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樁基工程施工合同

樁基工程施工合同範本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樁基工程施工合同範本,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樁基工程施工合同範本1

  工程發包方:(甲方)

  工程承包方:(乙方)

  為保證 工程順利施工,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經協商達成以下協議條款:

  一、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二、 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

  三、 合同工期

  1、工程施工日期 年 月 日機械進場。

  2、打試樁結束時間 月 日。

  3、正式施工全部工期為 天有效工作日,正式施工為 年 月 日,正式施工日期有提前或退後業主提前 天通知承包方。

  4、因雨天、停水、停電、裝置變更、群眾阻礙、地下障礙物及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影響則工期順延。(發包簽證為準)。

  5、試樁檢測時間不包括在有效工作日內。

  四、質量標準

  1、工程質量標準:

  2、承包方施工的管樁必須達到一、二類標準。不得出現三、四類樁。

  五、合同價款

  合同總價:施工費用約 元( 元),管樁材料費用約 元( 元),結束後按實調整。

  六、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發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1、施工現場三通一平(路通、水通、電通電源至施工現場100米內、施工現場平整),由發包方在機械裝置進場前3日內完成,並能滿足樁機運輸車輛正常通行,提供地下管網平面圖並負責清理現場障礙物(便道位置由乙方指定,甲方負責實施)。

  2、負責在開工前3日提供施工圖,場地地質勘探報告各二份,並組織圖紙會審,形成書面紀要。

  3、負責協調建築物主軸線的定位,確定現場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

  4、負責管樁的及時供應且運至樁機施工地點的30米範圍內。

  5、有權監管承包方施工過程中的一切生產活動,但不得強行干涉或違背可觀規律去亂指揮,否則造成一切安全生產質量事故由發包方承擔。

  6、有義務協調解決施工現場四鄰關係。

  (二)承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國家驗收規範完成工程樁基設計圖紙及相關變更內部內容。

  2、提交承包方有效的資質檔案。

  3、做好開工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包括場內定位放線,裝置進場並除錯完畢做好施工人員的組成工作。

  4、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提交開工報告於開工前報業主或監理,經審批後方可正式開工。

  5、現場施工必須按照設計圖紙、國家規範及安全操作規程,按章操作。

  6、應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後再上崗,做好文明施工,確保無安全質量事故。

  七、工程量確認

  1、工程量計算辦法:

  (1)樁長度計算方法:按設計圖紙及相關設計變更有效樁長以延長米計算。

  (2)施工綜合單價:PHC600(130)AB: 元∕米綜合單價中包括機械進出場費、壓樁費、截樁費、電費、自然地面至樁頂變更間的送樁費等,如設計樁長有變更價格另定。

  (3)材料單價:PHC600(130)AB: 元∕米

  2、工程樁檢測合格,甲方在接到決算報告30天內,按圖紙核定已完工程量。若發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決算報告30天內未進行計量或以各種理由不計量,則從第31天起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依據。

樁基工程施工合同範本2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平陸縣西街初中遷建專案一標段

  2、 工程地點:平陸縣西韓窯村,砥柱廣場北側。

  3、 工程內容:載體樁施工

  4、 工程範圍:圖紙範圍內樁基工程

  第二條 承包方、合同價款及支付方法

  1、 承包方式:機械成孔,甲方提供水、電、扎絲、焊條、鋼筋、混凝土,其餘機械裝置、材料、人工由乙方負責。

  2、 合同價款:

  按實際施工樁數,以 65 元/米按有效樁長進行結算。

  3、 合同價款支付方式

  (1) 工程進度款:1#、2#、3#樓按每棟樓載體樁完成後,付每一棟樓載體樁合同價的50%,1#、2#、3#樓載體樁全部完工後付至合同總價的70%,載荷試驗完成合格後付至合同總價的90%,剩餘10%竣工驗收後一個月內付清。

  (2) 合同價款的調整:合同價款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但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合同價款按實際情況進行增

  1)甲、乙雙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增減;

  2)甲方代表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第三條 工期

  施工現場達到“三通一平”,基坑開挖至標高,具備開工條件後,以監理書面簽署的開工令日期為開工日期。有效工期為日曆天,雨天除外。

  第四條 工程質量

  乙方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樁基施工驗收規範及工程設計圖紙要求進行施工,質量達到合格。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樁基施工所需的圖紙、勘察報告、測量成果等有關資料負責放線、乙方人員配合。

  2、 甲方負責在開工前施工現場達到“三通一平”,水、電接入施工現場相應位置,保證滿足施工期間的需要。

  3、 甲方委託樁基檢測試驗、材料試驗、水電費、稅收並承擔相關費用,協調處理好周邊關係,保證施工正常進行。

  4、 對乙方施工過程進行質量安全的.監督和檢查。

  5、 甲方負責放主軸線,乙方負責放線施工。

  6、 嚴格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工程款項。

  第六條 乙方的權力和義務

  1、 乙方在施工前認真熟悉施工圖紙,並按圖紙要求進行放線

  2、 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規範施工,接受甲方與監理的監督和檢查,服從甲方的現場管理;

  3、 保證施工機械正常工作;

  4、 乙方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

  5、 負責載體樁施工資料的現場記錄、收集、整理、負責建設單位、監理單位的簽字蓋章。並按照山西省地方標準20xx裝訂,裝訂完成後交付給甲方。

  第七條 雙方施工現場代表

  本工程甲方指派同志、乙方指派同志為現場代表,共同解決施工中的有關問題,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力、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八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各自合同條款,保證合同順利履行。如任何一方發生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對方的經濟損失。

  第九條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根據合同發生的會議紀要、簽證、各種通知檔案、委託、證書等書面形式資料均應作為合同條款的補充內容,與合同條款具有同等效力。甲乙雙方認真履行合同,雙方發生糾紛應友好協商解決,若解決不成,可向專案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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