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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居住證積分辦理流程

天津市居住證積分辦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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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居住證積分辦理流程

申請人按照《天津市居住證積分申請材料清單》準備個人申請材料並提交單位。

《天津市居住證積分申請表》

《積分入戶申請人婚育情況承諾書》

單位經辦人登陸天津市居住證積分專欄網站,點選“網上申報”,進行使用者註冊。

單位經辦人登陸天津市居住證積分專欄網站,點選“網上申報”,進行使用者註冊。

《天津市居住證預約憑證》

預約成功

單位經辦人在預定日期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視窗辦理,包括單位證明材料和申請人材料。

《單位授權委託書》

應先到公安視窗進行前置稽核,稽核申請人的居住證、身份證、戶口本、落戶地點等材料。

公安視窗稽核通過後,到人力社保視窗提交材料,經人力社保視窗受理後,領取受理通知書。

單位經辦人將申請人準備的申請材料提交至各相關視窗(民政局、國土局、教委、公安局、地稅局、衛計委、公積金中心、智慧財產權局)。

因特殊情況需補交材料的,應在3個工作日內送達,逾期不再受理。

受理成功

積分公佈期為3個工作日,每年的.6月、12月在積分專欄網站公佈,對積分如有疑問,申請人可填寫複核申請表在公佈期內到視窗進行復核。

《天津市居住證積分複核申請表》

申請人可於積分公佈期結束後,領取留存的包括職稱證、省部級獎勵證書、高階技工學校畢業證等原件。

每年的6月、12月在積分專欄網站公佈,單位經辦人或申請人可以透過積分專欄網站查詢。

榜上有名

公示期結束後,市公安局人口服務管理中心自市人力社保局報送《准予積分落戶名單》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完成《戶口准予遷入證明》資訊登記、核對工作。經核對無誤後,於20個工作日內透過郵政速遞的方式將《戶口准予遷入證明》發放至申請人指定地點。

申請人請在《戶口准予遷入證明》有效期內辦理入戶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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