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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金 應付職工薪酬

獎金 應付職工薪酬

獎金算應付職工薪酬。

獎金主要是指作為一種工資形式,其作用是對與生產或工作直接相關的超額勞動給予報酬。獎金是對勞動者在創造超過正常勞動定額以外的社會所需要的勞動成果時,所給予的物質補償。它是支付給職工的超額勞動報酬和增收節支的勞動報酬。中國企業中實行的獎金制度,是50年代初開始建立和發展起來的。它曾在1958年和1966年下半年兩次被取消。現行的獎金制度,則是1978年以後恢復和建立的。

薪酬是員工因向所在的組織提供勞務而獲得的各種形式的酬勞。狹義的薪酬指貨幣和可以轉化為貨幣的報酬。廣義的薪酬除了包括狹義的薪酬以外,還包括獲得的.各種非貨幣形式的滿足。

應付職工薪酬的概念

應付職工薪酬是企業根據有關規定應付給職工的各種薪酬,包括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職工福利費,醫療、養老、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非貨幣性福利等因職工提供服務而產生的義務。

應付職工薪酬的內容

1.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物價補貼、加班加點工資、以及病、產假、計劃生育假)

2.職工福利費:集體福利機構人員工資、職工生活困難補助

3.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商業保險形式提供給職工的各種保險待遇也屬於企業提供的職工薪酬)

4.住房公積金

5.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

6.非貨幣性福利(產品或外購商品作為福利發放給職工、無償提供住房、租賃資產供職工無償使用、免費為職工提供諸如醫療保健的服務、以低於成本的價格向職工出售住房)

7.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係給予的補償

8.其他與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相關的支出

薪酬的涵蓋時間和支付形式:職工在職期間和離職後給予的所有貨幣性薪酬和非貨幣性福利

薪酬的支付物件:提供給職工本人和其配偶、子女或其他被贍養人的福利,比如支付給因公傷亡職工的配偶、子女或其他被贍養人的撫卹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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