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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銷售代理合同

酒銷售代理合同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合同有不同的型別,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酒銷售代理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酒銷售代理合同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公平、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共同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書。

  第一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授權乙方在 範圍內代理銷售甲方的滿天香白酒系列產品,代理銷售限為年,協議期滿後,乙方需繼續代理銷售的,需另行簽訂協議。

  2.甲方為確保產品質量,在乙方代理期限內,甲方向乙方提供生產許可證、酒類銷售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及相關產品的檢測報告。

  3.甲方為使乙方零風險開創市場,甲方按代理商級別首批供貨可先不支付貨款,其中,一級代理商首批供貨 萬元,二級代理商首批供貨萬元,三級代理商首批供貨萬元(均按出廠價計算)。

  4.甲方供給乙方的首批貨物,在6個月至一年內銷不出的,乙方可退還甲方或更換其它產品,產生的退貨費用由乙方負責。

  5.甲方向乙方收取首批貨款50%的信譽保證金,代理商交納的信譽保證金在終止代理時甲方全額退還代理商(如乙方欠有甲方貨款,甲方可從乙方的信譽保證金中扣除)。

  6.為確保乙方的市場資源,甲方不得在乙方的銷售網點內進行銷售,不利用乙方的銷售人員銷售甲方的產品。

  7.甲方根據乙方的銷售條件,甲方可向乙方組織非甲方的產品(只限茅臺酒以及茅臺鎮的其它中級酒)。

  8.甲方向乙方供貨後,乙方在半年內未產生效益或銷售金額不足3萬元的,甲方有權終止協議,進行甲、乙雙方終止協議財務結算。

  第二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收到甲方的首批供貨後,應立即組織和策劃銷售。市場銷售區域及網點建立,不能在有代理商的區域內進行。

  2.乙方銷售人員在市場銷售過程中,應遵循甲方的市場指導價,不得任意過份抬高價格或低於代理價銷售。

  3.乙方與甲方簽訂代理銷售協議時必須向甲方提供有效的相關證件(如營業執照、身份證等)。

  4.乙方需要甲方提供第二批貨物時,乙方按甲方出廠價支付貨款,乙方如遇團購的,甲方可根據乙方的需求與乙方簽訂供貨協議,嚴格按協議條款履行職責。

  5.乙方在市場銷售過程中,不得有損甲方名譽的言論好行為。

  6.乙方年銷售額超過30萬元以上的,甲方給乙方超出部份進行獎勵,獎勵比例為:超出金額在10萬元以內的按5%獎勵;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給於8%獎勵,30萬元以上的給於10%獎勵。

  第三條:供貨結算方式

  1.甲方供給乙方的首批貨物作為乙方代理期間的週轉物資,該貨物待甲、乙雙方終止協議時結算支付。

  2.乙方需要甲方提供第二批貨物時,必須先款後貨,甲方收到乙方貨款後,必須在甲、乙雙方約定的期限內將貨物發出。

  3.甲方供給乙方的貨物在運輸途中造成損壞的,乙方應在收到貨物時當場驗收,損壞的產品名稱及數量由運輸方簽字認可,並於當日通知甲方,由甲方與運輸方明確責任後處理。

  4.貨款結算按甲、乙雙方協商的結算價進行結算,協議終止後的結算按乙方的實際銷出量結算。

  第四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本協議規定的各項條款,雙方不得違約,一方違約造成另一方經濟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2.甲方違反第一條第六款,除核定經濟賠償外,並處以20xx元至 5000元的罰金。

  3.乙方違反第二條第一款和第五款,除核定經濟賠償外,並處以1000元至 3000元的罰金。

  4.甲、乙雙方在本協議履行中產生異議的,由甲、乙雙方共同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相關法律、法規程式處理。

  第五條:本協議有效期限從 年 月日起至年 月 日止,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人或負責人: 法人或負責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年月日 年 月 日

酒銷售代理合同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一、甲方授權乙方限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縣、區)區域內作為甲方產品的獨家經銷商,甲方不再向另家供貨,從而保證乙方獨家銷售權。

  二、業務辦理方式:現款現貨,貨到先付款後提貨。運輸交貨方式:代運制交貨(只限長途)。乙方提貨額達_________元。甲方負責組織貨源。

  三、甲方按各不同品種瓶、盒上明確標明的產品執行標準保證產品質量。

  四、乙方對銷售困難的任何_________白酒品種在保持產品原樣的情況下,享受調換、退貨、退款的選擇權,從而維護乙方經濟利益不受損失。退貨調換品種時運費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在所在區域內經銷_________白酒發生的一切經營費用(專賣、稅務、工商、技術監督、衛生防疫等)和經營風險都由乙方自己承擔。

  六、乙方必須嚴格按約定區域、價格銷售,不準跨域降價銷售,第一次按當地經銷商收回的衝貨數量為依據給予衝貨方應得提成的3倍罰款,從提成獎勵中扣除;第二次甲方取消乙方該品種的經銷資格;第三次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協議並扣除乙方所有提成獎勵。

  七、乙方自協議簽定之日起3個月內如月平均銷售額達不到(_________)元,甲方有權自行終止本協議。

  八、本協議自雙方簽字第一批貨物交付後生效,有效期為一年,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備案一份。因本協議執行發生糾紛,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負責處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酒銷售代理合同3

  甲方:

  法定代表:

  乙方:被授權人

  法定代表: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誠信、發展的.原則、在互利互惠、密切配合、實現雙贏的前提下,就甲方授權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地區代理銷售瀘州老窖香酒坊散酒系列,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商。

  合同期限及期限結束後應進行續簽規定。

  1、本合同有效期為一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

  2、本合同期滿,乙方可以申請續簽,但應提前30天書面告知甲方。同等條件下將優先續簽合同約定銷售區域範圍。

  3、為充分保障廣大經銷商的利益,甲方在進行產品價格體系調整時將嚴格遵守承諾,保證產品價格體系正式調整前7個工作日將調整資訊通知經銷商。

  甲方的權力

  1、有建議和指導乙方實施甲方制定的市場營銷方案權利。

  2、有稽核、規範乙方進行產品廣告宣傳的權利。

  3、有權處置乙方出現的違規行為、違規經營和損害甲方(利益)的權力。

  4、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廠家合法有效證件。協助乙方做好貨物託運工作(週轉壺返廠中間物流費乙方自理)。

  5、採取有效措施調節和規範市場秩序,嚴守乙方的業務機密。確保乙方區域銷售權。

  乙方義務

  1、自覺維護甲方及其產品的形象和聲譽,在甲方的指導下處理好代理經銷區域內產品終端使用者的投訴與相關服務請求,並做好有關部門監督檢查配合工作。

  2、嚴格遵守甲方市場營銷方案中關於市場營銷秩序維護及經銷商行為約束方面的相關規定。

  3、不得擅自生產、偽造、售價變改、甲方之產品,並要協助甲方做好保護甲方專利、商標等智慧財產權的工作。

  4、保持和甲方的持續溝通,及反饋各種市場營銷資訊。

  5、乙方印製各種針對甲方產品的宣傳資料前必須經甲方稽核,得到甲方書面許可後方可釋出。

  6、不得以甲方名義與第三者簽訂經濟合同,從事其他民事行為,甲方亦無須為乙方與任何第三人發生的經濟和民事糾紛承擔法律責任。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引起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任何乙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與雙方簽字蓋章後即刻生效,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酒銷售代理合同4

  甲方:

  乙方:

  一、甲方授權乙方限在 江蘇 省 市 縣 (鄉、鎮)區域內作為甲方產品的獨家經銷商,甲方不再向另家供貨,從而保證乙方獨家銷售權。

  二、業務辦理方式:現款現貨,甲方負責送貨到乙方倉庫。

  三、乙方必須嚴格按約定區域、價格銷售,不準跨域降價銷售。

  四、首批進貨普曲200箱、小明波100箱、大名波50箱以上,每年度可享受普曲2元/箱、小名波4元/箱、大名波6元/箱的返利。

  五、本協議自雙方簽字第一批貨物交付後生效,有效期為一年,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備案一份。因本協議執行發生糾紛,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負責處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酒銷售代理合同5

  甲方:

  乙方:

  為了推動五星系列白酒的銷售,並建立良好規範的市場秩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誠實、信任、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乙方作為甲方生產的五星系列白酒代理商及其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必須具備的條件

  1.乙方應當是經關機構註冊和許可的能夠完成銷售白酒任務的單位;

  2.具備一定的白酒銷售網路;

  3.具備履行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資金能力並在本協議生效時向甲方一次性交納許可費 萬元;

  4.乙方註冊經營的專案範圍必須包括其所代理的甲方產品;

  5.有銷售白酒的專職人員並具備銷售甲方產品的業務能力;

  6.嚴格遵守甲方的價格政策及本協議有關規定。

  二、代理事項

  1.代理商級別:省級總代理/地區代理;

  2.代理範圍: 省 市 縣,乙方不得超出上述代理區域進行銷售活動。因乙方違反此條款而產生的經濟和法律上的責任,由乙方負責;

  3.代理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雙方可於協議期滿前30日內續簽,否則本協議自行終止;

  4.首期進貨款:乙方每次向甲方進貨貨款總額不得少於(大寫) 元,並承諾遵守所代理產品的市場規則。乙方預付定金,在甲方首次收到不低於酒壹仟箱貨款後,發出第一批次白酒,價值 元(按提貨價計);在甲方收到第二批次不低於酒壹仟箱貨款後,發出第二批次白酒,定金在第二批次貨款中抵扣貨款;

  5.甲方授權乙方代理的甲方產品為“ 系列白酒”;

  6.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對另一方的商業行為和法律行為及經營風險不承擔責任。

  三、甲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銷售所需的白酒生產許可等資料;

  2.支援乙方最大限度佔領區域市場;

  3.甲方有權根據本協議的有關規定,監督、檢查乙方的協議執行情況;

  4.當乙方的市場行為違反甲方規定時,甲方有權對乙方實施勸說、警告、處罰或停止供貨並取消乙方的代理商資格;

  5.甲方根據自己的發展情況向乙方通報新產品的開發開發進展情況等有關資訊,以便乙方及時調整銷售方案;

  6.甲方有義務及時向乙方通報產品價格的調整情況;

  7.甲方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銷售行為。

  四、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在得到甲方授權後,乙方有權以甲方“代理商”的名義從事代理協議規定的與代理產品相關的甲方產品有關的合法商業活動;

  2.乙方為其所出售產品的第一售後責任人,並獨立承擔非因產品質量原因所引起的售後責任;

  3.乙方必須明確設立專職人員經營所代理的甲方產品;

  4.乙方有義務收集當地有關資訊,並及時反饋給甲方;

  白酒代理協議 白酒代理合同範本

  5.在實現實際銷售行為後,乙方有責任將使用者資訊及時反饋給甲方,以便甲方對使用者的售後服務情況進行記錄;

  6.乙方不得從非法渠道獲得甲方產品進行銷售,否則一經發現將按違約處理;

  7.乙方在媒體上公示的甲方產品價格不得低於甲方規定的全國統一零售價格;不得違反甲方產品的體系;乙方在市場促銷活動中,不得釋出低於統一零售價7折的價格資訊;若有違反,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獎勵及相關市場支援,情節嚴重者,甲方有權終止乙方的代理授權。()

  五、銷售獎勵政策

  每季度進貨額達到 萬以上,以 %返所購進的系列白酒(具體品種由乙方選擇)。

  六、商務體系

  1.訂貨:

  (1)乙方訂購甲方產品前,應以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形式向甲方發出訂購單,明確所需產品的品名、規格、數量等情況。

  (2)甲方在收到乙方訂貨總價款的 %預付款後立即組織生產,在收到全部貨款後方可向乙方發貨。

  2.發貨

  (1).甲方實行款到發貨制度。甲方承諾在收到乙方的貨款後,在8個工作日內安排發貨。

  (2).乙方應當自備運輸工具從甲方指定地點自提貨物並承擔運輸費用,在乙方確認貨物品種、數量、質量、規格後即承擔貨物滅失、毀損等風險責任,

  3.退貨

  (1)乙方向甲方所購買的系列白酒除因質量問題外不得提出退貨。

  (2)如果甲方售出的產品出現質量問題應當予以等價調換,或者以原價向乙方退回貨款,由此造成的運輸費用及運輸風險等由甲方承擔。

  5.市場公關及廣告宣傳

  (1)乙方有義務進行當地市場的市場開拓和廣告宣傳工作。

  (2)乙方有義務維護甲方及甲方其他代理商的形象;乙方不得以甲方“總(獨家)代理”等具有排它性的名義進行廣告宣傳及其他商業活動,不得以任何形式損害甲方的利益;

  (3)乙方如舉辦大型公關活動,需要甲方對其提供技術資料時,應提前15天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

  (4)乙方需把廣告合同傳至甲方處,待甲方確認後,按一定比例進行支援。

  七、保密條款

  1.甲乙雙方必須對業務往來中的任何重大商情事務對第三方嚴格保密;

  2.甲乙雙方因任意一方的行為對另一方造成名譽、經濟等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

  九、法律效力

  1.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變更本協議條款中的任何內容,需有雙方簽字的正式書面更改件;

  3.發生以下任意情況時,可提前解除本代理協議:

  (1)雙方協議同意時;

  (2)協議的一方破產被解散或被撤消時;

  (3)協議的一方有損害對方的形象和利益的行為時;

  (4)協議的一方違反協議時;

  (5)發生不可抗力事故使協議無法繼續履行時;

  (6)《合同法》規定的其他情況時。

  4.本協議期滿後自行終止,如雙方有意繼續合作可以續簽;

  5.甲乙雙方對本協議有修改、更正、補充的,應另行簽訂補充規定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

  乙方(蓋章):

  簽約代表:

  簽約日

酒銷售代理合同6

  合同編號: 合同簽訂時間: 合同簽訂地點: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精誠合作的原則,就經銷遼寧巨龍有機食品有限公司系列產品的相關事宜,經過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代理銷售品種及區域

  第一條:甲方委託乙方為xxx產品的獨家區域銷售代理商。

  第二第:甲方授權乙方為x省x市x縣獨家銷售代理商,乙方只能在上述區域代理銷售甲方委託乙方銷售的產品。

  二、甲、乙雙方權利義務

  第三條:甲方保證代理銷售產品的質量符合國家規定標準,並負責提供產品質量合格證明等合法手續。

  第四條:乙方在當地市場營銷所需要的合法手續由乙方自行辦理,並自行承擔相關費用。乙方雖因經銷甲方產品,但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其受到行政處罰,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五條:乙方自進貨起三個月後,因單項產品滯銷,在保持產品原包裝未損壞的前提下,可以要求甲方調換或退貨,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自己承擔。

  第六條: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應該及時滿足乙方所需貨物。乙方保證完成甲方規定的年銷售下限,並按時完成首批提貨量。

  第七條:甲方保證在乙方銷售區域內只設一家代理商,並不得向經銷地區其他買主供應本協議所規定的商品。如有詢價,當轉達給乙方洽辦。除本合同約定外,不得無故解除乙方代理權。

  第八條:乙方在到貨後,應該全面開拓市場,做好市場促銷宣傳工作,使甲方產品在自己銷售區域內(縣、鎮)級地區無銷售盲點。

  三、交付方式

  第九條:在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應一次性交付定金x元。在提貨時不得以此定金衝抵貨款,本合同履行完畢後,甲方返還乙方定金。

  第十條:款到發貨。收款後甲方負責送貨至乙方指定地點。全國統一到岸價,500公里以內運費由甲方承擔,超過500公里以外運費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條:乙方收到貨物後,必須當場清點,運輸破損率在3‰以內損失由甲方承擔。當場未清點或貨物破損在3‰以上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擔損失。

  四、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因產品質量問題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經權威部門鑑定後,由甲方承擔。

  第十三條:在本合同履行期內,因乙方制、售假、冒甲方產品,除承擔本合同約定違約責任外,還應該承擔甲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十四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立即無條件解除本合同,並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

  1、甲方發現乙方有竄貨、跨區銷售等行為的;

  2、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完不成第一批提貨量的;

  3、首批貨物提到三個月後,乙方運作市場不利,被甲方發現其銷售區域有銷售盲點的;

  4、乙方年銷售額沒有達到甲方規定年銷售下限的。

  第十五條:除本合同第十四條約定情況外,任何一方無故終止本合同或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違約方應向對方承擔本合同約定最低年銷售額20%的違約金,並賠償因終止或不履行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五、其他約定

  第十六條:為了鼓勵代理商,甲方承諾,乙方銷售額達到50萬元人民幣獎勵其中意松花江麵包車一臺;銷售額達到100萬元人民幣,獎勵其普通北京現代伊蘭特驕車一臺。如代理商不要車,可按其價值的百分點給予回扣。

  第十七條:甲方對各級代理商年銷售額、首批提貨量、以及產品價格作為附件附後。

  第十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另行協商,也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作為附件,附件也視為本合同有效組成部分。

  第十九條: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雙方發生爭議,應該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該起訴至遼寧省朝陽市雙塔區人民法院。

  第二十條:本合同有效期為x年,自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章或簽字): 法定代表人(章或簽字):

  委託代理人(章或簽字): 委託代理人(章或簽字):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傳真: 傳真: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銀行賬號:

酒銷售代理合同7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一、甲方授權乙方限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縣、區)區域內作為甲方產品的經銷商,甲方不再向另家供貨,從而保證乙方銷售權。

  二、業務辦理方式:現款現貨,貨到先付款後提貨。運輸交貨方式:代運制交貨(只限長途)。乙方提貨額達_________元。甲方負責組織貨源。

  三、甲方按各不同品種瓶、盒上明確標明的產品執行標準保證產品質量。

  四、乙方對銷售困難的任何_________白酒品種在保持產品原樣的情況下,享受調換、退貨、退款的選擇權,從而維護乙方經濟利益不受損失。退貨調換品種時運費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在所在區域內經銷_________白酒發生的一切經營費用(專賣、稅務、工商、技術監督、衛生防疫等)和經營風險都由乙方自己承擔。

  六、乙方必須嚴格按約定區域、價格銷售,不準跨域降價銷售,第一次按當地經銷商收回的衝貨數量為依據給予衝貨方應得提成的3倍罰款,從提成獎勵中扣除;第二次甲方取消乙方該品種的經銷資格;第三次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協議並扣除乙方所有提成獎勵。

  七、乙方自協議簽定之日起3個月內如月平均銷售額達不到(_________)元,甲方有權自行終止本協議。

  八、本協議自雙方簽字第一批貨物交付後生效,有效期為一年,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備案一份。因本協議執行發生糾紛,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負責處理。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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