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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年我們拿過的“年終獎”

那些年我們拿過的“年終獎”

就要過去了,各大企業都在對過去一年進行總結回顧,並按照員工的工作情況進行年終獎賞。那麼在發放年終獎時,如何計算個人所得稅呢?

年終獎的個稅計算適用“除以12的稅收優惠辦法”,即用年終獎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但在具體操作中,月收入的不同及年終獎發放方式的不同,都將導致個稅計算方法的不同。今天,小編將對不同情形下年終獎的各種計稅方法進行總結歸納。

▼一、月工資收

“登。。。登。。。登。。。登。。。”這兩天微信裡有幾位小主點贊小編,暖暖地讓小編感覺整個世界都變美好了,小編好想高歌一曲“我用盡一生一世來將你供養~”

年底的節日很多、好日子也很多,小編這個月就有好幾個紅色炸彈,於是這個月還沒開始小編的工資就結束了它的職業生涯。沒錢,就不能任性,雙十二就要一個人哭暈在廁所。。。但是,也有這麼一些令人羨慕的小主,他們,他們要發年終獎了。。。簡直令人髮指啊有木有!

“金夠敗,金夠敗,金夠on the way......”小主們開開心心地跨年吧,小編會像賣女孩的小火柴一樣堅強地。

那麼接下來就呈上小編吐血整理、含淚推薦系列之三——那些年,我們拿過的年終獎~

職工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如何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9號)第二條規定:“納稅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作為一個月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納稅,並按以下計稅辦法,由扣繳義務人發放時代扣代繳。

(1)先將僱員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如果在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的`當月,僱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應將全年一次性獎金減除‘僱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後的餘額,按上述辦法確定全年一次性獎金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2)將僱員個人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按本條第(一)項確定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計算徵稅,計算公式如下:

1.如果僱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高於(或等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的,適用公式為:

應納稅額=僱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2.如果僱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的,適用公式為:

應納稅額=(僱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僱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第三條規定:“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對每一個納稅人,該計稅辦法只允許採用一次。”

舉個“栗子”: 12月份小編工資3500元、取得2014年全年一次性獎金22800元(小編快醒醒,這是夢),那麼小編全年一次性獎金須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

22800÷12=1900(元)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分別為10%和105.

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應納個人所得稅=22800×10%-105=2175(元)(小編做夢都在想自己是個納稅大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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