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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超載新規定

限超載新規定

貨運車主和司機注意了,從今日起,交通運輸部令第62號《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等一系列治超新政將正式施行。新規中對超限超載的認定標準進行了調整,6軸車車貨總重由55噸變為49噸;新規明確交通、公安部門將實現常態化聯合執法,對超限超載運輸車輛將嚴格實施“一超四罰”。從9月21日起,將全面禁止“雙排車”通行;

新規要求加強道路運輸行業誠信體系建設,對嚴重違法超限超載運輸當事人實施聯合懲戒。

“治超新政”七大亮點

(一)統一車貨總重限值認定標準。以《汽車、掛車及汽車列車外廓尺寸、軸荷及質量限值》(GB1589)規定的最大允許總質量限值,認定車輛車貨總重是否超限超載。

(二)建立健全聯合執法機制。各地公路管理機構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開展路面聯合執法。其中,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負責指揮引導車輛到超限檢測站接受檢測,公路管理機構負責實施稱重。

(三)加強重點貨運源頭監管。各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採取執法人員駐點、巡查、影片監控等方式,加強重點貨運源頭單位貨物裝載工作的'監管。

(四)嚴格實施“一超四罰”。根據違法行為,對貨運車輛、貨運車輛駕駛人、運輸企業和貨運場所經營者實施處罰。

(五)加強高速公路入口檢測管理。對擬進入高速公路的貨車全面實施重量檢測,禁止違法超限超載車輛進入高速公路行駛。

(六)嚴查衝闖公路站點等違法行為。對暴力抗法、毆打工作人員、損壞相關設施裝置等嚴重違法行為,公安部門要依法及時追究處理;涉及犯罪的,堅決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七)利用信用記錄實現聯合懲戒。建立超限超載行為信用記錄,納入國家統一的信用資訊交換平臺和“信用中國”網站,對嚴重違法超限超載運輸當事人實施聯合懲戒。同時,探索實行超限超載車輛保險費率上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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