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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經營合同

聯合經營合同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聯合經營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聯合經營合同1

  為了充分發揮商業工作促進生產,引導生產,保障供應,繁榮經濟的作用,搞好______________回收和供應工作,支援四化建設,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聯合經營合同,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聯合經營單位_______聯合經營合同

  _____________物資回收公司(料瓶商店)以下稱(甲方)

  _____________街道辦事處以下稱(乙方)

  第二條 聯合經營企業名稱

  市物資回收公司__________________聯合經營店

  第三條 組織領導

  甲方出_______名,乙方出_______名(各街道辦事處出_______名)組成聯營企業經營管理委員會,設正主任_______名,付主任_______名,委員會的職責是:

  1.對聯營店實行領導和監督。

  2.決定聯營店正、付經理及主要人員的選配和調整。

  3.研究決定聯營企業的重大經營問題。

  4.聯營店的正、付經理均由乙方擔任。

  第四條 甲乙雙方的工作職責

  甲方

  1.根據業務經營的需要,提供料瓶專項經營的流動資金。

  2.掌握經營政策和價格政策。

  3.進行日常業務輔導。

  乙方

  1.全面負責回收網點,存放貨場和各種加工運輸工具的安排。

  2.合理調整和使用人員。

  3.組織好日常購銷業務工作。

  第五條 經營範圍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有權接收規定劃區內代購點和自營戶的收購業務。

  3.有權經營________________地區的購銷業務。

  4.經過批准,有權與省內外開展______________的經營業務。

  5.認真貫徹執行合同法,對外簽訂的合同,須經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簽證後生效。

  第六條 價格許可權

  1.聯營企業成立物價評議小組,在市物資回收公司物價科的管理指導下進行工作。

  2.執行全市統一規定的收購價,交換價,銷售價。

  3.在執行統一銷售價的基礎上,聯營店可根據市場的行情變化和地區差價,有權在不超過10%的浮動範圍內,自行調整價格。

  4.在________________地區開展業務,應服從當地價格管理,不得采取高價吸引開展業務。

  5.市區不得采取違犯統一價格的手段,吸引代購點和自營戶的回收業務。

  第七條 財務管理

  1.建立完整的財務核算制度。

  2.按照上級規定,按月、季度編報進,銷,費用,利潤,計劃,報有關領導部門。

  3.嚴格執行財經紀律,按國家財稅部門規定,支付各項費用。

  4.帳目清楚,核算準確。

  5.定期向管理委員會提報工作情況資料。

  第八條 人員及盈虧分配

  1.聯營店的工作人員,要本著精簡節約的原則從實際出發,合理定員.如業務發生變化需要增加時,必須管理委員會批准,原則上從待業青年中挑選。

  2.甲方派駐聯營店的輔導員,其工資和一切待遇,仍由甲方負責,派駐人員,不得從聯營店索取額外利益。

  3.聯營店工作人員平均每人月工資不得超出______________元,要根據任務輕重,貢獻大小,確定合理差距。

  4.聯營店的工作人員的勞動保護用品按工作情況需要參照國營企業標準執行。

  5.聯營店不執行國家規定的勞動保險條例,工作人員發生意外工傷,聯營店要負責查明原因,提出初步意見報請聯營企業委員會研究經上級批准,做一次性處理.費用從利潤中按三、七比例甲乙分擔。

  6.聯營店實行每月結算一次,經營利潤所獲純利,採取按季統算的辦法,實行三、七分成,即乙方分七成,甲方分三成,利潤分成後,雙方各自按上級規定繳納。

  所得稅和利潤上交。如因形式變化及政策性原因發生正當虧損,甲乙雙方按上述利潤分成比例分擔。

  7.聯營店只負責與日常經營商品有關的直接費用、間接費用以及管理委員會核定的行政辦公費用.如果發現任意擴大開支、亂攤費用的時候,除按規定扣回,並追查有關人員責任。

  8.未經管理委員會批准的經營,發生違犯市場管理和價格政策所造成的損失,由從事經營方和直接負責人負責,不能從費用中列支。

  9.聯營企業只負責管理委員會批准在本企業從事經營工作人員基本工資和國家規定的獎勵標準,其他獎金和報酬均由乙方自行從分得的利潤中解決,不列聯營企業費用支出。

  10.聯營店在經營中發生的商事糾紛所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由聯營企業負責。

  第九條 甲乙雙方聯營時間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如雙方都同意繼續聯營,須另立聯營合同,或延期執行原合同條款。

  第十條 本合同在執行期中,如有一方需要變更合同條款,必須在兩個月以前提出書面意見,經雙方同意後執行,不經雙方同意,均不得單方違約。否則,由違約一方承擔責任,雙方意見一時不能統一,可報請簽證機關裁決。

  第十一條 本合同雙方簽章後,經雙方上級批准和合同管理機關簽證之日起生效,並按規定辦理工商企業登記,領取營業執照,以及辦理稅務登記手續。

  第十二條 企業終止聯營後,庫存商品均按帳目數量,金額,由甲方自行處理。

  第十三條 本合同書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若干份,送交有關部門備查。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主管部門: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主管部門: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

聯合經營合同2

  (以下簡稱甲方)與(以下簡稱乙方)經友好協商,就雙方聯合在甲方 層 號區位,經營品牌商品事宜,達成合同條款如下:

  1、 聯合經營的形式:甲方提供營業場地,乙方提供商品及必要的裝修裝飾。採取銷售保底分成的效益分配方式,雙方聯合經營,由甲方實行統一的管理監督。

  2、 甲方負責提供位於 層 號區位 平方米的面積作為聯營的營業場地。

  3、 甲、乙雙方均有義務保證聯營場地、位置、設施、面積的穩定性。甲方由於商品變更及經營需要,或依據其聯營專案經營的業績考評結果,需變動櫃檯位置、增減其經營面積及其它變更事宜時,應於變更前45天通知乙方,乙方應同意甲方的要求。

  4、 聯營場地裝修改造須經甲方批准,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協議終止後,原乙方提供的貨櫃、貨架歸乙方所有。

  5、 乙方不得將聯營場地、設施轉讓或出租給其他廠商使用,不得與第三方合作經營,不得以任何手段和方法損害甲方利益,如違反,甲方有權終止協議。

  6、 營業時間由甲方確定,乙方必須遵守,不得早進早退或中途停止營業。

  7、 在聯合經營中,甲、乙雙方均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乙方有義務遵守甲方經營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自覺接受國家、消費者及甲方的監督、檢查和管理。

  8、 聯營商品經營範圍限定於 品牌商標品類的商品,未經甲方批准不得經營超出本協議規定的經營範圍的商品。

  9、 乙方負責聯營商品的採購,並負擔其運輸、倉儲、保管、保險等工作及費用。商品到貨後,甲方有權對商品進行檢驗,對不合格商品甲方有權停止其上櫃和銷售。

  10、 聯營商品零售價由乙方確定。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相關價格管理法律、法規並保證聯營商品零售價在任何時候(包括乙方參加其他商場大型促銷活動期間)不高於本市其他銷合同編號:櫃組編號:

  售網點經營的同品牌同品種的零售價;價格需調整時,須經甲方批准後方可實施。因乙方原因造成價格違紀現象而產生的後果由乙方承擔。

  11、 聯營商品銷售時,乙方須嚴格遵守開票售貨、統一收款的銷售制度,並由甲方負責向顧客提供收銀收據或零售統一發票。乙方不得私自收款付貨或變價銷售;聯營商品折價銷售時,須經甲方批准後方可實施。

  12、 聯營商品的商品質量,乙方負責保證,不得出現任何假冒偽劣商品和質次價高、質價不符的商品;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降價處理)銷售存在質量問題的商品。乙方必須提供暢銷品種,保證貨源充足,花色齊全,不得出現商品短缺及空櫃現象。乙方一旦出現以上現象,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齊品種、充實貨源、保證庫存充足。若乙方不予配合,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處罰,直至撤櫃,終止合同。

  13、 在商品銷售中,乙方必須實行“商品質量先行負責制”,遵守並執行甲方的商品退換制度,顧客在甲方的退換貨及售後服務制度規定內所要求的退換貨,乙方應保證無條件予以退換,否則給消費者造成的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14、 顧客就商品質量、售後服務(包括修理及退換等)的投訴或索賠,應由乙方承擔責任,甲方保留對處理方式的最終決定權。甲方有權以應付乙方的款項抵扣代乙方支付和賠償款項,如不足以抵扣時,乙方需另外支付差額。

  15、 聯營商品應具有完整的產品標識,方可上櫃銷售,包括:產品名稱,商標品牌,生產廠名、廠址、產品規格、等級、成份含量、技術指標、生產檢驗及標號。進口商品應具有中文標識說明、海關完稅證明及有效的進口商品檢驗報告。

  16、 乙方必須參加甲方的店慶及甲方根據季節及市場情況統一組織的促銷活動,並應保證在活動期間銷售的商品價格的最大優惠,乙方也可自行組織促銷活動和優惠銷售,但其組織的活動需經甲方稽核批准後執行,乙方因某種原因不能參加甲方組織的促銷活動,須得到甲方的批准認可。

  17、 聯合經營中,若甲方檢查發現乙方在經營範圍、商品價格、商品質量、銷售手續等方面發生嚴重違約違紀問題,甲方有權視情況根據甲方有關管理規定按每次以5000-20000元人民幣的標準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若因此而損害甲方信譽或造成經濟損失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雙倍賠償甲方一切損失。

  18、 聯營商品的所有權屬乙方,乙方需為其商品投保。

  19、 甲乙雙方確定聯營後,遵照下列原則確定效益分配及費用承擔。

  (1)甲方按乙方每月實際銷售額的 %作為甲方聯營收益。乙方確保聯營專

  櫃的每月保底銷售額為萬元,甲方每月從乙方的銷售貨款中抵扣收取 萬元作為甲方保底收益;如乙方未完成保底額,甲方仍按合同約定的保底收益萬元收取,作為甲方每月應得保底收益;如乙方超額完成保底銷售額,超出部分按 %作為甲方超額收益。

  (2)乙方進場後 個月內不進行保底銷售,乙方保底銷售從 年 月 日起執行。

  (3)甲方實行樓層銷售排行榜“末位淘汰制”,經甲、乙雙方確認,如乙方連續3個月的實際銷售坪效均排在末10位內或達不到保底銷售基數標準的,甲方除按規定收取應得保底收益外,有權視情況進行調整或終止聯營合同。

  (4)經甲、乙雙方協商,根據品牌的季節變化和市場的淡、旺季,乙方可對本專櫃的.保底銷售進行“月度分解”,具體分解計劃如下:

  單位:(萬元)

  乙方的分解計劃一經確定,不得擅自更改。確需調整的,須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執行。

  (5)乙方因經營業績不佳提出撤櫃的,必須提前45天以正式書面申請通知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後方可撤櫃。在撤櫃前45天內,乙方必須執行本合同約定的保底收益。若乙方未經批准,擅自撤櫃的,甲方有權從乙方銷售貨款中扣除甲方應得保底收益及相關費用,乙方不得提出異議。

  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提出撤櫃而未在45天后撤出賣場,其超過45天后的銷售額,甲方扣率為零;並免除其他甲方應收費用。

  (6)裝修管理費用:乙方聯營專櫃由乙方委託甲方統一進行設計、裝修,但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並向甲方物業部門繳納裝修管理費200元,裝修期間繳納水電費100元。裝修押金20xx元(裝修完畢後無息返還)。

  (7)員工費用:聯營專櫃的銷售人員為乙方員工,其工薪、保險、福利等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應與其銷售人員(營業員)簽定勞動合同,並保證其工資標準(月工資)不低於

聯合經營合同3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決定共同出資合夥經營圖書批發兼零售業務,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夥經營企業名稱:陶冶書社。

  二、業務範圍:

  1、批發圖書及有聲讀物。

  2、零售圖書及有聲讀物。

  三、合夥各方出資方式、數額和投資期限:

  1、甲方投資現金 萬元。又運輸車一輛,每年按 元計折舊費。

  2、乙方投資現金 萬元。

  3、丙方投資現金 萬元。又店房( m2)一間、庫房( m2)一間,店房、庫房每年使用費按 萬元計。

  各方投資在書社開業前 5天到住。

  四、書社財產為全體合夥人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經合夥成員一致透過,不得處分書社的全部或部分財產、資產、權益、債務。

  五、合夥成員出資額及因參加本聯營而獲得之權益不得轉讓。

  六、利潤分配與風險承擔:

  在依法交納營業稅及其他規定費用後,書社所得尚需提取適當的儲備基金、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而後,合夥各方按下述比例分配:甲方:57%;乙方: 5%;丙方:28%。各方亦按上述比例承擔虧損風險。

  七、書社的組織機構與經營管理:

  1、由 任書社經理, 、 任副經理 、

  2、由 推薦主管會計一名, 、 各推薦助理會計一名。

  3、圖書採購主要由 負責;運輸、銷售主要由 、 負責。

  八、違約責任:

  1、聯營成員不得中途退出,如果退出,除賠償其所造成的全部損失外,還應付其出資額的5%作違約金。

  2、聯營成員在本合同存續期間,不得加入其他半緊密型聯營,否則視為中途退出,按前款處理。

  九、本合同經三方簽字後,報請有關主管部門審批後生效。生效日從審批之日算起,有效期至xx年 月 日終止。

  十、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合夥成員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二份,送 、 各一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地址: 地址: 地址: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鑑(公)證機關:(公章) 。

  經辦人: (簽章) 。

  年 月 日

聯合經營合同4

  甲方:

  乙方:雲南房美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方位於XXX合作開發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框架協議,以茲共同履行。

  一、合作開發地塊範圍及現狀甲方所有的地塊標的物(以下簡稱為:開發地塊)該宗地塊位置:共計105.6畝。其中集體土地約:43.5畝國有土地約:62.1畝

  二、合作開發地塊的性質及權屬兩塊土地中,43.5畝土地性質為集體土地,屬村民集體所有;62.1畝土地性質為國有土地,土地已完成收儲,但補償款尚未到位,且未進行土地一級開發。

  三、合作開發方式(自願退股協議書)

  1.甲方提供上述開發地塊與乙方進行合作,雙方合作辦理兩塊土地的國土、規劃等相關手續,甲方需把國有土地的土地補償款提供給乙方作為開發經費,其餘專案全部開發資金由乙方負責負責解決。

  2.乙方承諾在43.5畝的集體土地之上為甲方建設聯排別墅住房23125㎡,(按625口人計算,37㎡/人)及農貿市場、商業區(共5000㎡)。本專案合作中,甲方62.1畝國有土地的土地補償款將提供給乙方作為開發經費,如補償款達30萬元/畝,則甲方不再投入任何資金用於集體土地專案的開發建設,如補償款未達30萬元/畝,則甲乙雙方協商決定由甲方出資多少作為補充開發經費,但甲方必須提供開發地塊的權屬證明及宗地圖,負責拆遷賠償及將場地建設移交給乙方。

  雙方議定甲方為乙方爭取國有土地的開發資格、甲方將國有土地補償款作為乙方開發建設集體土地上所有物業的開發經費,則甲方不再投入任何資金用於集體土地專案的開發建設。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需儘快辦理43.5畝的集體土地建設新農村統建房的相關手續,乙方對相關事項有協助辦理的義務。

  2.甲方需儘快爭取已經收儲的國有土地的補償款(30萬/畝)到位,資金到位後,由甲乙雙方建立共管賬戶,雙方共同管理。

  3.框架協議簽署後,甲方有義務推動開發地塊的土地一級開發工作,乙方有義務協助辦理相關手續。

  4.甲乙雙方共同儘快推進62.1畝國有土地一級開發后土地的招拍掛工作,並保證乙方順利摘牌該土地,甲方有義務協助辦理相關事項。

  5.甲方應保證該開發地塊沒有進行買賣、贈予、沒有涉及及抵押及第三者權益,並免遭第三者(包括政府、抵押權人、債權人等)的追索。今後因該開發土地的權屬爭議等原因產生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的法律和經濟責任。

  6.本協議簽訂生效後,甲方不得就上述地塊的轉讓、改造、合作、租賃等與任何第三方簽訂合同或協議,不得設定第三者權益。

  7.甲方負責上述地塊上居民的安置。甲方保證在上述地塊取得用地規劃許可證後三個月內完成所有拆遷賠償工作。

  8.甲方應全力配合協助乙方辦理該專案的報批報建手續,提供並簽署(加蓋甲方公章)的證明檔案和資料。

  9.在該專案報批報建手續完成並符合開工條件後;該專案設計方案必須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後,方可以進行開工。

  10.乙方在合作開發此開發地塊時應取得合法的有關開發手續,如因開發手續不符合所產生的相關責任由乙方負責。

  11.如果乙方在中途出現資金不足或無能力開發,而需要將專案轉讓,乙方所發生的債權與甲方無關,轉讓時必須經甲方同意確認,但本合同條款不變。

  12.乙方開發集體土地地塊(43.5畝)的所有承諾將於國有土地地塊(62.1畝)招拍掛後,乙方順利摘牌該塊土地且完成相關手續,土地已轉移至乙方名下方可履行,如乙方未能得到摘牌該62.1畝國有土地,本合同將自動解除,甲乙雙方均不承擔任何責任。

  五、違約責任

  1.若甲方提供的開發地塊的產權確認出現爭議;或甲方違反本協議的有關規定,將開發地塊自行開發或與第三者進行轉讓、改造、合作、租賃事宜簽訂任何合同或協議,或者設定任何第三者權益;或甲方未能及時向乙方提供甲方加蓋公章的證明和檔案,致使乙方無法履行合作開發土地的報批報建手續,實現土地開發目的時,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要求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2.乙方違約或在政府審批規定的期限內未能辦理出完備的報批報建手續,及不能按期開工,甲方有權終止與乙方的合作協議,乙方不得依據任何理由追究甲方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3.任何一方不履行義務或履行義務不符合規定的,在本協議終止前,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4.任何一方對由於不可抗力(如戰爭、地震等自然災害)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不用承擔責任,但應該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六、爭議的解決雙方在執行本協議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能解決時,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七、協議的生效、修改與終止

  1.本協議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協議為合作開發地塊專案的框架協議,各方應根據本協議的內容和規定,並參照國家和雲南省的有關合作開發房地產的相關規定,進一步完善並補充簽訂《專案合作開發合同》,以保證合作專案開發建設的相關規定。

  3.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在《專案合作建房合同》中予以明確。補充協議、《專案合作建房合同》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乙雙方就上述專案完成改造建設後本協議即自動終止。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年月日

聯合經營合同5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或:身份證: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將位於 市 區 路 號的

  酒店承包給乙方經營,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在合法自願的基礎上特簽訂本合同。

  一、承包內容: 酒店經營業務(含住宿 。)。

  二、承包期限: 年 月,自 年月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金及支付方式:

  1、承包金每年萬元,乙方必須於每年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當年度的承包金。(是否分期支付,可自行約定)

  2、 乙方須在本協議簽訂之日前向甲方一次性交納承包經營保證金500000元(大寫:叄拾萬元整),該承包保證金作為履約保證金在承包期滿後且乙方未違約甲方歸還給乙方(不計利息)。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承包金和承包保證金。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按時交納應當由其繳納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稅費、行政罰款、水、電、通訊等費用)時。甲方可不經過乙方同意,將相應款項直接從其交納的承包保證金中直接扣除。因此導致乙方交納的承包保證金不足30萬元的,甲方可隨時要求乙方交納。

  2、將 酒店移交給乙方經營。

  3、將酒店內現有裝置、設施、傢俱及其它一些零星物資移交給乙方使用(具體以《財產移交清單》為準)。

  4、負責辦理 酒店的證照。

  5、甲方如需在沒有理由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必須提前 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合同在乙方收到甲方的書面通知 個月後即告解除。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依照法律及合同,自主經營 酒店,並自負盈虧。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發生的所有債權債務與甲方無涉。

  2、按照合同約定,如期交納承包金和承包保證金。

  3、協助甲方辦理各類經營所需的證照,確保酒店正常營業。

  4、承包期內必須愛護甲方移交的財物,如有損壞,應照價賠償,並負責承包期內公共設施的日常維修及保養。

  5、不得隨意更改酒店建築結構及用途,如需小範圍更改,必須先與甲方商量,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動工。

  6、不得經營《營業執照》所確定的營業範圍之外的業務,如發生超範圍經營業務,乙方須承擔全部責任。

  7、承包期內,乙方保證依法經營酒店,如有違法犯罪活動,乙方須承擔全部責任。

  8、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酒店出租、出借或轉讓給第三方經營。

  9、 政府有關部門因乙方經營涉及或處罰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並交納。

  10、乙方不得無故停止營業,不得做有損於甲方及 酒店聲譽和形象的事。

  11、承包期內所有發生的工商、衛生、消防、治安、安全及影響周邊居民正常生活等事項均由乙方自行解決,因此而產生的責任亦由乙方全部承擔。

  12、承包期內發生的水、電、通訊費、稅費、各類管理費等與本酒店經營有關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13、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甲方按原移交清單進行財產清點驗收,如有短缺或損壞,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同時乙方必須按時搬出乙方自有的全部物資,搬遷後3日內如仍有餘物,視為乙方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處理。

  五、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承包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酒店。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擅自將酒店出租、出借或轉讓給第三方經營。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擅自更改酒店建築結構及用途。

  3、 乙方損壞酒店設施,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 乙方經營超出酒店《營業執照》所確定的營業範圍之外的業務,受到相關政府機關行政處罰或在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停止。

  5、 逾期 天以上未繳納按本合同約定應當由乙方繳納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稅費、行政罰款、水、電、通訊等費用)。

  6、 乙方未遵守甲方與 公司簽訂的 酒店經營加盟協議的約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

  7、 承包期內,乙方經營酒店有違法犯罪行為或嚴重影響甲方及 酒店聲譽和形象的行為。

  六、酒店印章的保管、使用

  酒店所有印章由甲方負責刻制、保管,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私刻與酒店有關的印章,乙方對外聯絡業務原則上以個人名義開展工作,確因業務需要加蓋具與酒店有關的印章,必須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

  七、免責條款:

  因國家、政府拆遷或不可抗力因素,致本合同無法履行。

  1、該酒店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2、該酒店因社會公共利益被依法徵用的;

  3、該酒店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許可範圍的;

  4、酒店如因不可抗力(包括諸如天災、戰爭等等)導致損毀或造成雙方損失的。

  甲、乙雙方同意在承包期內,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承包費用按乙方實際承包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八、通知

  1、 依據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而發出的所有通知或其它通訊應以書面形式進行。上述通知或通訊可以專人送達,或以掛號信件或傳真(隨後以掛號信件)傳送。雙方通訊地址如下:

  發包方(甲方): 聯絡電話: 地址:

  承包方(乙方): 聯絡電話: 地址:

  2、甲、乙雙方聯絡方式、送達地址發生變化時,均應當在聯絡方式、送達地址發生變化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對方。甲乙雙方在向對方列示的任一送達地址送達有關文書時,如果發生收件人拒絕簽收或其他無法送達情形的,則從發件人寄出文書之日起視為已經送達對方。

  九、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能按期交納承包金,則按每遲交一天支付滯納金 元計算。如逾期超過 天仍未足額交納承包金,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無條件收回酒店及其它財物,不退還乙方交納的承包保證金,並追索乙方所欠的全部承包金和滯納金。

  2、承包期內,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退包的,乙方應按合同總承包費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遷,乙方應按逾期每日 元/天支付逾期違約金,並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4、承包期內,如乙方從事違法犯罪活動或其它損害甲方及 酒店形象和聲譽的活動,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不退還乙方交納的承包保證金,且乙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十、爭議的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應當本著互諒互讓的精神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附則

  1、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充分理解,並願按本合同約定嚴格執行。

  2、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約定被認為無效,不影響本合同其他條款的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

  年月日年月日

聯合經營合同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促進生產發展,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充分協商,決定聯合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企業(公司),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聯營專案

  聯營專案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營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路_______號________樓(房)

  隸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濟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所有制)聯營

  核算方式:共同經營、統一核算、共負盈虧。

  第二條聯營宗旨

  雙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聯營企業型別

  本公司聯營為以下第_________種類型:

  (1)協作型聯營

  (2)合夥型聯營

  (3)法人型聯營

  第四條經營範圍與經營方式

  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出資方式與數額

  公司投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甲方投資額:_________元,佔投資總額______%。其中,現金:_________元;廠房:_________元,折舊率為每年______%;機械裝置:_________元,折舊率為每年______%;專用工具:_________元,折舊率為每年______%;土地徵用補償費:_________元;專利權:_________元;商標權:_________元;技術成果:_________元。

  乙方投資額:_________元,佔投資總額______%。其中,現金:_________元;廠房:_________元,折舊率為每年______%;機械裝置:_________元,折舊率為每年______%;專用工具:_________元,折舊率為每年______%;土地徵用補償費:_________元;專利權:_________元;商標權:_________元;技術成果:_________元。

  投資繳付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六條納稅、利潤分配

  1.聯營公司遵守國家稅法和地方稅收政策的規定並依照規定享有減免稅等優惠待遇,申請有關稅務機關辦理。

  2.公司所得,在依法繳納產品稅、營業稅和提取儲備基金、生產發展基金、職工福利獎勵基金後,其餘為紅利,按股分配:甲方:______%;乙方:______%。所在地不同的聯營成員,按商定的比例分配利潤後,向自己所在地的稅務部門繳納所得稅

  3.聯營公司按各方出資比例分配利潤,聯營公司運營後,各方如自願增加投資,經董事會同意後,重新計算投資比例。

  4.在分配利潤前,聯營公司提取各項基金的專案和數額,由董事會決定。聯營公司每年分配利潤一次,每個會計年度的後兩個月內,由董事會決定分配方案後,向各方分配利潤款項。

  第七條風險承擔

  聯營公司以自己的註冊資金承擔民事責任,聯營各方對聯營公司的債務,虧損不承擔責任,發生虧損時,各方以投入的投資額為限,按投資比例承擔有限責任。

  第八條雙方責任

  甲方負責:

  1.按時投入機器裝置。

  2.委派聯營公司人員。

  乙方負責:

  1.負責辦理用地、用電、等審批手續。

  2.負責辦理各方聯營公司人員在籌建期間食宿,工作條件。

  3.負責辦理各項報批,領取營業執照,登記註冊,申請減免稅,及各方聯營人員長住、暫住證。

  4.負責為本公司的業務洽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負責辦理政府各項批件、批覆、選址、定點,前期挖道、鋪設電纜。

  第九條董事會

  1.聯營各方董事會成員由各方委派,共_________人組成,其中甲方_________人,乙方_________人,董事長、副董事長由董事會協商推選組成,董事會每屆任期_________年,可以連任。

  2.董事會成員任期________年。董事會成員如有臨時變更,可由該董事的原單位另派適當人選接替,但應經董事會認可。

  3.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的經理、副經理或其他職務。

  4.公司的經營管理機構由董事會決定。

  第十條董事會決定事宜

  董事會是聯營公司最高權力機關,董事會決定公司的以下重大事宜:

  1.決定生產專案、經營方針、長遠發展規模;

  2.審查經營計劃、財務預算並監督檢查其執行情況;

  3.決定公司級幹部的任免、獎懲、職工待遇和臨時人員的吸收、解僱;

  4.審改技術改造措施,決定處理重大事故的方案;

  5.聽取經理的工作彙報;

  6.決定聯營合同的變更或中止;

  7.決定經理提交董事會討論決定的問題;

  8.確定董事的報酬,有權吸收和撤換董事。

  第十一條組織機構

  聯營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經理負責制,經理對董事會負責,對外代表聯營公司,對內統一領導本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

  聯營公司設經理1人,副經理_________人。經理、副經理根據聯營各方推薦,由董事會審定任命。

  聯營公司下設_________個職能科室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負責人由經理任命。

  聯營公司設定員_________人,其中幹部_________人,工人_________人。

  第十二條勞動管理

  聯營公司執行公司所在地企業勞動工資制度。

  第十三條財務、會計

  1.聯營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執行_________會計制度,並執行地方有關具體規定。

  2.聯營公司會計記帳方法採取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

  (1)權責發生制度。

  (2)借貸記帳法。

  3.聯營公司按月、季、年定期向聯營各方及董事會報送會計報表。

  4.聯營公司接受當地政府審計機關的審計監督。同時接受經營各方內部審計。

  第十四條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為_______年,即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期限屆滿,如需繼續合作,需在期滿半年前提出書面要求,經董事會協商一致,可延長聯營合作期限。

  在聯營期限內,任何一方不得退出聯營,確因特殊原因,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繼續合作的,經董事會協商一致,方可終止合作關係。

  第十五條清算

  合作終止時,應依法組成財產清算小組,清理財產與各項債權債務關係,除因資不抵債而破產終止除外,可由董事會組織財產清算小組。清算財產,並扣除各方債權債務相抵後淨值,應按各方投資比例分配。

  第十六條違約責任

  (1)聯營成員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協議規定依期如數提交出資額時,每逾期(時間)違約方應繳付應產出資額的______%作為違約金給守約方。如逾期(時間)仍未提交,除累計繳付應交出資額的_____%的違約金外,守約方有權要求終止協議,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如雙方同意繼續履行協議,違約方應賠償因違約行為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

  (2)聯營成員不得中途退出聯營,如中途退出,除賠償造成的全部損失外,另付出資額的______%作為違約金。

  (3)聯營成員在本聯營存續期間不得加入其他聯營,如違反本規定,視為中途退出,按前款處理。

  第十七條聯營的退出

  各方在聯營期限內不得擅自退出聯營,如有特殊情況需要退出,需經董事會批准。

  第十八條宣告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九條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檔案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資訊、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檔案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年。

  第二十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二十一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檔案,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二條合同的轉讓

  聯營各方在聯營期限內不得擅自將投資轉讓第三人,如確需轉讓時,須經董事會批准,另一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受讓權。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二十三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四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透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透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五條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二十六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日

聯合經營合同7

  因乙方決定將公司生產經營事宜與丙方共同合作,為明確各方權利義務,經乙方與丙方協商一致經甲方同意確認,對xxx有限公司合作經營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合作宗旨:

  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亨利潤,共擔虧損。

  第二條 合作經營專案和範圍 xx服裝有限公司服裝生產及銷售

  第三條 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為三年,自_20xx年 10 月 1 日起,至 20xx年 9 月 30 日止。

  第四條合作方式、期限

  1、合作人乙方:佳都服裝有限公司現有裝置財產(詳附件)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按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原則由丙方經營管理。

  合作人(丙方)為履行經營管理義務,願出資現金人民幣伍拾萬元,並以出資為限承擔虧損。

  2、 合作人(丙方):。

  各合作人的出資,於2208年10月3日以前交付乙方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協議人同意指定乙方管理上述及經營期的資金。

  3、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不得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現有裝置由乙方所有,新增裝置由乙方丙方共同所有。但合作期間乙方所有的裝置不計提折舊。如生產經營需再次投入資金,另立投資協議,各合作人簽字確認生效。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按約定比例分配, 乙方佔50%,丙方佔50%,其中由乙方按每月丙方簽名確認的財務報表,出具利潤分配確認書給丙方,並由乙方每半年分配一次利潤給丙方。

  2、債務承擔:本合作協議訂立之前債務由乙方承擔,債權由乙方所有。本協議訂立之後的債權債務以各合作人的盈餘分配為據,按比例承擔。

  3、經營風險的承擔:甲方僅具有註冊登記人身份,已全權委託方乙方及丙方經營,盈餘與甲方無關。投入資金全部由乙丙兩方投資,獨立經營,獨立管理,自擔風險,自負責任,自負盈虧,涉及公司的一切債權債務和經營風險與責任由丙、乙兩方承擔。甲方不干涉甲、乙兩方的合法經營。

  第六條出資的轉讓及退資

  1、各協議人出資在本協議約定的合作三年期間不得轉讓,也不得要求退還出資。

  第七條 合作負責人及其他合作人的權利

  1、 乙方為合作負責人及公司總經理,對外代表公司,不參與生產經營日常事務的具體管理。其主要權責是:

  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對其所訂合同所產生的收款承擔收款及收款不能的賠償責任。。

  ②決定重大財務支出,按月按定額撥付資金到財務賬戶給丙方作為日常開支。

  ③保管公司印章及財務章,支付合作債務,承擔合作終止的債務。

  ④按約定時間支付合作人報酬及應分配的利潤。

  2、合作人 擔任廠長職務,每月薪金為人民幣 元,其許可權為:

  ①履行廠長的職責,對所有資產進行管理,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安全生產及承擔資產安全責任 ②履行廠長的職責,對合作事務的生產,行政事務進行日常管理及審批;守法經營,依法納稅,並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地的規章制度,不得從事任何違法違紀的活動。如因違法或違規經營,企業受到有關部門查處而造成停業、歇業或被取締的;因經營形成對外拖欠債務、工人工資等情況的;因治安消防安全工作的疏忽,造成治安事故或消防事故的;以及其他違法違規行為造成損失或不良後果的承擔賠償責任。。

  ③按乙方訂單要求按質按量組織生產及組織交付合作的產品(貨物),購進生產所需原材料;對生產產品的質量及期限承擔責任。

  ④具有月預算定額內日常財務開支審批權。凡涉及5000元以上的開支、費用需 簽字方可生效。但不得以本合同項下公司名義對外舉債,不得對外簽署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簽署的檔案;不得持有本合同項下公司的財產及印章。 丙方的對日常事務進行監控。

  ⑤制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職工的工資、福利、獎懲方案,報乙方批准。

  3.丙方 擔任副總經理職務,其每月薪金為人民幣 元,其許可權為協助丙方 對合作事務的生產,行政事務進行日常管理。對乙方報告生產工作。

  4.丙方 擔任副總經理職務,其每月薪金為人民幣 元,其許可權為:①監督丙方各合作人的工作情況;②協調各職能部門的關係。

  5、 由丙方 負責業務工作的日常具體事務。 每月薪金為人民幣 元

  6、 由丙方 負責處理財務及主持財務部門的日常管理工作。 每月薪金為人民幣 元

  7、由 任總經辦主任,負責各印章的加蓋及報關事務及日常行政事務。 每月薪金為人民幣 元

  8、合作人的共同權利:①參予合作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作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③檢查合作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作重大事項。

  第八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作,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應當謹慎、認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賦予的權利,禁止合作人經營與合作競爭的業務。

  3.在其職責範圍內行使權利,不得越權。不得利用內幕資訊為自己或他人謀取利益。

  4.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公司的財產不得接受與公司交易有關的佣金。

  5.不得洩漏在任職期間所獲得的涉及本公司的機密資訊。

  第九條 合作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作期屆滿;②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③合作期間地虧損達到100萬元;④合作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作終止後的事項:如雙方不能就繼續合作達成協議或合作終止,丙方應無條件退出,並交付資產給乙方。超出乙方現有資產部份應按投資比例返還給丙方。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合作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作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xx市人民法院。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協議人違反本協議條款,違約方應承擔相應合同責任,並賠償守約方損失。包括訴訟所支的律師費,訴訟費等。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作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其他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作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作人:____________

  合作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

聯合經營合同8

  為了充分發揮商業工作促進生產,引導生產,保障供應,繁榮經濟的作用,搞好_________回收和供應工作,支援“四化”建設,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聯合經營合同,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聯合經營單位:

  _________物資回收公司(_________商店)稱 (甲方)

  _________路街道辦事處稱 (乙方)

  第二條聯合經營企業名稱:

  _________市物資回收公司_________路_________聯合經營店

  第三條組織領導:

  甲方出_________名,乙方出_________名(各街道辦事處出_________名),組成聯營企業經營管理委員會,設正主任一名,付主任若干名,委員會的職責是:

  1.對聯營店實行領導和監督。

  2.決定聯營店正、付經理及主要人員的選配和調整。

  3.研究決定聯營企業的重大經營問題。

  4.聯營店的正、付經理均由乙方擔任。

  第四條甲乙雙方的工作職責:

  甲方:

  1.根據業務經營的需要,提供_________專項經營的流動資金。

  2.掌握經營政策和價格政策。

  3.進行日常業務輔導。

  乙方:

  1.全面負責回收網點,存放貨場和各種加工運輸工具的安排。

  2.合理調整和使用人員。

  3.組織好日常購銷業務工作。

  第五條經營範圍:

  1.有權接收規定劃區內代購點和自營戶的收購業務。

  2.有權經營地區的購銷業務。

  3.經過批准,有權與省內外開展舊_________的經營業務。

  4.認真貫徹執行合同法,對外簽訂的合同,須經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簽證後生效。

  5._________。

  第六條價格許可權:

  1.聯營企業成立物價評議小組,在市物資回收公司物價科的管理指導下進行工作。

  2.執行全市統一規定的收購價、交換價、銷售價。

  3.在執行統一銷售價的基礎上,聯營店可根據市場的行情變化和地區差價,有權在不超過_________的浮動範圍內,自行調整價格。

  4.在_________地區開展業務,應服從當地價格管理,不得采取高價吸引開展業務。

  5.市區不得采取違犯統一價格的手段,吸引代購點和自營戶的回收業務。

  第七條財務管理

  1.建立完整的財務核算制度。

  2.按照上級規定,按月、季度編報進、銷、費用、利潤、計劃,報有關領導部門。

  3.嚴格執行財經紀律,按國家財稅部門規定,支付各項費用。

  4.帳目清楚,核算準確。

  5.定期向管理委員會提報工作情況資料。

  第八條人員及盈虧分配:

  1.聯營店的工作人員,要本著精簡節約的原則從實際出發,合理定員。如業務發生變化需要增加時,必須管理委員會批准,原則上從待業青年中挑選。

  2.甲方派駐聯營店的輔導員,其工資和一切待遇,仍由甲方負責,派駐人員,不得從聯營店索取額外利益。

  3.聯營店工作人員平均每人月工資不得超出_________元,要根據任務輕重,貢獻大小,確定合理差距。

  4.聯營店的工作人員的勞動保護用品按工作情況需要參照國營企業標準執行。

  5.聯營店不執行國家規定的勞動保險條例,工作人員發生意外工傷,聯營店要負責查明原因,提出初步意見報請聯營企業委員會研究經上級批准,做一次性處理。費用從利潤中按_________比例甲乙分擔。

  6.聯營店實行每月結算一次,經營利潤所獲純利,採取按季統算的辦法,實行_________分成,即乙方分_________成,甲方分 _________成,利潤分成後,雙方各自按上級規定繳納所得稅和利潤上交。 如因形式變化及政策性原因發生正當虧損,甲乙雙方按上述利潤分成比例分擔。

  7.聯營店只負責與日常經營商品有關的直接費用、間接費用以及管理委員會核定的行政辦公費用。如果發現任意擴大開支、亂攤費用的時候,除按規定扣回,並追查有關人員責任。

  8.未經管理委員會批准的經營,發生違犯市場管理和價格政策所造成的損失,由從事經營方和直接負責人負責,不能從費用中列支。

  9.聯營企業只負責管理委員會批准在本企業從事經營工作人員基本工資和國家規定的獎勵標準,其他獎金和報酬均由乙方自行從分得的利潤中解決,不列聯營企業費用支出。

  10.聯營店在經營中發生的商事糾紛所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由聯營企業負責。

  第九條甲乙雙方聯營時間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雙方都同意繼續聯營,須另立聯營合同,或延期執行原合同條款。

  第十條本合同在執行期中,如有一方需要變更合同條款,必須在兩個月以前提出書面意見,經雙方同意後執行,不經雙方同意,均不得單方違約。 否則,由違約一方承擔責任,雙方意見一時不能統一,可報請簽證機關

  裁決。

  第十一條本合同雙方簽章後,經雙方上級批准和合同管理機關簽證之日起生效,並按規定辦理工商企業登記,領取營業執照,以及辦理稅務登記手續。

  第十二條企業終止聯營後,庫存商品均按帳目數量、金額,由甲方自行處理。

  第十三條本合同書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若干份,送交有關部門備查。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主管部門(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

聯合經營合同9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決定共同出資合夥經營圖書批發兼零售業務,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夥經營企業名稱:陶冶書社。

  二、業務範圍:

  1.批發圖書及有聲讀物。

  2.零售圖書及有聲讀物。

  三、合夥各方出資方式、數額和投資期限:

  1.甲方投資現金×萬元。又運輸車一輛,每年按×元計折舊費。

  2.乙方投資現金×萬元。

  3.丙方投資現金×萬元。又店房(×m2)一間、庫房(×m2)一間,店房、庫房每年使用費按×萬元計。

  各方投資在書社開業前15天到住。

  四、書社財產為全體合夥人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經合夥成員一致透過,不得處分書社的全部或部分財產、資產、權益、債務。

  五、合夥成員出資額及因參加本聯營而獲得之權益不得轉讓。

  六、利潤分配與風險承擔:

  在依法交納營業稅及其他規定費用後,書社所得尚需提取適當的儲備基金、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而後,合夥各方按下述比例分配:甲方:57%;乙方:15%;丙方:28%。各方亦按上述比例承擔虧損風險。

  七、書社的組織機構與經營管理:

  1.由X X任書社經理,XXX、XXX任副經理 .

  2.由××X推薦主管會計一名,XX、XXX各推薦助理會計一名。

  3.圖書採購主要由XXX負責;運輸、銷售主要由XXX、××負責。

  八、違約責任:

  1.聯營成員不得中途退出,如果退出,除賠償其所造成的全部損失外,還應付其出資額的5%作違約金。

  2.聯營成員在本合同存續期間,不得加入其他半緊密型聯營,否則視為中途退出,按前款處理。

  九、本合同經三方簽字後,報請有關主管部門審批後生效。生效日從審批之日算起,有效期至20××年×月X日終止。

  十、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合夥成員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二份,送X X、X×各一一份。

  甲方:X X× 乙方:X X X 丙方:×X

  地址:××X X 地址:X×X X 地址:X X X X

  簽約時間:×X××年X月×日

  鑑(公)證機關:(公章) 。

  經辦人:X X X(簽章) 。

  X X X×年×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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