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裝飾合同

建築裝飾合同15篇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建築裝飾合同,歡迎閱讀與收藏。

建築裝飾合同1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經______建設局批准,本工程於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邀請投標、協商議標確定由乙方承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原則,依據建設部和國家工商管理局頒發的(gf--96--0205)《建築裝飾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字,並結合深圳市有關規定及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簽訂本合同。

  一、詞語含義及合同檔案

  第一條 詞語含義

  在本合同中,下列詞語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含義:

  1.1 合同:是指發包方和承包方之間為實施工程達成的明確相互權利和義務關係的協議,以及雙方協商同意的與合同有關的全部檔案。

  1.2 發包方(簡稱甲方):合同約定的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

  甲方的具體身份、發包範圍、許可權、性質均需在合同條款中約定。

  1.3 承包方(簡稱乙方):合同約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體資格並被甲方接受的當事人。

  1.4 甲方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合同約定甲方在相應條款內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負責人。

  1.5 乙方駐工地代表(簡稱乙方代表):合同約定乙方在相應條款內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負責人。

  1.6 社會監理:合同約定甲方委託具備法定資格的工程建設監理單位對工程進行的監理。

  1.7 總監理工程師:合同約定工程建設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總負責人。

  1.8 設計單位:甲方委託的具備與工程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

  本合同裝飾工程,甲方委託乙方部分或全部設計,且乙方具備相應設計資質,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設計合同。

  1.9 裝飾工程:是指為使建築物、構築物內、外空間達到一定的環境質量要求,使用裝飾裝修材料,對建築物、構築物外表和內部進行修飾處理的工程。包括對舊有建築物及其設施表面的裝飾處理。

  1.10 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深圳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

  1.11 工程質量監督部門:按《深圳經濟特區建設工程質量條例》執行。

  1.12 合同價款:甲、乙雙方在合同相應條款內約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為中標價格、措施費、工期補償費等。

  1.13 追加合同價款:在施工中發生圖紙及措施以外的工程量,經甲方確認後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14 費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開支或乙方應承擔的開支。

  1.15 工期:按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合同相應條款約定的、按總日曆天數(包括一切法定節假日在內)計算的工期天數。

  1.16 開工日期:甲乙雙方在合同相應條款約定的工程開工日期(約定期不能開工的,由責任方負責)。

  1.17 竣工日期:甲乙雙方在合同相應條款約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18 圖紙: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經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1.19 分段或分部工程:在合同相應條款(或補充條款)約定構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1.20 施工場地:由甲方提供,並在合同相應條款(或補充條款)內約定,供乙方施工、操作、運輸、堆放材料的場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圍場地(包括一切通道)。

  1.21 施工裝置和設施:按雙方協議約定,由甲方提供給乙方或由乙方自己提供的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裝置或設施。

  1.22 工程量清單:發包方在招標檔案中提供的、按深圳市的工程量計算方法(規則)計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項工程量明細清單。

  1.23 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生的手寫、列印、複寫、印刷的各種通知、證明、證書、簽證、協議、備忘錄、函件及經過確認的會議紀要、電報、電傳等。

  1.24 不可抗力:指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墜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責任所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相應條款約定的自然災害等。

  1.25 利息:合同中所指的利息,為單位向銀行貸款利息。

  1.26 合同條款中,部分甲方職責由其甲方委託的社會監理機構代為行使的,應在補充條款中明確其代為行使的內容、範圍。

  第二條 合同檔案組成及解釋順序

  合同檔案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2.1 協議條款;

  2.2 合同條件;

  2.3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補充合同;

  2.4 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2.5 合同約定的標準、規範和有關的技術經濟標準、資料;

  2.6 招標發包工程的招標檔案、投標書和中標通知書;

  2.7 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2.8 監理合同

  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時,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第三十六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三條 合同使用標準及法律

  合同必須首先約定使用國家標準、規範。其次約定使用行業標準、規範;再次約定使用地方的標準、規範。甲方應按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一式兩份標準、規範。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時,設計方應提供施工工藝,經甲、乙、丙三方代表批准後執行。設計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範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所發生購買、翻譯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適用於合同檔案的法律、法規是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深圳市的地方法規及規章。

  深圳市建設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對雙方也具有約束力。

  第四條 工程概況

  4.1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 承包方式:____________

  4.2.1 按定標(或邀請協商議標)價及措施費、工期補償費、包人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

  4.2.2 按國家規定由乙方繳納的各種稅收已包含在本工程造價內,由乙方向稅務機關繳納。

  4.2.3 招標工程除涉及變更外,總價、單價均以定標價為準,一次包定,結算時按4.5條的約定辦理。

  4.3 工期:

  ⑴開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⑵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總日曆工期天數:______天。

  4.4 質量等級:______

  4.5 合同價款:人民幣( 幣) 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其中含措施費______元。

  4.5.1 上述造價為固定價格加風險係數之和。其中,甲方給予乙方的風險金額為:______元,或合同價款 %的金額。風險承擔的範圍:

  4.5.2 上述造價為可調價格合同。調整的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5.3 全部工程造價按下列規定計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圖紙

  5.1 甲方於合同簽訂後三日內向乙方提供完整的裝飾施工圖紙 單套(包括標準圖及有關資料兩套)。乙方需要超過雙方約定的圖紙份數,甲方應代為複製,複製費用由乙方承擔。

  5.2 甲方提供國外或境外圖紙,不能滿足施工需要時,甲方應負責複製、重新繪製、翻譯、購買標準圖紙等的責任和費用。

  5.3 本合同的裝飾工程施工圖紙,甲方委託乙方部分或全部設計,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設計合同。

  二、雙方一般責任

  第六條 甲方代表

  6.1 甲方代表姓名:____________;職稱(職務):____________

  6.2 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對本合同約定的工程,行使自己部分權利和職責,並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

  6.3 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並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對甲方代表的指令應予執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乙方應於甲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後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確認要求24小時後不予答覆,視為乙方要求已被確認。乙方認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後24小時內做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緊急情況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執行的指令或乙方雖有異議,但甲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乙方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而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對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6.4 甲方代表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圖紙並履行其它約定的義務。否則乙方在約定時間後24小時內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後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後48小時內不予答覆,應承擔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並賠償乙方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應於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後任繼續履行合同約定的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 監理單位及總監理工程師

  7.1 本工程甲方委託______監理。

  7.2 總監理工程師姓名:____________;職稱:____________

  7.3 總監理工程師職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非經甲方代表同意,總監理工程師及其代表無權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義務。

  合同履行中,發生影響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的事件時,總監理工程師應做出公正的處理。

  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甲方代表接到監理單位通知後同時通知乙方,後任繼續履行甲方賦予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 乙方駐工地代表

  8.1 乙方駐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8.2 乙方任命的駐工地負責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

  8.3 乙方的要求、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後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及收到時間後生效。

  8.4 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要求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絡的情況下,可採取保護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在採取措施後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送交報告。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費用。

  乙方代表易人,乙方應於易人前7天通知甲方,後任繼續履行合同檔案約定的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九條 甲方工作

  甲方按該裝飾工程合同約定的內容,一次或分階段完成以下工作:

  9.1 合同開工日期前 天,提供施工所需的場地,並清除場地內一切影響乙方施工的障礙;或承擔乙方在不騰空的場地內施工採取的相應措施所發生的費用,均計入合同價款內;

  9.2 合同開工日期前______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電、熱力、電訊等管道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條款約定的地點,並保證乙方施工期間的需要;

  9.3 負責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門及當地各有關部門的聯絡和協調工作;

  9.4 甲方進行分部工程招標,施工中甲方應協調施工場地內交叉作業及施工單位之間的關係,保證合同按約定順利施工;

  9.5 合同開工日期前 天,辦理施工所需的有關批件、證件和臨時用地等的申請報批手續;

  9.6 合同開工日期前 天,組織有關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乙方負責設計的,組織由設計人員向施工人員進行技術交底。

  9.7 向乙方有償提供的施工裝置和設施有:

  甲方不按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誤,承擔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並賠償乙方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第十條 乙方工作

  乙方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0.1 甲方委託乙方設計的,在其設計資格證書允許的範圍內,按合同約定完成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的設計,經甲方代表批准後使用;

  10.2 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統計報表和工程事故報告;

  10.3 在騰空後單獨由乙方施工的施工場地內,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圍欄和警衛。乙方未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責任及所發生的費用;

  在新建工程或不騰空的建築物內施工時,上述設施和人員由工程發包單位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和費用。

  10.4 遵守深圳市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施工現場環境衛生等管理規定。經甲方代表同意,需辦理有關手續的,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乙方違章責任造成的罰款由乙方負責;共12頁,當前第4頁123456789101112

  10.5 遵守深圳市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一切規定和要求,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10.6 按約定保護好建築物結構和相應管線、裝置;

  10.7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驗收之前,負責成品保護,保護期間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第三方原因造成損壞,透過甲方協調,由責任方負責修復;或乙方修復由甲方承擔追加合同價款。要求乙方採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分段或分部工程,其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在竣工驗收前使用,發生損壞的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由於乙方不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期延誤和經濟損失,責任由乙方承擔。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第十一條 施工組織設計及進度計劃

  乙方在合同簽訂生效後 日內,將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施工組織設計後日內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批覆,可視為該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已經批准。乙方必須按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展與計劃不符時,乙方應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趕工和施工安全的措施,甲方代表批准後執行。

  十二條 延期開工

  乙方不能按時開工,應在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3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請求。甲方代表在3天內答覆乙方,甲方代表3天不予答覆,視為已同意乙方請求,工期相應順延。甲方代表認為乙方提出的理由證據不足,不同意延期請求或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請求,竣工工期不予順延。

  甲方徵得乙方同意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後,可要求乙方推遲開工日期,承擔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三條 暫停施工

  甲方代表在確有必要時,可要求乙方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48小時內提出處理意見。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並妥善保護已完工工程。乙方實施甲方代表處理意見後,可提出復工要求,甲方代表應在48小時內給予答覆。甲方代表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乙方復工要求後48小時內未給予答覆,乙方可自行復工。停工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停工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時做出答覆,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認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 工期順延

  14.1 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拖延,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4.1.1 由於設計變更、工程量變化,引起施工程式變化;

  14.1.2 一週內非乙方原因停電、停水造成停工累計超過八小時;

  14.1.3 甲方不能按約定期限交出(騰空)施工場地、清除障礙物、疏通進場道路和接通施工用水、電;

  14.1.4 由於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它非甲乙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水災、以及颱風、大雨、暴雨、地震等。

  14.1.5 甲方不按合同規定預付備料款和工程進度款而影響施工進度;

  14.1.6 甲方分包或分部招標的工程,拖延了工程進度。共12頁,當前第5頁123456789101112

  14.1.7 甲方提供的裝置、材料等,未按乙方計劃進場或交驗時發現缺陷,需要更換而耽誤施工進度。

  14.1.8 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14.2 上述情況發生後七天內,乙方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書面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後兩天內予以確認、答覆。

  14.3 非14.1列出的原因造成的工期拖延,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每延期 天,由乙方付給甲方罰金 元。罰金不超過合同總造價的 %。

  第十五條 工期提前

  15.1 工程若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乙方按提前竣工日期修訂進度計劃,報甲方批准。甲方在三天內給予批准,併為趕工提供方便條件。提前竣工協議內容包括:提前的時間、乙方採取的趕工措施費用的承擔和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等。

  15.2 乙方按合同規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每提前______天,甲方獎給乙方______元。

  四、質量與檢驗

  第十六條 工程樣板

  16.1 根據裝飾需要,甲方可要求乙方製作樣板間。乙方製作的樣板間,經甲方代表檢驗合格後,由甲乙雙方封存。樣板間作為甲方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製作樣板間的全部費用,由甲方承擔。

  16.2 乙方報價時提供的樣板,由甲乙雙方封存,作為工程驗收樣品。

  第十七條 檢查和返工

  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設計和樣板間(樣品)標準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並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擔因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因甲方不正確糾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

  以上檢查檢驗合格後,又發現由於乙方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乙方承擔返工的全部費用,賠償甲方的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第十八條 工程質量等級

  18.1 工程質量要求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的 標準。

  18.2 工程質量經驗收評定為優良標準,並按合同工期竣工,增加工程費用 元。

  18.3 工程質量不符合規範、標準和設計要求,質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和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順延。

  18.4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按照職能分工由市(或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裁決,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工期拖延,由敗訴方承擔。

  第十九條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9.1 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中間驗收條件,乙方自檢合格後,於驗收前24小時通知甲方代表。經驗收合格,甲方代表簽字後即可進行隱蔽和施工。若甲方接通知後24小時內未到場驗收,則視為驗收合格,甲方必須補籤驗收手續。

  19.2 隱蔽工程質量符合規定要求,驗收24小時後甲方代表不簽字,視為甲方代表已批准,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甲方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

  第二十條 重新檢驗

  無論甲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驗收的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並在檢驗後重新隱蔽或修復後隱蔽。檢驗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乙方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也予順延。

  五、合同價款的支付方式

  第二十一條 合同價款之調整

  合同價款為有條件之可調價款,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作調整:

  21.1 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增減;

  21.2 甲方代表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21.3 甲方代表確認的工藝標準變化或材料更換;

  21.4 合同雙方確認的市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佈的價格調整檔案;

  21.5 雙方約定的其它增減或調整。

  雙方在約定的調整合同價款的範圍內,需要調整合同價款時,乙方在上述情況發生後 天內,將調整的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後通知經辦的銀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後7天內不作答覆,視為已經批准。

  第二十二條 工程預付款

  22.1 合同生效後五天內,甲方付給 價款的 %預付款,計人民幣(幣) 萬元。

  22.2 乙方在完成合同價款60%時(以甲方代表簽證的工程量為準),甲方開始按比例每月抵扣預付款的______%,在完成合同總造價的______%時抵扣完。

  甲方不按協議條款約定預付工程款,乙方在約定預付時間7天后向甲方發出要求預付工程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預付工程款,乙方可在發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從應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付款當時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 工程量的核實確認

  23.1 乙方於每月二十五日後三天內向甲方代表遞交已完工程量報表,甲方接報表後三天內按圖紙核實已完工程量,並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乙方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並派人參加。

  23.2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計量,甲方代表自行進行,計量結果視為有效,作為工程款支付的依據。甲方代表收到乙方報表後三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四天起,乙方報表中的工程量視為已被確認,作為支付工程款的依據。甲方代表不按約定時間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乙方不同意時作為無效。

  23.3 甲方代表對乙方超出圖紙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計量。

  23.4 不符合工程質量標準的工程量,不計入工程量統計範圍。

  第二十四條 工程款支付

  24.1 甲方根據核實確認的工程量,並按構成合同價款相應專案的綜合單價計算的款額,經甲方代表簽字後 支付。

  24.2 乙方按合同約定向甲方遞交已完工程量報表後,甲方在六天內未核實完畢及未支付工程進度款,乙方可向甲方發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發生通知七天後停止施工,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24.3 經甲乙雙方同意並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甲方可延期付款。

  24.4 工程款支付達工程總造價的95%時,不再按進度付款,其餘工程款待竣工驗收後辦理竣工結算時支付3%,剩餘2%價款作為質量保脩金驗收半年後付清。

  六、材料供應

  第二十五條 材料樣品和樣本

  本裝飾工程除大型和特殊裝置外,其它裝置、材料由乙方採購。

  不論甲乙任何一方供應材料都應事先提供材料樣品或樣本,經雙方驗收後封存,作為材料供應和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甲方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品種,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樣、色調和規格的樣品或樣本。

  第二十六條 甲方提供裝置

  甲方按照協議提供的裝置型號、規格、數量、單價、質量等級和提供時間、地點的清單,向乙方提供裝置及其產品合格證明。甲方代表在所提供裝置驗收24小時前將通知送達乙方,乙方派人與甲方一起驗收。無論乙方是否派人參加驗收,驗收後由乙方妥善保管,甲方並按“深建字[1991]234號”文的規定,另付裝置價款_____%的管理費給乙方發生損壞或丟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不按規定通知乙方驗收,非合同約定的裝置乙方不負責裝置的保管,損壞或丟失由甲方負責。

  甲方供應的裝置與清單或樣品不符,按下列情況分別處理:

  26.1 裝置的型號、規格、質量等級與清單或樣品不符,乙方可拒絕接受保管,由甲方運出施工現場並重新採購;

  26.2 到貨地點與約定不符,甲方負責倒運至約定地點;

  26.3 供應數量少於清單約定數量時,甲方將數量補齊。多於清單數量時,甲方負責將多餘部分運出施工現場;

  26.4 供應時間早於約定時間,甲方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

  因以上原因或遲於約定時間供應而導致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工期相應順延,並由甲方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乙方檢驗透過之後仍發現有與清單和樣品的規格、質量等級不符的情況,甲方還應承擔重新採購及返工的追加合同價款,並相應順延工期。

  第二十七條 乙方採購材料裝置

  乙方按照設計、規範和樣品的要求採購工程需要的材料,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在材料、裝置到貨24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共同驗收。對與設計、規範和樣品要求不符的產品,甲方代表應禁止使用,乙方按要求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甲方未能按時到場驗收,以後發現材料不符合規範、設計和樣品要求,乙方仍應拆除、修復及重新採購,並承擔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可相應順延。

  第二十八條 材料試驗

  對於必須經過試驗才能使用的材料、裝置,不論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供應,由乙方進行防火阻燃、毒性反應等測試。不具備測試條件的,可委託專業機構進行測試,費用由甲方承擔。測試結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採購的應停止採購,凡已採購運至現場的,應立即由採購方運出現場,因此造成的全部材料採購費用,由採購方承擔。甲方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甲方(或設計單位)承擔全部材料採購費用。

  七、設計變更

  第二十九條 甲方變更設計

  甲方變更設計,應在該項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經施工的工程,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後立即停止施工。

  由於設計變更造成乙方材料積壓,應由甲方負責處理,並承擔全部處理費用。

  由於設計變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合同價款和相應損失均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三十條 乙方變更設計

  乙方提出合理建議涉及到變更設計和對原定材料的代換,必須經甲方代表及有關部門批准。合理化建議節約的金額,甲乙雙方協商各按_____%和_____%分享。

  第三十一條 設計變更對工程的影響

  所有設計變更,雙方均應辦理變更洽商簽證。發生設計變更後,乙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進行下列對工程影響的變更:

  31.1 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數量;

  31.2 更改有關工程的性質、質量、規格;

  31.3 更改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31.4 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量;

  31.5 改變有關工程施工時間和順序。

  第三十二條 確定變更合同價款及工期

  發生設計變更後,乙方在接到變更 天內,按下列方法提出變更價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後調整合同價款:

  32.1 合同附件中報價單已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附件已有報價單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3.2 合同附件中報價單只有類似於變更情況的價格,可以此作為基礎確定變更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3.3 合同附件中報價單沒有適用和類似的價格,由乙方按修改時的深圳市資訊價或市場價變更價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後執行。

  設計變更影響到工期,由乙方提出變更工期,送甲方代表批准後調整竣工日期。

  甲方代表不同意乙方提出的變更價格及工期可以修改,修改後7天內將修改情況通知乙方。雙方仍有異議時,可按第三十六條約定的方法解決。

  八、竣工與結算

  第三十三條 竣工驗收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在工程竣工 天內向甲方提交竣工圖_____套。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在 天內向所屬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驗收申請,由甲方組織、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主持進行驗收,並在驗收3天內給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按要求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 天內無正當理由不申請驗收,或驗收3天內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批准,即可辦理結算手續。

  竣工日期為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後才能達到竣工要求的,應為乙方修改後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期申請驗收,應從約定期限最後一天的次日起承擔保管費用。工程保管費的計算,每天按承包工程造價的_____分之_____計算。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或部位須單項竣工時,雙方訂立單項竣工協議,明確各方責任。

  第三十四條 竣工結算

  竣工報告批准後,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在交工驗收後 天內向甲方代表提出結算報告和工程結算書,辦理竣工結算。甲方代表收到工程結算書後應在15天內稽核完畢或提出稽核意見,在 天內將撥款通知送經辦的銀行支付工程款,並將副本送乙方。乙方收到工程款10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甲方收到工程結算書後 天內無正當理由不辦理結算,從第______天起按施工企業向銀行同期貸款的最高利率支付工程款的利息,並承擔每日按拖欠總額的_____分之_____的罰金。

  採取按合同價款約定比率,在甲方應付乙方工程款內預留保脩金辦法的,甲方應在保修期滿後20天內結清。

  第三十五條 保修

  35.1 保修責任範圍:除甲方使用過程人為損失、原設計錯誤隱患、甲方要求的材料代用原因、第三者故意或非故意損壞、自然災害及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損壞外,凡屬乙方施工質量原因及驗收後移交前乙方保管不力造成工程範圍各部位、部件、整體或單體、整件或單件的損壞、脫落、變質、丟失、開裂等,均屬乙方保修責任範圍。

  35.2 保修內容包括:合同條款(含補充合同條款)所包含的工程專案、設計變更或修改、現場簽證或文字約定、雙方或多方會議紀要約定的全部內容。

  35.3 保修期限:以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按國家規定的保修條款執行,保修期限為半年。

  35.4 保修費用:從工程結算款中截留。即:按合同總價款計算,為合同價款的2%。若發生的累計保修費超過截留的保修款總額,超過部分仍由乙方支付。

  35.5 保修期間,乙方應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後7天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託其它單位或人員修理,其費用在保修費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九、爭議、違約和索賠

  第三十六條 爭議

  36.1 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首先本著友好態度協商解決,若經協商仍不能解決,經雙方同意可向市(或區)建設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造價管理部門或工商局合同管理部門申請調解。如調解不成,當事人可以選擇下列一種方式解決:

  36.1.1 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6.1.2 向人民法院起訴。

  36.2 發生爭議後,除出現以下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36.2.1 合同確已無法履行;

  36.2.2 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36.2.3 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所接受;

  36.2.4 仲裁委員會要求停止施工;

  36.2.5 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七條 違約

  37.1 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出必要指令、確認、批准,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預付款或工程進度款或履行自己的其它義務而發生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包括因違約導致乙方增加的費用和從支付之日計算的應支付款項的利息等),相應順延工期,支付合同價款 %的違約金給乙方,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7.2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和規範的要求,或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合同價款 %的違約金給甲方,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37.3 除非雙方協議將合同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37.4 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以書面形式通知違約方,違約方必須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天內做出答覆,超過7天不予答覆視為同意中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八條 索賠

  38.1 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提供條件、支付各種費用、順延工期、賠償損失,乙方可按以下規定向甲方索賠:

  38.1.1 甲方在圖紙修改、材料變更、未付工程款或其它原因,而引起賠償事件發生,可依照合同有關條款進行賠償;

  38.1.2 索賠事件發生7天內,向甲方代表發出要求索賠的意向;

  38.1.3 乙方在發出索賠意向7天內,向甲方代表提交全部和詳細的索賠資料和金額;

  38.1.4 甲方在接到索賠資料後5天內給予批准,或要求乙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甲方在5天內未作答覆,視為該索賠已經認可;

  38.1.5 雙方協議實行一攬子索賠,索賠意向不得遲於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20天提出。

  38.2 乙方未按合同約定交付裝飾產品或未全面履行合同約定的全部責任、義務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甲方可按以下規定向乙方索賠:

  38.2.1 因乙方開工不及時、工程款挪作他用或其它原因引起索賠事項發生,甲方於事件發生7天內向乙方發出要求索賠的通知;

  38.2.2 乙方在接到索賠通知7天內給予書面答覆或要求甲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乙方接通知7天內未答覆,則視為該項索賠已被乙方認可。

  38.3 損失的計算方法:實際直接損失加實際間接損失、再加上以經辦的銀行計劃外貸款利率計算的利息。

  十、其它

  第三十九條 安全施工

  乙方應按國家及廣東市深圳市勞動部門和建設主管部門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和防火措施,並承擔由於自身原因造成的財產損失和傷亡事故的責任與費用。非甲乙雙方責任造成的財產損失和傷亡事故,財產損失甲方承擔,乙方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

  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代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處理。甲方要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

  乙方在動力裝置、高電壓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時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應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甲方代表批准後實施。由甲方承擔防護措施費用。

  在不騰空和繼續使用的建築物內施工時,乙方應制定周密的安全保護和防火措施,確保建築物內的財產和人員的安全,並報甲方代表批准。安全保護措施費用,由甲方承擔。

  在有毒有害環境中施工,甲方應按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並承擔有關費用。

  第四十條 專利技術、特殊工藝及合理化建議

  40.1 甲方要求採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必須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審批手續,承擔申報、實驗等費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並負責試驗等有關工作;乙方提出使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報甲方代表批准後按以上約定辦理。

  40.2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議涉及對圖紙、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原材料、裝置的費用,須經甲方批准,以修改後的圖紙、材料、裝置作價,調整合同價格。

  40.3 甲方要求採用專利和特殊工藝,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獲得的收益甲方分享_____%;乙方提出使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及合理化建議,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獲得的利益按第三十條標準分享。

  第四十一條 不可抗力

  41.1 不可抗力原因和因素的認定標準:

  41.1.1 級以上的地震;

  41.1.2 級以上的持續 天的颱風;

  41.1.3 年以上未發生過、持續 天的高溫天氣;

  41.1.4 自然原因發生的火災;

  41.1.5 其它不可抗力原因。

  41.2 上述不可抗力因素出現,乙方應立即採取措施並向甲方通報受災情況,在上述因素引起的損害終止後三日內向甲方報告損失情況和清理、修復的費用。若災害呈間歇形式繼續發生,乙方應每隔三天向甲方報告一次災害情況,直至災害結束。甲方應對災情處理提供必要條件。

建築裝飾合同2

  發包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設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

  含如下內容:地下室基礎承臺及基礎梁的開挖、樁頭的破除、開挖後基坑的抽水(抽水工具由甲方提供)、基坑基槽採用人工整平、磚胎模完工後的回填整平、多餘的土方由乙方用大挖機甩到地下室主道的兩側後由甲方負責外運。

  工程總價:按下室佔地面積_______元(此價格含不可考慮的因素,沒有任何價格調差)。

  工期:第2條:合同使用標準和法律

  2.1、合同使用標準:______________

  2.2、適用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設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

  第3條:甲方工作

  3.1公佈工地各項管理制度,對工程質量、安全、進度、文明施工、材料耗用等進行檢查、督促,監督施工質量並協調解決施工過程中的各種問題。

  3.2按照合同條款按時按量支付工程款。

  3.3如乙方不服從甲方指揮,不能按時完成甲方規定的施工任務,或發生重大失誤導致工程停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對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3.4負責加強安全管理、完善安全規章制度,做好安全設防。

  3.5對乙方違反各種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規定的人員甲方有權清理出施工現場。乙方不服從甲方現場施工員的安排,不能按時、按量、按要求完成施工任務(或整改內容)的,甲方有權另行安排人員完成,造成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責,對消極對待、屢教不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協議;中途退場的,甲方有權不付任何工資費用。

  第4條:乙方工作

  4.1乙方須安排一個負責人長期呆在現場協調工作,至該工作內容全部完成為止,

  4.2乙方嚴格按照甲方測量出的樁頂標高進行破除,標高測量中乙方必須派人員配合,嚴禁用炮機鑿除,人工破除過程中不能傷及樁鋼筋,破除後的樁頭必須保持平整完好。預留鋼筋必須按甲方的要求所預留。破除完的的樁頭由乙方用挖機吊出基坑,並掩埋在車庫底板以下。

  4.3前期進場必須保證有一臺大挖機和兩臺小挖機方可開始施工,施工中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進度相應的增加機械人員,如進度達不到要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按完成的50%結算。

  4.4乙方進場後,甲方負責提供住宿及生活水電,乙方自帶破樁工具(包括空壓機)。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必須緊密配合,確保施工進度以保證工程的如期完成。乙方人員在施工中必須注意安全,上班必須安全帽,穿膠鞋,如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完全負責,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安全,生產製度和各種生活制度。另乙方必須保證施工進度,如進度嚴重跟不上,甲方有權中止乙方的合作。

  第5條:工程款

  工程款支付金額和時間:按地下室後澆帶分成六塊,每塊墊層砼完成後按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一次工程款,其餘款項待地下室墊層全部澆築完一週內全部付清,甲方違約的責任:甲方不按期付款,乙方有權停工,甲方應承擔乙方停工期間的一切損失。乙方所收的工程款不含任何稅金,乙方只提供收款收據。

  第6條: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完成、工程款全部付清後合同自行終止。

  第7條:合同份數:甲乙雙方各執2份。

  第8條:合同款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後,用補充協議補充或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裝飾合同3

  裝修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裝飾裝修企業: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裝飾施工專案

  1、裝飾工程地點:_________

  2、工程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

  二、工程期限

  工程期限_________天,開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三、工程造價及付款方式

  1、工程總造價_________元,設計費_________元。

  2、付款方式:合同簽訂後,甲方支付工程總價款的40%,計_________元,其餘價款根據施工進度計劃分期支付;

  (1)木工進場前,支付總價款40%,計320_元;

  (2)油漆工進場前,支付總價款17%,計13600元;

  (3)餘款3%,工程驗收合格後一次付清。

  四、材料、裝置的供應

  凡由乙方採購的材料、裝置必須與報價單中註明的品牌、規格、型號、質量相符,並應向業主提交檢測報告,其中包括環保檢測資料。乙方採購的材料、裝置,應符合國家標準,否則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如乙方採購的材料、裝置是經甲方指定的,出現質量問題,乙方不承擔責任。

  工程竣工後,乙方應書面通知甲方竣工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3日內組織驗收,填寫工程驗收單。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不能組織驗收,需及時通知乙方,另行確定驗收日期,但甲方應承認實際竣工時間為竣工日期,並承擔乙方因延期所發生的相關費用。

  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透過的,如甲方擅自使用由此所發生的質量問題和其他問題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五、工程保修

  在正常作用條件下,工程保修期為二年,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六、其它約定

  七、違約責任

  甲、乙方違反本合同條款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賠償對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甲方未按合同的約定付款,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乙方擅自轉包工程,甲方有權要求停工,乙方應承擔工程總造價10%的違約金並賠償甲方由此而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

  乙方因自身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累計付款額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否則違約方將按工程預算總造價40%向對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由此而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

  八、爭議或糾紛的處理

  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附則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分,附件份,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系規範文字,不得翻印或影印。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建築裝飾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_________;工程地點:_________;承包範圍:_________;承包方式:_________。

  1.2 開工日期:_________;竣工日期:_________;總日曆工期天數:_________。

  1.3 質量等級:_________。

  1.4 合同價款:_________。

  第二條 合同檔案及解釋順序

  _________。

  第三條 合同檔案使用的語言和適用標準及法律

  3.1 合同語言:_________。

  3.2 適用標準、規範:_________。

  3.3 適用法律、法規:_________。

  第四條 圖紙

  4.1 圖紙提供日期:_________;

  4.2 圖紙提供套數:_________;

  4.3 圖紙特殊保密要求和費用:_________。

  第五條 甲方代表

  5.1 甲方代表姓名和職稱(職務):_________;

  5.2 甲方賦予甲方代表的職權:_________;

  5.3 甲方代表委派人員的名單及責任範圍:_________。

  第六條 監理單位及總監理工程師

  6.1 監理單位名稱:_________;

  6.2 總監理工程師姓名、職稱:_________;

  6.3 總監理工程師職責:_________。

  第七條 乙方駐工地代表

  _________。

  第八條 甲方工作

  8.1 提供具備開工條件施工場地的時間和要求:_________;

  8.2 水、電、電訊等施工管線進入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_________;

  8.3 需要與有關部門聯絡和協調工作的內容及完成時間:_________;

  8.4 需要協調各施工單位之間關係的工作內容和完成時間:_________;

  8.5 辦理的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_________;

  8.6 會審圖紙和設計交底的時間:_________;

  8.7 向乙方提供的設施內容:_________。

  第九條 乙方工作

  9.1 施工圖和配套設計名稱、完成時間及要求:_________;

  9.2 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時間和份數:_________;

  9.3 施工場地防護工作的要求:_________;

  9.4 施工現場交通和噪音控制的要求:_________;

  9.5 符合施工場地規定的要求:_________;

  9.6 保護建築物結構及相應管線和裝置的措施:_________;

  9.7 建築成品保護的措施:_________。

  第十條 進度計劃

  10.1 乙方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_________;

  10.2 甲方代表批准進度計劃的時間:_________。

  第十一條 延期開工

  _________。

  第十二條 暫停施工

  _________。

  第十三條 工期延誤

  _________。

  第十四條 工期提前

  _________。

  第十五條 工程樣板

  15.1 對工程樣板間的要求:_________。

  第十六條 檢查和返工

  _________。

  第十七條 工程質量等級

  17.1 工程質量等級要求的追加合同價款:_________;

  17.2 質量評定部門名稱:_________。

  第十八條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8.1 中間驗收部位和時間:_________。

  第十九條 驗收和重新檢驗

  _________。

  第二十條 合同價款及調整

  20.1 合同價款形式(固定價格加風險係數合同、可調價格合同等):_________;

  20.2 調整的方式:_________。

  第二十一條 工程預付款

  21.1 預付工程款總金額:_________;

  21.2 預付時間和比例:_________;

  21.3 扣回時間和比例:_________;

  21.4 甲方不按時付款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工程量的核實確認

  22.1 乙方提交工程量報告的時間和要求: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 工程款支付

  23.1 工程款支付方式:_________;

  23.2 工程款支付金額和時間:_________;

  23.3 甲方違約的責任: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 材料樣品或樣本

  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 甲方供應材料裝置

  25.1 甲方供應材料、裝置的要求(附清單):_________。

  第二十六條 乙方採購材料裝置

  _________。

  第二十七條 材料試驗

  _________

  第二十八條 甲方變更設計

  _________。

  第二十九條 乙方變更設計

  _________。

  第三十條 設計變更對工程的影響

  _________。

  第三十一條 確定變更價款

  _________。

  第三十二條 竣工驗收

  32.1 乙方提供竣工驗收資料的內容:_________;

  32.2 乙方提交竣工報告的時間和份數:_________。

  第三十三條 竣工結算

  33.1 結算方式:_________;

  33.2 乙方提交結算報告的時間:_________;

  33.3 甲方批准結算報告的時間:_________;

  33.4 甲方將撥款通知送達經辦的銀行時間:_________;

  33.5 甲方違約的'責任:_________。

  第三十四條 保修

  34.1 保修內容、範圍:_________;

  34.2 保修期限:_________;

  34.3 保脩金額和支付方法:_________;

  34.4 保脩金利息:_________。

  第三十五條 爭議

  35.1 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六條 違約

  36.1 違約的處理:_________;

  36.2 違約金的數額:_________;

  36.3 損失的計算方法:_________;

  36.4 甲方不按時付款的利息率:_________。

  第三十七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

  37.1 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十八條 合同份數

  38.1 合同副本份數:_________;

  38.2 合同副本的分送責任:_________;

  38.3 合同制訂費用: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建築裝飾合同5

  甲方:中國建築裝飾工程公司直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首圖東路5號御景園1號樓1a室

  負責人:

  乙方:

  性別:

  民族:

  身份證號碼:

  戶籍所在地:

  中國建築裝飾工程公司直屬分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在平等基礎上友好協商,簽訂如下條款:

  1.合同期限

  1.1雙方同意訂立年期勞動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終止。

  1.2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工作內容

  2.1甲方依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工作。

  2.2乙方應完成的工作標準在《崗位聘用協議書》中約定。

  2.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3.1甲方按照實際工作需要和崗位要求,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配備必要工作裝置,並提供保障乙方健康和安全的工作場所。

  3.2甲方有義務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專業技能、勞動安全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3.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4.1甲方根據行業特點,安排乙方實行標準工作制或不定時工作制。

  4.2乙方執行工作制,每週工作6天,每天工作8小時。甲方因工作需要,可以適當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或安排乙方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加班,乙方應服從甲方安排,給予乙方一定的經濟補償或相應時間的補休。

  4.3乙方從事現場施工的,由於工作性質特殊,需要連續作業或受季節和自然條件限制,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給予乙方一定的經濟補償或相應時間的補休。

  4.4乙方工資待遇按照甲方相關制度執行。乙方工資元/月(試用期工資待遇按80發放),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甲方根據乙方崗位執行工資標準。其餘各類津貼、獎金等發放按公司規定及經營狀況確定。

  4.5甲方實行新的工資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時,乙方的工資待遇按甲方規定予以調整。

  5.勞動紀律

  5.1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5.2甲方的經營活動和財務狀況屬企業機密,乙方須嚴格保密。

  5.3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的,甲方有權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給予乙方批評、處罰直至解除本合同。

  6.甲方義務

  6.1對乙方進行法規、安全規程以及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的培訓。

  6.2對乙方進行崗位知識與技能培訓。

  6.3按時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

  7.乙方義務

  7.1服從甲方作出的工作安排,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努力完成甲方交付的各項任務。

  7.2在受聘期間,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兼任甲方安排的工作以外的任何其他職務;不得在甲方安排的工作時間從事與甲方安排的工作無關的任何活動。

  7.3乙方在工作時間或利用甲方提供的資金、資料及技術條件所完成的各項智力成果(包括檔案、方案、文字資料、專利和著作權等)歸甲方所有。

  7.4甲方可隨時要求乙方交還受聘期間有關甲方經營活動的全部檔案。

  7.5在受聘期間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從事任何與甲方有競爭性的活動,不得從事任何有損甲方聲譽、形象的活動。

  7.6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

  8.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定

  8.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

  (1)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已修改或廢止的。

  (3)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8.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甲方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的規章制度。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乙方被公安機關收容教育或勞動教養的。

  (6)乙方有其他違法行為的。

  8.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但必須提前30日以上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合理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乙方崗位聘用期滿或因乙方不服從甲方安排而須解除勞動合同的。

  (4)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合同變更達成協議的。

  (5)甲方經營狀況發生重大困難,在向工會說明情況並聽取意見,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

  8.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可以隨時要求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

  (2)甲方違法強迫乙方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約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

  8.5乙方自行要求辭職的,應提

  前30天以上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9.違約責任

  9.1甲方無故不支付乙方報酬的,除支付乙方應得工資外,須加付乙方工資的25作為違約金。

  9.2乙方擅自離職,須承擔如下賠償責任:

  (1)甲方招聘乙方所支付的費用。

  (2)給甲方經營活動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甲方為乙方支付的各種培訓費用。

  (4)乙方洩露甲方商業秘密而造成的直接或間接經濟損失。

  10.爭議解決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協商、調解無效時,仲裁機構為北京市海淀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11.其他

  13.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13.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13.3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12.雙方約定的其它事務:

  甲方:中國建築裝飾工程公司直屬分公司

  乙方:(簽字)

  負責人(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建築裝飾合同6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_________

  1.2工程地點:_________

  1.3承包方式:包工包輔料

  1.4工期:總工期為:_________日曆天,本工程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工,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

  1.5工程質量:按國家有關裝飾裝修標準,質量合格及以上。

  1.6合同價款(人民幣大寫):

  第二條甲方工作

  2.1開工前2天,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傢俱、陳設等採取保護措施,並附物品詳細清單。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等裝置,並說明使用注意事項。辦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

  2.2指派為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事宜。

  2.3委託_________監理公司進行工程監理,監理公司任命_________為總監理工程師,其職責在監理合同中應明確,並將合同副本交乙方_________份。工程監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2.4負責保護好周圍建築及裝修,做好裝置管線、古樹名木等不受損壞,並承擔相應費用。

  2.5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裝置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審批手續。

  2.6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現場保衛、消防等工作,並承擔相應費用。

  第三條乙方工作

  3.1向甲方提供整體效果圖、區域性效果圖、施工圖紙以及具體的施工方法說明,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甲方審定同意,並簽字認可後方可施工。

  3.2指派田海繼(聯絡電話:)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工程相關事宜。

  3.3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或做法說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3.4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築物、裝置管線、古樹名木不受損壞。做好施工現場保衛和垃圾消納等工作,處理好由於施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周圍單位(住戶)的關係。

  3.5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准,不得隨意拆改建築物結構及各種裝置管線,由於乙方違反物業管理規定所造成罰款和賠償費用,由乙方負責在工程結算款中扣除。

  3.6工程施工過程中以及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由乙方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若損壞由乙方負責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第四條工程變更

  4.1甲、乙雙方均有責任核實工程專案及工程量。乙方以施工報價單上寫明的專案為準;發生變更的,以變更單載明的內容為準;工程量按工程中實際發生的為準。

  4.2在施工過程中,甲方提出設計修改意見及增減工程專案時,必須提前與乙方代表聯絡,在簽定變更單後方能進行該專案施工。為保證工程統一管理和保護甲方利益,乙方嚴禁施工工人與任何人(包括甲方)私下商定變更或進行其他私下交易。與工程相關所有事宜,甲方應與乙方的工程代表聯絡解決,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甲方負責,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予賠償。

  4.3已施工完成的專案如需變更,則完成部分將按實際工程量據實結算。

  第五條關於工期的約定

  5.1甲方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徵得乙方同意,並支付乙方因趕工採取的措施費用,以乙方列出的單據為憑證。

  5.2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如甲方未按時支付工程款等,影響工期,工期順延。甲方未按約定支付每一筆款項,超過5天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並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同時乙方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5.3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效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相應損失由乙方承擔。

  5.4因設計變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停氣及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導致連續停工8小時以上,工期相應順延。

  第六條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6.1本工程以施工圖紙、施工方法說明、設計變更和《建築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GB50210—20_)、《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GB50300—20_)、等國家制訂的施工及驗收規範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並需符合國家有關環保方面的要求。

  6.2本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國家質量評定合格標準。在設計方案不變、材料品牌不變的情況下,部分工程專案達到優良標準,不另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費用。

  6.3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對階段工程、隱蔽工程進行驗收,甲方接到通知後必須在兩日內完成對該段工程的檢查和驗收,並完成相關手續。如甲方不按時參加階段工程的驗收,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必須應予承認。

  6.4工程竣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5日內組織驗收,並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未能組織驗收,需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但兩次驗收時間差不得超過5天,否則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關於工程價款費用、工程結算和保修

  7.1付款方式

  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分5次,按下表約定支付工程款,尾款分兩次結清。

  7.2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工程款支付至下列制定賬戶:_________姓名: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每次支付工程款後,由乙方出具收據,並捺印。

  7.3經甲乙雙方協商,工程質量保證金為工程結算價格的5%。工程總體保質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甲方在保修期滿一年後,保修期止2日內向乙方結清所預留質保金,每延誤一天向乙方支付_________%滯納金。

  7.4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提出工程結算並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資料5天內審查完畢,到期未提出異議,視為同意。並在5天內結清尾款,如超過5天,每延誤一天向乙方支付_________%的滯納金。

  7.5乙方應認真核對施工圖紙,仔細報價,工程結算總價不能超過合同價格的5%,若超出合同價格的5%視為甲方無支付能力,不予結算。

  7.6乙方在收到甲方結算款後,向甲方交回鑰匙並開具工程保修單。(未出現在報價單上及變更單上的專案,乙方均不予保修及承擔任何責任)

  7.7如果本工程結束,驗收及交接手續未辦清之前,甲方就開始使用該場地,本工程則視為合格工程。

  第八條關於材料供應的約定

  8.1凡由乙方採購的材料,進入施工現場前需經甲方或監理確認,方可使用。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若乙方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8.2本工程按照報價圖紙規定,應由甲方自購的施工材料,應在分項工程開工前3天內由甲方採購供應到施工現場,甲方對材料的質量、數量負責。甲方供應的材料經乙方驗收後,由乙方負責保管。由於乙方保管不當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九條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的約定

  9.1甲、乙雙方之間的一切約定應簽訂文字協議,所有口頭承諾均無效。

  9.2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有關防火設計規範。

  9.3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其他相關的法規、規範。

  9.4由於乙方提供的圖紙或做法在施工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和防火設計規範,導致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如果屬於不可抗力原因,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9.5由於乙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十條獎勵和違約責任

  10.1由於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500元違約金。由於甲方原因,逾期付款,寬限期過後(寬限期為5日),每逾期一天,甲方需向乙方支付500元違約金,以此類推。

  10.2乙方應妥善保護甲方提供的裝置及現場堆放的傢俱、陳設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損失,應照價賠償。

  10.3甲方未辦理任何手續,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築物結構或裝置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甲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10.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裝置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並承擔責任。

  10.5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運用,視為已驗收合格。

  10.6因一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通知對方,辦理合同終止協議,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一條爭議或糾紛處理

  11.1甲、乙雙方簽定合同後,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單方面終止此合同(除合同條款規定的以外)。

  11.2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採取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11.3當事人不願透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同意由管轄地人民法院仲裁。

  第十二條附則

  12.1本工程按現場情況或者甲方意願需要增加工程時,應另訂協議。

  12.2本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2份,甲方執1份,乙方執1份。

  12.3本合同履行做法說明,專案施工前,乙方應充分考慮施工工藝以及施工成本,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施工預算。

  12.4附件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建築裝飾合同7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合 同 編 號:

  年月日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委託代理人: 聯絡電話: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委託代理人: 聯絡電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保護雙

  方的合法權益,結合本市裝飾裝修的特點,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

  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裝飾裝修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地點:

  2、裝飾施工內容及做法.(見附件表一:裝飾工程預算單)

  3、 工程承包方式:

  4、 總價款:¥ 元,,雙方認可,變更施工內容,變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實另計。

  5、 工期:自年月日竣工,工期 天。

  二、關於材料供應的約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詳見附件表見二《甲方提供材料、裝置表》。

  本工程甲方負責採購供應的材料、裝置,應為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應按時供應到現場,乙方應辦理驗收手續。甲方供應的材料抵現場後,經乙方驗收,由乙方負責保管,乙方可以收取甲方提供材料價款保管費,費率由雙方約定,由於保管不當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2、乙方提供的材料:詳見附件表三《主材料報價單》。

  3、乙方對甲方採購的裝飾材料裝置,應用於本合同規定的住宅裝飾,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違反此規定,應按挪用材料、裝置價款的雙倍補償給甲方。

  4、乙方供應的材料、裝置如不符合預算規定的品牌規格,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負責。

  三、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1、雙方約定工程施工質量是按《本地裝飾工程質量驗收標準》。

  2、本工程由

  3、甲方提供的材料、裝置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應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4、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由乙方承擔。

  5、在施工過程中,甲方提出設計修改意見及增減工程專案時須提出與乙方聯絡,在簽訂《工程專案變更單》(詳見附件表四)後,方能進行該專案的施工,由此影響竣工日期,甲、乙雙方商定。凡甲方私自與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一切後果,甲方自負,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應予賠償。

  四、工程驗收。

  1、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甲方不能按預約規定日期參加驗收,由乙方組織人員進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事後,若甲方要求複驗,乙方應按要求辦理複驗。若複驗合格,其複驗及返工費由甲方承擔,工期也予順延。

  2、工程竣工:乙方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應自接到通知內三天組

  織驗收,並辦理驗收移交手續(詳見附件表五《工程質量驗收單》)。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不能組織驗收須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如透過竣工驗收,甲方應承認原竣工日期。甲方未驗收使用視作驗收合格。

  3、工程驗收合格後,乙方應向甲方提出工程結算,並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資料後如未有異議,即視為同意,雙方應填寫工程結算單並簽字,甲方應在簽字時向乙方結清工程尾款。

  五、關於工程價款及結算約定:

  1、工程付款方式列下表:

  2、工程結算:詳見附件表六《工程結算單》。

  3、工程保修期兩年,須工程款全部結清。甲、乙雙方方能簽訂《工程保修單》(詳見附件表七),保修期從竣工驗收簽章之日起算。

  4、雙方款項往來,均應出具收據憑證。

  六、其它事項

  1、甲方工作:

  (1)甲方應在開工前一天,向乙方提供經物業管理部門認可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並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傢俱、陳設等應採取保護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電等必備條件,並說明使用注意事項。

  (2)做好施工中因臨時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產生影響鄰里關係的協調工作。

  (3)負責到所在地房管部門或物業管理部門辦理相應審批手續,並承擔有關費用。

  2、乙方工作:

  (1)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的現場交底。

  (2)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

  (3)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拆改原有建築承重結構,及各種共用裝置管線。

  七、違約責任

  1、合同雙方當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約定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受到罰款或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均由責任方承擔責任,並賠償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

  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該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辦理合同終止手續,並由負責方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建築裝飾合同8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實驗室裝修承包合同範本。

  第1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1.2、工程地點:

  1.3、承包方式:1.4、施工面積:

  1.5、工期:本工程自年月日開工,於年月日竣工。

  1.6、合同價款(人民幣大寫):

  第2條甲方工作

  2.1、開工前3天,向乙方提供經確認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1份,並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滯留的傢俱、陳設等採取保護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氣及電訊等裝置,並說明使用注意事項。辦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件的手續。

  2.2、指派為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事宜。

  2.3、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裝置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審批手續。

  2.4、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現場保衛、消防、垃圾處理等工作,並承擔相應費用。

  第3條乙方工作

  3.1、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的現場交底,定施工方案計劃,交甲方審定。

  3.2、指派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第4條關於工期的約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徵得乙方的同意,並支付乙方趕工採取的措施費用。

  4.2、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4.3、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合同範本《實驗室裝修承包合同範本》。

  4.4、因設計變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停氣及不可抗拒因素影響,導致停工8小時以上(一週內累計計算),工期相應順延。

  第5條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5.1、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合格標準。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專案達到優良標準時,應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費用。

  5.2、甲、乙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及中間工程的檢查於驗收手續。甲方不按時參加隱蔽工程及中間工程驗收,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若甲方要求複驗時,乙方應按時辦理複驗。若複驗合格,甲方應承擔複驗費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順延;若複驗不合格,其複驗及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但工期也予順延。

  5.3、由於甲方提供的材料、裝置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5.4、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5.5、工程竣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通知三日內組織驗收、移交手續。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未能組織驗收,需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但甲方應承認竣工工期,並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及相關費用。

  第6條付款方式

  6.1、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分次,按下表約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結算時一次付清。

  備註:

  6.2、本工程裝修保修期為12個月。

  第7條獎勵和違約責任

  7.1、由於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窩工的損失。每停工或窩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約定撥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額的%支付滯納金。

  7.2、由於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元違約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趕工措施費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作為獎勵。

  7.3、甲方未辦理任何手續,擅自同意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裝置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甲方負責並承擔。

  7.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裝置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並承擔。

  7.5、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

  7.6、因一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通知對方,辦理合同終止協議,並由負責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8條爭議或糾紛處理

  8.1、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作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採取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8.2、當事人不願透過協商、調解不成時,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同意由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不在本合同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9條其它約定

  本工程施工內容以《工程預算單》的內容為準,如施工中有增加專案應在單項施工完成後簽定專案增減單,按市場價結算。如報價單中有未施工專案應在工程結算後扣除。本工程以專案單價為準,數量按實結算。工程施工時甲方如對施工成品提出修改,由此產生的延誤工時及材料損耗費由甲方承擔。

  第10條附則

  10.1、本工程需要進行保修或保險時,應另訂協議。

  10.2、本合同正本倆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叄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 10.3、本合同履行完成後自動終止。

  第11條附件

  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工程預算書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年月日

建築裝飾合同9

  一、詞語含義及合同檔案

  第一條詞語含義。在本合同,下列詞語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含義:

  1.合同:是指為實施工程,發包方和承包方之間達成的明確相互權利和義務關係的協議。包括合同條件、協議條款以及雙方協商同意的與合同有關的全部檔案。

  2.協議條款:是指結合具體工程,除合同條件外,經發包方和承包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

  3.發包方(簡稱甲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

  甲方的具體身份、發包範圍、許可權、性質均需在協議條款內約定。

  4.承包方(簡稱乙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體資料並被甲方接受的當事人。

  5.甲方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甲方在協議條款內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負責人。

  6.乙方駐工地代表(稱簡乙方代表):乙方在協議條款內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負責人。

  7.社會監理:甲方委託具備法定資格的工程建設監理單位對工程進行的監理。

  8.總監理工程師:工程建設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總負責人。

  9.設計單位:甲方委託的具備與工程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

  本合同工程的裝飾或二次及以上的裝飾,甲方委託乙方部分或全部設計,且乙方具備相應設計資質,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設計合同。

  10.工程:是指為使建築物、構築物內、外空間達到一定的環境質量要求,使用裝飾裝修材料,對建築物、構築物外表和內部進行修飾處理的工程。包括對舊有建築物及其設施表面的裝飾處理。

  11.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建設工程造價管理部門。

  12.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13.合同價款:甲、乙雙方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為中標價格。

  14.追加合同價款:在施工中發生的、經甲方確認後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5.費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開支或乙方應承擔的開支。

  16.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按總日曆天數(包括一切法定節假日在內)計算的工期天數。

  17.開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絕對或相對的工程開工日期。

  18.竣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絕對或相對的工程竣工日期。

  19.圖紙: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經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20.分段或分部工程:協議條款約定構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21.施工場地:由甲方提供,並在協議條款內約定,供乙方施工、操作、運輸、堆放材料的場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圍場地(包括一切通道)。

  22.施工裝置和設施:按協議條款約定,由甲方提供給乙方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裝置或設施。

  23.工程量清單:發包方在招標檔案中提供的、按法定的工程量計算方法(規則)計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項工程量明細清單。

  24.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生的手寫、打英複寫、印刷的各種通知、證明、證書、簽證、協議、備忘錄、函件及經過確認的會議紀要、電報、電傳等。

  25.不可抗力:指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墜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瀑炸、火災,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的自然災害等。

  第二條合同檔案及解釋順序。合同檔案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1.協議條款;

  2.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4.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5.監理合同;

  6.招標發包工程的招標檔案、投標書和中標通知書;

  7.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8.標準、規範和其它有關的技術經濟資料、要求;

  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時,由雙方協商解釋,協商不成時,按協議條款第35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三條合同檔案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合同檔案使用漢語或協議條款約定的少數民族語言書寫、解釋和說明。

  施工中必須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國家標準、規範。沒有國家標準、規範時,有行業標準、規範的,使用行業標準、規範;沒有國家和行業標準、規範的,使用地方的標準、規範。甲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範。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時,乙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甲方代表和設計單位批准後執行。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範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本條所發生購買、翻譯和制定標準、規範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適用於合同檔案的法律是國家的法律、法規(含地方法規),及協議條款約定的規章。

  第四條圖紙。甲方在開工日期7天之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乙方需要超過協議條款雙方約定的圖紙份數,甲方應代為複製,複製費用由乙方承擔。

  使用國外或境外圖紙,不能滿足施工需要時,雙方在協議條款內約定複製、重新繪製、翻譯、購買標準圖紙等的責任和費用承擔。

  二、雙方一般責任

  第五條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行使自己部分權利和職責,並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執行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並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應於甲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後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確認要求24小時後不予答覆,視為乙方要求已被確認。乙方認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後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緊急情況下,甲方代表要求乙立即執行的指令或乙方加有異議,但甲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乙方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而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對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甲方代表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圖紙並履行其它約定的義務。否則乙方在約定時間後24小時內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後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後48小時內不予答覆,應承擔由此造成的追回合同價款,並賠償乙方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應於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後任繼續履行合同檔案約定的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委託監理。本工程甲方委託監理,應與監理單位簽訂監理合同。並在本合同協議條款內明確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及其應履行的職責。

  本合同中總監理工程師和甲方代表的職責不能相互交叉。

  非經甲方同意,總監理工程師及其代表無權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義務。

  合同履行中,發生影響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的事件時,總監理工程師應作出公正的處理。

  為保證施工正常進行,甲乙雙方應尊重總監理工程師的決定。對總監理工程師的決定有異議時,按協議條款的約定處理。

  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甲方接到監理單位通知後應同時通知乙方,後任繼續履行賦予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乙方駐工地代表。乙方任命駐工地負責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

  1.乙方的要求、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後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執行上籤署姓名及收到時間後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要求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絡的情況下,可採取保護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在採取措施後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送交報告。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費用。

  乙方代表易人,乙方應於易人前7天通知甲方,後任繼續履行合同檔案約定的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甲方工作。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一次或分階段完成以下工作:

  1.提供施工所需的場地,並清除施工場地內一切影響乙方施工的障礙;或承擔乙方在不騰空的場地內施工採取的相應措施所發生的費用,一併計入合同價款內;

  2.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電、熱力、電訊等管道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協議條款約定的地點,並保證乙方施工期間的需要;

  3.負責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門及當地各有關部門的聯絡和協調工作;

  4.協調施工場地內各交叉作業施工單位之間的關係,保證乙方按合同的約定順利施工;

  5.辦理施工所需的有關批件、證件和臨時用地等的申請報批手續;

  6.組織有關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

  7.向乙方有償提供協議條款約定的施工裝置和設施。

  甲方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誤,承擔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並賠償乙方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第九條乙方工作。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設計資格證書允許的範圍內,按協議條款的約定完成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的設計,經甲方代表批准後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統計報表和工程事故報告;

  3.在騰空後單獨由乙方施工的施工場地內,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圍欄和警衛。乙方未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責任及所發生的費用;

  在新建工程或不騰空的建築物內施工時,上述設施和人員由建築工程承包人或建築物使用單位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和費用。

  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經甲方代表同意,需辦理有關手續的,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5.遵守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一切規定和要求,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6.按協議條款的約定保護好建築物結構和相應管線、裝置;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驗收之前,負責成品保護,保護期間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第三方原因造成損壞,透過甲方協調,由責任方負責修復;或乙方修復,由甲方承擔追加合同價款。要求乙方採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分段或分部工程,其費用由甲方承擔,並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甲方在竣工驗收前使用,發生損壞的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由於乙方不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期延誤和經濟損失,責任由乙方承擔。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第十條施工組織設計及進度計劃。乙方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將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逾期不批覆,可視為該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已經批准。乙方必須按批准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展與進度計劃不符時,乙應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措施,甲方代表批准後執行。

  第十一條延期開工。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時開工,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7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7天內答覆乙方。甲方代表7天內不予答覆,視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應順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竣工工期不予順延。

  甲方徵得乙方同意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後,可要求推遲開工日期,承擔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二條暫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確有必要時,可要求乙方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48小時內提出處理意見。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並妥善保護已完工工程。乙方實施甲方代表處理意見後,可提出復工要求,甲方代表應在48小時內給予答覆。甲方代表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乙方復工要求後48小時內未予答覆,乙方可自行復工。停工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停工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時作出答覆,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認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工期延誤。由於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甲方不能按協議條款的約定提供開工條件;

  2.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3.一週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4.工程未按時支付;

  5.不可抗力;

  6.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後7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向甲方代表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後7天內予以確認、答覆,逾期不予答覆,乙方可視為延期及要求已被確認。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乙方按協議修訂進度計劃,報甲方批准。甲方應在7天內給予批准,併為趕工提供方便條件。提前竣工協議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提前的時間;

  2.乙方採取的趕工措施;

  3.甲方為趕工提供的條件;

  4.趕工措施的追加合同價款和承擔;

  5.提前竣工受益(如果有)的分享。

  四、質量與檢驗

  第十五條工程樣板。按照協議條款規定,乙方製作的樣板間,經甲方代表檢驗合格後,由甲乙雙方封存。樣板間作為甲方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製作樣板間的全部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六條檢查和返工。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設計和樣板間標準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並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擔因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因甲方不正確糾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

  以上檢查檢驗合格後,又發現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乙方承擔責任和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檢查檢驗合格後再進行檢查檢驗應不影響施工的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的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影響施工的費用由乙方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七條工程質量等級。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應支付由此增加的追加合同價款,對工期有影響的應給予相應的順延。

  達不到約定條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後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因甲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甲方承擔返工的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請協議條款約定質量監督部門調解,調解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一方承擔。

  第十八條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協議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乙方自檢合格後,在隱蔽和中間驗收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參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檢記錄、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乙方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工程符合規範要求,驗收24小時後,甲方代表不在驗收記錄簽字,可視為甲方代表已經批准,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甲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驗收,須在開始驗收24小時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兩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驗收,乙方可自行組織驗收,甲方應承認驗收記錄。

  第十九條重新檢驗。無論甲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驗收的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並在檢驗後重新隱蔽或修復後隱蔽。檢驗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乙方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也予順延。

  五、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第二十條合同價款與調整。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在協議條款內約定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作調整:

  1.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增減;

  2.甲方代表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佈的價格調整;

  4.一週內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電、停氣累計超過8小時;

  5.協議條款約定的其它增減或調整。

  雙方在協議條款內約定調整合同價款的方法及範圍。乙方在需要調整合同價款時,在協議條款約定的天數內,將調整的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後通知經辦的銀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後7天內不作答覆,視為已經批准。

  對固定價格合同,雙方應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甲方給予乙方的風險金額或按合同價款一定比例約定風險係數,同時雙方約定乙方在固定價格內承擔的風險範圍。

  第二十一條工程款預付。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數額,向乙方預付工程款,開工後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協議條款約定預付工程款,乙方在約定預付時間7天內後向甲方發出要求預付工程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預付工程款,乙方可在發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從應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付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工程量的核實確認。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甲方代表接到報告後7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數量(以下簡稱計量),並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乙方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並派人參加。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計量,甲方代表自行進行,計量結果視為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甲方代表收到乙方報告後7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8天起,乙方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視為已被確認,作為工程款支付的依據。甲方代表不按約定時間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甲方代表對乙方超出設計圖紙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計量。

  第二十三條工程款支付。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方式,根據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以構成合同價款相應專案的單價和取費標準計算出工程價款,經甲方代表簽字後支付。甲方在計量結果簽字後超過7天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發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發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經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甲方可延期付款。協議需明確約定付款日期,並由甲方支付給乙方從計量結果簽字後第8天起計算的應付工程價款利息。

  六、材料供應

  第二十四條材料樣品或樣本。不論甲乙任何一方供應都應事先提供材料樣品或樣本。經雙方驗收後封存,作為材料供應和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甲方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品種,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樣、色調和規格的樣品或樣本。

  第二十五條甲方提供材料。甲方按照協議條款約定的材料種類、規格、數量、單價、質量等級和提供時間、地點的清單,向乙方提供材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甲方代表在所提供材料驗收24小時前將通知送達乙方,乙方派人與甲方一起驗收。無論乙方是否派人參加驗收,驗收後由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支付相應的保管費用。發生損壞或丟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不按規定通知乙方驗收,乙方不負責材料裝置的保管,損壞或丟失由甲方負責。

  甲方供應的材料與清單或樣品不符,按下列情況分別處理:

  1.材料單價與清單不符,由甲方承擔所有差價;

  2.材料的種類、規格、型號、質量等級與清單或樣品不符,乙方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甲方運出施工現場並重新採購;

  3.到貨地點與清單不符,甲方負責倒運至約定地點;

  4.供應數量少於清單約定數量時,甲方將數量補齊。多於清單數量時,甲方負責將多餘部分運出施工現場;

  5.供應時間早於清單約定時間,甲方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

  因以上原因或遲於清單約定時間供應而導致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發生延誤,工期相應順延,並由甲方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乙方檢驗難過之後仍發現有與清單和樣品的規格、質量等級不符的情況,甲方還應承擔重新採購及返工的追加合同價款,並相應順延工期。

  第二十六條乙方供應材料。乙方根據協議條款約定,按照設計、規範和樣品的要求採購工程需要的材料,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在材料裝置到貨24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驗收。對與設計、規範和樣品要求不符的產品,甲方代表應禁止使用,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運出現場,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甲方未能按時到場驗收,以後發現材料不符合規範、設計和樣品要求,乙方仍應拆除、修復及重新採購,並承擔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二十七條材料試驗。對於必須經過試驗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論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供應,按協議條款的約定,由乙方進行防火阻燃、毒性反應等測試。不具備測試條件的,可委託專業機構進行測試,費用由甲方承擔。測試結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款採購的應停止採購,凡已採購運至現場的,應立即由採購方運出現場,由此造成的全部材料採購費用,由採購方承擔。甲方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甲方承擔全部材料採購費用。

  七、設計變更

  第二十八條甲方變更設計。甲方變更設計,應在該項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經施工的工程,甲方變更設計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後立即停止施工。

  由於設計變更造成乙方材料積壓,應由甲方負責處理,並承擔全部處理費用。

  由於設計變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合同價款和相應的損失均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二十九條乙方變更設計。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議涉及到變更設計和對原定材料的換用,必須經甲方代表及有關部門批准。合理化建議節約的金額,甲方雙方協商分享。

  第三十條設計變更對工程影響。所有設計變更,雙方均應辦理變更洽商簽證。發生設計變更後,乙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進行下列對工程影響的變更:

  1.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數量;

  2.更改有關工程的性質、質量、規格;

  3.更改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變有關工程施工時間和順序。

  第三十一條確定變更合同價款及工期。

  發生設計變更後,在雙方協商時間內,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變更價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後調整合同價款:

  1.合同中已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於變更情況的價格,可以此作為基礎確定變更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和類似的價格,由乙方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後執行。

  設計變更影響到工期,由乙方提出變更工期,送甲方代表批准後調整竣工日期。

  甲方代表不同意乙方提出的變更價格及工期,在乙方提出後7天內通知乙方提請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或有關工期管理部門裁定,對裁定有異議,按第35條約定的方法解決。

  八、竣工與結算

  第三十二條竣工驗收。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甲方提交竣工圖。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內組織有關部門驗收,並在驗收後7天內給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按要求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7天內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7天內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批准,即可辦理結算手續。

  竣工日期為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後才能達到竣工要求的,應為乙方修改後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協議條款約定日期組織驗收,應從約定期限最後一天的次日起承擔保管費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或部位須甩項竣工時,雙方訂立甩項竣工協議,明確各方責任。

  第三十三條竣工結算。竣工報告批准後,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或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結算報告,辦理竣工結算。甲方代表收到結算報告後應在7天內給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在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內將撥款通知送經辦的銀行支付工程款,並將副本送乙方。乙方收到工程款14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甲方無正當理由收到竣工報告後14天內不辦理結算,從第15天起按施工企業向銀行同期貸款的最高利率支付工程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四條保修。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保修專案、內容、範圍、期限及保脩金額和支付辦法,進行保修並支付保脩金。

  保修期從甲方代表在最終驗收記錄上簽字之日算起。分單項驗收的工程,按單項工程分別計算保修期。

  保修期內,乙方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後7天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託其他單位或人員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甲方在保脩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採取按合同價款約定比率,在甲方應付乙方工程款內預留保脩金辦法的,甲方應在保修期滿後14天內結算,將剩餘保脩金和按協議條款約定利率計算的利息一起退還乙方。

  九、爭議、違約和索賠

  第三十五條爭議。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調解。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雙方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未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發生爭議後,除出現以下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合同確已無法履行;

  2.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3.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所接受;

  4.仲裁委員會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六條違約。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出必要指令、確認、批准,不按合同約定支付款項或履行自己的其他義務及發生其他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包括支付因違約導致乙方增加的費用和從支付之日計算的應支付款項的利息等),相應順延工期,按協議條款約定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窩工等損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和規範的要求,或發生其它使用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按協議條款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除非雙方協議將合同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以書面形式通知違約方,違約方必須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天內作出答覆,超過7天不予答覆視為同意中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七條索賠。甲方未能按協議條款約定提供條件、支付各種費用、順延工期、賠償損失,乙方可按以下規定向甲方索賠:

  1.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關證據;

  2.索賠事件發生後14天內,向甲方代表發出要求索賠的意向;

  3.在發出索賠意向後14天內,向甲方代表提交全部和詳細的索賠資料和金額;

  4.甲方在接到索賠資產後7天內給予批准,或要求乙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甲方在7天內未作答覆,視為該索賠已經批准;

  5.雙方協議實行一攬子索賠,索賠意向不得遲於工程竣工日期前14天提出。

  十、其它

  第三十八條安全施工。乙方要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和防火措施,並承擔由於自身原因造成的財產損失和傷亡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非乙方責任造成的財產損失和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代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處理。甲方要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發生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乙方在動力裝置、高電壓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時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應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甲方代表批准後實施。由甲方承擔防護措施費用。

  在不騰空和繼續使用的建築物內施工時,乙方應制定周密的安全保護和防火措施,確保建築物內的財產和人員的安全,並報甲方代表批准。安全保護措施費用,由甲方承擔。

  在有毒有害環境中施工,甲方應按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並承擔有關費用。

  第三十九條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的使用。甲方要求採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須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審批手續,承擔申報、實驗等費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並負責實驗等有關工作。乙方提出使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報甲方代表批准後按以上約定辦理。

  以上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分攤或分享。

  第四十條不可抗力。不可抗力發生後,乙方應迅速採取措施,儘量減少損失,並在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通報災害情況,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報告情況和清理、修復的費用。災害繼續發生,乙方應每隔7天內甲方報告一次災害情況,直到災害結束。甲方應對災害處理提供必要條件。

  因不可抗力發生的費用由雙方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甲方承擔;

  2.人員傷亡由所屬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造成乙方裝置、機械的損壞及停工等損失,由乙方承擔;

  4.所需清理和修復工作的責任與費用的承擔,雙方另籤補充協議約定。

  第四十一條保險。在施工場地內,甲乙雙方認為有保險的必要時,甲方按協議條款的約定,辦理建築物和施工場地內甲方人員及第三方人員生命財產保險,並支付一切費用。

  乙方辦理施工場地內自己人員生命財產和機械裝置的保險,並支付一切費用。

  當乙方為分包或在不騰空的建築物內施工時,乙方辦理自己的各類保險。

  投保後發生事故,乙方應在14天內向甲方提供建築工程(建築物)損失情況和估價的報告,如損害繼續發生,乙方在14天后每7天報告一次,直到損害結束。

  第四十二條工程停建或緩建。由於不可抗力及其它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裝置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裝置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常甲方應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的費用,並按合同規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已經定貨的材料、裝置由定貨方負責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但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四十三條合同的生效與終止。本合同自協議條款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結算、甲方支付完畢,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後,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後,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第四十四條合同份數。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分別儲存。副本份數按協議條款約定,由甲乙雙方分送有關部門。

建築裝飾合同10

  甲方:(下稱甲方)乙方:(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承包甲方裝修裝飾工程專案,達成以下協議:

  一、工程內容:。

  二、工程造價:工程總承包價約人民幣元。其中單價按雙方確認的工程預算表,工程量按實結算,拆除及清運廢土專案包括本專案所有應拆除和清運的範圍。

  三、施工工期:個日曆天(自年月日開工至年月日完工,其中一期工程應於年月日前竣工並交付使用。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影響,工期相應順延。)

  四、乙方必須按甲、乙雙方確定的設計方案和國家建築行業施工技術要求進行製作、安裝。乙方施工人員進駐工地現場須服從甲方工程管理人員安排,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自覺清理現場衛生,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五、付款方式: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先付給乙方備料款人民幣元。餘額待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天內付清。

  六、工程質量標準:乙方必須根據甲方提供設計施工圖紙及有關技術資料,按國家有關施工規範、施工技術操作規程精心施工,所用材料質量必須達到設計要求及甲方確定的樣品要求。

  七、工程質量保修:工程質量保修期為一年,自驗收合格之日起計,在保修期限內,發現工程質量問題,乙方應當天派人到現場無償修復。

  八、違約責任: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乙方負責無償維修或返工,因維修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按工程總造價千分之五,償付逾期違約金;工程不能按合同規定的工期交付使用,乙方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元。甲方如不能按時付款,工期順延,所造成的後果由甲方負責。

  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它約定事項:工程專案如有數量增減或改動,在裝修過程中共同協商解決。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含設計平面圖、預算表各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十二、補充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裝飾合同11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地點:

  1.3、 承包範圍:按雙方確認的設計方案、圖紙和預算專案的裝修工程內容。

  1.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部份材料由甲方提供)

  1.5、 工期: 天。(按甲方通知進場施工當天計,即從 年 月 日 起計)

  1.6、 工程質量:按圖紙保質保量施工、符合環保要求、並達到合格等級,。

  1.7、 合同工程價款(人民幣大寫): (詳見預算表)。

  第2條 甲方工作

  2.1、開工前,向乙方進行作法說明和現場交接交底,交出可施工現場。

  2. 2、為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室內水、電源。

  2.3、指派 為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辦理內部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及其他事宜。

  2.4、協調辦理有關的手續,解決與乙方施工的牽涉其他有關問題。

  2.5、如需要拆改建築物結構或裝置管線,負責辦理相應手續,協調物業管理公司與裝修之間的具體問題。

  第3條 乙方工作

  3.1、參加甲方組織的作法說明的現場交接,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按甲方要求如期開工。對各班組施工人員作好技術和安全交底。

  3.2、指派 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施工,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3.3、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或作法說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編制工程結算。

  3.4、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做好施工現場保衛和垃圾清理工作。

  3.5、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准,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築物結構及各種裝置管線。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3.7、進場前辦妥施工人員的工地出入證,接受施工安全教育。

  3.8、進場人員必須備齊證件,隨時接受甲方及有關人員檢查。

  3.9、乙方必須做好施工安全措施,施工安全乙方負責,甲方有權督促。若施工中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第4條 關於工期的約定

  4.1、因一方責任,影響工期,一切責任由責任方負責。

  4.2、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能順延。

  4.3、因甲方逾期付款,逾期交場地,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4.4、因設計變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導致停工,工期相應順延。

  第5條 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5.1、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合格標準,本工程保修期

  5.2、甲、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甲方如不按時參加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驗收,乙方在徵得甲方同意後可自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若甲方要求複驗,複驗合格,甲方應承擔複驗費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順延;若複驗不合格,其複驗及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但工期也予順延。

  5.3、工程竣工後,乙方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三天內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後辦理驗收、移交手續。

  第6條 關於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6.1、1、雙方商定本工程結算以實際工程量及參考預算單價為準。

  6.1、2、在預算專案內有發生施工完成才結算,沒有做的專案不結算。

  6.1、3、增加的工程專案按甲方籤認計算。

  6.2、工程款的支付方式:

  6.2.1、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後,甲方支付 %工程款。

  6.2.2、乙方完成 ,甲方支付 %工程款。

  6.2.3、乙方完成 ,甲方支付 %工程款。

  6.2.4、餘款(保脩金除外)在工程完工透過驗收,在雙方確定結算後 天內甲方支付完畢。

  6.2.5、乙方以人民幣 工程保脩金,待保修期滿後十天內結清。

  6.3、 本工程專案的增減約定

  6.3、1、工程所發生的在預算專案之外的工程專案,均需雙方商定並辦理籤認確定手續,才能進行結算。甲方確定不做的專案不能結算。

  第7條 有關材料供應的約定

  7.1、工程施工所需材料由乙方採購供應至施工現場,如商定需由甲方採購的材料由甲方供應至施工現場。

  7.2、甲、乙雙方如一方對材料裝置有異議,可進行檢驗。

  第8條 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的約定

  8.1、乙方在施工期間嚴格遵守《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其它相關的法規、規範。

  8. 2、由於乙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

  第9條 違約責任、爭議或糾紛處理

  9. 1、因一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通知對方,辦理合同終止協議,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9. 2、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應採取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9. 3、當事人不願透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同意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築裝飾合同12

  發包人(以下簡稱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以下簡稱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裝飾施工事項協商一致,同意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如遇天氣或甲方原因無法施工的,則工期順延)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合格

  五、工程價款及結算方式

  1、總造價:(大寫)__________

  2、工程款結算方式:

  ①合同簽定後,乙方材料進場後三天內,甲方支付乙方總工程款的40%作為備料款;

  ②泥工工作結束,木工進場前,甲方再支付乙方總工程款的40%作為進度款;木工工作結束,油漆工進場前,甲方再支付乙方總工程款的15%作為進度款;

  ③餘款總工程款的5%於工程竣工決算後七天內付清。(工程施工完畢後,按雙方簽證單價的價格及實際完成工程量進行決算)。

  六、施工準備及雙方的義務

  (1)甲方工作

  ①甲方指派____________為甲方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進度進行監理及工程竣工驗收,乙方施工時,甲方應提供水電並騰空室內物品及工程裝飾申報相關事宜,以方便乙方施工。

  (2)乙方工作

  ①對甲方進行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的現場交底,擬定方案和進度計劃。

  ②指派____________為乙方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③嚴格執行有關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

  ④乙方自行組織人員進行施工,並提供施工所需的設施。

  七、安全生產

  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加強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如因乙方原因發生安全事故,其責任及損失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承擔。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發生安全事故,其責任及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全部負責承擔。

  八、施工內容和工期的變更

  在施工過程中,甲方提出設計修改意見及增加工程專案,必須提前與乙方取得聯絡,造成費用增加或工期改變的,由甲乙雙方協商確認按實際增加結算。

  九、工程質量及竣工驗收的方法

  ①本工程以施工圖紙和甲乙雙方認可的設計變更方案的有關要求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②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則造成的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

  ③乙方在工程完工後拾天內作出工程結算書,送達甲方,甲方在一週內組織人員進行工程量複核。乙方施工的內容在甲方正常使用下,乙方保修期為壹年。

  十、違約責任

  (1)本合同簽訂生效後,甲乙雙方應履行合同所規定的各項條款(包括經雙方確認的合同附件、預算及圖紙等),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變施工方案,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原狀,由此發生的損失,由乙方負責並承擔損失。如要改變施工方案必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後方可施工。

  十一、其它約定事項

  十二、糾紛處理

  裝飾裝修工程發生糾紛的,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江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即行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___兩___份,雙方各執___壹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裝飾合同13

  甲方:

  乙方: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 定 代 表 人: 地 址: 聯 系 電 話:

  乙方(勞動者)姓名: 居 民 身 份 證 號: 聯 系 電 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 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一)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 至 二、 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

  (四)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職要求,乙方同意在 崗位上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雙方簽署的變更協議或者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五)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六)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10小時。

  甲方因生產提點不能按照前款執行時,可以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者不定時工作制。

  三、 勞動報酬

  (七)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按照考勤確定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甲方提供食宿條件或者等同於提供食宿條件的,不得折算為乙方工資。

  (八)甲方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15日前支付上個月的工資,並由乙方簽字確認。

  (九)甲方根據乙方的一年內出勤數量完成產值大小、給公司創造的利潤大小和遵守的各種規章制度情況以及工作中造成的各方面的損失情況實行獎罰制度。年終依據公司領導的民意調查和管理班子的評比確定獎金數額髮放給乙方。

  四、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十)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的勞動安全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和其他勞動條件。甲方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人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十一)甲方在乙方上崗前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在施工現場,甲方必須按照國家建築施工安全生產的規定,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十二)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宿舍、食堂、飲用水、洗浴、公廁等基本生活條件必須達到安全衛生要求,其中建築施工現場必須符合建築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

  (十三)用人單位應當將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的情況在本單位內公示。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預防工傷事故發生,避免和減少職業病危害。職工發生工傷時,用人單位應當採取措施使工傷職工得到及時救治。

  五、 勞動紀律

  (十四)甲方依法制定的需要乙方遵守的勞動規章制度,應當在與乙方簽訂本勞動合同時告知乙方。

  (十五)乙方自覺遵守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六、 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十六)甲乙雙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應符合《勞動法》第25條、第26條、第27條、第31條和第32條的規定。

  (十七)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十八)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書或者相關檔案。

  七、 勞動爭議處理

  (十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勞動合同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當地(用人單位工商註冊地或者施工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在15日內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 其他約定

  (二十)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如下:本合同後附的附件1、2與本合同是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一)本勞動合同與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相違背的,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執行。

  本勞動合同簽訂地:

  本勞動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 委託代理人(簽字):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日期:

  年 月日

建築裝飾合同14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為明確雙方責任,確保工程質量和工期,遵循自願、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為創效益、出品牌,保質保量,順利竣工;確定_______ _____擔任( ____ __工長:為簽訂本合同的本人),乙方承接本工程專案後不得轉包、分包給第三方施工,工長在施工過程中不得委託他人頂替,而且在本班組有一人施工的情況下均必須在場監管直至本班組施工任務結束;在施工過程中電話必須24小時開機,如通訊連線不通每一小時罰款500元,有事須請假的,須提前向專案經理請假同意後並委託人員頂替崗位(但不得超過二天)才可離開施工現場,如無故離場的公司有權終止合同,而且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制定本合同:(本合同條款專案部不得更改,如需更改需報工程部及總經理批准)

  第一條: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施工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本次乙方承包工程範圍及內容: 。

  第二條:勞務價款支付

  一、承包價格:按實際完成面積計算每平方米 元(如包乾,按 元包乾,大寫 )。如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修改和變更,零星委託,經甲方簽字認可後,在結算時另行協商。(單項專案多的附:報價清單):

  二、甲方負責材料運輸到室外。材料下車、二次搬運、施工機具、工具易耗件、地拖線、工人差旅住宿等由乙方負責(費用已包含在承包價格中)。

  備註:明確各工班報價中關於易耗件或個別輔助材料包含在承包價格中的確定

  1、油漆班報價:砂紙、膠紙帶、油掃油刷、灰刀、滾筒、灰桶、報紙等;

  2、木工班報價:鑽頭鑽嘴、電鋸片、砂輪片、玻璃刀、修邊刀等;

  3、泥瓦班報價:斗車、、灰刀、滾筒、切片、鑽頭鑽嘴、鏟等;

  4、水電班:鑽頭鑽嘴、切片等;

  5、鋼結構及玻璃、鋁幕牆及石材幕牆:鑽頭鑽嘴、電鋸片、砂輪片、玻璃刀、修邊刀、斗車、灰刀、鏟等;

  6、消防及空調:鑽頭鑽嘴、電鋸片、砂輪片、玻璃刀、修邊刀、砂紙、膠紙帶、油掃油刷、灰刀等;

  三、付款方式:按施工進度付款,工程完工待建設方驗收合格後付 %款額,留 %作保脩金。

  四、保質金為工程保修期間的押金,工程如需保修,專案部或工程部以電話通知,乙方在保修期間不得以任何藉口推卸,如乙方不進行保修,甲方有權扣除保脩金。

  第三條:施工管理

  (一)技術交底

  1.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技術交底及施工圖紙進行施工,擅自修改圖紙做法或未按照甲方的技術交底要求進行施工造成的返工帶來的經濟和工期損失由乙方負責。

  2.施工前先做樣板,樣板質量達標並經甲方認可後方可進行專案大面積施工。

  3.嚴格按照甲方確定的施工方案進行施工,從一道工序進入另一道工序施工前必須進行交接驗收,工序質量經驗收合格,並做好記錄後,方可進行下一工序施工。

  (二)現場安全

  1.乙方必須承諾所屬施工人員未涉嫌犯罪案件,並提供齊全的身份證件,否則甲方有權扣留嫌疑人並交由公安機關處理,乙方需將施工人員名單、身份證或暫住證原件及影印件(甲方驗過原件後只留存影印件)提交甲方存檔。

  2.工程施工期間乙方必須購買全部工人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或由乙方提交工人名單,甲方代乙方辦理保險,保險金由乙方承擔。

  3.乙方及其下屬作業人員必須自覺接受甲方安全技術交底、安全培訓,提高安全、防火、防盜意識及勞動技能,乙方必須加強內部對工人的管理,教育工人遵紀守法。

  4.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施工作業,因乙方違章操作造成的安全事故,乙方負責由安全事故帶來的一切後果,與甲方無關。

  5.協助甲方做好工人進場前的培訓,特殊工種要持證上崗,明火作業要在甲方領辦動火證,並配有專人監督施工。

  6.對新調入的工人要進行現場安全教育,同時做好安全交底及安全知識的學習,落實執行公司各項安全教育的培訓及規章制度。

  7.乙方班前要檢查安全,班後要檢查質量,經常檢查對施工裝置及作業環境,發現不安全因素要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並及時向甲方彙報。

  (三)現場管理

  1.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指揮安排,誠懇接受現場管理人員(包括甲方、監理、總包的管理人員)的監督管理,自覺維護甲方形象,乙方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依據國家有關建築施工安全管理規定,嚴守操作規程、技術規範,落實安全措施。

  2.施工中如發生糾紛,及時上報專案部管理人員,由專案部管理人員出面協調解決,不能有過激的行為。

  3.乙方配合對工人勞動技能的培訓,節約用料,杜絕浪費材料現象發生。施工現場的材料堆放,必須按照施工平面圖規劃整齊碼放,材料隨用隨清,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潔,保持施工現場整潔、有序。

  4.進入施工現場的所有工作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穿統一工作服,佩帶好上崗證,不準穿硬底鞋、拖鞋或帶釘易滑的鞋作業。

  5.採取有效的措施保護工程成品,因保護措施不力造成工程成品損壞乙方承擔由此帶來的經濟損失。

  6.乙方應加強對施工人員的日常管理,嚴禁打架鬥毆、偷盜等不良現象和其它違法行為的發生,禁止酗酒、賭博,一經發現將處以50-1000元罰款,情況惡劣嚴重者,送交司法機關處理。

  7.乙方在施工過程中不得隨意拆改安全防護設施,如必須移除安全防護設施才能進行施工的,須向甲方安全員申報批准後,方可拆改,並且作業完畢及時恢復,不留隱患。

  8.乙方所有施工器材進場後,由施工單位自負保管責任,如有丟失、損壞,甲方概不負責。施工現場一切機具裝置,要經常檢查、維修、保養,保持機器完好正常運轉,要"一機一閘、一箱一漏",接地接零,不準故障運轉和超負荷作業。

  9.乙方施工現場各工種作業,必須符合與甲方簽署的協議內容;如有違反,甲方有權責令停工。乙方進場後施工前,應就樓內裝置、設施的成品保護問題向甲方做出承諾,並採取有效措施保護成品;如有丟失、損壞,應及時向甲方報告,並承擔賠償責任。

  10.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使用施工現場以外水、電設施,不得在施工現場以外存放施工器材或工程垃圾。

  11.凡屬乙方施工人員、車輛攜帶外出的物品,必須由施工現場負責人到甲方辦理攜物外出手續,門崗方可放行。乙方施工現場負責人或乙方指定可以攜帶外出的負責人簽名;其他人員無權申辦攜物外出手續。申請人不得虛報攜帶外出物品,不得冒用、塗改批准單;甲方簽發日期當日有效。對違反攜物外出管理規定的乙方或乙方所屬人員,甲方有權要求其繳納50-1000元違約金,同時暫扣不明來源物品並

  12.進場施工人員必須統一著裝,由甲方發放兩套服裝(工作服),收取半價50元。進場施工人員必須統一佩戴甲方提供的工作證,此證由甲方製作, 如發現未穿戴服裝、工作證者,一次罰款20-50元。乙方所屬施工人員不得冒用、轉借、塗改或損毀施工證件一經發現,甲方有權處以50-500元罰款。如證件遺失,須重新交費補辦。

  13.乙方所屬施工人員進出工地須行走指定通道,嚴禁亂竄區域。不得大聲喧譁、亂塗亂畫、隨地便溺。不得破壞酒店賓館內的公共設施。

  14.乙方所屬施工人員如有盜用工地、賓館內物資,一經查實,將由甲方依法送交當地公安機關進行處理,並加倍罰款。對採取欺騙手段、蠻橫無理、態度惡劣、出言不遜、拒不執行管理規定的施工人員,甲方有權處罰(50—500元)乙方及責任人,並要求乙方停工、清退責任人。

  15.乙方施工進場車輛必須服從排程、低速行駛、規範停車,主動禮讓客戶車輛。嚴禁鳴笛、亂停亂放,司機和隨車人員應在指定時間和地點內完成裝卸工作;未經甲方允許,不得進場卸貨。乙方施工車輛及隨車人員在進出、裝卸過程中,損壞工地和賓館內設施或給第三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必須承擔責任,包賠損失。對違反施工車輛管理規定,或因造成責任事故的責任單位或責任人,甲方有權要求繳納50-1000元違約金;或暫扣其車輛留待協商解決;或責令其停工。

  (四)消防安全:

  1:根據"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乙方施工負責人全面負責現場防火安全作業;甲方保安部、工程部負責監督和管理。

  2:乙方裝修工程需要變更施工區域原有消防設計時,必須報送甲方,甲方根據規定報送消防局稽核、驗收。

  3:乙方施工中嚴禁埋壓、圈佔、破壞消防設施,嚴禁佔用樓區消防通道,嚴禁使用消防水源。

  4:乙方施工中必須安全用電,嚴禁超負荷用電,嚴禁使用不合格電器裝置,嚴禁私拉亂設臨時電源,嚴禁使用碘鎢燈做照明。配電櫃或臨時配電箱的安全和電氣線路的鋪設必須嚴守國家(現行)技術標準,使用合格器件;設立安全標誌,清理周圍可燃物。

  5:施工現場嚴禁吸菸,嚴格用火管理;施工單位使用電焊、氣焊、噴燈等明火,必須事先報甲方現場負責人員同意,現場並配備滅火器材,方可施工。

  6:施工動火人必須持有國家承認的專業資格證書;用火現場必須清理可燃物,設看護人,配滅火器,有消防措施;嚴禁與油漆木工交叉作業。

  7:乙方施工所用裝飾材料必須符合消防主管部門頒發的阻燃、耐火標準,裝修結構必須符合防火安

  8:作業現場需隔離熱源、火種,並注意通風。油漆儲量不得超過當日用量,油漆容器必須密封,可能引起相互反應的油漆必須分開放置,嚴禁混放。

  9:木工作業現場須安全用電,杜絕火種,所用機械、木材注意降溫,防止陰燃;控制現場粉塵濃度,及時清理當日木屑、刨花。

  10:施工現場易燃、易爆材料必須由專人負責安全管理。

  11:施工現場禁止燒水做飯,禁止使用電爐或燈具取暖;確需使用電熱灶具或電爐的,必須經甲方批准後方可使用。

  12:施工現場易燃工程垃圾必須隨時清運,可燃工程垃圾必須集中存放,及時清運。

  14:施工現場必須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施工人員必須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或消防栓撲救初期火災。現場出現火情後,乙方必須立即向甲方、保安部報告火警,同時組織力量滅火。疏散物資,隔離火場,防止蔓延。嚴禁隱匿或謊報火情。

  15:對違反消防管理規定的乙方或乙方所屬人員,甲方除下發防火安全隱患通知書,責令其限期整改外,另有權要求其繳納50-1000元違約金,或責令其停工;對因此造成安全事故的,甲方將報請消防主管部門追究其法律責任。

  (五)施工材料

  1.甲乙雙方按照實際做法結合定額消耗核算材料用量,甲方根據雙方確認的材料消耗量發放材料,乙方對領用的材料要妥善存放,施工時嚴格控制材料的使用量,乙方施工材料用量超過雙方確定的材料消耗量部分由乙方承擔其費用。

  2.需特殊加工的材料,乙方與甲方的技術人員根據施工圖紙及現場實際進行排版放線,確定加工尺寸,報專案經理審批後方可採購。

  3.乙方有任務配合甲方驗收材料,如對材料質量有懷疑,或確信材料質量有問題,應及時上報給甲方有關人員,由甲方組織落實清退質量不合格的材料。乙方有權拒絕使用不合格的材料施工,如果乙方使用不合格材料施工,造成工程返工施工勞務費用由乙方獨自承擔。

  (五)施工進度

  1.按照甲方施工進度計劃組織勞動力進場施工,按時完成下達的各階段施工任務。

  2.乙方應配合甲方完成業主下達的臨時性的工作,不能以任何理由推諉。

  3.乙方如不能按照甲方要求進度計劃完成施工任務,乙方無條件增加勞動力,或者加班,否則甲方有權選擇別的隊伍進場組織施工,勞務費用從乙方勞務費中扣除。

  第四條:工程驗收

  (一)工程質量,以國家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優良等級進行要求以分項工程優良確保分部工程優良,分部工程確保單位工程優良。

  (二)乙方應密切配合甲方、業主組織的工程中間驗收工作。

  (三)工程質量驗收以業主組織的或使用者的驗收依據,工程保修期以透過業主組織的驗收日起計,期限兩年。

  (四)因乙方造成的質量問題返工,由乙方負責全部責任並承擔其材料及人工費損失。

  第五條:雙方責任及工作

  (一)甲方工作

  1.甲方根據業主的要求制訂施工進度計劃,向乙方下達施工任務書,為乙方施工提供材料。

  2.甲方落實施工用臨時設施安裝到位,按計劃將具備施工條件的工作面移交給乙方。

  3.甲方根據施工進度及時組織專案過程驗收工作,確認乙方所完成的專案工程量。

  4.甲方按雙方約定付款方式發放勞務工資。

  5.甲方在施工前應向乙方作施工技術、安全技術、現場管理交底。

  6.甲方組織乙方按步驟安排施工,現場指導乙方施工,並對質量安全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二)乙方工作

  1.乙方負責按照施工圖紙、施工技術規範、操作規程和雙方確認的質量標準組織施工。

  2.乙方必須執行遵守甲方與業主、總包所簽訂的有關施工現場的各項協議及管理措施。

  3.乙方負責提供施工所用材料清單,清單須標明數量、型號、規格顏色等技術要求及質量等級要求,須確保清單所列材料符合施工要求,數量準確。

  4.乙方積極主動接受甲方的各項交底,特別是安全交底,並負責崗前對作業人員進行交底工作,落實檢查安全措施是否到位,監督作業人員施工質量和安全,糾正違章作業,承擔因作業人員違章作業帶來的各種損失。

  5.乙方有權拒絕安全防護不到位、存在安全隱患作業面施工。

  6.乙方必須按照規定給作業人員辦理勞動保險,配用的勞保用品,並向甲方提供相關的證明資料。

  7.乙方必須保證從甲方領取的工資確保發給每一位工人,否則甲方將透過法律程式將乙方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義務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二)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因勞動力不足或自身其它原因造成施工進度緩慢,無法滿足甲方的進度計劃;乙方勞務作業質量達不到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經整改仍達不到標準的;乙方現場安全管理達不到合同要求,經整頓仍不能達到要求的,甲方將終止合同,待工程竣工後,質量合格的予以結算,質量不合格的不予結算,並保留從勞務費中扣除因之而損失的材料費。

  2、乙方如果沒有按照規範施工,造成返工及材料浪費,損失均由乙方承擔,結算時在乙方勞務費中扣除。

  3、乙方如沒有向工人發放已領取的勞務工資,公司將直接向工人支付勞務工資,這部分勞務工資從乙方勞務費中加倍扣回。

  第七條:其它約定:

  (一)事故的處理

  在施工過程中,乙方要嚴格遵守施工安全規範,本工程雙方特殊約定,在施工過程中如發生人身安全事故或意外傷害,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保險

  1、乙方必須為其職工辦理工傷保險,併為勞務作業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勞務作業機械裝置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2、保險事故發生時,乙方有責任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減少損失。

  (三)合同的保密

  雙方對合同內容均負有保密義務,因一方洩密,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洩密方賠償對方經濟損失。

  第八條: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併成為本合同之附件,雙方共同遵守。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後生效,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結清尾款後自動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裝飾合同15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築裝飾裝修管理規定》和其它法律、法規,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1.3、承包範圍:

  1.4、承包方式:

  1.5、工期:____天,本工程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1.6、工程質量:

  1.7、合同價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條甲方工作

  2.1、開工前____天,向乙方提供經確認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份,並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消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傢俱、陳設等採取保護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氣及電訊等裝置,並說明使用注意事項。辦理施了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

  2.2、指派為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事宜。

  2.3、委託監理公司進行工程監理,監理公司任命為監理工程師。其職責在監理合同中應明確,並將合同副本交乙方____份。

  2.4、負責保護好周圍建築物及裝修、裝置管線、古樹名木、綠地等不受損壞,並承擔相應費用。

  2.5、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裝置管線,負責到有關部問辦理相應審批手續。

  2.6、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現場保衛、消防、垃圾處理等工作,並承擔相應費用。

  第3條乙方工作

  3.1、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甲方審定。

  3.2、指派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有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3.3、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或作法說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3.4、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築物、裝置管線等不受損壞。做好施工現場保衛和垃圾清運等工作,處理好由於施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與周圍單位(住戶)的關係。

  3.5、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准,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築物結構及各種裝置管線。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第4條關於工期的約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徵得乙方同意,並支付乙方因趕工採取的措施費用。

  4.2、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4.3、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

  4.4、因設計變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停氣及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導致停工8小時以上(一週內累計計算)工期相應順延。

  第5條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圖紙、作法說明、設計變更和《建築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JGJ73-91)《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GBJ30-88)等國家制定的施工及驗收現範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5.2、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_________標準。

  5.3、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甲方不按時參加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驗收,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若甲方要求複驗時,乙方應按要求辦理複驗。若複驗合格,甲方應承擔複驗費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順延;若複驗不合格,其複驗及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但工期也予順延。

  5.4、由於甲方提供的材料、裝置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5.5、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5.6、工程竣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____日內組織驗收,並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未能組織驗收,需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

  第6條關於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6.1、雙方商定本合同價款採用第____種:

  (1)固定價格。

  (2)固定價格加____%包乾風險係數計算。包乾風險包括____________內容。

  (3)以可調價格:按照深圳市有關工程計價規定計算造價,並按有關規定進行調整和竣工結算。

  6.2、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分____次,按下表約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結算時一次結清。

  撥款分____次進行,撥款____%金額

  6.3、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提出工程結算並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資料____天內審查完畢,到期未提出異議,視為同意。並在____天內,

  結清尾款。

  第7條關於材料供應的的約定

  7.1、本工程甲方負責採購供應的材料、裝置(見附表一),應為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應按時供應到現場。凡約定由乙方提貨的,甲方應將提貨手續移交給乙方,由乙方承擔運輸費用。由甲方供應的材料、裝置發生了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對工程造成損失,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供應的材料,經乙方驗收後,由乙方負責保管,甲方應支付材料價值%的保管費。由於乙方保管不當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7.2、凡由乙方採購的村料、裝置,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8條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的約定

  8.1、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有關防火設計規範。

  8.2、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其它相關的法規、規範。

  8.3、由於甲方確認的圖紙或作法說明,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和防火設計規範,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甲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8.4、由於乙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9條獎勵和違約責任

  9.1、由於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失。每停工或窩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約定撥付款,每拖期一大,按付款額的____%支付滯納金。

  9.2由於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元違約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趕工措施費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元,作為獎勵。

  9.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專案達到優良標準時,除按本合同5.2款增加優質價款外,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元,作為獎勵。

  9.4、乙方應妥善保護甲方提供的裝置及現場堆放的傢俱、陳設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損失,應照價賠償。

  9.5、甲方未辦理裝修的任何手續,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築物結構或裝置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甲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9.6、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裝置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9.7、因一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通知對方,辦理合同終止協議,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10條爭議或糾紛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採取協商解決。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簽約地址:

  簽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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