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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號新規定

2015年4月1號新規定

2015年4月1號新規定

交通新規2015年4月1日施行:

1、 闖紅燈,記6分,罰100元。

2 、酒駕,記12分、5年內不得再考取駕照。

3 、不繫安全帶,記3分,罰100元。

4、 副駕不繫安全帶,記1分,罰50元。

5 、行駛中撥打手機,記3分,罰100元。

6、 行駛中抽菸,記1分,罰100元。

7 、有意遮擋號牌,記12分,頂額處罰。

8 、超速駕駛,記6分。

9 、副駕駛有不滿14週歲乘坐的,記6分,罰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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