態,這時的音樂是不存在職業性的。隨著社會的發展和社會分工的明確,階級社會的確立,音樂也逐漸體現出職業方面的明確劃分。自從音樂職業出現一直持續到今天的幾千年以來,逐漸才形成了這四類音樂生產結構一直支配並影響著音樂職業的發展的局面。總而言之,音樂職業是隨著社會音樂生產結構的發展才逐漸成熟起來的。

  三音樂職業與媒介互動關係的形成

  我們深知,音樂職業是人類精神文化的精髓,是音樂藝術形成不可缺少的前提條件,並伴隨著社會分工的出現而出現。不同的音樂職業構成,把從事音樂活動的人們規範在不同的音樂行為、不同的功能作用的範圍之內,展開著不同的音樂活動。而這些活動均是以社會音樂生產的方式相互依賴和協調,併產生不同的音樂生產動力方向,進而形成種類各異的音樂。

  在人類文明不斷髮展進步的過程中,音樂的傳播發展如同其他文化發展一樣經歷了以下這樣的程序:口語傳播→文字傳播→印刷傳播→電子媒介傳播。幾千年來音樂的發展與傳播不斷要依賴各種各樣的、形式各異的媒介傳達與交流。在遠古時代,人類為適應自然氣候、躲避野獸來襲、獲取生存生產資料而自發產生了遠古之聲,而這些原始先民的簡單旋律透過口傳心授世代流傳下來;在人類脫離遠古社會的矇昧進入奴隸社會、封建社會後,逐漸產生了記錄音樂片段的方式——樂譜記錄法,這樣音樂就可以透過樂譜的媒介保留並相對長久的流傳;與此同時,幾千年來許多的音樂理論家在音樂理論方面留下了大量的著作,並以文字的形式得以流傳至今天的現代人的面前,使我們能夠從這些音樂理論經典當中瞭解並學習到古代人創造的無數音樂世界的財富;人類進入近代社會以來,音樂創作及聽賞方式也更加媒介化、電子化,人類社會的音樂傳播方式得到多樣化的發展與變革,尤其是唱片工業的興起,使得人與音樂的“溝通”更加直接與便捷。隨後,在短短的幾十年間,誕生出更多的音樂媒介方式,比如錄音機/帶、錄影機/帶、DVD、MP3……這一切發生在音樂世界的變革與進步無不與整個社會生產結構的不斷變革有關,是發生在媒介層面意義上的不同形式的變化,媒介是區分不同社會形態的標誌。

  在音樂藝術生產中,社會的音樂活動由原始人類的矇昧狀態到現代文明的人類社會,歷經了上千年的發展過程。從廣義上講,有職業活動的方式存在於音樂領域的同時,不同的音樂媒介已經成為音樂得以流通、傳播的重要條件了。橫向來比較,音樂職業系統包括的宮廷音樂職業系統、文人音樂職業系統、宗教音樂職業系統、民間音樂職業系統四大類職業結構體系中,每種職業體系相對應的傳播媒介不盡相同;縱向從歷史發展的角度來比較,經歷的多次社會變革導致傳播媒介發生了幾次質的變化,這在前文中已提到。從狹義上講,在現代高速資訊化社會中,音樂專門人員的從職過程從某種意義上說必須要透過並依賴於媒介作為承載物來傳達給觀眾,這裡的媒介更多的指向記錄、傳播音樂的各類多媒體介質。

  對於在社會音樂生產結構中音樂職業與媒介之間互動關係的現象,是一直持續並隨時空發展而變化的,在現代社會媒介高速發展的同時,承載音樂創作主體的音樂職業必將呈現出更為豐富多彩的景象。本文只是從音樂職業本體及其發展過程某個發展特性所作的思考和探究。對於此研究,筆者認為可以歸為音樂職業的社會功能研究的一個層面,這對更為全面的認知音樂職業會有有益的幫助。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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