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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財務管理制度

幼兒園財務管理制度【精】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那麼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麼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幼兒園財務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幼兒園財務管理制度1

  一、關於財務管理體制

  1、園長要對本單位的財務工作全面負責。

  2、幼兒園財務活動由上級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園內設兼職會計、出納各一名,記流水帳,在園長領導下,管理園內財務活動,統一向上級財務機構報帳。

  3、幼兒園財務人員應認真履行工作職責,有權要求本園所有人員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經紀律和財務會計制度,有權參與本單位經費編制計劃、有權監督、檢查本單位有關財務收支、資金使用及財產保管等情況。

  二、單位預算管理

  幼兒園應本著“量入為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收支平衡”的原則,編制每學期的經費預算。

  1、編制方法:

  收入預算:應考慮幼兒園維持正常運轉和發展的基本需要,參考以前年度預算執行情況,根據預算年度的收入增減因素和措施測算編制。

  支出預算:根據幼兒園本身財力可能、幼兒園正常教育活動和發展計劃,妥善安排其他各項必需支出。

  2、預算編制的審批:

  每學期初幼兒園財務領導小組成員商討透過將本學期的經費預算情況作詳細安排。(人員工資,大型維修及裝置,日常開支),報上級主管部門稽核批覆並備案。重大事件需調整預算經透過上級領導討論並上報批准。

  三、收入管理

  1、收入包括學費收入,其他收入等。

  2、幼兒園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費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費範圍和標準,並使用合法票據,各項收入必須全部納入幼兒園收入帳戶,統一管理,統一使用。

  四、支出管理

  1、幼兒園支出是指開展教學及其輔助活動發生的支出,內容包括:其他工資、職工福利費、公務費、修繕費、業務費、裝置費、其他費用等。

  2、幼兒園支出應嚴格執行國家財務規章制度及上級主管部門開支範圍及開支標準(另附),沒有統一規定的由幼兒園結合本園情況規定,並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按預算正常執行,各項支出應按實際發生數列支。對於大型的維修及裝置購置應預先經主管領導協商簽字,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備案方可支出執行。

  幼兒園應加強工程專案的預算,把好質量管理等環節,防範決策失誤等有關舞弊行為。

  五、資產管理

  幼兒園資產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等。

  1、流動資產包括現金,銀行存款等貨幣資金及應收、暫付款、借款、存款等。

  幼兒園應建立、健全貨幣資金的內部管理控制制度。 ①對貨幣資金收支保管業務建立嚴格的授權批准制度,相關機構和人員應相互制約,確保貨幣資金的安全。

  ②審批人應根據貨幣資金授權批准制度的規定,在授權範圍內進行審批。

  ③幼兒園因公個人用款時應按照提交用款申請、支付審批,支付複核,辦理支付等程式執行。

  ④單位對於重要貨幣資金支付業務,應當實行集中決策和審批,並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單價滿1000元或一次性支出滿20xx元的裝置或維修專案)。建立責任追究制度,防範貪汙,侵佔,挪用貨幣資金的行為。

  ⑤對於大額的支出應使用轉帳支票,不得以現金直接支付。

  ⑥現金收入應當及時存入銀行,不得用於直接支付單位自身的支出。 ⑦以幼兒園為單位借出款項必須執行嚴格的授權批准程式,嚴禁擅自挪用,借出貨幣資金。

  ⑧單位取得的貨幣資金收入必須及時入帳,不得私設“小金庫”,不得帳外設帳,嚴禁收款不入帳。

  2、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是指一般裝置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裝置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並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幼兒園應根據:房屋和建築物、專用裝置、一般裝置、圖書、其他固定資產結合本園具體情況,制定各類固定資產的明細目錄。幼兒園應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年度終了前應當進行一些全面的清查盤點,一般的報廢、轉讓經上級主管批准後核銷,大型、貴重的裝置應經過有關部門鑑定,報主管部門批准後核銷。

  六、代管款管理

  幼兒園的代管款包括代辦費,伙食費。幼兒園應對代辦費、伙食費進行獨立核算。

  1、代辦費:幼兒園應嚴格按有關教育局或有關單位規定收取代辦費金額,並嚴格控制代辦費的支出專案,嚴禁支列無關的費用,代辦費應每學期結算支出明細,向家長公佈、清退餘款。

  2、伙食費:幼兒園應按規定的標準收取幼兒伙食費。支出幼兒一餐兩點、淨水、餐後水果及食堂使用的水電煤氣費等其他成本。應根據制定的帶量食譜採購每日食品,嚴格控制採購的量。

  不得在幼兒伙食費中列支無關的內容。

  教師伙食應與幼兒伙食嚴格分開,單獨建帳,保證幼兒伙食專款專用,嚴禁擠佔幼兒伙食費。

  食堂應建立物品進庫、出庫、每日過秤記錄,每月進行盤庫。

  七、財務清算

  幼兒園發生劃轉、撤併或園長、主管會計離任、外調時,應進行幼兒園財務清算。在上級主管部門監督指導下,對園內的財務、債權、債務進行全面清理,做好移交,接收的交接工作,並妥善處理各遺留問題。

  八、財務報告

  1、各幼兒園應根據每月經費的作用情況,編制月財務報表,報送上級主管部門,對於一些財務變動情況及本期或者下期財務狀況發生重大影響的事項應附說明,對於存在的問題應提出改進措施。

  2、學期末應對本學期收支情況進行財務分析,包括預算收支完成率,人員支出與公用支出及大型維修、裝置支出佔支出的比率,並與制定的預算作對應比較。

  九、財務監督

  1、財務監督是貫徹國家財經法規以及幼兒園財務規章制度,維護財經紀律的保證,幼兒園必須接受國家有關部門的財務監督,並建立嚴密的內部監督制度。

  2、幼兒園的財務監督包括事前監督,事中監督,事後監督三種形式,各園可根據實際情況對不同的經濟活動不同的監督方式。

  3、幼兒園的財務人員有權按《會計法》及其他有關規定行使財務監督權,對違反國家財經法規的行為,有權提出意見並向上級主管部門反映。

  4、主管會計定期對幼兒園進行財務指導監督,發現問題及時要求整改,並向上級主管部門彙報。

  十、未盡事宜報請上級主管部門作出審批後方可執行,嚴禁自作主張。

幼兒園財務管理制度2

  一、設會計、出納管理財務收支事務,以上級財政規定為會計事務處理準則,做到經常核對帳目,保證帳目相符,根據上級批准的計劃和預算,支付各項資金,保證資金使用合理;

  二、支付款報銷手續要健全,報銷單據必須有經手人及驗收人簽署,方可由會計師稽核報銷支付,凡違反財經制度的,一切開支有權拒絕報銷;

  三、財務人員要加強請示彙報,重大開支不得擅自處理,要經領導審批方能支付;

  四、園內各種財產都要登記註冊,貴重物品要有專人負責保管,對自然損壞的物品做到定期維修,對人為的不合理損壞物品應追究責任,並按制度賠償;

  五、管理人員要定期、不定期地到各班檢查掌握物資使用情況,避免積壓與浪費,應每月按上班實際需要的日用品發放一次,在節約的基礎上保證各項供應工作;

  六、加強房屋、裝置管理,並及時做好房屋、水電維修工作,保證安全,防止出事故。

幼兒園財務管理制度3

  財務管理制度

  1、嚴格按照物價局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各項經費,統一使用省財政廳印製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

  2、嚴格按照財政所的各項規定使用與登出票據。

  3、各項賬冊登記規範,日常收支日清月結,賬目準確無誤。

  4、預支款項必須由園長批示方可辦理,不得以任何名義私自挪用和預支現金。

  5、報銷憑證一律使用財政稅收票據,簽字手續齊全方可兌現。

  6、現金及時存入銀行,各種憑證妥善保管,確保安全不遺失。

  財物管理制度

  1、各項財物實行分類管理,登記入帳,每學期末清理檢對。

  2、財物實行專人管理,建立借還制度。

  3、實行賠償制度,無辜損壞或遺失照價賠償。

  4、定期做好財物檢查維修和防盜安全工作。

  5、對摺舊損耗物品寫出清理報告,經園長審批後處理。

幼兒園財務管理制度4

  一、關於財務管理體制

  1、園長要對本單位的財務工作全面負責。

  2、單獨設定財務機構的幼兒園,實行"統一領導,統一管理"的體制。幼兒園財務活動在園長的領導下,由上級財務部門統一管理。沒有單獨設定財務機構的幼兒園,實行"集中管理,分園核算"的體制。園內設會計、出納各一名,記流水帳,在園長領導下,管理園內財務活動,統一向中心財務機構報帳。

  3、幼兒園財務人員應認真履行工作職責,有權要求本園所有人員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經紀律和財務會計制度,有權參與本單位經費編制計劃、簽訂經濟合同等有關財務活動,有權監督、檢查本單位有關財務收支、資金使用及財產保管等情況。

  二、單位預算管理

  幼兒園應本著"量入為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收支平衡"的原則,編制每學期的經費預算。

  1、編制方法:

  收入預算:應考慮幼兒園維持正常運轉和發展的基本需要,參考以前年度預算執行情況,根據預算年度的收入增減因素和措施測算編制。

  支出預算:根據幼兒園本身財力可能、幼兒園正常教育活動和發展計劃,妥善安排其他各項必需支出。

  2、預算編制的審批:

  每學期初幼兒園財務領導小組成員商討透過將本學期的經費預算情況作詳細安排。(人員工資,大型維修及裝置,日常開支),報上級財務主管部門稽核批覆並備案。重大事件需調整預算經透過財務領導小組討論並上報批准。

  三、收入管理

  1、收入包括學費收入,其他收入(捐資助學、固定資產出租、利息、興趣班收入等)。

  2、幼兒園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費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費範圍和標準,並使用合法票據,各項收入必須全部納入幼兒園收入帳戶,統一管理,統一使用。

  四、支出管理

  1、幼兒園支出是指開展教學及其輔助活動發生的支出,內容包括:其他工資、職工福利費、公務費、修繕費、業務費、裝置費、其他費用等。

  2、幼兒園支出應嚴格執行國家財務規章制度及上級主管部門開支範圍及開支標準(另附),沒有統一規定的由幼兒園結合本園情況規定,並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

  按預算正常執行,各項支出應按實際發生數列支。

  對於大型的維修及裝置購置應預先經財務小組協商簽字,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備案方可支出執行。

  幼兒園應加強工程專案的預算,把好質量管理等環節,防範決策失誤等有關舞弊行為。工程結束後,報請審計部門審定,工程款項由局與施工單位核算。

  五、資產管理

  幼兒園資產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等。

  1、流動資產包括現金,銀行存款等貨幣資金及應收、暫付款、借款、存款等。

  幼兒園應建立、健全貨幣資金的內部管理控制制度。

  ①對貨幣資金收支保管業務建立嚴格的授權批准制度,相關機構和人員應相互制約,確保貨幣資金的安全。

  ②審批人應根據貨幣資金授權批准制度的規定,在授權範圍內進行審批。

  ③幼兒園因公個人用款時應按照提交用款申請、支付審批,支付複核,辦理支付等程式執行。會計、出納應按簽字齊全、票據規範、支出合理等認真複核後方可辦理支付手續。

  ④單位對於重要貨幣資金支付業務,應當實行集中決策和審批,並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單價滿1000元或一次性支出滿20xx元的裝置或維修專案)。建立責任追究制度,防範貪汙,侵佔,挪用貨幣資金的行為。

  ⑤對於大額的支出應使用轉帳支票,不得以現金直接支付。

  ⑥現金收入應當及時存入銀行,不得用於直接支付單位自身的支出。

  ⑦以幼兒園為單位借出款項必須執行嚴格的授權批准程式,嚴禁擅自挪用,借出貨幣資金。

  ⑧單位取得的貨幣資金收入必須及時入帳,不得私設"小金庫",不得帳外設帳,嚴禁收款不入帳。

  2、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裝置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裝置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並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幼兒園應根據:房屋和建築物、專用裝置、一般裝置、圖書、其他固定資產結合本園具體情況,制定各類固定資產的明細目錄。幼兒園應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年度終了前應當進行一些全面的清查盤點,一般的報廢、轉讓經財務領導小組批准後核銷,大型、貴重的裝置應經過有關部門鑑定,報主管部門批准後核銷。

幼兒園財務管理制度5

  一、收支管理制度

  1、設兼職會計管理幼兒園收支事務,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幼兒園所有的收費專案,所有收費均開具幼兒園收據。

  2、報銷手續必須健全,原始發票必須具有名稱、填制日期、經濟業務內容、數量、單價和金額,大小寫必須相符,開票人簽字。原始發票內容如不能反映詳細情況的,需附件說明。報銷單據必須有經手人及驗收人簽署,方可由會計稽核,園長簽字同意後報支。

  二、票證管理制度

  1、所有收費票據和內部結算憑證全部由會計保管。

  2、各種票據使用前必須實行登記備案,票據必須加蓋幼兒園公章。

  3、票據開票人開票收費時,相關專案內容必須填寫完整,字跡清楚,大小寫金額必須一致,收款人應簽字或蓋章。記帳聯應定期向會計繳銷,票據使用完畢後,存根聯繳交會計,並領取新的票據。

  4、建立財務會計檔案資料保管制度,有關業務歸檔後須編制清冊,專人保管。

  三、財產物資管理制度

  1、經濟業務發生以後必須立即記賬,做到記載及時、賬目清楚、賬實相符。園內各種財產都要登記造冊,貴重物品要有專人負責保管,對自然損壞的物品做到定期維修或者核銷,對人為的不合理損壞物品應追究責任,並按制度賠償;

  2、隨時反映財產物資收入、發出和結存情況,財產物資收發手續齊全,購買實物的原始憑證有接收人驗證證明。

  3、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的財產清點制度,對財產物資的管理實行永續盤存的方法。

  4、管理人員要定期、不定期地到各班檢查掌握物資使用情況,避免積壓與浪費,原則上每月按班級發放一次日用品、學習用品,在節約的基礎上保證各項供應工作;

  5、幼兒園的一切財產物品外借,必須經園長同意後方可借取。借用必須登記。如有損壞或遺失,借用人員負責修理或照價賠償。

  四、財務相關人員職責

  1、會計員職責

  (1)、貫徹執行會計法和財務工作方針政策,為教育教學服務。

  (2)、工作認真細緻,帳目清楚,手續完備,日清月結,按時完善報帳手續。

  (4)、認真做好往來帳目登記,做好現金收支工作。

  (5)、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做到日清月結,手續齊備。

  (6)、每月及時統計幼兒出勤天數及職工出勤天數。及時收結幼兒各項費用,

  (7)、堅持原則,發票必須有經手人、驗收人、領導簽名方能報銷。

  (3)、認真履行監督職能,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和向有關領導反映,堅持勤儉辦園的方針,精打細算,協助園長搞好學期和年度預算,合理安排經費,計劃開支。

  2.採購員職責

  (1)、按食譜要求有計劃地配合食堂,及時採購好所需物品,做到價廉物美。

  (2)、關心集體利益、儘量做少花錢、多辦事,節約開支,減少浪費,執行物品驗收制度,嚴禁利用工作

  (3)、配合制訂好食譜。

  (4)、負責採購幼兒園日常所需一切用品。

幼兒園財務管理制度6

  為規範我園財務管理,參照相關會計準則,制定以下各項制度。

  一、收支管理制度

  1、設兼職會計、出納管理幼兒園收支事務,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幼兒園所有的收費專案,所有收費均開具幼兒園收據。

  2、報銷手續必須健全,原始發票必須具有名稱、填制日期、經濟業務內容、數量、單價和金額,大小寫必須相符,開票人簽字。原始發票內容如不能反映詳細情況的,需附件說明。報銷單據必須有經手人及驗收人簽署,方可由會計稽核,園長簽字同意後報支。

  二、票證管理制度

  1、所有收費票據和內部結算憑證全部由會計保管。

  2、各種票據使用前必須實行登記備案,票據必須加蓋幼兒園公章。

  3、票據開票人開票收費時,相關專案內容必須填寫完整,字跡清楚,大小寫金額必須一致,收款人應簽字或蓋章。記帳聯應定期向會計繳銷,票據使用完畢後,存根聯繳交會計,並領取新的票據。

  4、建立財務會計檔案資料保管制度,有關業務歸檔後須編制清冊,專人保管。

  三、財產物資管理制度

  1、經濟業務發生以後必須立即記賬,做到記載及時、賬目清楚、賬實相符。園內各種財產都要登記造冊,貴重物品要有專人負責保管,對自然損壞的物品做到定期維修或者核銷,對人為的不合理損壞物品應追究責任,並按制度賠償;

  2、隨時反映財產物資收入、發出和結存情況,財產物資收發手續齊全,購買實物的原始憑證有接收人驗證證明。

  3、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的財產清點制度,對財產物資的管理實行永續盤存的方法。

  4、管理人員要定期、不定期地到各班檢查掌握物資使用情況,避免積壓與浪費,原則上每月按班級發放一次日用品、學習用品,在節約的基礎上保證各項供應工作;

  5、幼兒園的一切財產物品外借,必須經園長同意後向保管員借取。借用必須登記。如有損壞或遺失,借用人員負責修理或照價賠償。

  6、對財產物資進行科學編號和存放,便於清查、保管。

  四、財務相關人員職責

  1、會計員職責

  (1)、貫徹執行會計法和財務工作方針政策,為教育教學服務。

  (2)、工作認真細緻,帳目清楚,手續完備,日清月結,按時完善報帳手續。

  (3)、認真履行監督職能,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和向有關領導反映,堅持勤儉辦園的方針,精打細算,協助園長搞好學期和年度預算,合理安排經費,計劃開支。

  2.出納員職責

  (1)、認真做好往來帳目登記,做好現金收支工作。

  (2)、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做到日清月結,手續齊備。

  (3)、每月及時統計幼兒出勤天數及職工出勤天數。及時收結幼兒各項費用,

  (4)、堅持原則,發票必須有經手人、驗收人、領導簽名方能報銷。

  3、保管員職責

  (1)、對全園的財產全面管理,做到隨時收驗、入庫、分類保管,存放地點清楚明確,做到心中有數,每半年清點一次,帳物相符。

  (2)、新購入物品憑發票入帳,領用或借出物品手續齊全,領用人和借用人必須簽名或蓋章。

  (3)、嚴格做好三防(防盜、防火、防潮)工作,保證物品的安全、衛生、整潔,杜絕黴爛變質,做到手勤、腳勤。

  (4)、做好開學前的物品準備工作,對各班財產進行清點,做到有計劃供應、學期末對財產進行一次核對,生活用品做到日清月結。

  (5)、及時供應所需物品,對園裡的物品,做到有數有帳,發現丟失和損壞及時追查。

  4.採購員職責

  (1)、按食譜要求有計劃地配合食堂,及時採購好所需物品,做到價廉物美。

  (2)、關心集體利益、儘量做少花錢、多辦事,節約開支,減少浪費,執行物品驗收制度,嚴禁利用工作之便牟取私利。

  (3)、配合制訂好食譜。

  (4)、負責採購幼兒園日常所需一切用品。

  臨茳私立幼兒園南崗園會計核算制度

  一、根據教委及國家有關規定,制訂本核算制度,規範幼兒園的財務工作。

  二、幼兒園以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為會計年度。

  三、幼兒園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

  四、幼兒園適用權責發生制,採用借貸記賬法,使用記賬憑證,記賬文字為中文。

  五、幼兒園對下列經濟業務事項辦理會計手續,進行會計核算:

  1.款項和幼兒園資金的收付;

  2.財物的收發、增減和使用;

  3.教師工資的發生和結算;

  4.資本和基金的增減;

  5.收入、支出、費用、成本的計算;

  6.財務成果的計算和處理;

  7.需要辦理會計手續、進行會計核算的其他事項。

  六、園長直接管理財務,並對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七、財務部在持續經營的前提下,遵循歷史成本原則、收入實現原則、劃分收益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的原則、配比原則、重要性原則、審慎性原則等基本原則,並保證會計資料的真實與完整。

幼兒園財務管理制度7

  一、為規範教育收費行為,完善監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治理亂收費,學校決定在實行教育收費公示制度。

  二、教育收費公示制度是學校透過設立公示欄,公示牌,公示牆等形式,向社會公佈收費專案,收費標準等相關內容,便於社會監督學校嚴格執行國家教育收費政策,保護學生及其家長自身合法權益的制度。

  三、凡上級規定的教育收費,公示的主要內容包括收費專案,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收費範圍,計費單位,投訴電話等都應進行公示。

  四、學校在校內透過公示欄,公示牌等方式,向學生公示收費專案,收費標準等內容,學校在開學時或學期結束後,向學生家長報告本學期學校收費情況,讓學生家長了解學校的實際收費與規定的收費是否一致。

  五、在學校校內設立的公示欄,公示牌,要儘可能獨立置放,位置明顯,字型端正,實用規範。遇有損壞或字跡不清的,要及時更換,維修或重新整理。

  六、收費公示的內容,事前必須經過縣教育行政部門的稽核,公示收費的內容,要嚴格執行規定的收費專案,標準及範圍等,禁止將越權收費,超標準收費,自立專案收費等亂收費行為透過公示

  七、遇有政策調整或其它情況變化時,學校要及時更新公示的有關內容,學校要主動,及時向財政主管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做好教育

  收費政策資訊的溝通工作,並做好公示欄,公示牌,公示牆的更新維護工作。

  八、學校要加強對教育收費公示制度的監督檢查,對違反規定的亂收費,按規定應公示而未公示的收費,或公示內容與規定政策不符的,學校要進行相關責任追究。

幼兒園財務管理制度8

  為規範財務管理,切實把經費收好、管好、用好,根據縣教育局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中心幼兒園財務管理制度。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經的方針、政策、制度,確保各項財務收支業務合理、合法、合規。

  二、真實、準確和完整地反映財務收支情況,按月編制財務報表,並接受監督和檢查。

  三、按規定提取和使用各項專用資金,繳納各種稅金和有關費用。

  四、按規定使用各種票據,嚴禁使用“白條憑證”和。

  五、不屬於本單位的經濟往來,不得在本單位的銀行賬戶開支。

  不準租借銀行賬戶、支票、公章等。

  六、嚴格執行現金庫存限額,現金使用範圍,現金髮放手續的規定,不得賬外設賬。嚴禁現金坐支、套取現金, 嚴禁設立小金庫。

  七、本單位的現金收付,除發給職工的工資、津貼、勞酬費、獎勵費、差旅費以及支票起點以下的零星現金支付外,其他一切經濟往來,都必須透過銀行辦理轉賬結算,不得直接以現金支付。

  八、嚴格現金收付手續,堅持“賬錢分管”的原則,指定專職或兼職出納人員辦理,管理制度《中心幼兒園財務管理制度》。建立現金日記賬,逐筆登記現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結,賬賬相符,賬實相符。

  九、按照國家規定配備具有崗位證書的專職或兼職財務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或出納人員調動工作因故離職的,必須與接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好交接手續前,不得離職。

  十、財務專用章應由專人保管,個人印章必須由本人或其授權人員保管,嚴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

  十一、嚴格憑證審批手續,報銷憑證須由經辦人簽字或蓋章,經領導審批後方可報銷,重大開支須報學校行政討論決定。

  十二、加強會計檔案管理,對本單位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由會計人員按要求保管。

幼兒園財務管理制度9

  為加強我園的財務管理,規範財務管理行為,使財務管理工作依法規、有制度、守紀律、有序地進行收支管理與監督,促進增加收入。控制支出,確保本園及其他分園的正常運轉。本園的領導班子根據國家政策、法規,結合我園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一、貨幣資金管理

  1、嚴格銀行賬戶管理。中心幼兒園及其他分園只能在金融機構開設一個銀行賬戶。本園只設一名報賬員,報賬員除了按日常需要申領一定限額的備用金應付日常開支外,各項經濟往來收付款項必須透過銀行辦理轉賬結算。嚴禁賬外賬、搞小金庫和多頭存款。

  2、嚴格規範現金使用。①不準從現金收入中直接開支(即坐支),報賬員如收了現金收入應即將款項存入銀行,其他分園可收齊後再存入銀行;②不準與“白條”抵庫,報賬票據要求用稅票,免稅產品除外;③不準挪用公款;④不準公款私存。

  3、嚴格執行備用金制度。報賬員的備用金要做到日清月結,賬款相等,實行定期與財政“結算中心”對賬。

  4、嚴格收費收入管理,收費要按物價部門核定去收,收費要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保教費每生每月220元,一學期合計1100元,其他分園保教費收取,按實際情況收取,但不能超過物價部門的核定。伙食費實收實支,多還少補。伙食費每生每天暫收9元,包括早餐、午餐、午點,一學期900元,不吃早餐每天8元,一學期800元。中心幼兒園和其他分園所收保教費全額繳入中心幼兒園賬戶,再由中心幼兒園統一繳到財政專戶。所收伙食費全額繳入中心幼兒園賬戶。

  5、伙食費的收支管理,獨立設賬核算,確保實收實支,專款專用。

  二、票據管理

  1、嚴格票據管理。①中心幼兒園和其他分園要規定使用財政部門提供的有效票據進行收費,非財政部門的票據不能使用;②收費票據的領用、保管、核銷由中心幼兒園報賬員負責;③票據實行繳舊領新和定期繳制度。每次領用時,報賬員必須將整本用完的`收費收據存根繳回財政部門核銷,經財政所票證管理員核對無誤後,予以辦理領取新的收費票據手續。

  三、開支財務審批

  中心幼兒園和各分園的一切財務開支必須取得符合規定的原始憑證,有經手人、證明人、園長一支筆籤批,同時註明開支用途,還分清保教費或伙食費支出,方能辦理開支。

  四、開支財務管理

  1、通訊費的開支。正園長每月通訊費80元,副園長、報賬員每月通訊費60元。

  2、會議、差旅費開支。教師、領導到鎮參加會議、出差每次補助10元,到區每次補助30元,到市每次補助50元。

  3、退費。採取按學期收取的,每個學期按5個月計算。幼兒因請假、轉學、退學、插班等原因學期內累計在園時間不滿10天(含10天,以工作日計算,下同)的,幼兒園按保教費繳費額的80%退還;超過10天但未滿30天的,按保教費繳費額的50%退還;超過30天但不滿50天的,按保教費繳費額的30%退還,超過50天的,不退還所繳保教費。

  4、採購。成立採購小組,每次採購都由採購小組進行採購,超過限額要實行政府採購。

  五、固定資產管理

  組織人員對中心幼兒園固定資產進行核對,並按資產的分類建立明細賬,分類登記,做到賬實相符,建立管理制度,明確責任,防止固定資產流失。

  六、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開始實施,實施執行單位:鎮中心幼兒園。

  二〇xx年九月一日

幼兒園財務管理制度10

  一、幼兒園財務管理制度

  1.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財經方針、政策、法令,執行和宣傳“會計法”,維護財政法規、財經紀律,保護國有資產的安全。

  2.編制和執行學校的各項財務計劃,擬定學校具體財務管理制度(方法),做好記賬、算賬、報賬工作。

  3.堅持“量入而出、收支平衡”原則,精打細算,厲行節約,合理分配,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4.學校的經濟活動由單位法人代表負責,財務人員協助校長管理學校日常財務工作。

  5.學校財務工作係指學校行政及工會的工作,學校財務人員在上級財務部門的領導下,統一處理各項財務工作。

  6.根據財務監督制度的需要,設臵會計崗位。

  7.會計人員要做好學校財務預、決算工作,準確做好學校賬務、結算上報工作,做到賬實相符、賬賬相符、賬表相符、表表相符,認真執行會計崗位責任制所規定的各項職責。

  8.學校要認真管理好現金、票據。嚴格執行財務制度及報銷手續,認真履行所規定的各項職責。

  9.財務人員應當認真做好學校各項資金的管理工作。認真稽核學校的各項財務收支憑證,各種憑證內容必須填寫完整。財務人員有權拒絕受理不符合財務規定的業務,不設賬外賬,不設小金庫。

  10.做好財務檔案工作,未經領導同意不得向外人提供、傳閱、影印會計資料,妥善保管各種財務會計資料。

  11.認真執行財產管理制度,並制定本單位財產管理辦法,不擅自購買控購商品,執行政府採購制度。

  12.不遵守財務制度,工作失職,造成學校經濟或其它損失者,由學校給予懲處。

  二、幼兒收費制度

  1.收費應按照《收費許可證》所批准的收費專案、收費標準收費。收費許可證未列明的專案不得擅自立項收費。

  2.學校按照政務公開的要求將核定的收費專案和收費標準,進行張貼。

  3.收費的專案和標準,接受財政部門和物價部門的檢查和人民群眾的監督。

  4.學校根據專案收費並開具由財政局統一購買的收據。

  5.學校的所有專案收費都必須納入學校的財務管理。

  6.代辦費及列入教學計劃的服務性代辦專案,按規定的程式執行。

  7.學校不得私設小金庫,不設賬外賬。所收取的各項款項應全部進賬並存入銀行。不坐支。

  三、財務收支審批制度

  為了合法使用教育經費,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杜絕浪費現象,保證學校教育活動地順利開展和改善辦學條件,特作如下規定:

  1.會計人員(會計主管)認真編制教育經費預算,報學校領導稽核,稽核後再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及財政部門審批,按下達審批後的預算,有計劃地執行。

  2.按照國家規定的要求進行收費,必須持證(收費許可證)收費,不得擅自擴大收費專案和提高收費標準,使用規定的票據。

  3.社會捐贈,應及時入賬或上交主管部門,嚴禁私設小金庫或截留上交款。

  4.各項收入必須全部納入學校預算,統一管理,統一核算,不得虛列支出,也不得隱匿收入。

  5.教育經費的開支,必須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各項財經法規,財經紀律。

  6.各種費用必須憑證報銷,會計應嚴格稽核原始憑證,拒絕受理不合法、不規範的原始憑證。

  7.合法規範的原始憑證,必須由經手人,驗收人和主管人審批簽章後付款。

  8.對違反財務和財經紀律的行為有權拒絕付款,並及時向學校領導報告。

  9.法人代表,要堅持按規定審批,對給予報銷的原始憑證簽字。

  10.凡列入專控商品和政府採購專案,必須經批准後方能採購。

  11.凡需用支票購臵物品,必須按支票審批領用簽發手續辦理,支票要填寫日期、用途及限額,採購者妥善保管好支票,避免遺失。

  四、學校票據管理制度

  嚴格遵守《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管理試行辦法》保證行政事業性收費有序地進行,並納入學校的統一管理。

  1.根據財政部門的規定,辦理收費註冊登記手續,憑《票據購買證》《收費票據使用情況表》和已使用、作廢的收費票據存根,到財政部門購買收費票據。

  2.收費票據必須由會計保管,按票據購買證填寫的號碼分類、登記,寫清購進日期,本數及編號。

  3.領用人領用時,應在《票據領用薄》上簽名,並寫明領用本數,起訖號碼。

  4.需再領用收費票據時,需交清上次所領用的票據存根。

  5.會計根據記賬聯與票據存根聯進行銷號,在票據銷號單記明所銷票據的起訖號碼及金額,並要有銷號人簽章。

  6.發現票據填寫錯誤時,須重新填開,並在錯誤的票據上加蓋“作廢”戳記,儲存備查。

  7.發現票據遺失,必須及時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公開申明作廢,並報上級部門備案。

  8.學校應妥善保管好票據存根,以便備查,並按財務制度規定期限報上級部門批准後進行銷燬,不得私自處理。

  五、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1.會計檔案是國家檔案的重要組成部門,也是學校的重要檔案之一,它是記錄和反映經濟業務的主要史料的證據,學校必須切實地把會計檔案管好。

  2.會計憑證,會計賬薄,會計報表和其它會計資料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有關電子資料,會計軟體資料等應當作為會計檔案進行管理。

  3.學校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都應由財務會計部門按照歸檔的要求,負責整理立卷或裝訂成冊保管。

  4.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燬時,由本單位檔案部門提出銷燬意見,會同財務會計部門共同鑑定,嚴格審查,編造會計檔案銷燬清冊,報單位領導及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後銷燬。

  5.按規定銷燬會計檔案時,應由檔案部門和財務會計部門共同派員監銷,也可請主管部門參與監銷。

  6.監銷人在銷燬會計檔案以前,應當認真進行清點核對,銷燬後,在銷燬清冊上簽名蓋章,並將情況報告本單位領導及上級主管部門。

  六、食堂財務管理制度

  1.學校食堂,不能以學生為贏利物件,學期結束或年末要結清伙食“尾子”,學校黨團、工會家委會要監督伙食團工作,保障學生利益。教師和學生伙食要分灶吃飯,分別核算,每月公佈教師和學生伙食團賬目。

  2 2.校長要監管和指導學校伙食團財務工作,做到統一的會計科目,健全的會計核算,合理準確的伙食成本。

  3.學校食堂財務管理、收費管理、票據管理、財產管理、檔案管理、食堂財務的稽核管理、會計、出納、倉庫管理員的職責必須符合學校行政各項管理要求,以及學校對崗位職責的要求。

  4.食堂搭夥費主要用於食堂購臵和修理食堂裝置等,如發生超支學校應予以補貼。 5.學校食堂要建立倉庫管理制度。食堂負責人要加強對採購、驗收、入庫、領用的檢查,要按日進行食物盤點,會計和倉庫保管員要憑單進行記賬。

  6.積極主動配合上級對財務和會計工作的檢查、審計等,如實完整的提供一切會計資料和資訊。

  七、賬務處理程式制度

  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建立賬務處理程式。

  1.會計核算應當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保證會計指標的口徑一致,相互可比和會計處理方法的前後一致。

  為此,必須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設臵會計科目和會計賬簿。

  2.會計人員應當根據稽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切實保證賬賬、賬實、賬表相符。

  3.賬簿設臵包括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和其他輔助性賬簿。必須填好賬簿啟用表和扉頁,往來款項科目不得使用綜合賬戶,需要結轉的科目一定要`按規定進行明細結轉。

  4.記賬憑證應當及時,不得積壓,登記完畢後,應當妥善保管,不得散亂丟失。

  5.銀行存款日記賬、現金日記賬,必須每天登記並結出當天餘額,同時應每月編制銀行餘額調節表,對未達賬,應查明原因,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月。

  6.會計報表必須採用財政部規定的統一格式和填制要求,真實、正確、及時地編制好各類報表以及各類附表。

  7.會計電算化應用的會計軟體操作規程必須經有關財政部門驗收批准。記賬憑證或記賬憑證彙總表必須定期列印、裝訂。賬冊列印每年至少兩次。每月結賬前必須錄製軟體備份,以防資訊丟失。

幼兒園財務管理制度11

  (一)認真學習貫徹執行《會計法》,遵守國家的各項財經法規、制度和崗位責任制。

  (二)會計人員必須加強政治學習,努力鑽研業務,不斷提高自身的業務素質。學校領導要為財務人員的業務提高提供有利條件。

  (三)會計人員要堅持原則,遵紀守法,忠於職守、廉潔奉公,嚴格履行財務審批手續。

  (四)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等資料必須符合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

  (五)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及其它會計資料,不得提供虛假的財務會計報告。

  (六)會計人員必須按規定使用、登記會計憑證、帳簿,帳目要做到日清月結,要及時,準確、完整上報各種財務報表,定期向領導報告財務收支情況。

  (七)對於不合理的票據和不合法的支出,會計人員有權拒付。

  (八)財務印章和領導印鑑不得由財務一人保管,印鑑必須分開管理。

  (九)學校的固定資產要定期盤點,新購入和調配的要及時入帳,報廢的要及時上報申請報損,固定資產必須作到帳帳、帳物相符。

  (十)開展增收節支工作,各項開支要有計劃,不得盲目支出、佔用、挪用專項資金,收入要入財政專戶。

  (十一)會計檔案要及時歸檔,不得丟失、損壞。

  (十二)會計人員變動時必須經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必須辦理交接手續,出納員交接可由本校會計或領導監交,會計交接由教育局主管人員參加監交。

幼兒園財務管理制度12

  為了提高基金使用效率,促進學前教育的發展,這些管理,特制訂本規則按照會計法律,公共機構(20xx)的會計系統,預演算法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20xx年)和其他相關國家法律、法規,結合幼兒園的特點。

  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節約的原則;正確處理企業發展需要與資金供給的關係、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的關係、國家利益與集體利益、個人利益的關係。

  幼兒園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幼兒園經費預算,加強財務核算,提高經費使用效率;加強資產管理,防止資產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幼兒園經濟活動的財務控制與監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制定財務發展規劃,如實反映幼兒園的財務狀況。

  1、關於財務管理制度

  1、法人全面負責本單位的財務工作。

  2、幼兒園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實行“統一領導、統一管理”的制度。幼兒園財務活動在園長的領導下,由上級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在總監的指導下,管理園區的財務活動,對園區內的各項賬目進行檢查和監督,接受上級財務部門的領導和監督。

  3、幼兒園的財務人員要認真履行職責,有權要求幼兒園的全體員工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紀律和財務會計制度,有權參與金融活動相關單位準備的基金,簽訂的經濟合同,並有權監督、檢查財務收支,本單位資金的使用和財產的保管。

  2、單位預算管理

  幼兒園應當按照“控制預算,統籌安排,保證重點,收支平衡”的原則編制每學期的預算。

  1、製備方法:

  收入預算:考慮幼兒園維持正常運營和發展的基本需要,參照上年度預算執行情況,根據預算年度收入的增減因素和措施計算編制。

  經費預算:根據幼兒園自身的財力、正常的教育活動和幼兒園的發展規劃,合理安排其他必要的經費。

  2、預算編制審批:

  每年年底,幼兒園財務領導小組成員討論並批准下一學年預算的具體安排。(人事支出、日常辦公支出、專案支出)報上級財政主管部門稽核、批准、備案。重大事項的預算調整,由財務領導小組討論,報上級批准。

  3、預算外收入管理

  1、收入包括教育、食品和其他收入。

  2、幼兒園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法規,依法組織收入,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費範圍和標準,使用合法票據。所有收入必須納入幼兒園收入賬戶,統一管理和使用。

  4、支出管理

  1、嚴格執行審批和報銷程式,實行“法人”審批責任制。各項經濟業務發生後,由經辦人、會計、園長、副園長審批簽字。報銷內容包括:工資、社保支出、員工福利費、辦公費用、培訓費、修理費、營業費用、水電費、暖氣費、裝置折舊費、固定資產投資等費用。

幼兒園財務管理制度13

  一、預算制度

  1.每年12月份,幼兒園制訂出第二年財務開支預算,每學期開學再視其收入,具體修訂預算表。

  2.除常規開支以外的大額經費開支,應寫書面報告交教育局及縣採購中心審批,同意後,才能納入預算內開支。

  3.每年的開支,不得超出當年的收入。

  4.不得私自開支經費。

  二、統一審批制度

  1.實行園長“一隻筆”審批制度,先由經辦人簽字再由總務處主任稽核簽字,最後由園長簽字報銷。

  2.對不合理的開支和未經審批的開支,會計不得付款不能入賬,並及時向園領導反映。職工不得無理糾纏會計。

  三、各類費用報銷制度

  1.食堂用品添置費的管理。

  食堂內確需添置炊具或其他用具,經夥管委會研究,需經分管領導擬出報告,經園長辦公研究同意並決定其總金額方能開支。先斬後奏者不予以報銷。

  2.食堂原材料的採購費用。

  採購人員到規定的地點採購食品原材料,經質檢員驗收合格後方能入庫,每天對原材料價格進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然後到會計那裡報銷。

  3.培訓及差旅費的管理

  食堂人員參加培訓學習費用按教代會制度執行

  4.辦公用品費用的管理。

  食堂辦公用品一律由總務處統一購買。不得私自購置,否則不予以報銷,購買的物品一律到物品保管處造冊,再由食堂人員領走。

  四、財務公開制度

  由各班班主任每月預收幼兒伙食費,上交報賬員處管理,伙房班長每天根據需要支取採購需要的費用,月底根據實際開支與家長結算幼兒伙食費,多退少補,並向家長公佈,由家長簽字領取退回費用,學期末發放伙食費收支清單,公開收支情況,增強幼兒園食堂財務開支的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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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認真貫徹和執行黨和國家的財經方針、政策、法令,執行和宣傳《會計法》,嚴守財政法規、財經紀律,保護國家資產安全。

  2、收費管理要做到“四統一”即:統一根據物價部門規定的收費專案和收費標準收取;統一持收費許可證收費;統一使用財政收費收據;統一由幼兒園財務處收取,入幼兒園行政大帳。

  3、嚴格執行審批報銷手續,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度,每一筆經濟業務發生後,要辦理經辦人、證明人、核定人、審批人簽名手續,與業務相關的單據、材料出入庫手續、工程預決算表、購件清單、工時統計表等所有相關原始資料都要附後。

  4、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新頒佈的《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及財務制度,認真稽核原始憑證,正確運用會計科目,掌握各項費用開支範圍和開支標準,對各項開支的合法性、合規性、真實性進行稽核,對於不合規定或手續不全的,有權拒付。非正式發票或非行政事業單位收據均不予報銷。

  5、單位所有收支都要在當年預算中反映。編制預算要本著“收入打足,支出打足,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各項收入支出都必須在核定的預算內節約使用,如在預算執行中要調整預算,需經領導同意,報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批准。

  6、真實、準確和完整地反映財務收支情況,按規定結帳,編制會計報表,定期進行財務分析,並向領導提出合理化建議,做到帳表相符,數字真實,內容完整,報送及時。年底做好財務決算工作。

  7、定期督促保管清查盤點財產物資,對固定資產的修理、存放地點更換要及時調整,固定資產出借、出租必須由領導審批,對超過使用年限和損壞的固定資產須經單位領導批准後才能報廢登出,大件固定資產報廢須報上級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審批。

  8、加強現金管理,不得坐“支”和套取現金,加強支票管理,不準租借銀行賬戶、支票、公章和代替開發票。財務專用章應由專人保管。個人印章必須由本人或其授權人保管,嚴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全部印章。出納會計各盡其職,互相制約,做到日清月結,賬賬相符,帳物相符。

  9、財務處必須定期收集會計檔案,審查核對,整理立卷,編制目錄,裝訂成冊,妥善保管,同時對會計檔案的全面性和真實性負責,銷燬會計檔案必須編制銷燬清單,由上級財務部門審批後,共同派人監銷。對未清債權債務和需永久儲存的資料,應當抽出另行立卷。嚴格保密制度,做到防潮、防爛、防毀損。

  10、按照國家規定配備具有崗位證書的財務人員,會計人員或出納人員調動或因故離職的,必須按規定與接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好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

幼兒園財務管理制度15

  為切實加強財務管理,規範經費收支行為,充分發揮資金使用效益,更好地為財政工作服務,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審批

  1、嚴格財務審批制度,堅持“一支筆”審批的原則。

  2、報銷憑證必須真實合法、事由清楚,有經手人、證明人簽字,經股長稽核後交由分管財務的局長審批。

  3、對先掛帳後結算,數額較大的或“定向”的開支,原則上經手的不結帳,結帳必須是兩人以上。

  4、會議費開支在20xx元以上的必須先預算,再按程式審批。

  5、固定資產購置,必須按有關集中採購辦法進行。

  6、對大額資金的使用審批,1000元以內由使用部門出具報告或預算,由分管此項工作的領導簽署意見後再由分管財務的局長審批;1000元以上,憑書面預算報告由黨組集體研究討論審定。

  7、嚴禁本局幹職工因私借支公款。因公務須借支公款的,要註明借款用途及歸還日期,報經分管財務局長,還款時限原則上不得跨月。

  二、內部監督制度

  1、為加強對全域性經費使用管理情況的監督,本局成立經費內審小組。

  2、經費內審小組每半年對全域性的行政經費,進行一次審理。發現有違反財經紀律和經費管理制度的,應及時予以糾正。

  3、經費內審小組對審理結果要寫出審理結論書,並透過適當方式向全域性幹部公開。

  4、經費內審小組要加強對全域性各項經費日常管理使用情況的監督。

  財產管理制度

  為有效保護國家財產安全,規範內部管理,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財產登記

  1、辦公室負責全域性財產物資購、領、用、存的登記,實行統一排程、統一管理。

  2、辦公室設立財產物資明細帳,發生的各項財產變動情況要及時、完整入帳,做到帳實

  不錯的相符,不得出現帳外財產。單位價值在20xx元以上的財產應與會計的固定資產帳相符;低值易耗品要分大類,分領用部門進行登記;各種貴重物品應單獨立帳管理。

  二)財產購置

  1、凡需添置辦公用品或其他財產的,應由使用單位填寫《財產購置申報單》,交辦公室審查,報經局領導審批後,由辦公室負責購買、保管,並按規定程式發放。

  2、特殊情況,未經辦公室統一購置的,購置部門須在發票上籤明經辦人、證明人、用途等情況,由辦公室對所購財產進行驗收、登記、造冊並簽字後,方能報局領導審批報銷。

  三)財產管理

  1、辦公用品等物資領發時,必須由使用單位負責人簽字。損壞報廢時要有原殘件,否則由股室負責人承擔賠償責任。

  2、堅持艱苦樸素,勤儉節約的原則,嚴格控制財產物資的領發數量,規範領發程式,不多發,不濫發,不造成浪費。

  3、各領用單位和個人對領用財產應節約使用,妥善保管,不得公物私用。

  4、辦公用品、裝置需維修的,且維修費用在500元以下的,由股室負責人報辦公室檢查後進行;維修費用在500元以上的,由辦公室檢查,報經局領導審批後進行。

  5、辦公室和辦公室要定期組織財產清查,一年組織一次全面清查,對貴重財產物資每月進行一次盤點,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做到帳實、帳帳相符。

  6、個人使用的公物,如辦公桌椅、電話機、檔案櫃等財產,使用人應愛惜保管,調離時應將所領物品移交辦公室,財產關係未澄清、未移交清楚的,辦公室不開出調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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