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屋>合同範文> 工程總承包合同

工程總承包合同

工程總承包合同

  在當今不斷髮展的世界,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麼合同要怎麼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工程總承包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工程總承包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信用的原則,甲方同意將承包給乙方施工,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價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管理費及稅金提取:

  1、甲方按工程價款竣工後據實調整。

  2、定額管理費、交易費、安全保險、環保費、安全保證金、履約保證等一切費用由乙方交納。

  三、責任:

  1、乙方應服從領導,思想上、行動上與甲方保持一致,遵守建設單位《工程專案管理辦法》等一切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排程與安排。

  2、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退出甲方管理,強行退出者,視其情節和經濟損失狀況,予以經濟索賠,並承擔相應合同法律責任。

  3、乙方為工程承包責任人,對工程施工全過程負責,對建設單位簽訂的《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的履約全面負責。

  4、應接受省市組織的質量、安全檢查及達標活動,並服從甲方的統一組織安排。

  5、為確保工程的順利完成,甲方有權對質量、安全、進度等進行檢查監督,並根據有關檔案規定確定獎罰,乙方必須協助、服從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建議立即改進。

  四、質量:

  1、乙方應健全質量管理制度和保證體系,認真履行職責,貫徹執行公司《關於加強工程質量管理的暫行規定》,質量等級必須達到“合格”標準。

  2、在施工過程中,要嚴格執行強制性標準,精心施工,積極推廣應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

  五、安全

  1、乙方應認真執行公司《關於加強安全生產管理的暫行規定》,嚴格“一標、五規範”,確保安全生產無事故,強化現場管理,確保合格標準。

  2、專案經理為專案安全生產工作第一責任人,對工程安全生產負責,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一切工傷事故由專案部自行處理,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工期:

  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建設單位給予的工期拖延處罰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

  七、工程款:

  1、乙方對該工程單獨核算,自負盈虧,因工程所發生的一切經濟往來,經濟糾紛、債權債務,甲方不負任何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因甲方自身原因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和賠償。

  2、乙方不準拖欠工人工資和材料款,如果由於以上原因,引起訴訟,由乙方負責清償債務並承擔法律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工程款支付:

  (1)施工人員與建築機械進入施工現場,甲方應付工程款的_________%,臨時設施與生活費。

  (2)完成本工程一層主體付工程造價的_________%。

  (3)工程竣工驗收後,付工程造價的_________%。

  (4)剩餘的質保金_________%,本工程交於甲方使用,一月內清算。

  (5)如甲方變更或不在本預算之內的工程量,另算。

  八、保修:

  1、乙方應按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家關於工程質量保修的有關規定,對交付業主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2、因維修、回訪服務不到位出現問題造成損失和影響的,甲方將視具體情況扣除質保金。

  九、違約:

  1、甲、乙雙方不履行本合同義務,則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造成的損失。

  2、乙方如違反合同規定,致使建築工程遭受嚴重的損失或情節嚴重的,將追究法律責任。

  十、附則條款: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財務部各執一份,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如本合同未能表達的條款,可加附則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總承包合同2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土建、裝飾、機電安裝及室外附屬工程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____________________

  資金來源:自籌

  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

  1 除地下室鋼筋混凝土結構工程外,土建、機電、幕牆、高檔裝飾、景觀等全部工程內容。其中:

  1.1 土建施工承包範圍為________建築設計院有限公司設計的“_______一期工程”施工圖紙範圍內的除地下室鋼筋混凝土結構工程外的土建主體工程、建築屋面部分圖紙範圍內的除地下室鋼筋混凝土結構工程外的土建主體工程、建築屋面部分工程、初步裝飾裝修工程。

  1.2 機電安裝、幕牆、高檔裝飾、景觀等其他專業工程,待發包人透過招標等形式確定專業承包商後,納入本合同承包人的總承包施工範圍。

  2 凡發包人另行招標的其他專案,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選用本合同承包人。

  3 工程師指令經發包人同意的其他專案。

  發包人如有正當理由時,保留對以上工程承包範圍根據具體情況對上述承包範圍進行調整的權利。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暫定)

  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928天(暫定),詳細分期交付工期約定見專用條款。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各分部分項工程滿足國家、省市現行的各項質量驗收規範標準的要求,工程總體質量符合《建築工程驗收統一標準》(gb 50300—20xx)的規定。

  質量目標:確保市優,爭創國優。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暫定 陸億零捌拾捌萬 元(人民幣)

  ¥:60088萬元(暫定)

  此價款為暫定價,發包人支付承包人按照本合同約定完成承包範圍內全部工程並承擔保修責任的款項以雙方確認的價款為準。

  六、組成合同的檔案

  組成本合同的檔案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檔案

  7.圖紙

  8.工程預算書

  9.其他合同附件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檔案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其他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約定:雙方簽字蓋章並經政府部門備案後生效。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公章)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公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總承包合同3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擔保方(以下簡稱丙方):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決定將學院二期工程五棟宿舍樓發包給乙方,為明確雙方的主要權利和義務,特訂立本合同,以此作為雙方互相信守的依據。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西安華光科技學院宿舍樓;

  2、工程地點:西安戶縣東大西安華光科技學院內;

  3、工程規模:五樓宿舍樓,地上六層,磚混結構,建築面積34000平方米。

  二、工程承包範圍和內容:施工圖所涉及的全部土建、安裝工程。

  三、工程質量標準:經甲方驗收合格。

  四、工程進度要求:具備施工條件後,經甲方乙方協商確定。

  五、乙方進場施工時間:甲方須在20____年11月10日前滿足乙方正式進場、能正常施工的條件,如會審後的施工圖紙、三通一平等發包方應具備的發包條件。

  六、工程結算方式:按《1999年陝西省建築工程綜合概預算定額》和《20____年陝西省安裝工程預算定額》及其配套的費用定額進行結算,並做如下調整:

  1、專案直接費中定額基價人工費的計取:按定額工日數量×100元/工日。

  2、按費用定額中一類工程取費標準進行取費;即設定專案直接費為A、其他直接費為B、現場經費為C、間接費為D,差別利潤為E,則,B=A×3.84%,C= A×7.38%,D=(A+B+C) ×5.85%,E=(A+B+C+D)×11%;貸款利息根據計費依據,分別按直接工程費的3.02%計取和按人工費的15.39%計取;安全文明施工補貼按不含稅造價的1.6%計取;甲方分包工程,乙方收取分包部分直接費的5%(人工費的20%)的配合費,並收取分包部分直接費的8%(人工費的30%)的管理費;甲方借用工按每工日100元+100元×25%進行結算;養老統籌和四項保險分別按3.55%、0.8%的費率計取費用。

  3、專案直接費中定額基價機械費的計取:按定額機械費×150%結算。

  4、定額中有明確價格的材料(含水電、土建安裝主材、地材和輔材),按定額基價計入取費後,並按市場採購價+採保費(費率為3.2%)+裝卸費+運輸費和途耗費用進行價差調整,市場價以雙方認質認價為準;若雙方認價發生爭議,以採購期間陝西省工程造價資訊公佈價格為準;定額中沒有明確價格的材料(如輔材等),按定額基價×150%計入並取費。

  六、付款方式:乙方完成到單位工程主體結構±0.000七日內,甲方支付±0.000以下工程款的80%;以後按月支付工程進度款,即次月10日前支付上月完成工程款的80%;工程竣工30日內,甲方支付乙方結算總款的95%,餘額5%作為保脩金,工程竣工滿一年15日,甲方支付3%,滿兩年15日付清尾款。

  七、本合同生效後5日內,乙方向甲方交納工程承包定金人民幣50萬元;本合同生效後15日內,乙方向甲方交納工程承包定金人民幣150萬元;乙方進場5日內,甲方返還工程承包定金100萬元,單位工程主體結構完成±0.000七日內,甲方返還乙方工程承包定金50萬元,單位工程主體結構三層封頂七日內,甲方返還乙方工程承包定金50萬元。

  八、其他約定

  1、因甲方施工手續及其他非乙方因素和本合同的締約過失,致本工程不能按期開工,甲方應支付乙方雙倍保證金;

  2、因甲方施工手續、不能按期支付工程進度款及其他非乙方因素和本合同締約過失,致本工程施工中發生停工、窩工,甲方按日承擔所欠款金額的3%的資金佔用費,並承擔給乙方造成的其他一切損失。

  3、因甲方施工手續及其他非乙方因素和本合同的締約過失,致本工程開工、中間施工、工程竣工不能正常驗收和工程竣工備案,由甲方承擔完全責任和由此產生的所有費用。

  4、在甲方不能支付工程款,丙方承擔工程款支付連帶責任。

  九、本合同一式六份,共4頁,甲方、乙方、丙方簽字蓋章,經公證部門公證後生效,至雙方無債權債務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_________

  年月日:_________

工程總承包合同4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檔案

  1、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

  1.1通用條款:是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及建設工程施工的需要訂立,通用於建設工程施工的條款。

  1.2專用條款:是發包人與承包人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1.3發包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被髮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5專案經理:指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設計單位:指發包人委託的負責本工程設計並取得相應工程設計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7監理單位:指發包人委託的負責本工程監理並取得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8工程師:指本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或發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身份和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9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指國務院有關部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託的工程造價管理機構。

  1.10工程: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範圍內的工程。

  1.11合同價款: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發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承包範圍內全部工程並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

  1.12追加合同價款:指在合同履行中發生需要增加合同價款的情況,經發包人確認後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13費用:指不包含在合同價款之內的應當由發包人或承包人承擔的經濟支出。

  1.14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按總日曆天數(包括法定節假日)計算的承包天數。

  1.15開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約定,承包人完成承包範圍內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7圖紙:指由發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並經發包人批准,滿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1.18施工場地:指由發包人提供的用於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發包人在圖紙中具體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

  1.19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和資料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資料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20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21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於並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23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後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後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時限的最後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2、合同檔案及解釋順序

  2.1合同檔案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說明。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檔案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檔案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承包人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檔案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2當合同文件內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發包人承包人協商解決。雙方也可以提請負責監理的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協商不成或不同意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的解釋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範

  3.1語言文字

  本合同檔案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專用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在少數民族地區,雙方可以約定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書寫和解釋、說明本合同。

  3.2適用法律和法規

  本合同檔案適用國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由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3.3適用標準、規範

  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適用國家標準、規範的名稱;沒有國家標準、規範但有行業標準、規範的,約定適用行業標準、規範的名稱;沒有國家和行業標準、規範的,約定適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標準、規範的名稱。發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範。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的,由發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術要求,承包人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發包人認可後執行。發包人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範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

  本條所發生的購買、翻譯標準、規範或制定施工工藝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圖紙

  4.1發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和套數,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承包人需要增加圖紙套數的,發包人應代為複製,複製費用由承包人承擔。發包人對工程有保密要求的,應在專用條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承包人在約定保密期限內履行保密義務。

  4.2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不得將本工程圖紙轉給第三人。工程質量保修期滿後,除承包人存檔需要的圖紙外,應將全部圖紙退還給發包人。

  相關的合同範本弱電施工合同消防工程施工合同防水工程施工合同爆破施工合同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協議書綠化施工合同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協議書裝修施工協議書 4.3承包人應在施工現場保留一套完整圖紙,供工程師及有關人員進行工程檢查時使用。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5、工程師

  5.1實行工程監理的,發包人應在實施監理前將委託的監理單位名稱、監理內容及監理許可權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在本合同中稱工程師,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工程師按合同約定行使職權,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要求工程師在行使某些職權前需要徵得發包人批准的,工程師應徵得發包人批准。

  5.3發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稱工程師,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但職權不得與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職權相互交叉。雙方職權發生交叉或不明確時,由發包人予以明確,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1234567

  5.4合同履行中,發生影響發包人承包人雙方權利或義務的事件時,負責監理的工程師應依據合同在其職權範圍內客觀公正地進行處理。一方對工程師的處理有異議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5.5除合同內有明確約定或經發包人同意外,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無權解除本合同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5.6不實行工程監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師專指發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職權由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6、工程師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師可委派工程師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自己的職權, 並可在認為必要時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負責監理的工程師還應將委派和撤回通知發包人。委派書和撤回通知作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師代表在工程師授權範圍內向承包人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與工程師發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對工程師代表向其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有疑問時,可將此函件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進行確認。工程師代表發出指令有失誤時,工程師應進行糾正。

  除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外,發包人派駐工地的其他人員均無權向承包人發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師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專案經理,專案經理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確有必要時,工程師可發出口頭指令,並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承包人對工程師的指令應予執行。工程師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的,承包人應於工程師發出口頭指令後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工程師在承包人提出確認要求後48小時內不予答覆的,視為口頭指令已被確認。

  承包人認為工程師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向工程師提出修改指令的書面報告,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報告後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緊急情況下,工程師要求承包人立即執行的指令或承包人雖有異議,但工程師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承包人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本款規定同樣適用於由工程師代表發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師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並履行約定的其他義務。由於工程師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造成工期延誤,發包人應承擔延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並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6.4如需更換工程師,發包人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後任繼續行使合同檔案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7、專案經理

  7.1專案經理的姓名、職務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7.2承包人依據合同發出的通知,以書面形式由專案經理簽字後送交工程師,工程師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

  7.3專案經理按發包人認可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工程師聯絡時,專案經理應當採取保證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在採取措施後48小時內向工程師送交報告。責任在發包人或第三人,由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擔費用,不順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要更換專案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並徵得發包人同意。後任繼續行使合同檔案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7.5發包人可以與承包人協商,建議更換其認為不稱職的專案經理。

  8、發包人工作

  8.1發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下工作:

  (1)辦理土地徵用、拆遷補償、平整施工場地等工作,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在開工後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專用條款約定地點,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1234567

  10.2群體工程中單位工程分期進行施工的,承包人應按照發包人提供圖紙及有關資料的時間,按單位工程編制進度計劃,其具體內容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0.3承包人必須按工程師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工程師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度與經確認的進度計劃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經工程師確認後執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承包人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價款。

  11、開工及延期開工

  11.1承包人應當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承包人不能按時開工,應當不遲於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師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後的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覆承包人。工程師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後48小時內不答覆,視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應順延。工程師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延。

  11.2因發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工程師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遲開工日期。發包人賠償承包人因延期開工造成的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

  12、暫停施工

  工程師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48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承包人應當按工程師要求停止施工,並妥善保護已完工程。承包人實施工程師作出的處理意見後,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工程師應當在48小時內給予答覆。工程師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承包人復工要求後48小時內未予答覆,承包人可自行復工。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發包人承擔所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3、工期延誤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工程師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發包人未能按專用條款的約定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2)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工程師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週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6)不可抗力;

  (7)專用條款中約定或工程師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況發生後14天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報告。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後14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須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4.3施工中發包人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作為合同檔案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承包人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採取的措施、發包人為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

  三、質量與檢驗

  15、工程質量

  15.1工程質量應當達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5.2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鑑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16、檢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工程師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16.2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工程師一經發現,應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因承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承包人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6.3工程師的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時,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16.4因工程師指令失誤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

  17、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7.1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專用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承包人進行自檢,並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驗收。通知包括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承包人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工程師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承包人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師限定的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

  17.2工程師不能按時進行驗收,應在驗收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工程師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進行驗收,承包人可自行組織驗收,工程師應承認驗收記錄。

  17.3經工程師驗收,工程質量符合標準、規範和設計圖紙等要求,驗收24小時後,工程師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視為工程師已經認可驗收記錄,承包人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18、重新檢驗

  無論工程師是否進行驗收,當其要求對已經隱蔽的工程重新檢驗時,承包人應按要求進行剝離或開孔,並在檢驗後重新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承包人承擔發生的全部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9、工程試車

  19.1雙方約定需要試車的,試車內容應與承包人承包的安裝範圍相一致。

  19.2裝置安裝工程具備單機無負荷試車條件,承包人組織試車,並在試車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承包人準備試車記錄,發包人根據承包人要求為試車提供必要條件。試車合格,工程師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19.3工程師不能按時參加試車,須在開始試車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工程師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試車,應承認試車記錄。

  19.4裝置安裝工程具備無負荷聯動試車條件,發包人組織試車,並在試車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和對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準備工作。試車合格,雙方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19.5雙方責任

  (1)由於設計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發包人應要求設計單位修改設計,承包人按修改後的設計重新安裝。發包人承擔修改設計、拆除及重新安裝的全部費用和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2)由於裝置製造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由該裝置採購一方負責重新購置或修理,承包人負責拆除和重新安裝。裝置由承包人採購的,由承包人承擔修理或重新購置、拆除及重新安裝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裝置由發包人採購的,發包人承擔上述各項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1234567

  (3)由於承包人施工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師要求重新安裝和試車,並承擔重新安裝和試車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4)試車費用除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之內或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均由發包人承擔。

  (5)工程師在試車合格後不在試車記錄上簽字,試車結束24小時後,視為工程師已經認可試車記錄,承包人可繼續施工或辦理竣工手續。

  19.6投料試車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後由發包人負責,如發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驗收前進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時,應徵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四、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與檢查

  20.1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0.2發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21、安全防護

  21.1承包人在動力裝置、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師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後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1.2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施工(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承包人應在施工前14天以書面通知工程師,並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後實施,由發包人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22、事故處理

  22.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工程師,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22.2發包人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六、合同價款與支付

  23、合同價款及調整

  23.1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在協議書內約定。非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工程預算書在協議書內約定。

  23.2合同價款在協議書內約定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下列三種確定合同價款的方式,雙方可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採用其中一種:

  (1)固定價格合同。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包含的風險範圍和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在約定的風險範圍內合同價款不再調整。風險範圍以外的合同價款調整方法,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可調價格合同。合同價款可根據雙方的約定而調整,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價款包括成本和酬金兩部分,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成本構成和酬金的計算方法。

  23.3可調價格合同中合同價款的調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變化影響合同價款;

  (2)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佈的價格調整;

  (3)一週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4)雙方約定的其他因素。

  23.4承包人應當在23.3款情況發生後14天內,將調整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工程師確認調整金額後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師收到承包人通知後14天內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已經同意該項調整。

  24、工程預付款

  實行工程預付款的,雙方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發包人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數額,開工後按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預付時間應不遲於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發包人不按約定預付,承包人在約定預付時間7天后向發包人發出要求預付的通知,發包人收到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預付,承包人可在發出通知後7天停止施工,發包人應從約定應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應付款的貸款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25、工程量的確認

  25.1承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工程師接到報告後7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量(以下稱計量),並在計量前24小時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並派人參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後不參加計量,計量結果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25.2工程師收到承包人報告後7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8天起,承包人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工程師不按約定時間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25.3對承包人超出設計圖紙範圍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師不予計量。

  26、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26.1在確認計量結果後14天內,發包人應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按約定時間發包人應扣回的預付款,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結算。

  26.2本通用條款第23條確定調整的合同價款,第31條工程變更調整的合同價款及其他條款中約定的追加合同價款,應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調整支付。

  26.3發包人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可向發包人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與承包人協商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經承包人同意後可延期支付。協議應明確延期支付的時間和從計量結果確認後第15天起應付款的貸款利息。

  26.4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進度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導致施工無法進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五、材料裝置供應

  27、發包人供應材料裝置

  27.1實行發包人供應材料裝置的,雙方應當約定發包人供應材料裝置的一覽表,作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覽表包括髮包人供應材料裝置的品種、規格、型號、數量、單價、質量等級、提供時間和地點。

  27.2發包人按一覽表約定的內容提供材料裝置,並向承包人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其質量負責。發包人在所供材料裝置到貨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與發包人1234567

  (4)到貨地點與一覽表不符,由發包人負責運至一覽表指定地點;

  (5)供應數量少於一覽表約定的數量時,由發包人補齊,多於一覽表約定數量時,發包人負責將多出部分運出施工場地;

  (6)到貨時間早於一覽表約定時間,由發包人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到貨時間遲於一覽表約定的供應時間,發包人賠償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損失,造成工期延誤的,相應順延工期;

  27.5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裝置使用前,由承包人負責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7.6發包人供應材料裝置的結算方法,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8、承包人採購材料裝置

  28.1承包人負責採購材料裝置的,應按照專用條款約定及設計和有關標準要求採購,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材料裝置質量負責。

  承包人在材料裝置到貨前24小時通知工程師清點。

  28.2承包人採購的材料裝置與設計或標準要求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場地,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8.3承包人採購的材料裝置在使用前,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進行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8..4工程師發現承包人採購並使用不符合設計和標準要求的材料裝置時,應要求承包人負責修復、拆除或重新採購,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時,應經工程師認可後才能使用,由此增減的合同價款雙方以書面形式議定。

  28.6由承包人採購的材料裝置,發包人不得指定生產廠或供應商。

  六、工程變更

  29、工程設計變更

  29.1施工中發包人需對原工程設計變更,應提前14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出變更通知。變更超過原設計標準或批准的建設規模時,發包人應報規劃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重新審查批准,並由原設計單位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說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師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承包人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承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包人的直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材料、裝置的換用,須經工程師同意。未經同意擅自更改或換用時,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並賠償發包人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工程師同意採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議,所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發包人承包人另行約定分擔或分享。

  30、其他變更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要求變更工程質量標準及發生其他實質性變更,由雙方協商解決。

  31、確定變更價款

  31.1承包人在工程變更確定後14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工程師確認後調整合同價款。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

  (1)合同中已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人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工程師確認後執行。

  31.2承包人在雙方確定變更後14天內不向工程師提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時,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

  31.3工程師應在收到變更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14天內予以確認,工程師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自變更工程價款報告送達之日起14天后視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已被確認。

  31.4工程師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變更價款,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31.5工程師確認增加的工程變更價款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承包人無權要求追加合同價款。

  七、竣工驗收與結算

  32、竣工驗收

  32.1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人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發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雙方約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圖的,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數。

  32.2發包人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並在驗收後14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承包人按要求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32.3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14天內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

  32.4工程竣工驗收透過,承包人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按發包人要求修改後透過竣工驗收的,實際竣工日期為承包人修改後提請發包人驗收的日期。

  32.5發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不組織驗收,從第29天起承擔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責任。

  32.6中間交工工程的範圍和竣工時間,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其驗收程式按本通用條款32.1款至32.4款辦理。

  32.7因特殊原因,發包人要求部分單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項竣工的,雙方另行簽訂甩項竣工協議,明確雙方責任和工程價款的支付方法。

  32.8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透過的,發包人不得使用。發包人強行使用時,由此發生的質量問題及其他問題,由發包人承擔責任。

  33、竣工結算

  33.1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後28天內,承包人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協議書約定的合同價款及專用條款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內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

  33.2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遞交的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28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發包人確認竣工結算報告後通知經銀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價款後14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發包人。

  33.3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28天內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從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價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33.4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28天內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支付結算價款。發包人在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56天內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承包人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1234567

  33.5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後28天內,承包人未能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造成工程竣工結算不能正常進行或工程竣工結算價款不能及時支付,發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應當交付;發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擔保管責任。

  33.6發包人承包人對工程竣工結算價款發生爭議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34、質量保修

  34.1承包人應按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家關於工程質量保修的在關規定,對交付發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34.2質量保修工作的實施。承包人應在工程竣工驗收之前,與發包人簽訂質量保修書,作為本合同附件(附件3略)。

  34.3質量保修書的主要內容包括:

  (1)質量保修專案內容及範圍;

  (2)質量保修期;

  (3)質量保修責任;

  (4)質量保脩金的支付方法。

  八、違約、索賠和爭議

  35、違約

  35.1 發包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通用條款第24條提到的發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預付款;

  (2)本通用條款第26.4款提到的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

  (3)本通用條款第33.3款提到的發包人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4)發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發包人賠償承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者發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35.2承包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通用條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條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發包人造成的損失。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承包人賠償發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者承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35.3一方違約後,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36、索賠

  36.1當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

  36.2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發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期延誤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價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式以書面形式向發包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生後28天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後28天內,向工程師提出延長工期和(或)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3)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於28天內給予答覆,或要求承包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4)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28天內未予答覆或未對承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5)當該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承包人應當階段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後28天內,向工程師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索賠答覆程式與(3)、(4)規定相同。

  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可按36.2款確定的時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賠。

  37、爭議

  37.1發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在專用條款內約定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爭議:

  第一種解決方式: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種解決方式: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37.2發生爭議後,除非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2)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九、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的約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並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非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將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也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38.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責任與義務。承包人應在分包場地派駐相應管理人員,保證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單位的任何違約行為或疏忽導致工程損害或給發包人造成其他損失,承包人承擔連帶責任。

  38.4分包工程價款由承包人與分包單位結算。發包人未經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單位支付各種工程款項。

  39、不可抗力

  3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發包人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

  39.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承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師,並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發包人應協助承包人採取措施。工程師認為應當暫停施工的,承包人應暫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48小時內承包人向工程師通報受害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發生,承包人應每隔7天向工程師報告一次受害情況。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14天內,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及有關資料。

  39.3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於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裝置的損害,由發包人承擔;

  (2)發包人承包人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承包人機械裝置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4)停工期間,承包人應工程師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5)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6)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9.4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40、保險

  40.1工程開工前,發包人為建設工程和施工場內的自有人員及第三人人員生命財產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1234567

  40.2運至施工場地內用於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裝裝置,由發包人辦理保險,並支付保險費用。

  40.3發包人可以將有關保險事項委託承包人辦理,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0.4承包人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併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裝置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40.5保險事故發生時,發包人承包人有責任盡力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

  40.6具體投保內容和相關責任,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41、擔保

  41.1發包人承包人為了全面履行合同,應互相提供以下擔保:

  (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及履行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2)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

  41.2一方違約後,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相應責任。

  41.3提供擔保的內容、方式和相關責任,發包人承包人除在專用條款中約定外,被擔保方與擔保方還應簽訂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42、專利技術及特殊工藝

  42.1發包人要求使用專利技術或特殊工藝,應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手續,承擔申報、試驗、使用等費用;承包人提出使用專利技術或特殊工藝,應取得工程師認可,承包人負責辦理申報手續並承擔有關費用。

  42.2擅自使用專利技術侵犯他人專利權的,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礙物

  43.1在施工中發現古墓、古建築遺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物品時,承包人應立即保護好現場並於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工程師應於收到書面通知後24小時內報告當地文物管理部門,發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採取妥善保護措施。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

  如發現後隱瞞不報,致使文物遭受破壞,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43.2施工中發現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時,承包人應於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 同時提出處置方案,工程師收到處置方案後24小時內予以認可或提出修正方案。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

  所發現的地下障礙物有歸屬單位時,發包人應報請有關部門協同處置。

  44、合同解除

  44.1發包人承包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發生本通用條款第26.4款情況,停止施工超過56天,發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4.3發生本通用條款第38.2款禁止的情況,承包人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包括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44.5一方依據44.2、44.3、44.4款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並在發出通知前7天告知對方,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44.6合同解除後,承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裝置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包人要求將自有機械裝置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發包人應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並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已經訂貨的材料、裝置由訂貨方負責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貨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因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4.7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與終止

  45.1雙方在協議書中約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除本通用條款第34條外,發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承包人向發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後,本合同即告終止。

  45.3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發包人承包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46、合同份數

  46.1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發包人承包人分別儲存一份。

  46.2本合同副本份數,由雙方根據需要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47、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後,可對本通用條款內容具體化、補充或修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工程總承包合同5

  建設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建設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範圍:

  3.1本工程確定的承包範圍,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變更承包範圍內的施工工程量(提前通知),注:如因工程量的變更而造成合同造價變更,支付工程進度款也相應增減。

  4、房屋結構:框框剪結構。

  5、承包形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質量、包施工安全的形式承包。

  二、合同工期

  1、施工總工期為____日曆天(包含甲供材料安裝工期),開工日期為____年__月___日,竣工日期為_____年___月___日。

  2、在施工中因非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不可抗拒力除外)按______天延期罰款_____元/天、_____天延期罰款_____元/天,____天以上延期罰款______元/天。

  三、合同工程造價、工程結算造價方法

  1、本工程合同一次性包乾造價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如有增減部分按合同價格折算並出具雙方確認聯絡單。

  3、上述總價已包含下列專案的費率:勞動保險增加費、稅金等一切費率。

  四、工程進度款支付方式

  甲方在支付工程款時,乙方必須提供合法的稅務發票,否則甲方有權順延工程款支付。

  五、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1、在工程中使用仿冒品牌等假、次材料、配件的,經查實作以返工(調換)。

  2、工程所需材料由施工單位自行組織採購。施工單位自行採購的材料必須有質保書和合格證,並符合施工圖和規範要求及建設單位和設計的要求。

  五、保修約定

  本工程免費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次日起年,在年保修期內因非甲方因素而出現的工程質量問題,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後應按以下約定時間進行修復。

  六、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1甲方現場負責人

  1.3幫助協調乙方施工進場所需水、電接駁等事項,

  1.4及時協調好乙方與施工場地內各專業施工單位的關係,提供便利的施工條件和環境。

  1.5接到乙方申驗報告後及時組織各項工序及竣工驗收,並簽署驗收結論。

  1.6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相應工程進度款。

  1.72.乙方責任

  2.1乙方現場負責人

  2.2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的操作程式,完善安全施工措施,工地必須達到區級標化工地,施工垃圾有清運費用由施工單位承擔(施工現場垃圾當日清運)。

  2.3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如出現安全事故,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2.4乙方有責任和義務在各工程配合施工中,或對甲方提供的施工圖中如有不合理或有異議的,乙方必須有預見性的提出建議,減少不必要的返工和損失。如確因乙方單位在施工中考慮不周全,又沒有預見性的書面提醒業主,從而使配合工程或甲方返工和損失,乙方單位需要承擔相應損失費用。

  2.5乙方施工竣工後,清理現場(包括建築材料、垃圾、生產和生活用臨時設施拆除),做好施工工程承包範圍內的所有衛生工作(門、窗、玻璃、地面、衛生潔具擦掃乾淨)並承擔有關費用。

  2.6乙方施工竣工未交給甲方之前,乙方必須做好成品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則由乙方自行及時修復和賠償。

  七、附則

  1、本合同一式分,雙方各執份。

  2、本合同履行完成後自動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總承包合同6

  摘要:總結工程總承包模式在我國的應用現狀及工程總承包合同的特點,介紹總承包合同管理的一般程式,並結合所在單位承接的市政工程總承包專案的具體實踐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對市政工程總承包專案合同執行的重難點進行了分析總結,提出了相應的合同管理經驗,可供類似的專案的合同管理工作借鑑。

  關鍵詞:市政工程;工程總承包;合同管理

  1工程總承包的現狀

  工程總承包模式在我國的應用始於20世紀80年代,並己從化工、石化行業逐步擴充套件至冶金、電力、鐵道、石油天然氣、水利、建材等行業。目前,在建築工程、市政工程行業中工程總承包模式也得到了大力推廣。市政基礎設施建設主要使用政府財力資金,工程竣工後對建設單位而言,有基於各分項合同的專案結算,也有政府對財政資金使用情況的專案審計。工程總承包合同及其管理的法律基礎,與各階段分別實施的專案相同,主要包括國家或地方頒發的法律及行業主管部門釋出的管理規範。

  2工程總承包合同的特點

  工程總承包可以更加有效的控制工程成本與進度,提升專案完成質量。工程總承包合同一般採用總價合同,合同範圍內基本不用再支付索賠及簽證費用,專案的最終價格和要求的工期具有更大程度的確定性。對於承包商而言,業主介入專案的程度低,總承包商有更多的自主權,有利於充分發揮總承包商的主觀能動性。總承包商負責專案的全過程或若干階段,有利於保證工程建設各環節的連續性,減少責任盲區,有利於控制專案進度和成本,確保業主既定專案總目標實現。工程總承包合同結構簡單,責任分配更加明確。工程總承包合同價格不僅包括勘察費、設計費與施工費,根據雙方合同約定情況,還可能包括裝置購置費、總承包管理費、專利轉讓費、研宄試驗費等。與勘察設計施工分別發包的模式相比,發包人將勘察、設計與施工範圍內的工作委託給一個總承包人負責,發包人的組織和協調工作量少,工程質量事故責任明確,一旦有不良事故發生,可減少業主和承包商之間的糾紛。

  3—般程式與重難點

  總承包合同管理貫穿於總承包專案管理的全過程,包括合同風險評估、合同的擬定與談判、合同的簽訂和履行、合同的變更與解除、合同爭議的解決等。合同明確了簽約雙方各自的權利、義務和責任,有效地規範了雙方的行為,從而保證工程專案順利實施。合同管理的程式一般包括合同評審和訂立、合同實施計劃和控制、合同管理、合同管理後評價。

  3.1合同評審和訂立

  總承包專案一般透過招標方式確定承包人,在編制投標檔案時,應對招標檔案中確定的工程範圍、工程內容和擬定的合同條件進行審查、認定和評估,並將相關內容和費用反映在投標檔案中。如陳翔路地道改建工程,因該專案將下穿S5滬嘉高速,施工期間施工區域所涉及的滬嘉高速公路的道路、橋樑、排水及附屬設施等由總承包人負責管理,如有損壞的,由總承包方負責維修並承擔相關費用。由於上述工作內容包含在招標範圍內,故在投標階段就需要考慮管養期間的相關費用支出。再如吳淞汙水廠提標改造工程,該專案需要不斷水施工並保證施工期間出水水質達標,需負責照管改造的單體構築物在改造期間的正常執行,因此相關費用也應在投標報價時予以考慮。合同評審一般包括合同合法性、合規性評審,即是否符合現行法律法規、規範要求;合理性、可行性評審,即工期是否合理,創優爭先的目標設定是否合理可行,設計方案是否可行,外部條件是否充分有可實施性等;合同確定的工作介面評審;合同嚴密性、完整性評審;合同風險評估;合同付款條件是否滿足實施要求等。嚴格合同評審程式,合同簽訂前合同管理部門召集專案負責人、設計負責人、勘察負責人、法律顧問、技術經濟專業人員對合同條款進行多專業、多角度的評審。根據招投標檔案、合同評審和談判結果,依據法律程式和規定訂立合同。對合同評審中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行業規範的條款,應當予以糾正。如竹園一廠提標改造專案,招標檔案合同格式參照住建部2013版《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字)》,規定發包人累計扣留的質量保證金不得超過結算合同價格的5%,而合同談判期間住建部2017版《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字)》釋出,將質量保證金累計扣留限額修改為不超過工程結算總額的3%,因此總承包合同也隨即進行了相應修改。合同訂立後應在規定期限內辦理備案手續。當承包商與業主發生合同糾紛時,備案後的合同將是解決糾紛的重要依據。

  3.2合同實施計劃和控制

  合同實施計劃是專案整體實施計劃中的重要環節。合同實施計劃主要包括:合同實施總體安排;合同分解、分包策劃;合同實施保證體系的建立等。合同實施保證體系需與其他管理保證體系協調一致。合同實施前,合同管理部門和合同談判人員要將合同的主要內容、合同待定問題、合同訂立過程中的特殊問題、合同實施計劃、合同實施責任分配、合同實施的主要風險等,跟專案管理機構交底。如竹園二廠提標改造專案、松江綜合管廊工程,合同中對BIM設計和應用都有很明確的考核要求,需在合同交底時著重提出;吳淞汙水廠提標改造工程中,核心工藝包使用國外引進專利,採用美元計價,投標時美元匯率趨勢上漲,合同談判期間跟業主提出美元匯率按實結算,業主將其設定為待定問題,專案竣工結算時統籌考慮,這些個性問題需要合同交底時特別指出。合同管理在不同階段有不同的側重點,投標時如何報價簽約預留利潤是重點;施工中如何管理好分包單位和材料裝置商,控制成本,合同範圍外如何簽證索賠爭取效益是重點;結算階段,如何及時收回工程款,實現效益是重點。合同實施過程中,需要定期對合同實施中出現的偏差進行定性、定量分析,並會同專業部門和專業人員制訂糾偏措施或方案。

  3.3合同實施的分供方管理

  總承包商在總承包專案實施過程中處於核心地位,可透過招標、採購合同及分包合同來實現對各分供方的管理。總承包模式下的分包主要包括專業分包、勞務分包、材料採購、裝置採購等,透過招標或競爭性談判選擇價效比高的合格分包商、供貨商〇分包策劃,做好合同管理網路圖,不同的分包型別採用不同的標準合同,合同型別一樣則通用條款一樣,在專用條款中針對不同情況做具體約定。各分包合同及自行完成工作責任的分配,應能涵蓋主合同的總體責任,在技術、經濟、進度、質量、資金、安全管理方面符合主合同的總體要求。分包合同之間工程介面的劃分必須明確且互相銜接,如裝置採購合同中專用預埋件的埋設,分包合同付款條件和付款進度的設定與主合同的關聯性,裝置單機除錯和聯動除錯過程中裝置供貨商與安裝單位職責範圍的劃分,裝置供貨單位與設計的溝通銜接,相應條款都應反映在雙方合同中。

  3.4合同實施的索賠管理

  總承包合同一般採用總價合同,業主為了規避自身的風險,招標檔案和合同中常有“等”“不限於此”等表述和條款,這些不平等條款阻礙了承包商向業主索賠。業主常常以“不限於此”為藉口進行搪塞,認為所有內容、所有相關事項的時間和費用都己包含,實際實施過程中工程內容、工程量可能會增加,但合同總價是不變的。專案管理機構應準確理解總承包合同的工作範圍和介面,對於合同範圍以外的工作內容,專案實施過程中收集完整資料並經監理工程師、業主代表書面確認,在合同或法律法規、規範約定的時間範圍內,按照約定的程式向業主提出索賠。目前,國家政策層面並沒有專門出臺針對總承包專案的工程結算辦法,仍按照勘察、設計、施工分別實施的相關規定進行結算。傳統施工招標模式下,工程結算按照竣工圖加簽證工程量進行計量;總承包專案的設計最佳化部分若不能反映在竣工圖或實際實施的方案上,施工結算時往往成為爭議的焦點。而在總承包專案實施過程中,由於參與各方對總承包的理解不同,往往出現業主認為總承包就是全包乾,對於實際發生的合同外工作量不予簽證計量,而對設計最佳化實際未實施的也不予認可的尷尬局面。如陳翔路地道改建工程,原設計方案和投標檔案中實施本專案需要設定一座臨時鋼便橋,後經設計最佳化採用其他方案不再實施鋼便橋,在結算時臨時鋼便橋作為措施費包乾使用,因採用其他方案是否按原鋼便橋報價直接計入工程結算與業主單位有了爭議。合同索賠管理不僅包括向業主的索賠,也包括向分包單位的索賠,在分包合同簽訂時需要明確爭議解決的辦法。如吳淞汙水廠提標改造工程,其核心工藝採用國外引進專利,在分包合同簽訂中需明確確保水質達標的要求,技術服務、安裝除錯和執行監管的要求,水質不達標的違約責任及爭議的解決辦法。當除錯執行出現偏差時,保留監理單位向專利提供方提出索賠的權利。

  3.5合同實施的風險管理

  總承包專案的風險包括專案本身的風險和合同參與方的行為風險。專案本身的風險有專案本身可行性風險、財務風險、勘察風險、設計風險、採購風險、施工風險、試執行及驗收風險。合同參與方行為風險包括:業主方的風險、供應商的風險、施工分包商的風險、代理人的行為風險、政府部門的行為風險等。專案本身可行性風險包括業主立項時專案本身的不可行性、方案本身有爭議等;勘察風險包括地下管線、構築物勘察不詳盡等;設計風險包括設計標準不熟悉,設計方案不合理,設計審批延誤,設計缺陷等;採購風險包括原材料價格上漲,匯率上漲,所需材料裝置市場缺乏或僅有有限供應商等,施工風險包括現場地質條件變化,人材機供應不足或價格大幅上漲,施工組織設計不合理等;專案試執行及驗收風險包括試執行所需外部條件缺乏,試執行程式不清楚,裝置效能不能保證,驗收標準不明確等。如某專案設計採用試驗成功的裝置,並將其確定為核心工藝,實際實施後,經放大的試驗裝置並不能達到理論計算的效果而導致除錯失敗;某專案因前期調查不清,用地範圍內有一小塊面積的耕地,徵地進度嚴重製約專案的順利進展甚至影響了專案設計方案。

  3.6合同實施的財務管理

  預算管理是財務管理的基礎手段,資金管理是財務管理的重要工作,合同是財務管理的依據性檔案。做好預算管理就需要根據初步設計概算批覆、投標價格、施工圖預算和專案合同分解計劃等做出專案預算控制目標。根據分解合同,做好財務月度預算和年度預算,提高資金使用的預見性。總承包合同管理要加強收款的管理,根據合同條款和工程進度及時辦理收款結算,回籠資金;對於分包合同,要加強付款和履約保證的管理,根據合同要求和實際進度,按照約定安排付款。但多數情況下,總承包合同收款進度和付款進度並不能完全做到一致,特別是涉及進口裝置的合同,總包合同收款進度根據工程完成情況計量支付,而進口裝置一般到貨前需要全款支付裝置款,這就需提前做好自資金籌劃。營改增後,合同財務管理須加強稅收管理,進行合理籌劃,利用相關政策設法抵稅、免稅或合理避稅。總包合同中明確不同合同款項發票開具的要求和適用稅率,避免不必要的爭議。如竹園一廠提標改造專案,總包合同中沒有明確約定勘察費、設計費和工程費發票開具的要求,在工程收款發票開具時有了爭議。分包合同簽訂時也要特別明確發票開具的具體要求,特別是稅率的約定。同時,針對專案的不同情況,結合不同稅率的發票和採購價格選擇不同供應商,比如分包或供貨招標時價格低的小規模納稅人和價格稍高的一般納稅人同時投標,則需要根據稅金抵扣情況核算選擇。

  3.7合同管理後評價

  合同執行過程中不可避免的會出現各種問題,合同履行結束,應及時對合同訂立情況、履行情況及管理工作進行評價;將合同執行過程中遇到的特殊困難和解決辦法進行總結;對專案有重大影響的合同條款的進行評價。透過不同專案合同實施情況積累,總結合同簽訂和執行過程中的經驗教訓,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和企業抗風險能力。

  4結束語

  總承包合同管理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涉及專案管理的全過程全要素,總承包模式在市政工程中的應用起步晚,總承包企業需要在實踐中不斷總結經驗和教訓,提髙合同管理水平,提升企業競爭力,本文根據不同的工程例項,總結了市政工程總承包在具體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各類問題,並提出了相應的處置方法,可為類似工程的順利實施提供參考。

  參考文獻

  [1]建設專案工程總承包管理規範:GB/T50358—2017[S].

  [2]刑秀麗.淺析EPC工程總承包專案中的合同管理[J].專案管理技術,2009(10).

  [3]張學明.淺談EPC總承包專案的財務管理[J].現代經濟資訊,2013(11).

  [4]何彥舫,陶自成.大型設計院開展國際EPC專案總承包專案管理研宄[J].建築技術,2016,47(10):905-908.

工程總承包合同7

  發包人:(甲方)

  承包人: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總值:

  1、工程名稱:金都花園教育住宅小區。

  2、工程地點:原武川縣醫藥公司院內。

  3二、承包範圍:

  工程內容中設計圖紙內所有土建工程,乙方不得將此工程轉包轉工,如發現轉包,甲方立即終止合同,其損失由乙方承擔。

  三、合同工期:

  20xx年9月24日開工,20xx年10月底竣工,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30天。

  四、施工方法:

  甲方院內基本平整後乙方進行施工,在鋪設工字磚前,用壓道機或裝載機來回反覆碾壓,在用石粉白灰鋪設,完工後用細沙填縫清理乾淨,在施工過程中,乙方按甲方要求進行施工。

  五、付款方式:

  1、全部以乙方工字磚款抵頂現有的武川縣金都花園小區住宅樓,甲方以 號 單元六層頂給乙方,每平米按1100m2計算。

  2、乙方承包院內工字磚鋪設為包工包料,每平米為35元,道壓每米20元,按鋪設的實際面積為準結算。

  3、乙方自交工驗收後,保質滿為6個月,在質保期內5噸以下車在上面行走時出現下陷或出現波浪現象由乙方負責返工維修。如有下水井的地方出現下陷乙方不負責維修。

  4、工字磚出現大面積斷裂,下陷面比較深,乙方不負責維修,甲方扣除乙方工程量5%的質保金(六個月後付清)。

  5、甲方有義務向裝修使用者說明,重車不能壓工字磚,如發現使用者上重車出現下陷問題,乙方向甲方提出扣除使用者裝修壓金,甲方不為乙方扣除維修金,乙方停止為甲方維修。

  六、甲乙雙方簽定合同後,甲方給乙方售樓合同,乙方有權先售樓房。

  七、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在合同期滿後自動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總承包合同8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卡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卡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告知:作為發包方,為預防欺詐問題,發包方應當事先了解承包方主要的情況,包括確認承包方的主體資格是否真實與合法,該工程公司是否是經過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准登記的企業法人,是否具有從事民用建築工程的資質,資質等級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對方委派代表簽約人的,應該要確認簽約人的資格,若是委託代理人是否具有授權委託書;同時要事先了解承包方的經營範圍、社會信譽等以確定其履約能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以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保證工程順利實施,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友好協商,在完全理解本協議條款的基礎上,特簽訂本《建築工程施工合同補充協議》(以下簡稱協議書),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

  3、建築面積:建築面積暫定為:_____㎡

  4、設計單位:_____________

  第二條、工程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

  風險告知:關於材料提供的事項,約定由承包方包工包料的形式,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裝置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有質量檢驗合格證明,同時必須符合國家環保標準。若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裝置不符合標準,應當立即更換和重做。

  第三條、工程承包範圍和內容

  1、承包方總承包工程範圍和內容如下:

  承包範圍為:除甲方直接指定的專案施工單位外,其餘施工圖紙上的全部內容及甲方指定的施工任務。

  甲方直接指定的專案工程:(電梯工程;消防、)

  第四條、工程質量標準為:優質

  第五條、合同工期與要求

  1、合同工期:____天(日曆天)

  2、開工日期:___年___月___日(具體以發包人取得開工報告後具備施工條件後書面下達的《開工通知》為準)。

  3、竣工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4、合同工期如遇下列情況,經甲方簽證同意,可作相應順延;

  1)、因人力不可違抗因素而延誤工期。

  2)、非承包方原因累計停工超過15日時工期相應順延。

  第六條、合同價款確定

  1、合同價款暫定:___元/平方米,大寫:___萬元整(人民幣),暫定價不作為撥款及結算依據,最終結算以雙方確認的預算及變更、簽證等為依據。

  2、工程價款的確定

  合同價款依據施工圖紙,構成工程實體的各項費用及非工程實體費用,其工程量計算、定額套用及取費;土建工程執行《_________建築工程計價定額》;取費執行《______建築工程計價定額費率標準》按二類工程取費。材料檢測試驗費確定每平方米建築面積費用金額後列入工程款。由乙方先行墊付。結算時由甲方支付。

  3、總承包管理費及現場配合費

  1)、承包方對甲方指定分包的工程款承擔全部承包方管理責任,在施工過程中承包方給予各專業單位提供必要的施工配合:塔吊運輸、施工電梯垂直運輸機械、腳手架利用等。

  2)、分包工程用水、電費,由分包單位自行提供的地面或樓面的水、電掛分表計算,由分包單位按照實際發生額支付(此費用為單列費用)。

  3)、甲方直接指定的施工專案工程、甲供材料、的工程造價,需乙方開具工程發票,則由具體施工單位與乙方商議支付繳納金額。

  第七條、工程款的稽核與支付

  1、工程款稽核:承包方在到達付款節點前,提交《撥付計算書》,經監理、甲方稽核後作為進度款支付依據,承包方如未按實提交進度計算書,甲方有權推遲支付進度款最終以結算為準多退少補。

  2、工程款支付辦法:

  為地下室主體工程,乙方完成地下室主體工程後,甲方支付地下室主體工程款完成了的60%,地上主體工程完成五層支付完成量的80%,封頂後支付完成量的80%,二次結構工程按月進度結款90%,工程竣工後結清97%,甲方留質量保證金5%,二年內結清。

  第八條、工程竣工結算方式

  1、自竣工確認之日起,半個月內編制完成《工程竣工結算書》及附件、甲方收到承包方所報《工程竣工結算書》後予以確認,在三個月內完成《工程竣工結算書》稽核工作,承包方應積極配合,超過一個月承包方未能及時上報《工程竣工結算書》視為發包方預設承包方所報工程結算價款屬實,並承擔由此給承包方造成的損失。

  2、施工用水、用電:由承包方從甲方指定水源、電源地自行接入至施工現場,水源、電源地至施工現場發生的線、管由甲方承擔,承包方單獨裝表計量,甲乙雙方確認表號,承包方按水錶、電錶結算,價格按當地自來水公司及供電局實際價格計算。施工期間每月按現場總水錶、電錶的計量數,並由甲乙雙方指定負責人按指定分表計量數簽字確認,由承包方自行繳費。

  3、人工、材料造價結算辦法:

  1)、本合同中約定甲供材料外,其餘均由承包方自行採購。

  2)、按定額人工費+相關調整檔案實施。

  3)、甲供材料:鋼材按甲供價格計入預、決算。所有節約材料歸承包方所有。如承包方超領,則超領部分的材料甲方按進場價從承包方的工程款中扣回。

  4、工程結算以合同、補充協議、竣工圖、施工方案、竣工驗收報告、變更聯絡單、來往文函、技術資料及簽證單位依據。

  5、工程聯絡單與現場簽訂單審批流程:甲方收到此類、工作聯絡單、簽證單在3個工作日內給予確認。15個工作日稽核完成否則視為確認。承包方未按聯絡單的管理制度執行的,原則上不作為結算依據,簽證、變更結算依據參見本合同相關條款。

  第九條、雙方職責

  1、甲方職責

  1)、甲方派駐__為專案總代表,代表甲方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甲方委託___監理公司委派___為總監理工程師,根據監理合同的約定,代表甲方負責施工進度和質量的監督與控制,遵照甲方的.指示完成其職責。承包方應服從、接受監理對專案工程監督、進行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的檢查、現場簽證的稽核、工程進度款的稽核,並負責工程例會的組織及其他監理工作。

  2)、開工前提供有效施工圖五套及有關地質資料一套,並在乙方協助下負責安裝施工臨時總水錶和電錶。

  3)、辦理施工許可證和應由甲方辦理有關證件、批文及辦證需要的費用。

  4)、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構築物、架空高壓電線、隱蔽文物、古樹名木保護要求:負責提供現有的資料,對地下隱蔽文物、光纜管線、古樹名木、建築物、構建物及2米以下的障礙物,如需保護或清除,由承包方提交保護措施報甲方審批,費用由甲方負責。

  5)、以書面形式向承包方提交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並會同監理工程師進行現場校驗。

  6)、負責與設計單位的協調工作,組織承包方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並參與超高層結構方案,構造施工處理等研究,最佳化設計降低建設成本。

  7)、負責審查承包方編制的《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及總工期控制計劃表》和各《建安工程分佈分項(單項)施工方案》以及《工程材料與裝置要貨計劃表》。會同監理對承包方自行驗收通過後的隱蔽工程和預檢分項工程進行檢查、驗收,組織有關單位對承包方的施工質量、進度、安全和文明施工進行監督和檢查。參加由監理主持的工程例會。

  8)、組織設計、監理、施工、政府有關部門進行工程竣工驗收。

  9)、負責按時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因甲方原因不能支付工程款或支付不足,甲方則將發售樓盤分塊作為工程款支付給乙方,樓盤價格則按甲方售樓同等價格。該樓盤乙方接受後有權自行出售,甲方負責辦理相關手續。

  2、乙方職責

  1)、本工程承包方委派的專案經理為___;專案總工程師為___。承包方須派遣具有國家認證資格的工程專案經理和專案總工程師(高階技術人員)常駐工程現場,全面負責工程現場的管理和協調工作,並負責建設檔案資料的管理和整理彙總。所有甲方向專案部經理發出的書面通知均經承包方專案經理簽字後方被確認已發給了承包方。專案經理經甲方同意後,中途不得任意更換,如需更換須經甲方同意方可。

  2)、履行本合同中規定的承包方有關權利和責任,按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和工期要求完成本工程的施工。

  3)、遵守有關法律和規定的承包方有關權利和責任,按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和工期要求完成本工程的施工。

  4)、負責工地現場臨時設施、道路、管線的施工和保養;從甲方指定的水電接駁施工用水用電,並採取措施避免工程對周圍地下管線、臨近建築物及市政設施造成破壞。

  5)、參加專案全部的施工圖會審、參加設計交底並及時提出完善設計的修改意見。

  6)、《月施工進度計劃》和《月工程量的確認》:每月25日前向甲方建立書面報送《下月施工進度計劃表》和《本月完成工程量月報》後,根據承包方提供的《月工程量計劃書》,7天核心實已完工程量。承包方的《月施工進度計劃》,必須具體、詳細,包括人力安排、增加人力的來源、工程量、分包工程進行及《材料裝置供應計劃》等。否則甲方有權不予支付該月進度款或順延支付工程款時間。

  7)、每週例會前一天向甲方和監理報送週報,包括本《周施工計劃》和上週完成工作、未完成工作的情況說明(包括擬採取措施和最終完成時間)。

  8)、負責與現場內臨近工程的施工工序、施工流向、後澆帶施工等工作進行管理和協調,並參與配合質量評定工作。

  9)、承包方必須遵守國家及政府有關施工擾民、噪聲控制及文明施工的有關規定,並且承擔因自身原因而導致的責任和費用。嚴格遵守現場有關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保、消防、治安等各項甲方管理規定,如承包方違反規定造成的責任及損失由承包方承擔。

  10)、負責本工程現場成品保護工作,如因承包方原因造成損壞,承包方應自費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予以修復,並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若承包方未能及時修復,甲方可自行委託他人進行修復,修復費用從承包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11)、負責整個專案(包括甲方指定施工專案在內)的全部工程竣工技術資料和竣工圖的收集、彙總、整理工作,符合市城建檔案館的要求之後,辦理存檔手續。甲方指定施工專案單位由其自行整理分項歸檔。按檔案管理相關要求完整交承包方,承包方負責全部檔案整理並辦理存檔手續。

  第十條、工程質量與檢驗

  1、工程質量管理

  1)、本合同規定由承包方總承包範圍的各部各項工程,均須按施工圖、設計變更、相應的國家規範規程及驗收標準和內蒙古的有關規定以及甲方要求進行施工和驗收,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和要求。

  2)、承包方應按有關規定、設計要求及甲方的指令進行施工,隨時接受甲方和監理的檢查,為檢查提供便利條件,及時根據要求向甲方提供與工程質量有關的技術資料,並按驗查結果進行整改。

  3)、為保證施工質量,施工難點以及容易發生質量通病的地方,承包方應先報施工方案經甲方確認(但甲方確認並不解除承包方的質量等責任)甲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要求承包方按甲方提供戶型圖設計要求先做施工樣板(包括砌體、抹灰、塗料、門窗安裝、防水、裝修及水電安裝等)和樓道公共部分裝修,經甲方檢驗合格後,承包方方可進行大面積施工。

  4)、本合同執行國家施工規範、規定與質量評定標準。

  2、工程檢查和返工:工程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標準的部分,承包方應按甲方和監理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合同約定標準。因承包方原因達不到合同標準,承包方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程不予順延。

  3、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本合同約定的中間驗收部分,承包方應進行自檢,並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和地點。承包方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監理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承包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方在監理限定的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

  2)、重新檢驗與返工:當甲方代表提出對已經隱蔽的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承包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並在驗收後重新進行覆蓋或修復。檢查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並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承包方承擔返工發生的費用,工期也不予順延。

  4、水、電安裝工程的裝置除錯與試車

  1)、承包方承包的裝置安裝工程具備單機無負荷除錯條件,承包方組織裝置除錯內容,時間,地點。承包方準備好裝置除錯記錄。裝置除錯合格,甲方主管工程師和監理工程師在裝置除錯記錄上簽字。

  2)、裝置安裝工程具備無負荷聯動裝置除錯條件,由甲方或監理組織裝置聯動除錯,並就裝置聯動除錯內容合格,各方在除錯記錄上簽字。

  第十一條、甲供材料與裝置

  1、本工程在具備施工圖紙的前提下、由甲方明確的提供材料和裝置的名稱和範圍、既甲供範圍:按《甲供材料、裝置清單一覽表》為據。其餘均由承包方自行採購、供應。該“清單表”包括甲供材料裝置的名稱、品種、規格、型號、數量、質量等級、提供時間和地點等。並向承包方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質量負責。甲方在所供材料與裝置到貨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由承包方派人與甲方監理方共同清點、登記入冊。由承包方妥善保管,甲方支付相應保管費。因承包方丟失說損壞,承包方負責賠償。材料和裝置使用前,由承包方負責檢查,不合格產品不得使用。

  2、甲供建安材料與裝置的結算方法:甲供材料款管理辦法:在甲方每次支付給承包方工程進度款時,按撥付工程款同比例扣回,在工程款支付至90%時,按實際供應價全部扣回。

  第十二條、承包方提供材料

  承包方供應的材料的品牌必須符合施工圖和甲方指定品牌的要求。凡土建外牆塗料、石材、面磚、防水材料和給排水及電氣材料的品牌,施工前,產品的品牌、色彩甲方將進行指定。採購時,必須甲方簽字認可才能採購;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後,方可用於工程。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使用。甲方或監理人員有權在施工過程中要求承包方將有缺陷的材料拆除、運走,並由承包方承擔重置材料費用。材料檢驗試驗費按規定計取。

  第十三條、設計變更與簽證

  施工中甲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需向承包方發出《設計變更通知單》,承包方按《設計變更通知單》進行施工。由於設計變更而引起的合同工作量和合同價款的變化按規定處理,具體的變更款項經確認後隨工程款撥付,工期按實際發生相應順延。

  第十四條、工程竣工驗收與移交

  風險告知:為了保障發包方的合理利益,在合同中應當明確約定對建設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在建設合同中應當約定,工程竣工後承包方應通知發包方驗收,發包方在合理時間內組織驗收,並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果發包方不能在規定時間內組織驗收,及時通知承包方另行安排時間驗收。若發包方在驗收時發現不符合質量標準的,可要求承包方賠償或返工。

  1、本工程以《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為評定工程質量依據,工程質量等級由甲方、承包方、設計單位、監理單位四方共同評定。

  2、當工程竣工驗收前、承包方應將是共產生的垃圾廢料、障礙物及臨時設施全部清除,並提前十天提交工程驗收報告,通知甲方組織驗收。如承包方未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清除建築垃圾及設施,甲方可以委託其他單位進行清理,相關費用由承包方承擔,甲方有權從承包方工程款中代扣支付。在驗收中,如發生有不合格工程,承包方應無條件進行整改或返工,直到驗收合格為止。

  3、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驗收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且確認無疑後,在10天內組織物業等有關部門進行內部範圍的竣工驗收,並與驗收5天內給以批准和提出修改意見,承包方按要求整改並承擔自身原因造成的費用。

  4、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驗收資料和竣工驗收簽證、試壓、試水、抗滲等記錄。工程竣工驗收質量,經當地質量監督部門檢驗合格後備案,甲方須及時辦理驗收簽證手續。

  5、竣工日期:為經甲方組織質檢部門驗收透過審批後的日期。

  6、工程竣工驗收後,移交甲方使用。在規定的保修期內,凡因承包方等原因造成的質量事故和質量缺陷應由承包方無償保修,其保修條件、範圍和期限按規定執行。

  7、竣工資料管理要求及違約賠償:

  1)、工程專案竣工驗收後,承包方按當地市建設工程竣工檔案歸檔的要求,在30個工作日內向甲方報送竣工檔案資料。

  2)、承包方編制和管理彙總的竣工資料和竣工圖,如未達到歸檔管理要求,甲方可視情要求承包方重新編制,直到竣工圖,如未達到歸檔管理要求,甲方可視情要求承包方重新編制,直到竣工檔案透過檔案館驗收後為止(因甲方及甲方分包單位資料除外)。

  第十五條、工程保修

  1、工程交付後,承包方應按國家建設部第80號令《房屋建設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有關規定對工程實行保修,保修期限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保脩金定為工程結算價的5%,由乙方向甲方交納。

  2、本工程質量保修期起始日為承包方獲得竣工驗收合格證明之日起。

  3、保修期內因承包方施工質量引起的費用由承包方承擔。

  4、在保修期間內,承包方應在接到甲方修理通知之日起448小時內派人免費修理,如承包方不在約定時間派人修理,甲方有權委託第三方工人員修理,修理費用從工程保脩金中扣除,承包方對此不得有任何異議。

  5、保脩金的退還:竣工驗收自承包方取得竣工驗收證明之日滿五年返還保脩金。如承包方不能及時保修,甲方扣除因另行委託他人所發生的保修費用後返還剩餘部分,保脩金均無息退還。

  第十六條、現場管理

  1、安全施工與檢查

  1)乙方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

  2)甲方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有甲方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2、安全防護

  乙方在動力裝置、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影響監理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監理認可後實施。

  3、事故處理

  1)承包方必須嚴格遵守相關安全操作規程,採取必需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承包方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人員傷亡事故責任由承包方承擔。

  2)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監理,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有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3)甲方乙方對事故責任發生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或參照爭議解決條款。

  4、文明施工

  1)承包方應嚴格遵守有關安全文明施工條例,隨時接受甲方、監理以及政府主管部門的檢查,並落實檢查整改意見,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2)本工程施工場地,以該專案總平面施工範圍內為施工場地,施工平面須考慮周全,並經甲方失眠稽核後方可實施。

  3)乙方嚴格遵守國家及地方政府頒發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規範、條例和甲方的現場管理規定,甲方將定期邀請主管部門的認定處到場進行檢查。

  4)乙方現場辦公室應配備齊全、完好的辦公裝置,包括電腦、印表機等。

  5)施工期間,乙方及時整理和安排所有機械、工具、材料、建築垃圾,主導完工場清,工程建設中每個樓層的多餘材料、建築垃圾必須透過井架或垃圾槽運輸到地面,嚴禁從高空直接向下投拋。

  6)乙方嚴格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的規定,並辦理施工場地交通、噪音、環境衛生和場外汙染等有關手續。

  7)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應遵循國家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採取有效措施,保護好施工現場和周邊地區的環境。承包方對施工中產生的各種垃圾和廢棄物及時清運出場並妥善處置(相關費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擔),保證現場整潔,防止對環境造成汙染,並嚴格控制施工噪音。

  5、對乙方文明施工的基本要求

  1)有完善的施工組織設計,有健全的施工指揮系統和崗位責任制,嚴格按照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施工,對施工組織設計進行重大修改時,應報原審批人批准。

  2)嚴格進行施工總平面管理。按照施工總平面佈置圖監理各種臨時設施,各種材料、構件、半成品按平面佈置堆放整齊,並且有標識及負責人管理,施工場地平整,道路暢通,施工用水、電設施及線路按規定假設整齊,排水系統使用狀態良好,每項均需要安排專人管理。

  3)機具裝置按規定位置佈設,進場前經過維修檢查,實行持證上崗。

  4)符合建設部發布的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規範要求。

  5)建立防火管理制度,材料儲存、消防器材佈置、易燃易爆器材保管及施工作業符合消防條例要求。

  6)有對施工粉塵、廢氣、廢水、垃圾、噪音、震動的控制措施,防止環境汙染。

  7)建立宿舍、食堂、廁所等生活設施的管理制度,保證符合衛生要求。廚師要有健康證。

  6、現場施工管理

  1)、乙方配合甲方和監理公司對現場工程質量、進度、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方面的定期檢查。

  2)、甲方和監理公司在分享工程施工中將建立施工樣板(樣板間)制度,乙方在分型施工時配合完成。

  第十七條、違約責任

  風險告知:合同必須要有違約條款,應明確一般違約的後果以及嚴重違約的不同後果。二是若約定違約金,原則上約定的違約金不能超過其損失的30%,違約金如果約定過高,對方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予以降低,最好是約定一方違約後向另一方賠償損失的計算方法。

  1、工程質量:工程質量要求達到合格率100%,如達不到要求,承包方應無償返工和整改,直至工程達到合格標準,並承擔未達標單體結算造價千分之三的質量違約賠償金。若因返工使工程逾期竣工,由於返工造成的費用由承包方自己承擔,並承擔工期賠償違約金。

  2、承包方違背合同各相關條款所述承包方職責、義務和承諾時,應按合同承擔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損失。其中合同未盡述的違約情況,均依上述原則比照類推處理。

  3、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終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提前10天通知違約方後終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並承擔賠償損失。

  4、施工工期日曆天數。因承包方原因延誤一天,承包方賠償違約金50000元/天。

  5、發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進度款應承擔的違約責任:逾付款應承擔尚欠工程款的固定資產投資類同期銀行貸款利息,工期順延。

  6、發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竣工結算款應承擔的違約責任:按固定資產投資類銀行同期貸款利息,向承包人支付拖欠工程款利息。

  7、雙方違約責任: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終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提前10天通知違約方後終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並承擔賠償損失。

  8、甲方指定分包責任及賠償:

  9、因安全事故給承包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0、拖欠民工工資而給承包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1、外購造成的經濟糾紛、訴訟給承包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2、質量事故給承包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3、文明現場混亂造成停工、罰款給承包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4、工期拖延不能按時交付使用給承包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5、其他原因給承包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八條、保險條款:

  1、承包方辦理自己所轄人員生命財產和機械裝置的保險,並支付相應費用。

  2、農民工保證金由乙方向有關部門繳納,甲方對於乙方和勞務人員的勞務糾紛不負任何責任。

  風險告知:工程保險的責任範圍由二部分組成,第一部分主要是針對工程項下的物質損失部分,包括工程標的有形財產的損失和相關費用的損失;第二部分主要是針對被保險人在施工過程中因可能產生的第三者責任而承擔經濟賠償責任導致的損失。建議辦理相關人員有關保險。

  第十九條、暫停施工

  1、因設計圖重大調整等原因若需暫停施工,承包方實施甲方作出的暫停施工處理意見後,可視具體情況,提出復工要求,甲方將及時給予承包方答覆。如果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工期順延,累計停工超過一個月時視為甲方解除合同並給予結算、承擔給承包方造成的損失、全額支付工程款,在順延工期期間所增加的實體專案按原合同單價計算,損失部分雙方按實際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第二十條:工程緩建:

  1、甲方認為卻有必要工程緩建施工時:應當以書面要求承包方停止施工,承包方應當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並妥善保護已完工程。並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人員、裝置撤出施工現場,甲方按本合同規定支付承包方已完成工程的全部價款,並承擔由此給承包方造成的損失。

  2、本工程按國家政策挺緩建:除結清全部工程款外造成承包方工期延誤和損失,按到時有關規定補償。

  第二十一條、爭議

  1、甲乙雙方因合同發生爭議,應本著客觀、公正、公平的態度友好協商解決。

  2、協商達不成一致意見時,雙方同意由工程所在地法院訴訟解決。

  風險告知:關於爭議解決方式的約定,可以選擇到有管轄權法院訴訟或者選擇仲裁,二者的本質區別是若約定仲裁解決仲裁一裁終局,約定向法院提起訴訟兩審終審。在約定管轄時注意,約定了法院管轄就不能在約定仲裁管轄,兩者只能選擇其一。

  第二十二條、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本協議一式10份,甲方6份,承包方4份,雙方蓋章後生效。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結算、甲方支付完畢,承包方將工程交付完畢,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後,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第二十三條、其他事項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程總承包合同9

  發包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本建設工程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供雙方遵照執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

  3、工程範圍:_________;(詳見施工圖紙內容);

  4、承包方式:_________。

  5、材料及工藝補充說明(詳見施工圖紙內容)。

  二、合同工期及工期延誤

  1、開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合同工期總天數天(以實際進場施工之日算起);

  2、由於承包人的責任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竣工,每逾期一日,承包人向發包人支付合同價款萬分之__的違約金,算至驗收合格之日;

  3、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工期相應順延:

  a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提供(或確認)施工圖紙及開工條件;

  b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

  c發包人代表(或監理工程師)未按約定提供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d設計變更或工程量增加;

  e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小時;

  f不可抗力;

  g其他非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累計超過小時。

  4、承包人在以上情況發生後日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發包人代表(或監理工程師)提出報告;發包人代表(或監理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後日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

  三、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合格、按照《鋼結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驗收。

  四、合同價款

  總計合同金額(大寫)(人民幣)_________,小寫¥_________。

  五、工程款結算及支付

  1、主鋼構進場之日起日內,發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合同總價款的的進度款;

  2、綱結構主體完工之日起日內,發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合同總價款的的進度款;

  3、工程全部完工之日起日內,發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合同總價款的的進度款;承包人向發包人開具工程合同總價款的銀行保函作為保脩金,發包人於壹年內返還承包人;

  六、施工準備

  1、承包人在合同簽定後日內免費完成圖紙的設計和細化,完成後由發包人提交給設計院,承包人協同參與技術交底以便圖紙透過。

  2、發包人在施工前應負責做好三通一平工作,提供基準測量點,免費提供施工用水、電;

  3、發包人應辦理完備專案報建、圖樣簽章手續,協調好周邊及有關部門關係;

  4、承包人於接到審查合格圖紙日內完成主構件的加工並運抵工地現場

  5、承包人嚴格按照施工圖紙中的材料進行採購和加工,並提供主要鋼材,彩板的質量保證書;

  七、安全施工與檢查

  1、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

  2、發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發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3、如發生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發包人,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4、當發包人與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八、工程竣工驗收及保修

  1、承包人在工程竣工前三日內,應將驗收日期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屆時驗收,如發包人不能按期參加驗收,須提前通知承包人,並與承包人另行商定驗收日期,但發包人必須承認承包人的竣工時間;發包人推遲驗收,其間所發生的管理費和其他損失均由發包人承擔;

  2、發包人收到承包人的驗收通知未提出異議,但到期又不按期組織驗收或發包人提前使用的,視為驗收合格;

  3、竣工工程經驗收合格之日,辦理工程移交,從驗收之日起三日內移交完畢,如發包人不按期接管,致使工程發生損失,應由發包人承擔;

  4、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種材料或裝置雙方均無法解決,致使該項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可作減項竣工,並對已完成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和辦理移交手續;

  5、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壹年內承包人對工程負責免費保修,保修期限屆滿後,承包人提供終身優惠服務。

  九、現場代表

  發包人現場代表_____,承包人現場代表__,雙方代表的權利義務按本合同約定,解決工程中所遇問題的協商、及決策意見的簽證、處理;如一方換人時應提前三天書面通知對方。

  十、違約責任

  一方違約時,除前面條款另有約定外,違約方支付違約金萬元。

  十一、爭議解決

  雙方約定,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爭議時,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應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附則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附則條款,作為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以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一式四份,發包人與承包人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組成本合同的檔案包括:

  1、本合同

  2、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檔案

  3、圖紙

  4、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檔案

  合同訂立時間: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共_頁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總承包合同10

  甲方:

  乙方:

  為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根據《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供嚴格履行。

  一、甲方推薦介紹乙方在湖北鍾祥科技創業服務X限公司現有土地上從事相關土建工程,並向乙方提供相關服務,乙方向甲方支付一定服務費。

  二、經甲方同意後由乙方與湖北鍾祥科技創業服務X限公司直接簽訂承包合同的,甲方不承擔該工程的質量責任、工期責任、安全事故責任、稅費、工資、材料等款項的付款義務。

  三、乙方在湖北鍾祥科技創業服務X限公司現有土地上從事相關土建工程按工程決算金額1%支付服務費給甲方。

  四、乙方確保在湖北鍾祥科技創業服務X限公司現有土地上從事相關土建工程的物資供應除鋼材外全部由甲方負責供應,價格隨行就市,具體要求以供應合同為準,乙方未按具體合同約定結清物資供應款時不得向第三方採購。

  五、甲方負責協調乙方與專案地有關建設主管部門的關係,按發包方要求組織工程專案驗收備案。

  六、甲方按乙方工程進度收取服務費,甲方可憑乙方的付款通知和收據在甲方領取,乙方在本合同上簽名蓋章視為授權湖北鍾祥科技創業服務X限公司可以從工程進度款中代扣。

  七、乙方在工程承包中有關法律責任牽涉到甲方或連帶到甲方或甲方墊付的,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乙方保證及時向甲方給付到位,如延期付款,甲方按延期付款金額日萬分之七向乙方賠付資金佔用損失和實現債權的差旅費、律師費、訴訟費等。

  八、本合同中乙方的義務,乙方請(公民身份號碼)提供連帶保證擔保。

  九、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驗收並結清全部款項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總承包合同11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本建設工程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供雙方遵照執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

  2、工程地點: ;

  3、工程範圍: ;(詳見施工圖紙內容);

  4、承包方式:_ 。

  5、材料及工藝補充說明(詳見施工圖紙內容)。

  二、合同工期及工期延誤

  1、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工期總天數 天(以實際進場施工之日算起);

  2、由於承包人的責任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竣工,每逾期____日,承包人向發包人支付合同價款萬分之_ _的違約金,算至驗收合格之日;

  3、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工期相應順延:

  a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提供(或確認)施工圖紙及開工條件;

  b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

  c發包人代表(或監理工程師)未按約定提供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d設計變更或工程量增加;

  e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 小時;

  f不可抗力;

  g其他非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累計超過 小時。

  4、承包人在以上情況發生後____日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發包人代表(或監理工程師)提出報告;發包人代表(或監理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後____日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

  三、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合格、按照《鋼結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驗收。

  四、合同價款

  總計合同金額(大寫)(人民幣) ,小寫 。

  五、工程款結算及支付

  1、主鋼構進場之日起____日內,發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合同總價款的 的進度款;

  2、綱結構主體完工之日起____日內,發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合同總價款的 的進度款;

  3、工程全部完工之日起____日內,發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合同總價款的 的進度款;承包人向發包人開具工程合同總價款 的銀行保函作為保脩金,發包人於________年內返還承包人;

  六、施工準備

  1、承包人在合同簽定後____日內完成圖紙的設計和細化,完成後由發包人提交給設計院,承包人協同參與技術交底以便圖紙透過。

  2、發包人在施工前應負責做好三通一平工作,提供基準測量點,提供施工用水、電;

  3、發包人應辦理完備專案報建、圖樣簽章手續,協調好周邊及有關部門關係;

  4、承包人於接到審查合格圖紙____日內完成主構件的加工並運抵工地現場

  5、承包人嚴格按照施工圖紙中的材料進行採購和加工,並提供主要鋼材,彩板的質量保證書;

  七、安全施工與檢查

  1、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

  2、發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發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3、如發生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發包人,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4、當發包人與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八、工程竣工驗收及保修

  1、承包人在工程竣工前____日內,應將驗收日期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屆時驗收,如發包人不能按期參加驗收,須提前通知承包人,並與承包人另行商定驗收日期,但發包人必須承認承包人的竣工時間;發包人推遲驗收,其間所發生的管理費和其他損失均由發包人承擔;

  2、發包人收到承包人的驗收通知未提出異議,但到期又不按期組織驗收或發包人提前使用的,視為驗收合格;

  3、竣工工程經驗收合格之日,辦理工程移交,從驗收之日起____日內移交完畢,如發包人不按期接管,致使工程發生損失,應由發包人承擔;

  4、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種材料或裝置雙方均無法解決,致使該項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可作減項竣工,並對已完成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和辦理移交手續;

  5、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________年內承包人對工程負責保修,保修期限屆滿後,承包人提供終身優惠服務。

  九、現場代表

  發包人現場代表_____,承包人現場代表_ _,雙方代表的權利義務按本合同約定,解決工程中所遇問題的協商、及決策意見的簽證、處理;如一方換人時應提前三天書面通知對方。

  十、違約責任

  一方違約時,除前面條款另有約定外,違約方支付違約金 萬元。

  十

  一、爭議解決

  雙方約定,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爭議時,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應向 人民法院起訴。

  十

  二、附則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附則條款,作為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以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一式四份,發包人與承包人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組成本合同的檔案包括:

  1、本合同

  2、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檔案

  3、圖紙

  4、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檔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共_ 頁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總承包合同12

  發包人:

  承包人:

  工程名稱:專案建築安裝工程

  簽約地點:

  簽訂日期:年月日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1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專案。

  1.2工程地點:。

  1.3工程內容:專案建築安裝工程,總建築面積約平方米。

  1.4承包方式:乙方以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包驗收、包保修的方式履行建築、安裝總承包責任。

  第2條:承包範圍

  2.1乙方承包範圍:

  2.1.1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設計說明以及圖紙會審記錄和有關變更檔案、資料及所包含的內容,根據國家、省、市的有關規範、規程、標準等的要求進行施工,除甲方明確直接發包工程外,均由乙方負責施工,具體內容如下:建築、結構、給排水、電氣照明及相關配套(包括配合發包方售樓的有關通道、防護欄)等工程(詳見附件一)。

  2.1.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或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第三方,否則視為乙方違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2.2甲方可指定發包的專業工程,不委託乙方施工:

  2.2.1大型土石方、地下室通風、首層住戶大堂裝修、戶內豪華裝修、鋁合金門窗、陽臺欄杆、入戶門、防火門、人防裝置、樓宇白蟻防治、高低壓配電、弱電工程、空調通風、煤氣、智慧化系統及周邊防範、電信(包括寬頻網)、電視、電梯及監控系統、幕牆、消防、市政園林工程、幕牆、中央空調及配套工程的專業裝置安裝等專案由甲方指定的分包單位承包,由甲方與專業工程公司簽訂施工分包合同,乙方須承擔總承包管理及配合施工的責任。

  2.3甲供材料、甲定乙供材料:

  2.3.1等為甲供材料,詳見附件。

  2.3.2等為甲定乙供材料,詳見附件。

  第3條:工程質量標準

  3.1工程質量標準按國家現行施工驗收規範及省市驗收合格標準。

  3.2保修期自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並完成竣工備案手續之日起計。保修期限按照XX年6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第80號令《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執行。

  第4條:保修期

  4.1本工程保修期為:

  1、基礎工程及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年限。

  2、防水工程5年。

  3、管線裝置工程2年。

  4、裝修工程2年。

  4.2保修期內的返修工作,乙方必須服從甲方或甲方委託的物業管理公司的管理,詳見附件《保修期內維修工作管理的約定》。

  第5條:工期

  5.1總工期:天(本工期為從甲方下發的開工檔案起到完成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的時間,包括不屬於乙方承包範圍的各專業工程的工期)。

  5.2開工日期:年月日,具體開工日期以甲方或甲方委託的監理公司下發的正式開工令為準。

  5.3節點工期:

  5.4合同檔案中提及的工期,應包括勞動假日、公眾假日、星期六、星期天和惡劣天氣日子。

  第6條:承包方式

  6.1本工程採用定額計價形式由乙方承包,即乙方採用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工期、包安全、包風險、包經國家有關部門驗收的形式進行總承包施工。

  6.2在施工期間,其它有需要由乙方承包施工的專案(合同外專案),以甲方的書面通知為準,計費和付款依本合同的約定執行,總工期應經雙方確認後調整。

  第7條:合同價

  7.1合同暫定總價

  本工程含稅暫定總價為¥元(大寫:人民幣億仟佰拾萬仟佰拾元角分)。

  乙方在收到甲方確認的施工圖紙後45天內報送工程預算書及詳細完整計算底稿(含電子版)送甲方稽核,甲方在收到乙方報送的資料後45天內,甲乙雙方按經甲方稽核的工程施工圖紙核對的工程量及按本合同附件計算本工程造價,然後雙方可簽訂調整本合同建築、裝修、安裝工程暫定造價的補充合同。

  7.2計價方式

  7.2.1除合同另有約定,計價方式如下:按工程施工圖、竣工圖和說明,結合實際執行的施工方案(須甲方及其委託的監理確認)、圖紙會審記錄、設計變更、隱蔽驗收記錄及簽證,根據國家、省、市相關計價規定計算實際完成工程量(不包括乙方造成的浪費)。

  7.2.2土建工程套用;裝修工程套用;安裝工程套用;按規定取費,地區類別按類地區,計價費率有浮動範圍的取中值。

  本工程人工、材料(如鋼筋、混凝土等)、機械單價按工程同期(市)造價管理部門釋出的指導價格以加權平均計算,其中土建、裝修工程材料不上下浮,安裝材料下浮%。甲供材料的材料價不計入分部分項工程費。經甲方指定價格的部分水電材料,其材料費不參與總價上下浮(以施工過程中甲方定價聯絡單為準),其餘人工、材料、機械費均按本款約定參與總價上下浮。

  在乙方有效履行了施工總承包管理義務之前提下,甲方向乙方支付總承包服務費,總承包服務費按甲方指定專業發包工程總造價(電梯工程為電梯安裝費,外電工程為低壓部分,不含發電機及環保工程、泵房供水裝置工程)的%計取。在乙方有效履行了甲供材料管理義務之前提下,甲方向乙方支付甲供材料管理費,甲供材料管理費按甲供材料總價值的%計取。總承包服務費及甲供材料管理費在結算時支付。乙方不得再向甲方指定的分包單位收取服務費、配合費、協調費、甲供材管理費、採保費等。

  第8條:合同生效

  8.1合同訂立時間:年月日。

  8.2合同訂立地點:。

  8.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並蓋章後生效。

  8.4本合同文字正本貳份,甲方、乙方各壹份;副本陸份,甲方、乙方雙方各執叄份,各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9條:其它約定

  9.1甲方付予乙方的工程款,乙方須優先支付工人工資;若乙方拖欠建築工人工資,甲方有權從工程款中直接支付。乙方與其工人之間的爭議與甲方無關,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9.2本工程的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乙方須符合國家或省、市等的規範要求,且須保證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專款專用。否則甲方有權停止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的支付,索回已經支付的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因乙方未履行上述約定而造成的任何損失和責任,概由乙方承擔。

  9.3乙方向甲方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9.4甲方向乙方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9.5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簽署補充合同。

  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乙方分別儲存一份。

  本合同副本份數,由雙方根據需要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工程總承包合同13

  發包人(全稱)(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原則,合同雙方就_____專案工程總承包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

  工程承包範圍:_________

  二,主要技術來源_________

  三,主要日期_________

  合同期限(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

  施工期限(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

  (其中:竣工日期(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

  四,工程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五,合同價格和付款貨幣

  合同價格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

  除根據合同約定的在工程實施過程中需進行增減的款項外,合同價格不作調整.

  六,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的含義與合同通用條款中賦予的定義與解釋相同.

  七,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總承包合同14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擔保方(以下簡稱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決定將學院二期工程五棟宿舍樓發包給乙方,為明確雙方的主要權利和義務,特訂立本合同,以此作為雙方互相信守的依據。

  一、 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西安華XX舍樓;

  2、 工程地點:西安戶縣東大西安華XX內;

  3、 工程規模:五樓宿舍樓,地上六層,磚混結構,建築面積34000平方米。

  二、 工程承包範圍和內容:施工圖所涉及的全部土建、安裝工程 。

  三、 工程質量標準:經甲方驗收合格。

  四、工程進度要求:具備施工條件後,經甲方乙方協商確定。

  五、乙方進場施工時間:甲方須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滿足乙方正式進場、能正常施工的條件,如會審後的施工圖紙、三通一平等發包方應具備的發包條件。

  六、工程結算方式:按《________年____省建築工程綜合概預算定額》和《________年____省安裝工程預算定額》及其配套的費用定額進行結算,並做如下調整:

  1、專案直接費中定額基價人工費的計取:按定額工日數量100元工日。

  2、按費用定額中一類工程取費標準進行取費;即設定專案直接費為

  A、其他直接費為

  B、現場經費為

  C、間接費為D,差別利潤為E,則,BA3.84%,C A7.38%,D(ABC) 5.85%,E(ABCD)貸款利息根據計費依據,分別按直接工程費的3.02%計取和按人工費的15.39%計取;安全文明施工補貼按不含稅造價的1.6%計取;甲方分包工程,乙方收取分包部分直接費的5%(人工費的20%)的配合費,並收取分包部分直接費的8%(人工費的30%)的管理費;甲方借用工按每工日100元100元25%進行結算;養老統籌和四項保險分別按3.55%、0.8%的費率計取費用。

  3、專案直接費中定額基價機械費的計取:按定額機械費150%結算。

  4、定額中有明確價格的材料(含水電、土建安裝主材、地材和輔材),按定額基價計入取費後,並按市場採購價採保費(費率為3.2%)裝卸費運輸費和途耗費用進行價差調整,市場價以雙方認質認價為準;若雙方認價發生爭議,以採購期間____省工程造價資訊公佈價格為準;定額中沒有明確價格的材料(如輔材等),按定額基價150%計入並取費。

  六、付款方式:乙方完成到單位工程主體結構XXX日內,甲方支付0.000以下工程款的80%;以後按月支付工程進度款,即次月____日前支付上月完成工程款的80%;工程竣工____日內,甲方支付乙方結算總款的95%,餘額5%作為保脩金,工程竣工滿________年____日,甲方支付3%,滿兩年____日付清尾款。

  七、本合同生效後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交納工程承包定金人民幣50萬元;本合同生效後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交納工程承包定金人民幣150萬元;乙方進場____日內,甲方返還工程承包定金100萬元,單位工程主體結構完成XXX日內,甲方返還乙方工程承包定金50萬元,單位工程主體結構三層封頂____日內,甲方返還乙方工程承包定金50萬元。

  八、其他約定

  1、因甲方施工手續及其他非乙方因素和本合同的締約過失,致本工程不能按期開工,甲方應支付乙方雙倍保證金;

  2、因甲方施工手續、不能按期支付工程進度款及其他非乙方因素和本合同締約過失,致本工程施工中發生停工、窩工,甲方按日承擔所欠款金額的3%的資金佔用費,並承擔給乙方造成的其他一切損失。

  3、因甲方施工手續及其他非乙方因素和本合同的締約過失,致本工程開工、中間施工、工程竣工不能正常驗收和工程竣工備案,由甲方承擔完全責任和由此產生的所有費用。

  4、在甲方不能支付工程款,丙方承擔工程款支付連帶責任。

  九、本合同一式六份,共4頁,甲方、乙方、丙方簽字蓋章,經公證部門公證後生效,至雙方無債權債務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擔保方(以下簡稱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總承包合同15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原則,合同雙方就_____專案工程總承包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批准、核准或備案文號:

  工程內容及規模:

  工程所在省市詳細地址:

  工程承包範圍:

  二、工程主要生產技術(或建築設計方案)來源

  三、主要日期

  設計開工日期(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

  施工開工日期(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

  工程竣工日期(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

  四、工程質量標準

  工程設計質量標準:

  工程施工質量標準:

  五、合同價格和付款貨幣

  合同價格為人民幣(大寫):元(小寫金額:元)。

  詳見合同價格清單分項表。除根據合同約定的在工程實施過程中需進行增減的款項外,合同價格不作調整。

  六、定義與解釋

  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的含義與通用條款中賦予的定義與解釋相同。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以下條件全部滿足之後生效:

  發包人:

  承包人:

  (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

  (簽字)

  (簽字)

  工商註冊住所:

  工商註冊住所:

  企業組織機構程式碼:

  企業組織機構程式碼: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電子郵箱:

  電子郵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 號:

  賬 號:

  合同訂立時間:年月日

  合同訂立地點:

【工程總承包合同】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