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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案例分析報告

法律案例分析報告範文

  想要針對法律案例進行分析時,那麼相關的分析報告應該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分享給大家的法律案例分析報告範文,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我叫xx,在學校學習的是法律專業,我在區人民法院刑庭進行法學專業畢業實習已經結束了,與之前的既興奮又有些緊張相比,現在的我,多了一份淡定與自信。

  我最初到法院的時候,我和法官、書記員都有一個熟悉的過程,有時候相視而笑卻不知說什麼好,弄的大家都有些尷尬,但很快,工作使我們有了共同的話題。雖然許多書記員和我們同齡,有許多專業知識不如我們,但三人行必有我師,他們的工作經驗還是讓我瞭解了許多以前不知道的東西。還有法官,他們對自己的工作很認真,對我們提出的問題更是耐心解答。比如,一次和法官去價格鑑定中心,由於是刑事案件,我覺得像價格鑑定這樣的事應該由公安局或檢察院來做,而法官告訴我法院作價格鑑定是被告要求重新鑑定,而這些是我在課本上沒有學到的,或者說,如果不是遇上實際的問題,憑空是很難想到的。

  我們從填寫各種表格這種最瑣碎的事情做起,但在完成這些工作的過程中,徹底改變了我之前認為的“打雜”沒用的看法,只要你用心,就會從中學到很多。比如,在整理案卷的過程中,會發現,一個案卷就是一個案件從發生到審結、罪犯被送到監獄的全過程。案件的審判流程表反映了一個案件的基本資訊,從收案、分案到結案都被歸入了電子資訊檔案。檢察院會將案件的起訴書及相關材料提交到法院。公安機關關於各種案件的刑事偵查,一個案子並不是簡單的幾個物證或口供,而是非常詳細完整的環環相扣的證據鏈,從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陳述、證人證言、人體損傷鑑定、價格鑑定、勘驗筆錄、工作記錄、辨認筆錄,到電話清單、各種物證圖片,確可證明一個案件的始末。律師的委託書、辯護詞,還有民事材料、調解書,雖不是每個案件都涉及,卻也是一個刑事案件的組成部分。立案登記表、收案筆錄是法院的工作。開庭公告、庭審筆錄、宣判公告、判決書還有送達判決書回證、執行書及回證、提票,我們目睹的這些,其實已經是一個刑事案件從公安局到檢察院再到法院的最後的程式。這讓我真正把課本上的東西連了起來。

  在實習的過程中,我們幫助核對起訴書、判決書的正本和副本,瞭解了起訴書、判決書的格式及寫作方式。填寫了送達起訴書和判決書的記錄,這些本應當事人親自填寫,但在法院約定俗成。幫法官寫工作記錄,明白了工作記錄的作用。訂案卷正卷副卷,編編號,填寫卷宗目錄,卷宗內容,這項工作人見人煩,但沒有他,在法院的實習將是不完整的。和法官討論案情、法條、定罪量刑,學習,氣氛很好,讓我在實踐中運用了學到的知識。填寫提押票、換押票、律師的出庭通知、結案報告、執行書還有上訴報告、審委會報告什麼的,瞭解了律師、看守所、審委會各個部門的職能。去檢察院、價格鑑定中心、看守所,開闊了眼界,知道了許多從不曾涉及的東西。

  在實習的過程中,我們經歷最多的,還是聽了各種格樣的案件,從一個案件送來到結案的全過程。在這些案件中,有招搖撞騙的,有在女廁所盜竊的,有打架故意傷害的,有故意殺親人的,有賣盜版光碟的,有故意碰瓷的,有妨害公務的。

  以前認為刑事罪犯大逆不道,對他們深惡痛絕,所以第一次見到穿黃馬甲的罪犯,嚇得不敢和他對視,而是從後面繞到了旁聽席。而當我聽了許多的案件審理,親眼見到法官和罪犯、被害人、當事人、家屬談話,瞭解了案件的全過程,逐漸改變了看法。有的罪犯多次犯罪,裝瘋賣傻;但也有那種剛高中畢業甚至只念了小學就出來打工,不懂法律再加上一時邪念就犯罪的。有許多甚至比我們還小的人多次被執行強制措施;還有許多人家境很不好,父母離異,沒人管,許多罪犯沒有工作,很多人請不起或根本不懂請辯護人,聽不懂法庭上的問話,不會寫自己的名字。讓我覺得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其實他們就是一些再普通不過的人,對罪犯,感到從最初的害怕還有像孫繼秋老師說的好奇到後來的麻木。每天看著罪犯和一些家屬出出入入,每天看著來往法院的人,會覺得本認為不會很多的刑事案件實際很多,會覺得生活的世界原本複雜,什麼事情都有可能發生,而幾百個法條又如何能解決得了紛繁複雜的社會的各種問題。

  就像我遇到的一個案例,有兩個老人,沒有工作,只有低保金,因道路整改失去了以賣報紙為業的生活來源,在家門口擺攤,被城管制止,雙方發生衝突,造成城管手指骨折,被指控妨害公務,取保候審,後被判緩刑。

  其實,法庭就是一個社會的縮影,體會著社會中的悲歡離合。看著每天寫的幾年甚至十幾年的刑事判決書,其實就是決定了一個人的命運,.以及他的家庭,但這都是他們自己做的,偶然也好、故意也罷。這些都警示我們,尤其是作為一名學法學的學生,不要一時衝動誤入歧途,要好好珍惜來之不易的學習和生活。

  在實習的過程中,讓我思考了一些司法工作上的不足。比如,在庭審的過程中,看到了陪審員的審理經過以及他們和法官和議的過程,真正理解陪而不審的現實。在簡易程式審理中,看到了法官的權力,看到了獨任制的不足。在執行的過程中,看到了司法實踐對是否是本地人,是否有人管等不同人的區別對待。在定罪量刑過程中,看到了認罪與賠償的重要性,不知是否是富人、圓滑的、厲害的會少一些麻煩呢?這罪與非罪、罰的多與少的界限究竟該如何定義呢?

  我國的司法實踐尚有許多需要改進和完善的.地方,但那是中國司法亟待解決的事情。而法院人員認真的工作態度,嚴謹的作風,仍然是我們今後工作和學習的榜樣。

  在實習的過程中,感到原本威嚴的法官,其實是那麼平易近人,沒有一點架子,細心回答我們提出的問題,認真對我們的工作進行指導。每當有案子的時候,法官會和我們一起研究案卷,分析證據,針對案情查詢法條、案例及相關資料,讓我們針對量刑提出自己的看法,這無疑幫助我們將學過的知識加以複習,並最大限度的把知識在實踐中得到了應用,也切實感到了作為一名準法律工作者的神聖與莊嚴。讓我深深感到法官走下神壇,成為我們身邊值得崇敬的師長。

  另外,在我們接觸的檢察院人員、律師的身上,也有許多我們值得學習的地方。沒有機會到檢察院實習,也是一大遺憾,所以建議學校能夠對暑期的實習也做一定的組織,也許時間不用很多,但公檢法各個工作部門的良好氣氛一定對我們的學習有益而無害。

  在實習的過程中,雖然問了許多幼稚的問題,有的工作可能做得還不是很到位,但瑕不掩瑜,實習的收穫仍將是我們的專業學習的重要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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