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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經營合同

合夥經營合同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合夥經營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合夥經營合同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合夥企業行為,保護合夥企業及合夥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合夥企業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合同。

  第二條合夥人的姓名及家庭住所:

  第三條企業依法在___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註冊,取得營業執照,取得合法經營資格。合夥期為45年。從______年算起。

  第四條企業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本企業由各合夥人共同出資,合夥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並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營利性組織。

  第二章合夥目的及經營範圍

  第六條合夥的目的、宗旨:共同勞動、共同經營、互利互惠。

  第七條經營範圍:_______動植物保護、繁育、標本製作及科學研究,住宿、餐飲服務

  第三章出資方式、數額、期限和盈虧分擔方法

  第八條各合夥人的出資方式和數額為

  (一)以貨幣出資,為人民幣______元。

  (二)以出資,為人民幣______元,佔______%。

  第九條各合夥人應當在本合同簽字、申請註冊登記前,按照前條約定的數額比例足額繳付各自的出資。

  第十條合夥企業的利潤和虧損,由合夥人按照各自出資比例分配和分擔。

  第四章合夥企業事務的執行

  第十一條合夥人共同委託一名執行合夥企業事務人,執行合夥企業的事務人,對外代表合夥企業。委託為本企業執行合夥企業事務人。

  第十二條執行合夥企業事務人由出資大的為事務執行人,其它合夥人不執行合夥企業事務。

  第十三條不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檢查其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情況及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帳簿。

  第十四條合夥企業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一)處分合夥企業的不動產;

  (二)改變合夥企業名稱;

  (三)轉讓或者處爭合夥企業的智慧財產權和其它財產權利;

  (四)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五)以合夥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六)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七)新合夥人入夥及合夥人的退夥;

  (八)合夥人與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九)合夥人增加對合夥企業的出資,用於擴大經營規模或彌補虧損。

  第五章入夥與退夥

  第十五條入夥

  (一)新合夥人入夥,應當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入夥合同;

  (二)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

  (三)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六條退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合夥人可以退夥

  (一)合夥合同的經營期限屆滿;

  (二)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三)發生合夥人難於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四)其它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合同規定的義務。

  第十七條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企業債務,與其它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它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資義務;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三)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第十九條合夥企業因退夥、入夥、合夥合同修改而發生登記事項需變更或重新登記的,應於作出變更決定或發生變更事由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六章合夥企業解散與清算

  第二十條合夥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應當解散

  (一)合夥合同的經營期限屆滿,合夥人不願繼續經營的;

  (二)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三)合夥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

  (四)合夥合同約定的合夥目的已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五)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六)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人企業解散的其它原因。

  第二十一條合夥企業解散決定後十九日內由全體合夥人或者指定一名合夥人,或者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並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第二十二條清算結束後,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夥人簽名後,在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合夥企業登出登記。

  第七章違約責任及合夥人爭議解決方式

  第二十三條合夥人違反合夥合同擅自退夥,應當賠償由此給其它個別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四條合夥人違反合夥合同,不履行出資義務,經其它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第二十五條執行事務的合夥人對本合同約定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始得執行的事務,擅自處理,給合夥企業或者其它合夥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六條不具有事務執行權的合夥人,擅自執行合夥企業的事務,給合夥企業或者其它合夥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七條合夥人履行合夥合同發生爭議的,合夥人透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從年月日生效。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夥人各執一份,工商局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合夥經營合同2

  合作協議由:專案出資人(以下簡稱甲方及乙方)

  甲:,身份證號:,籍貫

  乙:,身份證號:,籍貫

  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作經營塑膠和金屬油漆專案,總投資為20萬元,甲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15萬元,乙方以人民幣出資5萬元。

  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在合夥期間合夥人出資的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夥終至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三條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三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雙方共同經營,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夥人。

  第五條企業固定資產和盈餘按照取得的銷售淨利潤的甲方60%、乙方40%的比例分配。

  第六條企業債務按照甲方60%、乙方40%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每年專案產品總銷售利潤的百分之十進行固定投入。銷售利潤分紅,一年結算

  第八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貳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自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需要負責技術和市場開發及售後跟進,甲方負責管理及日常事務。

  第十一條本協議有效期暫定三年,自雙方代表(乙方為本人)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__ __年_ _月__ 日

  至_ ___年_ _月_ _日止。

  第十二條爭議處理

  1、對於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2、如果雙方透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本協議到期後,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如果不再繼續合作的,退出方應提前三個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書面文字,並將己方的有關本合同專案的資料及客戶資源都應交給另一方。

  第十四條違約處理

  如果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害。

  第十五條協議解除

  1、一方合夥人有違反本合協議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合作協議期滿

  3、雙方同意終止協優議的

  4、一方合夥人出現法律上問題及做對企業有損害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十六條未盡事宜,雙方可再協商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等本協議有效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關於貸款方面

  1、在店面進入正軌後所盈利部分首先償還銀行貸款及銀行貸款利息

  2、在虧損情況下銀行貸款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一半

  3、償還完銀行貸款後貸款部分的股份甲乙雙方各自一半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地址:地址: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甲方:浙江省×××公司

  乙方:

合夥經營合同3

  甲方: 公民身份號碼:

  乙方: 公民身份號碼: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現就合夥經營廣告企業事宜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 擬設立企業

  1、企業性質:個人合夥;

  2、字號:震撼設計;

  3、經營範圍:包裝、廣告的設計、製作等;

  4、經營場所:現已承租正在裝修的凱興小區經營用房;

  5、經營期限:五年(從_年10月1日起至20_年10月1日止)。

  二、出資與責任

  1、甲方出資17萬元,乙方出資3萬元,均在本協議書籤訂之日起3天內以現金繳交;甲方佔70%股份,乙方佔30%股份。

  2、雙方在合夥經營存續期間按股比分享盈利、承擔虧損,負無限責任。

  3、在合夥經營期間若雙方同意擴大經營範圍、增加投資,則雙方按股比出資。

  4、甲乙雙方均應保守合夥體商業秘密,嚴禁洩露合夥體財務、技術、客戶等資訊資料,違者視為根本違約。

  三、合夥人的分工與協作

  1、甲方負責合夥企業的行政管理,是企業負責人;乙方負責業務工作,操持主管訂單項下業務的設計、製作。

  2、甲方兼任出納,乙方兼任會計;每月底雙方互報紙質現金流水賬和會計報表。

  3、合夥經營期間,雙方的業務訂單均應由合夥體承接、如實入賬、按約定分工履行職責,不得私下接單、賬外收款。

  4、合夥體若需聘請員工,其工作職責和報酬由乙方提議、甲方審定。

  四、財務制度

  1、甲方月薪1000元,乙方月薪_元,每月15日領薪。

  2、雙方從達成合夥意向之日起為合夥體經營目的所實施的支出,均計入合夥經營成本。

  3、合夥體所購置的動產,由乙方登記製表,經雙方簽字確認後各自備存。

  4、年終結算,經營收入在扣除耗材、房租、水電費、佣金、稅費等成本後的淨利潤,雙方按股比分成;若有虧損,雙方按股比在10日內補足出資。

  五、企業終止

  1、合夥經營屆滿,雙方進行合夥終止清算,按股比分享共有資產、分擔債務責任。

  2、若在經營期限內出現企業經營嚴重虧損、難以為繼,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提前終止;若在經營屆滿後雙方同意繼續合夥經營的,在期限屆滿前二個月續簽合夥協議。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均應向守約方支付3萬元違約金;違約行為造成的損失超過3萬元的,還應承擔損失賠償責任。

  2、本協議書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商訂補充協議解決;協商不成的,依照《合夥企業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七、文書效力

  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從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此前其他協議書與本協議書內容不一致的,以本協議書為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合夥經營合同4

  甲方:

  乙方:

  雙方經反覆協商一致,為了“和氣生財,互惠互利,雙方共贏”的原則,就下列事宜達成協議:

  一、 甲乙雙方自願簽訂本協議(合同)書,雙方同意在租賃店鋪作為開設美容院場地。

  二、 雙方協商確定,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半身緣美容店”,總投資實際資金為 萬元,甲出資 萬元,乙出資 萬元。年終分紅甲按照投資總額的 / ,即 %,乙分紅按照 / ,即 %。總之,年終甲按照 分之 分紅,乙按照 分之 分紅。

  三、本合夥美容店經營期限為 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雙方自願辦理有關手續。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店鋪(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等相關手續登記。

  四、雙方協商確定的職責:

  甲方作為投資主體出現,負責管理和外圍事務,包括辦證與外商、半生緣總部洽談業務,與 聯絡,都要主動出現,行使老闆的權利和義務;平時一般不住在店鋪裡,上班是坐在前臺處理接待任務,安排美容師為客人服務,或跟那些等待的客人聊聊天宣傳美容知識;也要打電話聯絡客戶,還有處理相關財務,收錢,過賬、繳款等日常事務;負責招聘美容技師的把關等事務等。

  乙方負責會計記賬事務,充當本店的店長,負責安排外派或者是聘請來的技師參與美容,負責帶領新手學藝,清理採購產品清單,看護本美容院;晚上一般都住在店鋪裡,防止產品被盜,一般不宜透露自己已經入股,對美容技師要嚴格管理,強調技師整齊劃一,手法到位;提醒其他美容師認真做好本職工作,注重平時的技師培訓等工作;有空閒也要打電話聯絡客戶,主動與客戶交流等;每天上午在別人上班時間,要帶領美容師穿好整齊劃一的衣服在外面做早操,或者主動與客人打招呼等;在平時沒有事情做的時候,負責帶領團隊去各地花園或者商場裡發放傳單等。

  五、 雙方協商確定:

  1、義務,雙方任何一方有空就去菜場購食品菜餚,回來如果有時間要及時做飯,不存在推諉;當然做飯也可以輪流做飯或購菜等;有客人過來諮詢美容要熱情接待,遇到特殊事情都有義務先處理好事情再跟對方報告。平時雙休日是客人來體驗最多的時間,任何人不得遲到,乙方住在店鋪裡,晚上十一點關門,有客人做美容必須推遲關門,臨睡覺前要打掃好店內衛生,第二天不得遲於九點半開門;甲方上午不得遲於十一點到崗,下午下班可以在學生放學之前離開,如果生意好,客源多,平時雙休日或者學生放假儘量住在店鋪裡。

  2、利益,雙方暫時不領取工資,等到賺到更多的錢,也就是賬上有儲備的 萬元,能基本交齊一年租金之後,雙方就可以領取基本工資。甲方每月領取 元,乙方每月領取元。到了年底根據所賺錢的總數,甲乙雙方按照比例領取分紅。分紅的前提是賬上必須有 萬元的鋪底資金。

  3、權利,甲、乙方如果能做美容,洗臉、按摩、吹頭髮、減肥等工作都有提成;如果甲方不是以技師出現,基礎工資可以提高。雙方有責勸告或者提醒對方出現的錯誤,有事情一定要好好商量,不得把話濫在肚子裡。美容店就是自己的家。本著把美容店做大做強的原則,一定要和氣生財。將來的理想是雙方合夥再開幾家美容加盟店。目前是創業階段,只能本著節約開支,事事處處要以節約為本。

  六、甲乙雙方經營的美容店是共同承租的,其費用納入成本積累,如果資金短缺,也是共同承擔出資再增加成本,不得依靠任何一方。

  七、支付方式:辦理銀行開卡機,必須有公用的賬號,如果不申請公用賬號,必須有記賬本隨時查閱,賬務必須在雙方合夥面前做到日清月結,大家心裡有底。

  八、違約責任:雙方好說好算,如果有一方在合約期間,提出辭職或者另謀高就,自動放棄者,在合約期內不準收回任何成本。如果本店有相應的債務,則按照分紅比例負擔。如果有外債償還,必須還清債務之後方可離開,如果離開時沒有適當的資金還清,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比例債務部分。

  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以由中介人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提交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甲乙某一方如果轉讓,只能按實際注入資金轉讓;即使增值,也只能按照投入的實際資金漲或者跌而轉讓。

  十一、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按照當時店鋪增值或者是減值的價格,預估成本後,再接納第三者入股。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雙方商定的其他事宜:

  十三、 以上事實清楚,甲乙雙方無異議,可以在下面簽有效。本協議一式三份可受法律保護。

  甲方: (簽章或者按手印)

  乙方:(簽章或者按手印)

  中介人:(簽章或者按手印)

  合同簽訂地點: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合夥經營合同5

  訂立合同各方:

  甲方: 住址: 身份證號:

  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

  丙方: 住址: 身份證號:

  以上甲乙丙三方經協商,就合夥經營建設工程及相關工程專案,為明確各自及對外的權利和義務,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守。

  一、合夥組織名稱、地址、經營專案

  甘肅省定西市 地址: 經營專案:

  1、行政物業管理

  2、小區物業管理

  3、勞務合同管理

  4、房建、土方

  5、實業、廠房

  6、資金運作

  二、合作經營方式

  合夥三方共同出資,以三方共同出資籌建的公司、掛靠公司或其他經營專案名義統一承接完成的所有專案,合夥三方任何一方所承攬的專案,在合夥期內,其他合夥人均平等受益,並平等承擔相同風險和責任。

  三、合夥人的責任及義務

  三方在合作期間內均有平等的權利,在一方承接專案時,其他兩方有權利對該專案進行實地考察及評估。在每個專案開始實施時,視為預設考察結束及三人共同承擔風險和利潤,合作期間內,三方必須參與經營專案,在分工後明確自己的責任,如需長時間外出,必須經其他兩人同意認可後方得出行。如三人在合作期內出現的意外疾病及傷亡,其他合夥人均不承擔任何責任。在每個專案開始實施時,三人進行工作及權利的分配,三人應各守其責,嚴格用人,如有大量浪工及經費浪費應由合同簽訂人叫停,重新商定後方可開工。

  四、投資方式及金額分紅

  三方平等投資股金,在簽訂合夥經營合同後,三人以每人投資股金人民幣 萬元(均為現金投資),該股金必須於 年 月 日到賬,合作經營中如需繼續投資,三方均等投資並設立經營賬戶,經營賬戶由出納管理,出納由合夥人共同確定認可,在資金出入賬戶時必須由三位合夥人共同簽字認可後才能進行週轉。各方投資的股金不計算利息,由分紅中分配。合夥經營期間,每個經營專案逐個結算,利潤由三方平均分配,虧損也有三方平均承擔,在結算分配後,如果一方還有未結算的債權債務時,應由其本人承擔全部責任和一切後果,原始股金不予分配,合夥合同到期後予以分配原始股金。

  五、合夥經營期限

  三方合夥經營期限暫定為 四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暫定合夥期限屆滿時,如已經營專案尚未完結,合夥期限順延,至該專案完結後。如暫定合夥期限屆滿且已經營專案已完結,又承接新的經營專案,各方同意繼續執行本合同,直到該新接經營專案完結後,合夥清算結束至。

  六、合夥期滿後財產的處理

  接前述約定合夥期滿後如有財產和積累,應進行清算,盈餘分配後的剩餘財產的處理,按市場現價折扣折舊處理,由三方均等分配,繼續留在合夥體的由各方共同、平等享受權益,承擔關聯義務。

  七、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條款約定者,均構成違約,違約者應按三方總投資的單個專案投資金額的20%向守約者承擔違約責任,造成其他損失的還應向其他方賠償損失。

  八、禁止行為

  (一)未經本合夥協議或合夥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組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私自進行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私自參與與本合夥專案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本合夥組織支付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的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12倍的違約金。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夥組織所有。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九、退夥條件

  合夥期間,在承接的工程專案完結交付之前任何一方不得提前退夥,完結交付後,如需退夥應書面申請,經其他各方同意、經清算後,承擔相關責任和義務後方可退夥。

  十、免責條款

  合夥期間,如遇嚴重自然災害或法定不可抗力可免責。

  十一、合夥期間,如產生糾紛,應由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定西市人民法院起訴進行仲裁。

  十二、此合同對合夥組織經經營的每一個專案均有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各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三方各執一份,掛靠公司存檔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合夥經營合同6

  訂立協議各合夥人:

  姓名:,男,漢族,年月日出生,住址:,身份證號:

  姓名:,男,漢族,年月日出生,住址:,身份證號:

  姓名:,男,漢族,年月日出生,住址:,身份證號:

  第一條合夥宗旨:雙方共同經營,共同發展

  第二條合夥企業名稱:

  第三條合夥企業經營專案和範圍:機械加工

  第四條合夥期限五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夥企業的成立時間以工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為準。

  第五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合夥人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萬元。

  (二)合夥人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萬元。

  (三)合夥人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萬元。

  (四)各合夥人的出資,於年月日以前交齊。

  (五)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萬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以出資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出資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特別提示:債務承擔部份,各合夥人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新合夥人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全體合夥人決定,推舉江永承為合夥負責人,管理合夥企業日常事務,具體分工如下:

  江永承負責拓展業務,與客戶訂立合同

  陳遠志負責車床加工等技術問題

  潘進明負責洗床加工等技術問題

  第九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下列事項需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a、處理合夥企業不動產或重大機器裝置的。

  b、改變合夥企業名稱或向工商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的。

  c、以合夥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的。

  d、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對合夥企業進行管理的。

  e、處理流動資金壹萬元以上的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按出資額的比例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企業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合夥企業損失的,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夥企業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企業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企業所欠稅款;合夥企業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壹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第九、十條規定,應按合夥企業實際損失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所在地人民法院處理。

  第十五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書一式四份,合夥人各執一份,見證人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協議書經全體合夥人簽名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名:

  簽約時間:年月日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電話:

  本餐廳承包經營合同書由上述各方於××年××月××日在××市訂立: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餐廳事宜,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合同標的物

  1、甲方提供給乙方承包經營的餐廳位於××市××路××號,面積共××平方米。

  2、餐廳附有經營所需設施、裝置、用具(見清單)

  第二條 承包期限

  乙方承包經營期限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條 價金及支付

  1、押金:乙方向甲方繳納押金人民幣××元,承包結束後雙方交接結清有關物業、裝置、用具及有關費用後××內退還。

  2、承包費:乙方承包經營期內,應每月向甲方交納承包費人民幣××元,交納的時間為:每月××日前交納當月租金。

  3、其他費用: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稅費、垃圾費、排汙費等所有經營所需要交納費用,由乙方按照規定向有關部門或單位繳納。

  4、押金和承包費用的支付方式:第1項和第2項約定的款項由乙方按照約定時間以現金的方式向甲方交納。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按約定提供餐廳給乙方經營餐飲,保證乙方獨立自主經營。

  2、為乙方提供現有的經營場所及餐飲設施、裝置、用具等。(另附清單)

  3、負責對乙方經營活動及食品衛生安全、質量、價格、服務等進行檢查和監督。

  4、保證乙方經營所需的水、電正常供應(特殊情況例外)。

  5、負責餐廳屋面、室外水、電的維護、維修。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必須合法經營,主動接受政府有關部門及甲方的管理、檢查、監督和處罰。受處罰後的一切善後事宜由乙方自理。

  2、負責經營過程中餐廳所有裝置、設施的維護、保養和維修,並確保合同期結束時餐廳所有資產完好和不流失。人為損壞或被盜,按原價賠償。

  3、認真做好食品衛生安全、社會治安、消防安全用工等方面的工作,確保安全。

  4、按合同規定如期交納有關費用。

  5、承擔承包期內因乙方原因所產生的一切責任。

  6、承擔所聘用人員的勞保、醫療、傷亡、用工、計生、治安及福利等費用和責任。

  7、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對房屋、設施做任何改動。(包括在牆上打洞)

  8、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轉讓承包或變相轉讓他人經營。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在合同有效期內,若無不可抗拒因素髮生,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終止合同,終止合同方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元,給守約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2、乙方遲延交付押金及承包費的,每遲延一日,應按拖欠金額每日萬分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超過××日未支付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所收取押金作為違約金予以沒收,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損失。

  3、乙方擅自轉讓承包或變相轉讓他人經營的,甲方有權終止承包合同,並將保證金作為違約金予以收繳不予返還乙方,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損失。

  4、乙方不得中途無故中止合同,如確須中止合同,乙方應提前××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從停止經營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支付與××個月承包款作為違約金。

  第七條 保密責任

  任何一方對因餐廳承包經營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洩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條 合同終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終止本合同,應提前三十天正式書面並電話通知對方,雙方應在結清所有費用及承擔相應責任後本合同才能終止。

  2、合同終止後,合同雙方仍應承擔原合同內所規定之雙方應履行而尚未執行完畢的義務與責任。

  第九條 補充與變更

  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合同,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透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

  如果雙方透過友好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則可透過提起訴訟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二條 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 其他

  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合夥經營合同7

  合夥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合夥宗旨

  合夥雙方本著平等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達成協定,雙方共同恪守。

  第二條 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合夥雙共同經營壹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合夥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3.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4.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 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________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____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④支付合夥債務;⑤____________。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 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期屆滿;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夥人:____________

  合夥人:____________

  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經營合同8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雙方經反覆協商一致,為了"和氣生財,互惠互利,雙方共贏"的原則,甲乙雙方自願簽訂本協議(合同)書,就下列事宜達成協議:

  一、乙方將所屬中都步行街"麗之顏美容院"顧客170餘名及店內所有裝置及庫存產品(詳見清單),以折價4萬元入股甲方位於東湖南路302-304號雅品美容院;

  二、雙方協商確定,雅品美容院現有資產核算資金為21萬元(包括轉讓費、裝修、基本設施、庫存產品),甲方佔投資總額的 70% ,乙方在原有美容院折價4萬元基礎上再出資3.5萬元即佔投資總額的30%.

  三、年終分紅方式:乙方擔任店長職務,享受10%淨利分紅,另外按投資比例30%分紅;甲方按投資比例70%分紅;

  四、本合同期限為四年(按店鋪租賃時期)。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雙方自願辦理有關手續。

  五、雙方協商確定的職責:

  甲方作為投資主體出現,負責管理和外圍事務,包括活動策劃、專案及產品引進,處理相關財務,收錢,過賬、繳款等日常事務,負責招聘培訓美容師等。

  乙方負責會計記賬事務,充當本店的店長,管理日常事務、顧客及幫助美容師做好店內銷售服務工作.

  六、 雙方協商確定:

  1、義務:雙方任何一方都應本本著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的原則處理日常事務等。

  2、利益:甲乙雙方按每月3000元基本工資+服務手工領取工資,上班實行打卡制,按考勤記薪;

  七、甲乙雙方經營的美容店是共同承租的,如果資金短缺,共同承擔出資增加成本,不得依靠任何一方。原有裝修費用按每年三萬元折舊損耗,直到合同期滿為止。

  八、、支付方式:辦理公用賬號,如果不申請公用賬號,必須有記賬本隨時查閱,賬務必須在雙方合夥面前做到日清月結,大家心裡有底。

  九、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如果有一方在合約期間,提出退股、離職或自動放棄並未滿整年者,當年利潤分紅不予享受。只能按當時的實際資產核算退出部分本金;如果本店有相應的債務,則按照分紅比例負擔。如果有外債償還,必須還清債務之後方可離開,如果離開時沒有適當的資金還清,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比例債務部分。

  十、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提交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甲乙某一方如果轉讓,只能按實際注入資金轉讓;即使增值,也只能按照投入的實際資金漲或者跌而轉讓。

  十二、如需他人入股,須經甲乙雙方同意,按照當時店鋪增值或者是減值的價格,預估成本後,再接納第三者入股。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雙方商定的其他事宜:

  1、甲乙雙方共同商定合同簽訂之日付清餘下入股資金現金35000元人民幣,於20xx年1月18日將麗之顏美容院所有產品設施儀器搬入雅品美容院, 20xx年1月30日(大年初八)正式營業;

  2、由甲方支付的二月份房租從當月營業款中扣除支付給甲方,如當月資金不夠下下月支付。

  十四、 以上事實清楚,甲乙雙方無異議,雙方簽字有效。本協議一式兩份可受法律保護。

合夥經營合同9

  甲方:xx 身份證號碼:

  乙方:xx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及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全體合夥人在誠實守信、平等互利、自願入夥的基礎上,經共同協商一致,達成合夥經營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xxx(名稱),經營地點:xx,總投資為x萬元,甲方出資x萬元,乙方出資x萬元,分別佔投資總額的x%、x%,本出資應在合夥協議簽訂之日時繳付。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貳份,合夥人各執壹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經營合同10

  合夥人甲:____________

  合夥人乙:____________

  姓名甲________,性別_______,年齡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姓名乙________,性別___,年齡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合夥宗旨:誠信合作,平等互利。

  第二條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滿之後若繼續合夥,再另行協商。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 ___元。

  合夥人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 _____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____為依據,按 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____________為據,按 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____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

  轉讓時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____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

  其許可權是:

  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④支付合夥債務。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

  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

  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 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夥期屆滿;

  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

  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

  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

  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一切合理開支,由收據和發票進行結算。

  第十四條 其他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夥人甲:____________

  合夥人乙: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經營合同11

  合夥人姓名:

  性別:年齡:身份證號碼:

  住址:

  合夥人姓名:

  性別:年齡:身份證號碼:

  住址:

  合夥人姓名:

  性別:年齡:身份證號碼:

  住址:

  茲有三人,為經營而締結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根據下列條款組建合夥企業。

  第一條合夥宗旨

  第二條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第三條合夥期限以及工商登記

  1、合夥期期限:合夥關係本協議簽訂之時發生,至年月日終止。

  2、工商登記:

  第四條出資

  1、合夥人(姓名)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佔xx;

  合夥人(姓名)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佔xx;

  合夥人(姓名)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佔xx。

  2、合夥關係存續期間,為了擴大經營規模而有必要追加投資時,各合夥人自接到通知後日內,按原始所佔股權的比例追加出資數額。

  3、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4、合夥人除參與盈餘分配外,不得因出資而要求其他報酬。

  5、合夥人的股權不得轉讓於本協議當事人以外的其他人。

  6、合夥人退夥時按退夥時的財產狀況,根據本協議載明的出資比例和退夥人是否履行追回投資的義務返還出資。不能用實物返還的,應當允許折價返還現金。

  7、退夥人出賣已返還的財產時,本協議當事人在同等條件下有有限購買的權利。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

  (1)以個人佔有合夥股份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本協議當事人均享有參加盈餘分配的權利;

  (3)盈餘分配方案連同每會計年度經營收支明細賬,在會計年度終止前的一個月公佈。

  (4)合夥人在分配方案公佈之後,實施之前,可對分配方案和賬目進行稽核,任何人對分配方案持有異議,應由合夥人全體會議討論裁決。

  2、債務承擔:

  3、(1)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為據,按比例承擔。

  (2)新的合夥人對他加入合夥前的合夥債務不分擔清償義務(或按核定的出資比例和盈餘分配比例分擔清償);退夥人對退夥時已存在的合夥債務,不論到期與否,都應承擔清償義務。

  第六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1)需承認本合同;

  (2)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1)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2)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3)退夥需提前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4)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5)為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6)退夥時按本協議第九條規定進行清算。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合夥事務的經營管理

  1、合夥事務由全體合夥人共同參與。若有爭議,依半數以上的主導意見決定。合夥人無論出資數額大小,每人對合夥事務僅有一票表決權。

  2、全體合夥人推選為合夥負責人,負責人根據過半數的主導意見制定執行方案,主管執行過程中的一切事務;負責人亦可提出經營方案,制定經營計劃,交全體合夥人會議討論透過。

  3、在合夥事務範圍內,每一合夥人(或合夥負責人)都可以代表全體合夥人對外開展業務,每一合夥人(或合夥負責人)在經營業務範圍內的活動由全體合夥人負責。

  4、合夥人處理合夥事務應像對待本人的事務一樣慎重。

  5、合夥人處理合夥事務採取勞動報酬的規定,合夥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從經營體內索取回扣。

  6、主管財務的合夥人應在每月日至日將上個月的賬簿交與其餘合夥人共同查閱。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自行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同行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一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1)合夥期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無論合夥關係因何種原因終止,都應即時向全體合夥人公佈資產負債表。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1)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2)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柒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股權比例承擔。

  第十條其他

  1、合夥會計年度從每年月日開始,至同年年日止。

  2、合夥所有的明細賬目應充分顯示合夥的經營狀況、資金週轉狀況和納稅情況。

  3、合夥負責人應在年終將年度資產負債表和經營報告的影印件交送每個合夥人,如果合夥人在收到上述影印件之後的一個月內沒有想合夥負責人提出書面或口頭的反對意見,推定他對該年度的經營狀況沒有異議。

  4、合夥人以商號的名義開列銀行賬戶,銀行支票和期票應由合夥負責人與主管財務的合夥人共同簽署。

  第十一條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三名合夥人共同簽字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三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各存一份

  合夥人:合夥人:合夥人:

  日期:日期:日期:

合夥經營合同1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共同協議同意訂立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冊亨縣鑫民家禽養殖場(專案名稱),總投資為750萬元,甲方出資600萬元,乙方出資150萬元,分別佔投資總額的80%和20%。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方負責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的登記和註冊工作,並由甲方擔任企業法人。

  第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二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可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延期手續。

  第四條 合夥雙方本著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的經營原則,具體利潤分配和債務分擔情況如下:

  (1)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2)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新增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合夥補充協議。合夥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六條 如果出現下列任一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完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第九條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經營合同13

  依據《合夥企業法》及其有關規定,本著共同出資、合夥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的原則,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全體合夥人簽訂如下協議,共同信守。

  一、合夥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及合夥期限

  企業名稱:x省x市x酒店。

  經營場所及地理位置:

  1、餐館經營面積_____平方米,位於______;

  2、娛樂業經營場地______平方米,位於_______

  3、其他____________。

  4、合夥期限為兩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餐飲業、娛樂業。

  三、合夥人的基本情況

  姓名 陳x兵,性別_________,年齡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姓名 李x君,性別_________,年齡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 姓名 施x,性別_________,年齡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

  四、合夥企業合夥人出資方式、數額和出資期限

  1、合夥人李x君、施x分別以人民幣和勞務出資參與陳x兵所經營的x餐飲業及娛樂業;

  2、合夥人李x君和施x分別出資人民幣肆萬元,該出資作為李x君和施x參與經營的押金於本協議簽訂後一年之內交付陳x兵;

  3、合夥終止後,若李x君和施x任何一人不願再繼續參與合夥,陳x兵自願返還李x君、施x各自交付的押金人民幣肆萬元,但該款不計利息。

  五、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1、盈餘分配:合夥企業盈餘按陳x兵佔50%、李x君佔25%、施x佔25%的比例分配及承擔。

  2、債務承擔:合夥企業債務以合夥企業財產進行清償,不足部分由全體合夥人按照盈餘分配比例承擔。

  六、合夥企業事務執行

  1、本協議所載明的全體合夥人均可對外代表合夥企業,執行合夥事務;

  2、合夥企業日常管理,由全體合夥人根據自身時間安排或合夥人相互約定執行,具體許可權為:

  ① 、對外接洽業務、招攬客戶;

  ② 、日常事務管理;

  ③ 、支付合夥企業債務;

  ④ 、日常物資採購及費用支出;

  ⑤ 、為了解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查閱合夥企業會計賬簿等財 務資料;

  3、合夥人有權對其他合夥人所執行事務行使詢問及監督權利,並有權提 出異議,在提出異議後,被執行事務應當立即暫停,並經全體合夥人表決後決定是否執行該事務;

  4、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①、處分合夥企業的不動產;

  ②、改變合夥企業名稱;

  ③、轉讓或者處分合夥企業的智慧財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④、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

  ⑤、以合夥企業名義為其它人提供擔保;

  ⑥、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及財務人員;

  ⑦、有關事務執行爭議的處理,對事務執行人委託的撤消、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方法的變動、合夥人增加或減少出資;

  ⑧、合夥企業歇業。

  5、全體合夥人對本協議未載明的關乎企業經營的有關事項的執行,實行合夥人一人一票並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透過的辦法進行表決。

  七、禁止行為

  1、合夥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2、除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3、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八、入夥、退夥

  1、入夥

  ①、新合夥人入夥時,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協議; ②、訂立書面協議時,原合夥人應當向新合夥人告知原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③、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

  2、退夥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②、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③、其它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終止的事由:

  ①、合夥期屆滿;

  ②、全體合夥人同意提前終止合夥關係;

  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法規規定被查封或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相關事宜:

  ① 、全體合夥人自行或邀請相關專業人士進行財務清算;

  ② 、財務清算後如有盈餘或虧損,則按本協議第五條所列比例進行分配 或承擔;

  ③ 、實物資產歸合夥人陳x兵所有;

  ④ 、陳x兵於終止事由出現後一個月內分別返還李x君及施x押金人民幣 肆萬元;

  十、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爭議,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x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協議未盡事宜,全體合夥人可透過協商一致的方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事宜,按照《合夥企業法》及有關規定執行。

  十二、本協議自全體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協議一式叄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經營合同14

  甲方:

  身份證號碼:

  聯絡方式: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絡方式:

  第一條、合夥宗旨

  秉承互利共贏、開誠佈公、利益共享、責任共擔的原則,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共同經營本專案。

  第二條、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1、合作經營專案坐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主要營業範圍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1、甲以________方式出資,出資額為_________元(人民幣),佔總出資比例_________;

  乙以________方式出資,出資額為_________元(人民幣),佔總出資比例_________。

  2、雙方合夥的出資:

  (1)前期初定裝修、裝置款______元(人民幣),必須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交齊。

  (2)首年房租雙方各______元必須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______交納。

  (3)以後的房租雙方各自於每年的______月______日前向______交納。

  3、前期合夥出資(不含鋪面租金)共計_____元(人民幣)。

  4、合夥期間雙方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5、合夥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年。

  6、如果期限屆滿後雙方無異議,本協議自動續延。

  第四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餘分配按雙方________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

  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按雙方______比例承擔。

  3、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______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視企業經營規模擴大,經雙方協商一致,可接納新的入夥人,但須重新簽訂入夥協議。

  2、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1)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_______日通知另一方。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合夥人因個人行為導致被公安機關拘捕或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當然退夥;

  (3)合夥人有營私舞弊、損害合夥利益的行為,經查證屬實,可以將其除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合夥人退夥後,雙方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3、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須經另一方同意後重新簽訂入夥協議。

  第六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雙方協商一致決定,委託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為:

  1、以負責人名義簽訂鋪面租賃合同,辦理有關證照事務,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第七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雙方都有表決權。

  2、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以雙方______比例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雙方共有。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雙方一致同意,禁止任何一方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2、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九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1、在退夥的情況下,另一方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2、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據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或者經另一方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終止:

  (1)合夥期屆滿,雙方一致同意終止合夥;

  (2)合夥期未滿,雙方一致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2、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3、清算由雙方共同進行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______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4、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另一方追償。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壹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夥人未經另一方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另一方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另一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另一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其他條款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本協議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

  3、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

  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

合夥經營合同15

  甲方:xx,

  身份證號碼:xx

  乙方:xx

  身份證號碼:xx

  就甲、乙雙方合作經營砂石場的相關事宜,經雙方平等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各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合夥經營的專案

  甲、乙雙方共同投資設立xx公司,並以公司名義在xx經營砂石的生產、銷售及相關附屬業務。

  二、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至合夥專案完成並完成xx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清算之日或雙方共同確認之日止。

  三、公司的出資金額、方式、持股比例

  1、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xx元;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xx元。

  2、協議各方的出資,應於公司預核名透過之日起xx個工作日內注入公司驗資賬戶。

  3、經雙方協商同意,雙方不按出資比例持有公司股權。上述出資完成後,甲方持有公司xx%的股權,乙方持有公司xx%的股權。

  四、 公司的治理模式

  1、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執行董事由xx方指派。執行董事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總經理由xx方指派。

  2、 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對於公司的重要經營事項,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同意公司治理機制按《發起人協議》執行。

  3、xx元以下的支出由執行董事、總經理中任何一人決定並籤認,xx元以上的支出須由xx和xx共同決定並籤認,xx與xx就財務籤認不能達成一致時,雙方友好協商。公司的財務由雙方共管,會計由xx方委派,出納由xx方委派。

  4、雙方應根據本條約定內容,公司設立時簽署《發起人協議》和《公司章程》,本協議與《發起人協議》和《公司章程》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協議為準。

  5、公司設立完成後xx方負責以公司名義辦理沙石場開採和經營手續。

  6、手續辦理完畢,公司進行開採作業和加工銷售。

  7、公司在後續開採經營過程中,資金不足的,由股東向公司提供股東借款。公司開採完成後經營所得,應先償還股東借款並支付借款利息後,再行分配利潤。

  五、盈餘分配及債務承擔

  1、利潤分配:各方同意按照各方在公司中的持股比例進行分配。

  2、債務承擔:公司債務先以公司財產償還,公司財產不足清償時,按甲、乙方各方的出資比例進行承擔。

  六、特別約定

  砂石的銷售一律執行現款現貨,任何人不得賒欠,雙方協商同意除外。

  七、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xx

  乙方:xx

  簽署日期: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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