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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建造師考試對《工程法規》課程的教學啟示的論文

註冊建造師考試對《工程法規》課程的教學啟示的論文

  建造師是以專業技術為依託、以工程專案管理為主業的執業註冊人員。建造師是懂管理、懂技術、懂經濟、懂法規,綜合素質較高的複合型人材。他們既要有理論水平,也要有豐富的實踐經驗和較強的組織能力。建造師註冊受聘後,可以建造師的名義擔任建設工程專案施工的專案經理、從事其他施工活動的管理、從事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業務。在行使專案經理職責時,一級註冊建造師可以擔任《建築業企業資質等級標準》中規定的特級、一級建築業企業資質的建設工程專案施工的專案經理;二級註冊建造師可以擔任二級建築業企業資質的建設工程專案施工的專案經理。大中型工程專案的專案經理必須逐步由取得建造師執業資格的人員擔任。

  《建造師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中規定,建造師考試實行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的考試製度,由人事部、建設部共同組織實施,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建造師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中還規定,建造師職業資格考試,分綜合知識與能力和專業職業與能力兩個部分。2004年2月人事部、建設部發布的《建造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進一步規定:一級建造師職業資格考試設《建設工程經濟》、《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建設工程專案管理》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4個科目。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設《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3個科目。那麼《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與高職學校學習的《工程法規》課程之間到底有什麼關係,對我們教學有什麼啟發呢。

  1 《建設法規及相關知識》的知識體系及特點

  《建築法規及相關知識》是建造師的一門公共基礎課,由於建造師是考核物件是已經從事建築類相關活動的從業者。他們在工作過程中對建築法規的知識已有感性的認識。因此本課程實行的是“以素質測試為基礎、以工程實踐內容為主導”的指導思想,教材與建造師實行的現狀相結合,與現行法律法規、規範標準相結合,與當前先進的施工技術相結合,與用人企業的實際需求相結合”的教材編寫要求。學員學習時是高強度高密度學習模式。由一個培訓教師花三天到五天時間將整本教材從頭到尾串講一遍。學員被動接受知識的機會多,互動和主動的環節少或者幾乎沒有。

  2 高職《工程法規》知識要點及課程特點

  《工程法規》是高職建築工程、市政工程等土建類專業開設的專業基礎課。它具有專業性強的特點。課程旨在培養學生建設法律意識和解決工程法律問題的'能力。教學內容主要包含建築法規概論、城市規劃法律制度、土地管理法律制度、房地產法律制度、建築許可法律建築工程發包與承包法規、建築工程招標與投標法規、建築工程監理法規、建築工程合同法規、建築安全生產管理法規、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法規。

  3 《建設法規及相關知識》與《工程法規》的關係

  《工程法規》中的建築工程合同法規、建築工程招投標法規、建築工程許可法規、建築安全生產管理法規、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法規這五部分與《建設法規及相關知識》中的內容大體一致。不同的地方在於《建設法規及相關知識》的時效性強於《工程法規》。新版(第四版)的《建設法規及相關知識》基於新的法律法規編寫。例如:2013年7月1日實施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字)》,2013年1月1日實施的《民事訴訟法》及最高院的司法解釋,2012年2月1日實施的《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工程法規》教材的內容更新速度較慢。因此,《工程法規》教材的編寫的相關內容可以參考《建設法規及相關知識》。截止目前筆者接觸到的教材上,關於投標保證金的額度和投標有效期的規定《建設法規及相關知識》中是最新的,已經有兩年之久。而《工程法規》教材的規定沿用舊的說法,沒有及時更正。

  4 結束語

  不想當將軍計程車兵不是好兵。學習土建類專業,不想透過建造師考試的學生不是好學生。雖然不是人人有機會做專案經理。掌握專案經理必備的理論知識後,更能勝任其他崗位。《建設法規及相關知識》的內容高於《工程法規》課程,從做和學的角度,前者都可為後者的課堂教學提供延伸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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