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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單位不能以繳“五險一金”為名剋扣員工績效工資

律師:單位不能以繳“五險一金”為名剋扣員工績效工資

律師:單位不能以繳“五險一金”為名剋扣員工績效工資

近日,市民張女士向本報“民生一線”欄目投訴,稱其在梅縣區扶大社群衛生服務中心工作,每月有1000多元的績效工資,但近兩個月都被單位剋扣,用來繳交“五險一金”,不少職工對此都有意見。對此,相關負責人回應是單位負債較重、週轉資金需要。

職工

單位以繳“五險一金”為名剋扣績效工資

5月21日,記者來到梅縣區扶大社群衛生服務中心,找到了投訴人張女士。她說,本來每個月都有1000多元的績效工資發,但近兩個月都沒到賬。她瞭解到是單位沒錢給職工繳交“五險一金”,就從績效工資中剋扣下來,又沒單沒據,“那是我們的錢,怎能隨便剋扣呢?”

張女士這樣一說,也有其他護士表示不滿,不願將績效工資挪作他用。有護士稱,單位在做出這個決定時,除了部分領導,很多員工都不知情。她們要求單位給個說法。

回應

單位負債需資金週轉

隨後,記者向梅縣區扶大社群衛生服務中心相關負責人瞭解情況。該單位的負責人鄧先生說,由於周邊醫院較多,競爭激烈,單位醫療業務量小,入不敷出。他算了一筆賬:平均每月業務總收入2萬元,利潤為0.6萬元,但每月需繳交職工“五險一金”和3%業務款共2萬元,其他費用又需約1萬元,也就是說每月總支出3萬元。略算下來,該單位每月負債2.4萬元。

為緩解經濟問題,該單位在4月30日和5月6日召開由主要領導參加的會議,計劃在員工1200元績效工資裡暫保留900元用於繳交“五險一金”,等以後資金到位再將這部分績效發放給員工,要求各科組幹部做好解釋工作,並鼓勵員工發展業務,渡過這個難關。

至於“剋扣績效”這種說法,該單位相關負責人表示不認同,指出只是週轉資金需要,不會不發放,認為主要是近段時間事務多、工作忙而未召開職工大會解釋,才產生誤會。

相關規定

績效工資不得挪作他用

聽到單位領導的這種解釋,張女士等職工仍表示不能接受,雙方語氣較為激動。

記者與鄧先生等單位領導交流時,一名護士拿了一份由梅縣區多部門聯合印發的《梅縣區公共衛生與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指導意見(試行)》給記者。《意見》中指出,各單位應將財政撥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考核結果分配給在編在崗工作人員,不得挪作他用,在會計科目中清晰體現。

“是交‘五險一金’重要還是把這個績效發下去重要?發下去就不用交‘五險一金’了。”鄧先生說,這些問題都要解決,但目前是哪個比較急的就先解決。鄧先生告訴記者,扶大衛生院按上級要求轉型為社群衛生服務中心,但因經濟薄弱,日常開支和各項工作開展均缺乏資金,曾向主管部門申請經濟支援,但該申請尚未得到批覆。

律師

不能以降低職工福利報酬來達到繳交目的

對此,本報法律顧問劉中強表示,“五險一金”要按規定繳交,單位負責部分,不能以降低職工的福利報酬來達到繳交的`目的。職工的績效工資,要根據合同規定或相關檔案規定發放。扶大社群衛生服務中心是事業單位,這樣做是不允許的,違反法律及相關規定。如果扣了職工的績效工資,以後也要補發。職工權益受損,可向主管部門反映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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