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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食節 寒衣節

寒食節 寒衣節

寒食節

寒食節在冬至後的105天,一般在清明節前後。

寒食節亦稱“禁菸節”“冷節”“百五節”,是沿襲了遠古的改火舊習。每到初春季節,氣候乾燥,不僅人們儲存的火種容易引起火災,而且春雷發生也易引起山火。古人在這個季節要進行隆重的祭祀活動,把上一年傳下來的火種全部熄滅,即是“禁火”,然後重新鑽燧取出新火,作為新一年生產與生活的起點,謂之“改火”或“請新火”。禁火與改火之間有間隔的時間,史料有三日、五日、七日等不同說法,而在太原等地較為特別要禁火一個月。而在這段無火的時間裡,人們必須準備足夠的熟食以冷食度日,即為“寒食”,故而得名“寒食節”。

寒食節吃冷食

清明時節,正是春光明媚草木吐綠的大好時光,是人們春遊(古代叫踏青)的好時候,所以古人有清明踏青、盪鞦韆、踢蹴鞠、打馬球、插柳等一系列風俗體育活動,把個清明節過得有聲有色,有滋有味。

寒食節亦稱“禁菸節”、“冷節”、“百五節”,在農曆冬至後一百零五日,清明節前一兩日。是日初為節時,禁菸火,只吃冷食。因時間上和清明節接近,並受其影響,因此在後世的發展中逐漸增加了祭掃、踏青、鞦韆、蹴鞠、牽勾、鬥卵等風俗,寒食節前後綿延兩千餘年,被稱為民間第一大祭日。

我國傳統的清明節大約始於周代,已有二千五百多年的歷史。它在古代不如前一日的.寒食節重要,因為清明及寒食節的日期接近,民間漸漸將兩者的習俗融合,到了隋唐年間(581至907年),清明節和寒食節便漸漸融合為同一個節日,成為掃墓祭祖的日子,即今天的清明節。

寒衣節

每年農曆十月初一,謂之“十月朝”,又稱“祭祖節”。為送寒衣節。 亦稱冥陰節,這一天,特別注重祭奠先亡之人,謂之送寒衣。與春季的清明節,秋季的中元節,並稱為一年之中的三大“鬼節”。為免先人們在陰曹地府挨冷受凍,這一天,人們要焚燒五色紙,為其送去禦寒的衣物,並連帶著給孤魂野鬼送溫暖。十月一,燒寒衣,寄託著今人對故人的懷念,承載著生者對逝者的悲憫。 同時,這一天也標誌著嚴冬的到來,所以也是父母愛人等為所關心的人送禦寒衣物的日子。

寒衣節的習俗

到了農曆十月一之後,天也就一天比一天寒冷了,為此,人們不僅要為亡人送寒衣過冬,就是生者也要進行一些象徵過冬的傳統活動。婦女們要在這一天 將做好的棉衣拿出來,讓兒女、丈夫換季。如果此時天氣仍然暖和,不適宜穿棉,也要督促兒女、丈夫試穿一下,圖個吉利。男人們則習慣在這一天整理火爐、煙 筒。安裝完畢後,還要試著生一下火,以保證天寒時順利取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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