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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收費專項自查報告

教育收費專項自查報告5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越來越多的事務都會使用到報告,報告中提到的所有資訊應該是準確無誤的。為了讓您不再為寫報告頭疼,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教育收費專項自查報告,歡迎大家分享。

教育收費專項自查報告1

  為了切實貫徹落實國家和省規範教育收費、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進一步規範學校收費工作,推動教育系統政風行風建設,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進一步提高人民群眾對教育的。滿意度。在接到荊價發[20xx]2號檔案後,學校領導高度重視,根據有關檔案的精神,從大局出發,從小處著手,對學校的教育收費及生均公用經費的使用情況進行了自查,情況如下:

  一、提高認識,成立機構,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學校領導班子認真學習了教育局的通知後,充分認識到任何教育亂收費行為,都有損於教育的形象,有損於教師的形象,有損於黨和政府的形象。規範教育收費工作,是推動教育事業持續、健康、協調發展的必然要求,是教育系統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任務。這次檢查很有必要也很重要。因此,學校成立了以校長為組長的教育收費自查領導小組,對學校收費工作認真進行了自查。

  二、自查工作程式。

  本次自查工作首先由各班開展認真的自查自糾,將有關情況向分管人員彙報,分管人員在此期間要進行嚴格督查,然後由學校自查領導小組複查。

  三、自查情況。

  學校不存在其他任何收專案:

  1、學校不存在收取學生學雜費或借讀費、擇校費的現象,真正做到了"零"收費。

  2、學校不存在以舉辦提高班、實驗班、補習班、培訓班和超常班等為由向學生收取費用的情況。也沒有教師私自收費補課的現象存在。包括利用課餘時間和節假日、雙休日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參加收費的補課;無由本校動員、本校老師上課,舉辦以本校學生為主要物件的文化補習並收費以及將教室出租給社會力量辦學機構用於舉辦針對學生收費補課的行為。

  3、學校嚴格執行自願原則和非營利原則,不存在強制收取服務性費用,組織學生統一購買教輔材料、課外讀物、報刊雜誌,強制學生統一購買生活和學習用品,透過家長委員會、家長學校等形式強制服務、強制收費的現象。

  4、學校嚴格執行教育收費公示制度,開展教育收費公示,按規定的內容和方式實行公示,收費政策調整後及時更新公示相關內容。

  5、不存在將捐資、贊助等費用與招生入學掛鉤的行為。

  6、沒有違規舉辦"校中校"或"校中班",並收取費用。

  7、不存在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的收費行為。

  四、一如既往,繼續規範教育收費。

  今後,我校將繼續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有關精神,加強學習和宣傳,創新工作思路和方法,認真加以鞏固,加強對學校廣大教職工的思想教育,加強領導,認真檢查,嚴格落實責任制,樹立教育新形象,為學生、家長、社會做實事,使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教育收費專項自查報告2

  根據山東省治理教育亂收費聯席會議辦公室《關於認真做好20xx年秋季開學教育收費檢查工作的緊急通知》(魯教辦發[20xx]5號文)要求,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治理教育亂收費的決定,結合我校實際,對我校教育收費認真的做了自查,現將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我校嚴格控制超班額招生,合理安排外來務工人員適齡隨遷子女上學,嚴禁與升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招特長生為名亂收費,公辦學校以民辦名義亂收費,辦“奧數”等各型別的培訓班收費。

  二、嚴格按照“一科一輔”新機制執行,不強迫或變相強迫學生徵訂教輔材料,學生購買教輔必須堅持自願原則。

  三、嚴格杜絕了在職教師從事有償補課,堅決杜絕“課堂內容課外補”,公辦教師在校外培訓機構兼職補課,學校組織集體補課亂收費等問題。

  四、切實加強了學校經費的開支管理,確保了教育經費的有效使用。

  五、實行教育收費公示制度,按規定的內容和方式實行公示。讓家長明明白白交費。

  六、沒有違反國家有關教育收費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行為。一切收費按有關規定執行。

教育收費專項自查報告3

教育局收費管理辦公室:

  解放路小學目前共有5個年級,開設31個教學班,共有學生1390人。本校收費專管員在參加了8月25日教育局召開的收費專管員會議後,立即向學校領導進行了工作彙報,學校也專門召開了行政會議、班主任會議、教師會議進行學習有關部門印發的收費檔案的精神,按照“總量控制,政府核定,事先公告,一次收取,規範使用”的原則,進一步規範了本校的`收費行為。根據上級規範收費操作安排,8月27日下午召開家委會,討論確定代辦專案的內容和標準,並獲得家委會委員一致要求後報教育局備案。於28日在學校校門口醒目處、櫥窗長期公示;30日辦理學生報到手續。現結合本校實際情況,將收費情況報告如下:

  1、嚴格貫徹精神以及標準,做好收費公示工作。

  2、對於學校服務性代辦專案:按照學生自願、收費規範這二條原則包括學生中國平安保險70元/人/學年、紅十字會的學生住院互助基金60元/人/學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60元/年(僅限上海籍戶口學生)。課外素質教育活動費100元/人、報刊費按實收取,總計不超過50元/學期,校服176元(一年級)和182元(四年級)等,學校召開家委會徵求家長意見並出具書面通知,並由家長簽名,再由學校向區教育收費管理辦公室統一備案,做好了公示工作並按備案收費標準收費,代辦專案所收費用,將由學校財務部門予以單項管理,在學期結束時向學生家長提供結算清單,多退少不補收。並報區教育局計財科備案。

  3、關於20xx學年第二學期代辦費結算情況,學校嚴格按照上級要求分類結算,並根據“多退少不補”的原則把結餘代辦費在上學期末及時退還給了學生。

  4、幾年來,我校經常組織教師開展學習討論,使大家提高認識,端正教育態度,倡導社會主義新風尚,弘揚奉獻精神,對學生傾注全身心愛,為學習困難學生補缺補差,不辭辛苦,不計報酬。學校也歷來不搞整班收費補課,不搞雙休日及假期補課。本校沒有補課收費以及收取與入學掛鉤的贊助費等現象。

  鑑於上述情況,我們認為本校在上級有關部門的指導下,收費是規範的合法的,歡迎上級有關部門對我們的收費工作進行檢查指導。以上報告若有不妥之處,請予指正。

教育收費專項自查報告4

  一、嚴格按照市物價局批准的收費專案和收費標準

  依法收費學校嚴格按照市物價局對我校稽核透過的教育收費專案和標準進行依法收費。各部門不準擅自設立收費專案和收費標準,不準擅自收取任何費用,不準自立代收代辦專案。沒有以各種名義向學生收取規定專案以外的其他任何費用的行為。

  二、嚴格實施教育收費公示制度

  學校職能部門按照學校的要求,做好教育收費公示工作,在學校顯著地方設定專門的收費公示欄,將收費專案、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收費範圍以及投訴舉報電話等內容進行公示,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的監督。

  三、嚴格執行學校收費資金管理制度

  學校教育收費一律歸口由財務室統一辦理,使用行政事業性收費統一票據。財務室加強教育收費的資金管理,教育收費按照上級規定全部納入學校預算,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全額上繳市財政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在收費過程中堅持專人負責收費、專人負責複核、專人負責檢查,實行教育收費層層負責制。

  四、透過檢查和自查,我校沒有發現違規收費的行為

  學校領導高度重視教育收費工作,切實將收費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嚴格按照上級要求做好各項工作。嚴格按照市物價局對我校稽核透過的教育收費專案和標準進行依法收費,不存在向學生收取“轉專業費”、“贊助費”、“假期住宿費”、“補考費”、“重修費”、“學位申請費”、“答辯費”、“聯絡安排工作手續費”等現象,不存在服務性收費。若干年來實現了零投訴。

  今後,我校將繼續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有關精神,加強學習和宣傳,創新工作思路和方法,繼續做好收費管理工作,提高我校教育收費的規範化水平,推進了我校教育事業持續健康地發展。

教育收費專項自查報告5

  一、加強領導

  為確保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落到實處,我校成立了以校長為組長的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領導小組。並及時召開了自查自糾工作會議,強調各班班主任是規範教育收費第一責任人,要求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誰出問題追究誰。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嚴格按照上級檔案要求,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切實做好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堅決剎住教育亂收費現象。

  二、工作重點

  1、認真學習檔案精神,提高思想認識,增強依法依規收費的自覺性。加強各教師對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思想認識,保證收費工作規範落實,強化收費工作的責任制,統一思想,嚴格執行收費政策規定。

  2、加強領導。認真落實“誰主管、誰負責”工作責任制,規範落實收費工作。

  3、嚴格執行教育收費“八條禁令”。不擅自設立收費專案、提高收費標準、擴大收費範圍。堅決抵制各種亂攤派和搭亂車收費。

  4、加強對規範教育收費工作的宣傳教育。實行“陽光收費”,嚴格執行收費公示制度,規範公示,及時向社會公示學校收費專案、標準和依據,規範收費票據的使用和管理,主動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的監督。

  5、不強制學生統一徵訂報刊雜誌、教學輔導資料;不強行向學生推銷、代辦保險和學習、生活用品,不為學生統一定購著裝。

  6、不以組織舉辦“輔導班”等為由向學生收取費用,不租借學校場所給社會培訓機構或校處人員開展針對中小學課程的有償補習活動。禁止本校在職教師舉辦或參與舉辦的'各類收費的培訓班、補習班、提高班。

  7、嚴格財經紀律,加強教育經費管理。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的規定。不挪用教育經費。

  8、加大自查力度,保證收費政策落到實處,規範收費管理,提高學校資金使用效益。將繼續貫徹執行上級關於教育收費的檔案精神,進一步規範我校的收費管理,確保收費工作落到實處,管理規範,符合要求。

  三、落實情況

  1、我校在規範中小學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工作方面,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上級檔案規定的收費專案和標準執行,遵照先審批後收費的原則進行收費。沒有擅自設立收費專案、提高收費標準和擴大收費範圍現象發生。學校沒有收取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確實需要學校代收的費用,也是在學生自願和非盈利的原則下進行,並按要求為學生開據合格的收費憑據。

  2、紮實推進政務、校務、收費公開,做到公開透明。學校在校園醒目位置設立“校務公示欄”,透過公示,加強公示內容的動態管理,讓學生家長在收費前瞭解收費專案、收費標準、收費依據以及收費範圍、減免政策、投訴方式,使教育收費在陽光下操作。

  3、學校和教師沒有出現以舉辦“輔導班”“提高班”等為由向學生強制收取費用。

  4、嚴格執行上級關於中小學教育收費管理規定,沒有強制學生訂購教輔資料、課外讀物、報刊雜誌。多年來一直堅持嚴把教材、教輔資料入口關。在教材徵定上嚴格按照國家規定課程徵定,禁止各班統一組織徵訂教輔資料和搭售教輔資料,更不允許任何班級和教師強制性要求學生購買教輔資料。

  5、認真落實國家救助貧困生政策,對所有接受資助的'學生張榜公佈,按政策辦理。對一些有特殊困難家庭的子女,學校實行了該免則免、該減則減的辦法,切實減輕了農民負擔,減少學生流失。

  四、取得效果

  我校透過開展對中小學收費行為的集中清理活動,有效促進了學校嚴格遵守教育法律法規、規範教育收費的要求,對學校杜絕亂收費行為的發生、真正減輕學生家長的經濟負擔,切實維護學生和家長的合法權益有著深刻的意義,加快了建設和諧校園、放心校園、人民滿意的學校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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