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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率先解決“代耕農”戶口、住房及社保等難題

珠海市率先解決“代耕農”戶口、住房及社保等難題

珠海市率先解決“代耕農”戶口、住房及社保等難題

數以十萬計,曾在珠三角地區以代耕丟荒棄耕的農田並代繳國家公糧及稅費的外地農民,在這類農田被徵收或收回後,因身份尷尬而陷入窘境。珠海市將於7月15日起,在廣東省內率先一次性全面解決“代耕農”戶口、住房、社會保障等難題。

因徵地拆遷等各種原因,目前已無地可種,但仍留在中山、佛山、江門、惠州、東莞、肇慶等城市,是“代耕農”群體的共同特點。僅在珠海,這類人及其後代就有近萬戶。

根據珠海市結合戶籍制度改革推出的新政策,在充分尊重“代耕農”意願的基礎上,如滿足在本市有固定住所、無違法生育子女記錄或雖違法生育子女但已按政策處理完畢、無嚴重違法犯罪記錄等條件,准許未入該市戶口的“代耕農”及其配偶和直系親屬遷入該市非農業戶籍。

針對無宅基地的“代耕農”在原代耕地或臨時用地搭建的房屋難以合法化的.問題,珠海市規定,新遷入該市“非農業”戶口的代耕農在原代耕所在鎮(街)範圍內的集體土地上已自建的房屋,經房屋所在地村(居)集體經濟組織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經稽核後可補辦確權登記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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