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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論中國傳統文化的整體觀

淺論中國傳統文化的整體觀

  在思維方式上,強調整體性、和諧性、統一性,是中華傳統文化的顯著特徵。而從先秦的“天人合一”論到宋明的“萬物一體”論,則是這一特徵的集中體現。

  我們的祖先在商周之際就開始了對天人關係的探討和闡發。注重人與天、人與社會、人與自然的統一和協調,即“天人合一”觀念成為中國傳統文化的主流觀念。儒家經典《周易》有云:“有天地然後有萬物,有萬物然後有男女,有男女然後有夫婦,有婦夫然後有父子,有父子然後有君臣,有君臣然後有上下,有上下然後禮儀有所錯。”天地、萬物以及以禮儀為行為規範的人群是一個完整的統一體,而天則是這個統一體的主宰、本源。《中庸》說:“唯天下至誠,為能盡其性;能盡其性,則能盡人之性;能盡人之性,則能盡物之性;能盡物之性,則可以贊天地之化育;可以贊天地之化育,則可以與天地參矣。”“誠者天之道也”,“誠”即是“天道”,人只要能擴充套件天道德性,就會達到天道、人性、物性和整個自然界、整個社會的合一。

  孟子更以簡練的語言概括了“天人合一”思想:“盡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則知天矣。”(《孟子·盡心》)“性”即人固有的仁義禮智,植根於“心”,人只要極盡其心以思行善,便可知其“性”;知其“性”,便可知“天道”貴善,於是心、性、天相通,融為一體。

  先秦道家同樣主張“天人合一”。道家的“道”,同儒家的“天”一樣,都是宇宙的本體,只不過道家更重視人與自然的和諧。老子說:“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萬物負陰而抱陽,衝氣以為和”(《老子》第42章)。“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第25章)莊子更從道的觀念出發,認為天地、萬物和人是齊同的,“天地與我並生,而萬物與我為一”(《莊子·齊物論》)。

  西漢武帝時期,適應加強國家統一、實行朝政改革的政治需要,董仲舒進一步發展了先秦以來的“天人合一”觀,明確地提出了“天人之際,合而為一”的哲學命題,使“天人合一”觀念發展到一個新的階段。天與人雖然是相互區分的,但由於人“類於天也”,同類相通,因此統一成一個整體,即天與人“合而為一”。

  董仲舒倡導“天人感應”、“天人合一”理論的政治目的又在於“罷黜百家,獨尊儒術”,以儒家學說統一社會思想,進一步加強中央集權,維護帝國統一。他特別強調“大一統”,強調“一”,而實現“大一統”則要依靠國王。他在解釋“王”字時說:“古之造文者,三畫而連其中謂之王。三畫者,天地與人也。而連其中者,通其道也。取天地與人之中以為貫而參通之,非王者孰能當是。”(《春秋繁露·王道通三》)天、地、人是一個統一體,而將他(它)們串聯、貫通起來的則是“王”。因此在社會政治生活中要“以人隨君”,“以君隨天”,君是現實世界代替天統御臣民和萬物的主宰。

  宋明理學使儒家學說更加哲理化。理學中的程朱學派視超時空的.精神實體“理”(“天理”)為宇宙本體,是“天地萬物之根”;陸王學派則視主觀的“吾心”(良知)為宇宙本體,“宇宙便是吾心,吾心即是宇宙”。理學家把“天人合一”觀又向前推進一步,他們不再停留在直觀地講“天”,而是把“理”(天理)或“吾心”(良知)作為哲學的最高範疇,在哲理思辨的高度上加以表述。在董仲舒那裡,天、人是有區別的,是“合而為一”;而在理學家這裡,則天、人無別,它(他)們本來就是一體,“一”在“天理”或“吾心”之中,因此“不必言合”。以“天理”或“吾心”為核心,不僅天與人,而且與社會、自然、萬物都凝結為一體,明確提出“萬物一體”論。程朱認為,“所以謂萬物一體者,皆有此理,只為從那裡來。”(《二程全書·遺書二》)陸王學派的大師王守仁則對“萬物一體”論作了系統全面的論述。

  王守仁是中國封建社會後期最富創造力的思想家。他所構建的以“致良知”為核心內容的心學體系,在理論形態上把宋明理學推向頂峰。這個心學體系雖然非常完整和縝密,但其基本點則是四個“無”:“心外無物”,“心外無事”,“心外無理”,“心外無學”。“心之靈覺”,即“良知”,既是“造化的精靈”、“萬物的主宰”,又 是“天理”、“至善”和學問。在這裡,本體論、認識論、價值論都以“良知”即“吾心”為源頭、為基點統一起來、同一起來,融為一體。也就是說,人及宇宙中的萬事、萬物以及關於萬事、萬物之理,都統一到、同一到我的心中。 王守仁從“良知”是宇宙本體出發,在人與人、人與社會、人與天地、人與萬物的關係問題上,形成“萬物一體”、“天下一家”、“中國一人”的整體觀,把先秦以來的“天人合一”觀發展到一個新的高度。

  王守仁認為,不同等級、不同地域、不同時代的人都有共同的“本然良知”。“良知”的顯露發用,就是“天道”的貫徹流行。“自聖人以至於愚人,自一人之心以達於四海之遠,自千古之前以至於萬代之後,無有不同是良知也者,是所謂天下之大本也。”(《王文成公全書·書朱守乾卷》)由於人人都有共同的“良知”,因此人與人,不論是富貴貧賤,也不論是古今遠近,就以“良知”為融匯點,凝成一體。王守仁還認為,不僅世上不同的人都有共同的“良知”,而且宇宙天地、世間萬物也具有人的“良知”。人與天地、萬物的共同發源處都是“良知”,“良知”又把人與天地、萬物凝為一體。他論證道:“人的良知,就是草木瓦石的良知”,“天地無人的良知, 亦不可為天地”,因此“天地、萬物與人原是一體,其發竅之最精處,是人心一點靈明。風雨露雷,日月星辰,禽獸草木,山川土石,與人原只一體。”(《王文成公全書·傳習錄》) 王守仁還以“萬物一體”觀解釋了儒家經典《大學》中關於“明德”、“親民”的命題。所謂“明德”即是吾心中固有的完美的德性,亦即孔子講的“仁”。而“仁”又是什麼呢?他回答說,“仁者以天地萬物為一體,使有一物失所,便是吾仁有未盡處。”(《王文成公全書·傳習錄》)因此,“明德”也就是“以天地萬物為一體之心”。“親民”,即“仁民”(親之即仁之也),也就是用“以天地萬物為一體之仁”來對待百姓,“安百姓,便是親民”(《王文成公全書·傳習錄》)。

  不過,在王守仁“萬物一體”的整體觀中,人與人之間的愛是有厚薄親疏的,物與物之間是有等差的。愛之所以有厚薄,這不是人為刻意要這樣,而是先天註定的“道理合該如此”。而這個“合該如此”的“道理”則是“良知上自然的條理,不可逾越此,便謂之義;順這個條理,便謂之禮;知此條理,便謂之智;終始是這條理,便謂之信” (《王文成公全書·傳習錄》)。這也就是封建倫理道德義禮智信。按照這個“條理”,得不到愛,甚至作出犧牲的人或物,就要“忍得”。不論是用草木去養禽獸,還是宰禽獸以養親、祭祀、宴客,抑或簞食壺羹寧救至親不救路人,這都是“道理合該如此”,要做到“心又忍得”。 既然愛有等差厚薄,那麼封建宗法等級制度也就“合該如此”了。王守仁把社會人群分為生知者、學知者、困知者三類,“三者人品力量自有階級,不可躐等而能也。”(《王文成公全書·傳習錄》)而維護封建宗法等級制度的綱常倫理又是從“良知”上自然發生出來的,同樣是“合該如此”。因為是“萬物一體”,所以要“仁民愛物”;因為愛有差等,所以必須維護封建宗法等級制度和封建倫理綱常。為了緩和社會階級矛盾必須親民愛民,施行仁政;而為了維護封建統治又必須確保封建等級制度不受侵犯。這些都是封建時代難以解決的理論和實踐問題,無數的思想家和政治家為此用盡了聰明才智,提出了各種各樣的理論和方略。應該說,王守仁的“萬物一體”論對此從哲理的高度上比其前輩作了更完整、更嚴密、更巧妙的回答。他確信,只要貫徹“以萬物為一體”,就可以把整個社會凝聚成既有秩序、有等差,又相親相愛、不分彼此的和諧的整體。在這個整體中,由於人人都能做到“公是非,同好惡,視人猶己,視國猶家,而以天地萬物為一體”(《王文成公全書·傳習錄》),因此便可實現天下大治。毫無疑問,王守仁的宇宙觀和歷史觀都是主觀唯心主義的。其價值觀,強調個體絕對服從整體,個體是缺乏獨立性的;他所憧憬的“天下一家,中國一人”的美好國度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是不可能實現的。儘管如此,作為一種思想體系,一種思維方式,他的心學是有其歷史必然性和時代進步性的。特別是他的“萬物一體”論把中華傳統文化的整體和諧觀念提高到一個新的哲理高度,更加具有重要意義。

  從先秦諸子的天人之辨,到漢代董仲舒“天人合而為一”命題的明確提出,再到宋明理學家“萬物一體”論的形成,整體觀像一根紅線鮮明地貫穿於中國古代思想史的全過程,是中華民放傳統文化的主流觀念。這種整體觀在中國歷史發展程序中釋放了巨大的影響力,對於中華民族的形成、發展和凝聚,都起到了積極作用。在當代,對中華民族傳統整體觀加以揚棄,剔除其封建宗法和唯心主義的東西,弘揚其強調整體、和諧、統一的合理內容,仍有重要的現實意義,而且它的積極意義,還將超越國界,在世界範圍內,愈來愈引起人們的重視。這也是中華文明對世界人類文明做出的傑出貢獻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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