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車廣告合同

公交車廣告合同範本

  廣告主: (以下簡稱“甲方”)

  廣告商: (以下簡稱“乙方”)

  合同簽定地:

  乙方擁有公交線路車內廣告發布權,甲方要求在乙方擁有的媒體上釋出廣告。經雙方友好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一、展示產品品牌:

  二、廣告形式:公交車內廣告。

  三、媒體數量: 輛。

  四、廣告發布期

  1、雙方確定,廣告發布期為 。

  2、雙方約定,廣告預期釋出日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雙方同意,甲方車內廣告發布期以實際單車廣告車上道之日為準。

  五、廣告費及線路明細另附合同附件。

  六、付款方式:

  七、付款之相關權責

  1、在廣告發布期內,甲方如需更換畫面,畫面的'製作與貼上等所發生的實際費用,另行交付給乙方。

  2、若甲方未能按限期付款,每延遲一天,甲方應按合同總額的千分之二,向乙方交納該筆遲延款項的滯納金,滯納金應連同該遲延款項在約定付款次日起一個星期內同時繳納。如果甲方遲延付款或未按規定金額付款,

  超時一星期,乙方有權撤銷甲方廣告畫面,單方終止合同。甲方先前已交納款項不予退還,並向乙方支付與合同餘款等額的違約金。

  3.甲方付款方式:

  3.1以現金(人民幣)形式支付,甲方須先收到乙方蓋有財務章的收據,否則視為無效,後果自行承擔。

  3.2以轉帳支票(人民幣)形式支付,甲方須正確填寫支票名頭(參照合同章),如因甲方未填寫支票名頭或填寫不正確,致使乙方收取支票出現問題時,甲方承擔其後果。

  八、廣告設計

  1、如甲方需要乙方為其產品進行廣告設計,甲方需要在合同預期釋出日前七天內向乙方遞交設計必需之資料,並在乙方通知完成樣稿後三日內對樣稿及顏色進行確認。

  2、如因甲方違背上述規定之時間,從而造成廣告不能按期延期釋出的,損失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在乙方合理通知催告後仍不如約履行的,乙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

  3、乙方對所設計的樣稿享有著作權,未經乙方許可,甲方不得在本合同約定的廣告以外任何場所採用,如有違反,乙方有權要求賠償。

  4、 甲、乙各方進行廣告設計如使用人物肖像等元素,須保證使用的合法性,否則產生法律糾紛後果自負。

  九、廣告製作、釋出及後期維護

  1、乙方負責廣告報批、製作及釋出,同時負責廣告車輛本身的清潔和維護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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