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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聲樂研究有感論文

民族聲樂研究有感論文

  內容摘要:近幾十年來,我們在民族聲樂的概念和分類問題上,一直存在著爭議和分歧。當代“民族聲樂”到底來源於漢族傳統民間歌曲還是西洋美聲,漢族民歌的分類標準又應如何把握。諸如此類關於民族聲樂的問題,一直伴隨著我國當代的聲樂研究工作。為明晰漢族傳統民歌的分類關係,文章將透過對民歌分類的幾種方法及其之間的相互關係進行研究與分析,以此對我國民族聲樂藝術的整體協調發展提出學理性的參考。

  關 鍵 詞:民族聲樂 漢族民歌 分類 色彩區

  事物從起源,開始發展,直到消退,這看似清晰的過程,分析起來竟是如此緩慢,甚至有些模糊。這是由於一些演化而來的事物,很難由後向前追究,也很難用“劃分”這樣一個詞來對如此複雜、緩慢的過程進行“加工處理”。所以,人們僅在此模糊地清晰些,又在清晰中變得模糊。不難看出,從本身就無法言表的音樂藝術到紛繁複雜的民歌發展。人們也很難確立出一個方整、明顯的界限。單從這樣一個深奧而又顯而易見的角度來看,我也會不經意想到“近似”這樣一個詞了。

  漢族民歌有多種分類方法,目前較為慣用的是按照“體裁”形式分類的方法,其大致可把漢族民歌分為:1.號子(有“搬運號子”“船工號子”“作坊號子”等);2.山歌(包括“放牧山歌”“田秧山歌”“一般山歌”等);3.小調(例如“謠曲”“時調”“風俗儀式歌曲”“舞歌”等)。“體裁”分類法有助於認識和研究民歌與人民生活的關係、民歌的社會功用以及音樂表現的方法、特點等問題。

  但是,究竟什麼是漢族民歌的“體裁”?漢族民歌體裁的劃分依據應如何確定呢?“體裁”究竟是指民歌音樂形態上的藝術特徵,還是指它的社會產生條件?抑或是指產生和應用場合所造成並限定了按照這一如此模糊不定的“體裁”概念分類,人們對漢族民歌的“體裁”有了不同的理解,於是便出現了多種分類方法。例如“勞動號子”,如果按產生和應用的場合把它定義為“勞動時所唱的歌”,那麼“田歌”“牧歌”也是勞動時所唱的歌;但“田歌”“牧歌”的主要音樂形態特徵又顯然與一般的勞動號子一領眾和,具有鮮明的節奏律動等特點不相一致,而更多地與一般山歌節奏自由悠長的特點相吻合;然而,二者的社會生產條件又與一般山歌不盡相同。這就產生了多種的分類方法。“體裁”分類方法產生分歧的原因是由於分類依據的不統一所造成的。這些依據中有根據民歌的使用場音分類的(例如“民間歌舞”和“小調”的分法;“漁歌”和“田歌”的分法);也有按照民歌的篇幅分類的(“大型民歌套曲”);還有按照民歌的社會功能分類的(“風俗歌曲”)等等。

  如此眾多分類依據的並存,讓人們無法準確地把握該種分類法的劃分標準是什麼。這樣一種紛亂的狀況,對於民歌音樂研究的進一步深入是不利的。江明惇先生明確地闡述了他劃分漢族民歌體裁的依據,即按照民歌產生的一定社會生活條件和功用要求所形成的基本的音樂表現方法和典型的音樂性格特徵。“人民的社會生活是非常複雜的,民歌的形成、發展以及流傳的情況也是非常複雜的。因而,體裁的問題也很複雜。漢族民歌中多種體裁因素相綜合的現象、不同體裁之間相互轉化的現象都是很常見的。”①也就是根據音樂特徵,演唱場合和功用這三種因素進行了綜合考慮。在這樣一種綜合的劃分標準下,多少是將體裁劃分定義作了一個“模糊處理”。遇到不同類體裁出現交集的時候依然很難把握原則。這就好比將幾種相互干擾、相互交叉的劃分標準混合到一起。當然,其表現出來的分類作用有時也顯得有些相互干擾,左右不定。

  在本文一開始,筆者提到一個思維意象,就是對於那些原本來自於勞動人民口頭創作的。發展相對自由、漫長的,體裁相互交叉和滲透的民歌發展過程,所有對它的“規範化”都只是相對的。當然也包括“劃分”這樣一個硬是要把一潭清水分割開來的舉動,其結果也只能得來一灘渾水,以至於最終難以分辨得清。像漢族民歌這樣一幅類似於秀美山河風光的圖畫,我們最好還是不要用濃黑的筆墨勾畫出它原本已經消失不清的底稿輪廓。一幅好的繪畫作品,各個部位、各個階段、各個突出的色彩區域都是相互關聯、相互滲透的。

  杜亞雄先生從形式邏輯方面指出,如將漢族民歌進行類似“色彩區”的劃分是不當的,因為“色彩區”這一概念是從美術界借來的詞語,“通常用來比喻和形容音樂的不同風格和配器的不同效果。從嚴格的科學意義上講,音樂無色彩。”②美國的民族音樂學家安東尼·希格爾教授在他關於“民族音樂學”的講座中說,人類不應僅僅研究聲音,還要研究創作的背景,聽眾聽到音樂時的景象,可能這是“音樂人類學”(Anthropology 0fMusic)所需要真正研究的方向。希格爾教授對非洲一個叫做“Suya”的部落考察了兩年,他對那裡的原始音樂發展有著最真實、最深刻的瞭解。在筆者看來,所謂音樂的色彩,就是足以給那些原始部落人們精神上的影響以及使他們由衷熱愛和需要音樂的原因。筆者認為,漢族民歌的產生和發展多少也會同非洲原始部落的音樂有些許相同。所以漢族民歌的色彩必定是民歌所要表現以及想要給聽者帶來的審美影響和功能。如果音樂沒有了色彩,人類的藝術也就沒有了色彩。

  在筆者看來,中國藝術研究院的喬建中先生在《論漢族民歌近似色彩區的劃分》一文中,對“色彩區”這一概念的提出,並非單指民歌音樂所表現的外在效果。之所以用“色彩區”作為劃分的單位,只是想透過這樣一個概念來詮釋一下民歌分類的整體形象。如果追究其原因,我們也只能發現,在自然界中內部關聯、內在聯絡是普遍存在的。抓住事物聯絡的本質,才是分類研究中的關鍵所在。

  民歌作為音樂體系中一個最重要的組成部分,正是因為民歌的來源也很有可能代表著民族音樂的起源。民族音樂作為一個貫通古今世代相傳的民族文化現象,由於較強的穩定性和頑強的生命力,使民歌保持著基本的特徵承襲下去,並且保留著濃郁的民族風格和地方色彩。與此同時,由於人文,社會,地理等諸多因素的影響,使民歌發展不斷注入新的活力(當然,也會導致其某一部分的消亡),由此而產生並呈現出一幅壯闊雄偉的民歌山水畫。這是民歌文化發展乃至自然界發展的必然規律。所以從其本質意義上的結構、形成、融合等角度來看,如果用規整的格式、嚴格地劃分,是不能將其分離開來的。既然民歌的起源無法從地理以及文獻中確認,民歌的發展又包含了那麼多的共性與差別,民歌又在特徵以及歌詞、曲調上存在著交集的區域,我們就不能為漢族民歌的分類找到一個真理似的答案,將民歌的起源區劃開來。於是人們著眼於分析漢族民歌以及文化發展的過程。筆者還是比較同意華夏民族在黃河流域優先發展的同時,遼闊的祖國大地上分佈著各種型別的新石器時代文化。它們各有自己的典型特徵,相互之間呈並行關係。由於文化發展的這種特性,就決定著各地產生的民歌有著自己的特色。這一特色所表現出來的正是各地漢族民歌起源和發展的區別之處。

  在最原始的基礎上,漢族民歌在地理、文化、語言、社會、人文、地域、歷史等諸多條件作用下,使其本身得以變化、發展。舉例來說,語言對民歌的流傳和演化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民歌的分佈在東北、西北、西南之所以範圍比較大些,顯然與當地的語言都屬同一語系有關。東南雖然不大,但方言的分支卻比較多。因此民歌的分佈也比較複雜。透過各種條件的影響,漢族民歌在保持原始風格的基礎上加以改編,發展成為富有多樣性,又帶有千絲萬縷聯絡的民歌藝術形式。之所以體裁分類法存在著一些歧義,可能也正是由於此,由於這些割不斷、理還亂的聯絡,所以,任何想透過一種或幾種標準來規範漢族民歌的劃分方法都不大可能將其盤根錯節的內在聯絡斷開。

  音樂的外在表現是音樂最終的歸宿,不論漢族民歌在悠悠歲月長河中如何演變、如何更新,它也必須透過某種音樂手段和效果表現出來,我們可以稱這種效果為“色彩”。而漢族民歌在內部保持聯絡的現象,正是事物發展的一種必然規律。所以我們沒有必要將其理清、分化。不然就近似於社會在倒退。根據民歌藝術表現出來的風格差異,也可說是不同的效果,我們完全有理由將漢族民歌分為若干個部分。之所以叫“色彩區”,也是一種抽象意義上的引用、概括。我們大可不必追究“色彩區”這一名詞的運用是否得當,重要的是,這看似利用事物表面的規律和形式作為劃分標準的分類方法卻大大解決了民歌分類的諸多“標準混淆”的問題。其實站在歷史的舞臺上,人們唯一的權利就是用當前的目光來回眸歷史。正如漢族民歌發展到今天,也只能是等待我們以當前民歌所表現出來的形式、風格來認知和研究它。所以,利用已發展到如今的漢族民歌所表現出來的風格特徵對其進行學術上的劃分,正是符合了事物發展的客觀規律,應該是最準確、適當的方法了。

  漢族民歌藝術的發展是一個複雜的過程,呈現在我們面前的是風格各異、有著濃濃鄉土之情的心底之聲。不同風格、不同色彩的民歌代表著不同的歷史,不同的內涵。那麼就讓這來自五湖四海,祖祖輩輩相傳的肺腑之聲共同詮釋華夏民族不朽的聲樂文化。

  註釋:

  ①江明惇著.漢族民歌概論.上海音樂出版社,1982年12月,第27頁.

  ②杜亞雄著.中國音樂.1993年1月,第10—12頁.

  參考文獻:

  [1]喬建中著.土地與歌.山東文藝出版社,1998年2月.

  [2]喬建中著.國樂今說——喬建中音樂文集.上海音樂學院出版社.

  [3]江明惇著.漢族民歌概論.上海音樂出版社,1982年12月.

  [4]杜亞雄,桑海波著.中國傳統音樂概論.首都師範大學出版社,2000年版.

  [5]王耀華,杜亞雄著.中國傳統音樂概論.福建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

  [6]黃翔鵬著.傳統是一條河流.人民音樂出版社,1990年版.

  [7]中國音樂詞典.人民音樂出版社,1990年版.

  [8]王鍾翰著.中國民族史.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4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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