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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褒禪山記》原文

《遊褒禪山記》原文

導語:《遊褒禪山記》是北宋的政治家、思想家王安石在辭職回家的歸途中游覽了褒禪山後,以追憶形式寫下的一篇遊記。該篇遊記因事見理,夾敘夾議,其中闡述的諸多思想,不僅在當時難能可貴,在當今社會也具有極其深遠的現實意義。“世之奇偉、瑰怪、非常之觀,常在險遠”更成為世人常用的名言。

遊褒禪山記課文原文

褒禪山亦謂之華山,唐浮圖慧褒始舍於其址,而卒葬之;以故其後名之曰“褒禪”。今所謂慧空禪院者,褒之廬冢也。距其院東五里,所謂華陽洞者,以其乃華山之陽名之也。距洞百餘步,有碑僕道,其文漫滅,獨其為文猶可識曰“花山”。今言“華”如“華實”之“華”者,蓋音謬也。

其下平曠,有泉側出,而記遊者甚眾,——所謂前洞也。由山以上五六里,有穴窈然,入之甚寒,問其深,則其雖好遊者不能窮也,——謂之後洞。餘與四人擁火以入,入之愈深,其進愈難,而其見愈奇。有怠而欲出者,曰:“不出,火且盡”;遂與之俱出。蓋餘所至,比好遊者尚不能十一,然視其左右,來而記之者已少。蓋其又深,則其至又加少矣。方是時,予之力尚足以入,火尚足以明也。既其出,則或咎其欲出者,而餘亦悔其隨之,而不得極夫遊之樂也。

於是餘有嘆焉:古人之觀於天地、山川、草木、蟲魚、鳥獸,往往有得,以其求思之深,而無不在也。夫夷以近,則遊者眾;險以遠,則至者少。而世之奇偉、瑰怪、非常之觀,常在於險遠,而人之所罕至焉,故非有志者不能至也。有志矣,不隨以止也,然力不足者亦不能至也。有志與力,而又不隨以怠,至於幽暗昏惑而無物以相之,亦不能至也。然力足以至焉而不至,於人為可譏,而在己為有悔;盡吾志也,而不能至者,可以無悔矣,其孰能譏之乎?此餘之所得也!

餘於僕碑,又以悲夫古書之不存,後世之謬其傳而莫能名者,何可勝道也哉!此所以學者不可以不深思而慎取之也。

四人者:廬陵蕭君圭君玉,長樂王回深父,餘弟安國平父、安上純父。至和元年七月某日,臨川王某記。

譯文

褒禪山也稱為華山。唐代和尚慧褒當初在這裡築室居住,死後又葬在那裡;因為這個緣故,後人就稱此山為褒禪山。如今人們所說的慧空禪院,就是慧褒和尚的墓舍。距離那禪院東邊五里,是人們所說的華山洞,因為它在華山南面而這樣命名。距離山洞一百多步,有一座石碑倒在路旁,上面的文字已被剝蝕、損壞近乎磨滅,只有從勉強能認得出的地方還可以辨識出“花山”的字樣。如今將“華”讀為“華實”的“華”,是(因字同而產生的)讀音上的錯誤。

由此向下的那個山洞平坦而空闊,有一股山泉從旁邊湧出,在這裡遊覽、題記的人很多,(這就)叫做“前洞”。經由山路向上五六里,有個洞穴,一派幽深的樣子,進去便(感到)寒氣逼人,打問它的深度,就是那些喜歡遊險的人也未能走到盡頭——這是人們所說的“後洞”。我與四個人打著火把走進去,進去越深,前進越困難,而所見到的景象越奇妙。有個懈怠而想退出的夥伴說:“再不出去,火把就要熄滅了。”於是,只好都跟他退出來。我們走進去的深度,比起那些喜歡遊險的人來,大概還不足十分之一,然而看看左右的石壁,來此而題記的人已經很少了。洞內更深的地方,大概來到的遊人就更少了。當決定從洞內退出時,我的體力還足夠前進,火把還能夠繼續照明。我們出洞以後,就有人埋怨那主張退出的人,我也後悔跟他出來,而未能極盡遊洞的樂趣。

對於這件事我有所感慨。古人觀察天地、山川、草木、蟲魚、鳥獸,往往有所得益,是因為他們探究、思考深邃而且廣泛。平坦而又近的地方,前來遊覽的人便多;危險而又遠的地方,前來遊覽的人便少。但是世上奇妙雄偉、珍異奇特、非同尋常的景觀,常常在那險阻、僻遠,少有人至的地方,所以,不是有意志的人是不能到達的。(雖然)有了志氣,也不盲從別人而停止,但是體力不足的,也不能到達。有了志氣與體力,也不盲從別人、有所懈怠,但到了那幽深昏暗而使人感到模糊迷惑的地方卻沒有必要的物件來支援,也不能到達。可是,力量足以達到目的(而未能達到),在別人(看來)是可以譏笑的,在自己來說也是有所悔恨的;盡了自己的主觀努力而未能達到,便可以無所悔恨,這難道誰還能譏笑嗎?這就是我這次遊山的收穫。

我對於那座倒地的石碑,又感嘆古代刻寫的文獻未能存留,後世訛傳而無人弄清其真相的事,哪能說得完呢?這就是學者不可不深入思考而謹慎地援用資料的緣故。

同遊的四個人是:廬陵人蕭君圭,字君玉;長樂人王回,字深甫;我的弟弟王安國,字平甫;王安上,字純甫。至和元年七月,臨川人王安石記。

內容分析

第一部分

記遊山所見的景物和經過,是記敘部分。可以分為兩層。(第一、二段)

第一層(第一段),介紹褒禪山概況。

文章緊扣題目,以“褒禪山亦謂之華山”一句起頭,點明作者所遊的地方是“褒禪山”,以及這座山的另一個名稱“華山”。由這句的“褒禪山”一名引出褒禪山名稱由來,點出禪院。寫禪院,既證實褒禪山名稱由來,又引出“距其院東五里”的華山洞。寫華山洞的位置和命名緣由,為下文寫遊華山洞作交待,其中寫華山洞命名緣由又與開頭一句照應。記僕碑文字,循名責實,辨“華山”誤讀,不僅回應開頭一句,證明褒禪山本名“華山”,亦即“花山”,也為後文的議論伏筆。記敘的景物由禪院到華山洞,再到僕碑,反映了遊覽行蹤。全段以山名起始,以考證山名結尾,在內容上環環相扣。

其實作者自己也犯了個錯,“華山洞”其實應為“華陽洞”,不過現在依舊保留原文,不加修改。

第二層(第二段),記遊華山洞的經過。

先略述前洞和後洞的概況,突出前洞與後洞迥然不同的環境特徵,以及遊前洞之易與遊後洞之難,揭示一般遊人就易避難的心理,為後文“夫夷以近,則遊者眾;險以遠,則至者少”伏筆。

然後詳記遊後洞的經過。“餘與四人擁火以入”,點明瞭與人同遊,這才有入洞以後諸人的不同反應。寫經過時,對所見景象,只異常簡括地記下“入之愈深,其進愈難,而其見愈奇”,用連鎖句式說明入“深”、進“難”、見“奇”的遞進式因果關係,為後文借景喻理提供依據。

隨著入洞之深而“其見愈奇”,下文字應敘寫乘興而入,尋幽訪勝,領略“奇”景。不料,卻中途退了出來。遊洞至此結束。

作者又補敘了兩點。一是“蓋予所至……則其至又加少矣”,一是“方是時……而餘亦悔其隨之而不得極夫遊之樂也”。這兩點補敘為下文借事喻理提供了依據。寫出洞後的心情,突出一個“悔”字。因為當時“力尚足以入,火尚足以明”,卻“與之俱出”,“不得極夫遊之樂”,由此而“悔”,並因“悔”而引出下文。

第二部分

寫遊山的心得。這是文章的`議論部分,可以分為兩層。(第三四、段)

第一層(第三段),寫遊華山洞的心得。這一層是全文的重點。

以“於是餘有嘆焉”一句承上啟下。“嘆”字承上文的“悔”字,領起全段,自然地轉入議論。

作者先借託古人,說古人遊覽觀賞“往往有得”,是因為他們“求思之深而無不在也”。以此表明作者在下面所要說的觀察所得,不是隨意的,而是以古人的“求思”精神為依據和標準,經過深思而悟出來的。

以下以遊洞為喻,以“有志”為中心,進行逐層論述,闡明宏偉的目標、險遠的道路和“志”“力”“物”之間的內在聯絡。

“夫夷以近,則遊者眾”,照應“其下平曠,有泉側出,而記遊者甚眾”;“險以遠,則至者少”,照應“由山以上五六里,有穴窈然,入之甚寒,問其深,則其好遊不能窮也”。兩相對比之後,緊接著指出“而世之奇偉、瑰怪、非常之觀,常在於險遠,而人之所罕至焉”,照應“入之愈深,其進愈難,而其見愈奇”。這裡以景喻物,用“奇偉、瑰怪、非常之觀”比喻某種最高成就的境界。但這種境界“人之所罕至”,不是每個人都可以達到的。

怎樣才能達到呢?作者提出了三個“不能至”:“非有志者不能至也”,“力不足者,亦不能至也”,“無物以相之,亦不能至也”。這三個“不能至”表達了三層意思,提出了達到目的的三個必要條件:“志”“物”“力”。在提出“志”這個條件時,用兩個否定詞構成雙重否定,強調“有志”;在提出“力”和“物”這兩個條件時,又分別把“有志”作為基本前提,也強調了“有志”。這就揭示了三者之間的辯證關係,首先要有“志”,其次要有“力”,再次要有“物”,把需要堅定的志向、不斷的艱苦努力又需要一定的物質條件才能完成一種理想追求的道理,說得相當清楚、完備而透徹。三個“不能至”的三層意思,是按照三個條件的重要性依次排列的,邏輯十分嚴密。

這三個條件缺一不可,都不是充分條件而是必要條件,而其中“志”又是最根本的。所以作者又對“志”的重要性,作進一步的強調和申述。“然力足以至焉,於人為可譏,而在己為有悔”,是說有“力”而無“志”,因此未達到目的,這會被人譏笑,自己也會悔恨;“盡吾志也而不能至者,可以無悔矣,其孰能譏之乎?”指出只要“盡吾志”,雖然不能達到目的,也可以無譏無悔。透過對比“力足以至”而未能至和“盡吾志也而未能至”兩種情況,得出“可譏”“有悔”和“無悔”“無譏”兩種結果。這一正一反的兩層意思,照應“既其出,或咎其欲出者,而予亦悔其隨之而不得極夫遊之樂也”,突出了“有志”的決定作用,並且提出“盡吾志”,即全力以赴、堅持不懈的高標準要求,從事物的規律性歸結到人的主觀能動性,把所議論的道理推進一層。

最後,以“此餘之所得也”,收束這一段議論,歸結到作者思想上的收穫,回應“古人之觀於天地、山川、草木、蟲魚、鳥獸,往往有得,以其求思之深而無不在也”。這段議論以古人“有得”始,以自己“所得”終,前後呼應。

第二層(第四段),借僕碑抒發感慨,提出治學必須採取“深思而慎取”的態度。

這一段與第一段記僕碑文字和訂正讀音相照應。先由所見的僕碑引出感慨,指出由於“古書之不存”,致使後人以訛傳訛。“何可勝道也哉”,這是從個別到一般,由“華山”的“音謬”概括出社會上輾轉訛誤,相沿失實的普遍情況。針對這種情況,提出“學者不可以不深思而慎取之也”,這是從具體到抽象,概括出研究事物必須去偽存真的道理。這段議論一正一反:從反面加以否定,批評“謬其傳而莫能名”;從正面加以肯定,強調“深思而慎取”。

第三部分

是記遊的結尾,補敘同遊者的籍貫、姓名和作記時間,以及作者籍貫、署名。這是寫遊記常用的格式(第五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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