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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城鎮職工城鄉住民養老保險領取的相干劃定

南昌2014城鎮職工城鄉住民養老保險領取的相干劃定

從南昌市人社局獲悉,針對寬大社保參保者體諒的熱門題目,人社部分舉辦了彙總,對付寬大參保者較量體諒的城鎮職工與城鄉住民養老保險,人社部分暗示,這兩種養老保險不行同時領取報酬,可以憑證國度劃定治理轉移跟尾。

據南昌市人社局先容,同時介入了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住民養老保險的參保職員,不得同時領取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住民養老保險報酬。相干職員應憑證人社部《關於印發<城鄉養老保險制度跟尾暫行步伐>的關照》(人社部發[2014]17號)相干劃定,將兩種養老保險相關舉辦跟尾。治理城鎮職工和城鄉住民養老保險轉移,首要有以下三種環境:

1.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已繳滿15年

參保職員到達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法定退休年數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滿15年(含延遲繳費至15年)的,可以申請將其原介入的城鄉住民養老保險轉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其原介入的城鄉住民養老保險小我私人賬戶所有儲存額併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小我私人賬戶,城鄉住民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不歸併計較或折算為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轉移後憑證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步伐計發響應報酬。

2.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未滿15年

參保職員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不敷15年且不選擇延遲繳費至滿15年的,可以申請將其原介入的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住民養老保險,其原介入的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小我私人賬戶所有儲存額併入城鄉住民養老保險小我私人賬戶,介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歸併計較為城鄉住民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待其到達城鄉住民養老保險劃定的領取前提時,憑證城鄉住民養老保險步伐計發響應報酬。

3.參保者統一年度介入兩種保險

參保職員若在統一年度內同時介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住民養老保險的,其一再繳費時段(按月計較)只計較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並將城鄉住民養老保險一再繳費時段響應小我私人繳費和集團補貼退還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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