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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社保對賬單可做繳費證明 郵寄660餘萬份

北京社保對賬單可做繳費證明 郵寄660餘萬份

本日,2010年度北京市社會保險小我私人繳費資訊對賬單郵寄事變將正式開始,小我私人最早來日誥日就可以收到對賬單,此次郵寄人數達660餘萬。市人社局昨天公佈,本年起,社保對賬單增進了一項新成果,可以作為社保繳費證明,利便寬大參保人治理相干手續。

對賬單可做社擔保明

人社部分暗示,至2011年6月30日,全市660餘萬參保職員將延續收到裝有小我私人2010年度養老、賦閒、工傷、生養四項社會保險繳費環境的信件。同時,應寬大參保人的.要求,本年市社保中心在2010年度社會保險對賬單的精明位置標註“可作為小我私人社會保險繳費證明”。

據先容,跟著社會保險職位的不絕晉升,參保繳費證明的浸染越來越明顯,社會保險繳費證明已經成為住建委、海關等行業審批機構要求小我私人出示的證明或用於申辦種種天資(格)。因此,為進步社保包辦機構的服務服從和處事質量,在2010年度對賬單中,明晰標註可作為小我私人社會保險繳費證明,利便寬大參保人治理其他相干手續。貳言者9月尾前查對。

參保人在收到對賬單後,應於2011年6月30日前當真查對2010年度本人社會保險繳費記錄,如對所查對資訊有貳言,應於2011年9月30日前,由參保人地址的參保單元持對賬單,到所屬社保經(代)辦機構舉辦相干資訊查對。若參保人與參保單元對繳費基數有爭議,應於2011年10月15日前,向所屬社保包辦機構稽核部分投訴、舉報。

郵寄人數達660餘萬

北京市人社部分透露,2010年度郵寄對賬單人數為660餘萬人,較2009年的540餘萬人增進了120萬人,增添率高達22.2%。

據相識,7月1日即將實驗的《社會保險法》中已明晰劃定,社會保險包辦機構該當實時、完備、精確地記錄介入社會保險的小我私人和單元繳費環境,以及享受社會保險報酬等權益記錄,按期將小我私人權益記錄單免費寄送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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