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屋>法律> 天津養老新政策解讀

天津養老新政策解讀

2015天津養老新政策解讀

天津養老新政策:老年人生活補助設3年過渡期

從天津市人社局獲悉,今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天津市設定城鄉老年人生活補助3年過渡期,過渡期間年滿60週歲人員,有天津市正式戶籍、未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且無社會養老保障待遇的,自稽核透過次月起,每人每月可領取80元生活補助,過渡期內老年人生活補助不做調整。2018年1月1日後,年滿60週歲人員,不再領取生活補助。

為鼓勵和引導符合條件的`適齡城鄉居民儘快參保、按時繳費,保證天津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與城鄉老年人生活補助制度的平穩銜接,市人社局、市財政局日前聯合下發《關於實施城鄉老年人生活補助過渡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從今年1月1日起,實施城鄉老年人生活補助3年過渡期。過渡期內達到60週歲且未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員,尚未領取老年人生活補助的,允許在年滿60週歲的年度內參保繳費,並享受相應的養老待遇。

2014年12月31日前年滿60週歲,且按照《天津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障規定》領取老年人生活補助的人員,自今年1月1日起繼續領取老年人生活補助,並適時調整。根據天津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障相關政策規定,具有天津市正式戶籍、未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和無社會養老保障待遇、年滿60週歲的城鄉居民,可以享受老年人生活補助待遇。補助標準為:年滿60週歲不滿70週歲的,每人每月70元;年滿70週歲不滿80週歲的,每人每月80元;80週歲以上的,每人每月90元。老年人生活補助實行社會化發放。


【天津養老新政策解讀】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