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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麼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篇1

  1、臨床實驗室安全管理的目的是按照國家頒佈的法令、法規、保障工作人員、病人和進入臨床實驗室人員的安全,保證儀器裝置、有毒和易燃、易爆試劑的安全使用,使工作人員在安全的環境下和條件下完成日常工作。

  2、工作人員須穿工作服,必要時穿隔離衣、防護鞋,戴口罩、手套和護目鏡。

  3、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檢驗用品,用後進行無害化處理。

  4、嚴格執行無菌技術操作規程,靜脈採血必須一人一針一管一巾一帶;微量採血應做到一人一針一管一片;對病人操作前洗手或手消毒。

  5、無菌物品如棉籤、棉球、紗布等及其容器應在有效期內使用,開啟後使用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

  6、各種器具應及時消毒、清洗;各種廢棄標本應按醫療垃圾處理。

  7、檢驗人員結束操作後應及時洗手。非列印化驗單要消毒後發放。

  8、保持室內清潔衛生,每天對空氣、各種物體表面及地面進行常規消毒。在進行各種檢驗時,應避免汙染;在進行特殊傳染病檢驗後,應及時進行消毒,遇有場地、工作服或體表汙染時,應立即消毒處理,防止擴散。

  9、菌種、毒種按《傳染病防治法》進行管理。

  10、對劇毒化學物品,壓力裝置和貴重儀器責任到人。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督查。

  11、保證實驗室電、水使用的安全,防止超負荷用電。使用電爐時一定要有人看守。使用電高壓消毒鍋時,一定要遵守操作程式,以防止爆炸。下班前一定要檢查水、電開關,關好門窗,注意防盜。

  12、使用強酸、強鹼、腐蝕、有害、易燃、易爆品時,應在適當的環境中正確操作,防止腐蝕、灼傷、中毒、水災和爆炸等事件的發生。

  13、對工作中可能發生的以外事故,如發生醫療暴露等事件,要嚴格按照醫院制訂的預案進行,不得延誤。

  14、保護好防火設施,保持應急通道暢通,便於火警時人員安全撤離。

  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篇2

  目的:確保實驗人員生物安全,樣品質量不受影響,環境不受汙染特制定該管理制度。

  一、人員准入條件

  1、實驗室人員務必在身體狀況良好、穿戴好防護服(白大衣)的狀況下,方能進入實驗室的汙染區域工作。但當身體出現較大的開放性損傷、處於較重的疾病感染狀態或呈重度疲勞狀態時不得進入。

  2、實驗室人員、輔助人員和外來人員務必具備相應的專業技能、受過相關的實驗室生物安全培訓、瞭解實驗室潛在的生物危害和特殊要求,經負責人審批後方可進入相應的實驗室工作。

  3、外來參觀人員需經科室負責人同意並在相關人員陪同下方可進入實驗室。

  4、未成年人、孕婦和有免疫缺陷的人員不得進入實驗室,處於易受感染狀態或感染後果嚴重的額人員也不得進入實驗室。

  二、生物安全日常管理:

  (一)操作準則

  1、所有樣本、培養物均可能有傳染性,操作時均應帶手套。在認為手套已被汙染時應脫掉手套,立刻洗淨雙手,再換一雙新手套。

  2、當實驗過程可能涉及到直接或意外接觸到血液、有傳染性的材料或被感染的動物時,務必要戴上適宜的手套,脫手套後務必洗手。在實際或可能接觸了血液、體液或其他汙染材料後,即使戴有手套也應立即洗手。

  3、不得用戴手套的手觸控自己的眼、鼻子或其他暴露的黏膜或皮膚。不得帶手套離開實驗室或在實驗室來回走動。

  4、嚴格禁止用嘴操作實驗器材,包括吸液、吹酒精燈等。實驗材料禁止放入嘴裡。禁止舔標籤。

  5、儘量用塑膠製品代替玻璃製品,不使用破裂或有缺口的玻璃器具。破損的玻璃不能直接用手直接操作,務必用機械方法清除,如刷子、夾子、鑷子等。破裂的玻璃器具和比例碎片應丟棄在有專門標記的、單獨的,不易刺破的容器裡。

  6、所有的實驗步驟都應儘可能使氣溶膠或氣霧的構成控制在最小程度。任何使構成氣溶膠的危險性上升的操作都務必在生物安全櫃裡進行。有害氣溶膠不得直接排放。

  7、應儘可能減少使用利器和儘量使用替代品。包括針頭、玻璃、一次性手術刀在內的利器,應在使用後立即放在耐扎容器中。尖利物容器應在資料物到達三分之二前置換。

  8、所有濺出事件、意外事故和明顯或潛在的暴露於感染性材料,都務必向實驗室負責人報告。此類事故的書面材料應存檔。

  9、所有棄置的實驗室生物樣本、培養物和被汙染的廢棄物應被假定有傳染性,在從實驗室中取走之前,應以安全方式處理和處置,使其到達生物學安全。

  10、實驗室應持續整潔、乾淨,當潛在的危險物濺出或一天的工作結束後,所有操作檯面、離心機、加樣槍、試管架務必擦拭、消毒。

  11、每日工作完畢,最後一個離開實驗室的人員需關好水、電、門、窗。

  (二)生物安全行為規範

  1.進入實驗室前要摘除首飾,修剪指甲,以免刺破手套。長髮應束在腦後,禁止在實驗室內穿露腳趾的鞋。不得佩戴有可能被捲入機器或可隨人傳染性物質的飾物。

  2.在實驗室裡工作時,要始終穿著實驗服,實驗室外禁止穿防護服(白大衣)。大白衣應定期清洗、更換,清洗時應使用具有殺菌消毒的洗液或其他相應方法。

  3、操作感染性物質、腐蝕性或毒性物質時須在通風櫥中進行,並佩戴相關的安全防護用品,如安全鏡、面罩或護目鏡。皮膚受損時應以防水敷料覆蓋。

  4、當有必要保護眼睛和麵部以防實驗物件噴濺、或紫外線輻射時,務必要配戴護目鏡,面罩(帶護目鏡的面罩)或其它防護用品。

  5、實驗室工作區不允許吃、喝、化妝和操作隱形眼鏡,禁止在實驗室工作區內的任何地方貯存人用食品及飲料。

  6、實驗室防護服不應和日常服飾放在同一櫃子。個人物品、服裝和化妝品不應放在有規定禁放的和可能發生汙染的區域。

  7、不得涉及呼吸道傳播疾病樣品室,要佩戴貼合要求的防護口罩。

  (三)監督與檢查

  1、涉及病原體的科室負責人要經常對各項實驗的生物安全性進行檢查和監督。

  2、各實驗專案主管人員要定期對所開展的實驗工作進行監督與檢查,及時發現並報告安全隱患事件。

  三、常見實驗室廢棄品處理

  實驗室廢棄品按物理型別而言可分為固體廢棄品、液體廢棄品及氣體廢棄品,就危害型別而驗分為化學毒性廢品和病原性廢品,由於廢棄物品具有潛在的致病性、傷害性,如不妥善處理會造成很大的人身危害、環境汙染和社會危害。根據《國家危險廢物品名錄》、《醫療廢物管理條例》、衛生部和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制定的《醫療廢物分類目錄》有關規定的要求,對實驗室廢棄物進行分類,主要包括感染性廢棄物、病理性廢棄物、損傷性廢棄物、化學性和放射性廢棄物等。

  四、支援檔案

  1.《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2.《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

  3.《實驗室生物安全守則》(WHO,第三版,2004年)

  4.《微生物和生物醫學實驗室生物安全通用準則》(WS233-2003)

  5.《實驗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改變9489-2004)

  6.《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生物安全培訓衛生部規劃教材,第2版)

  7.《醫療廢棄物管理條例》

  8.《實驗室生物安全》

  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篇3

  一、目的

  規範各類實驗操作,保證化驗員操作過程中的人身安全和公司財產不受損失,確保檢測工作正常有序地進行,並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實驗室各類操作的安全管理。

  三、職責

  實驗室負責人負責對安全操作的監督;化驗員負責安全操作規範的貫徹實施。

  四、內容

  (一)、一般要求

  1、嚴禁化驗人員將與檢驗無關的物品帶入化驗室(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2、凡從事各種產品檢驗的工作人員,都應熟悉所使用的藥品的效能,儀器、裝置的效能及操作方法和安全事項;

  3、進行檢驗時,應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規程進行,掌握對各類事故的處理方法;

  4、實驗室內要有充足的照明和通風設施;

  5、進行檢驗時,勞動保護用具必須穿戴整齊;

  6、所有藥品、樣品必須貼有醒目的標籤,註明名稱、濃度、配製時間以及有效日期等,標籤字跡要清楚;

  7、禁止用手直接接觸化學藥品和危險性物質,禁止用口或鼻嗅的方法去鑑別物質。如工作需要,必須嗅聞時,用右手微微扇風,頭部應在側面,並保持一定距離。嚴禁用燒杯等器具作餐具或飲水,嚴禁在實驗室內飲食;

  8、用移液管吸取有毒或腐蝕性液體時,管尖必須插入液麵以下,防止夾帶空氣使液體衝出,用橡皮吸球吸取,禁止用嘴代替吸球;

  9、易揮發性或易燃的液體儲瓶,在溫度較高的場所或當瓶的溫度較高時,應經冷卻後方可開啟;

  10、凡參加實驗專案的人員,必須熟悉所使用物質的性質,操作規程、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項;

  11、在進行有危險性工作時,應採取安全措施,參加人員不得少於二人;

  12、在器具中放加熱藥品時,必須放置平穩,瓶口或管口禁止對著別人和自己;

  13、加熱試管內的溶液時,管口不得對著面部,加熱時要不停地搖晃,以防止因上下溫度不均發生沸騰而引起的燙傷,加熱蒸餾結束後應先拿出冷凝管後移開酒精燈以防產生倒吸使儀器破裂;

  14、在移動熱的液體時,應使用隔熱護具輕拿輕放,穩定可靠;

  15、工作服一旦被酸、鹼、有毒物質及致病菌等玷汙時必須及時處理;

  16、停電停水時,要及時切斷電源,關閉水閥;

  17、廢酸廢鹼,有機溶劑以及易燃物質,必須經過中和處理後,方可傾倒指定地點,禁止直接傾入水槽中;

  18、化驗工作結束後,所有儀器裝置要清洗乾淨,切斷電源,關閉水、電、氣閥門,溶液、試劑和儀器應放回規定地點;

  19、下班時,應檢查電源是否切斷,水、氣閥門是否關閉;

  20、實驗室內應設定砂箱、滅火器等消防器材。當室內發生易燃易爆氣體大量洩露的危險情況時,應立即停止動用明火及能產生火花的工作,立即關閉閥門,開啟門窗,加快通風。

  (二)、玻璃儀器的安全使用

  1、玻璃儀器在使用前要詳細檢查,有裂紋或損壞的不得使用;

  2、搬取有液體(1升以上)的瓶子時,必須一手握住瓶頸部,一手託瓶底,不準單獨握住頸部以防負荷大、重而崩裂脫落,較大的瓶子宜放在瓶架上搬取;

  3、在常壓下使用的玻璃器皿,溫度不得超過500℃(指硬玻璃),下壓或負壓操作時,不得超過400℃,溫度的升降應緩慢進行;

  4、裝鹼性溶液的瓶子,宜使用膠皮塞,以免腐蝕粘住;

  5、清洗裝有腐蝕性、危險性物質的器具時,必須將危險物質除淨後,再用水清洗乾淨;

  6、非耐熱器皿和廣口瓶、量筒、表面皿、稱量瓶等,禁止用明火直接加熱,不得在器皿內進行放熱的操作,如器皿內有水珠應放在烘箱中烘乾;

  7、注意勿使玻璃和瓷器區域性受熱、受冷。例如在加熱、冷卻裝置的操作過程中,防止器皿區域性急劇的溫度變化而破裂。

  (三)、電器裝置的安全使用

  1、嚴格遵守電器作業安全規定,非電工嚴禁從事電器作業。檢修電器裝置、線路、開關照明、安裝臨時電源作業,均應由電工作業;

  2、電器裝置,必須有可靠的安全接地,推上電閘時要扣緊,拉下電閘時要徹底,推進必須快速;

  3、在同一電源上,不能同時使用過多儀器裝置,以免造成負荷過大;

  4、使用電器裝置時,要檢查電源電壓是否與使用裝置的電壓相符;

  5、絕緣不合格,導線裸露或破裂,發現漏電的電器裝置儀器,不準使用,要儘快修理;

  6、如電器裝置的線路一旦發熱或溫度超過規定,而發生故障,應立即切斷電源,由電工檢修;

  7、電器裝置應嚴防受潮,禁止用溼布擦拭電源開關。如有水珠附上,禁止拉、合電閘;

  8、在加熱電器附近,不得放置易燃易爆物品,當用電爐加熱的容器破裂時,必須切斷電源,然後再進行處理;

  9、所有電熱裝置,必須放在石棉板上,發熱量大的裝置還應架空,並採取隔熱措施;

  10、當室內有易燃易爆氣體和蒸汽時,必須確認合格後,方可給電器裝置和儀器送電;

  11、在有易燃易爆氣體、粉塵的室內,所用的電器裝置和照明應符合防爆要求;

  12、發現有人觸電時,應先切斷電源,並立即進行搶救。

  (四)、有毒、有害物質的管理與使用

  A、管理

  1、盛裝有毒物質的容器,在標籤應註明“有毒”或“劇毒”字樣和醒目的危險標誌;

  2、凡毒性化學品應分類貯存,不得與易燃易爆物品及氣化腐蝕性等化學品貯存在統一庫房;

  3、凡劇毒化學品應用專門鐵櫃單獨存放,堅持雙人兩鎖兩本帳制度;

  4、建立健全的毒藥品管理制度,入庫、發放時必須認真檢查記錄,定期清點,帳物必須一致,發現數量不符時應立即認真追查原因,及時報告,毒品應配備兩名專人進行管理,堅持雙人兩鎖兩本帳制度;

  5、有毒藥品庫嚴禁非保管人員入庫,保證有毒藥品庫絕對安全;

  6、各部門領取有毒藥品必須由兩名可靠的專人負責,並填寫領料單,登記數量;

  7、有毒藥品的發放與領取應加強計劃管理,使用部門(單位)領導應嚴格履行有毒藥品領用審批手續;

  8、使用部門按生產、檢驗的需要定期編制計劃送相應部門。

  B、使用

  1、有毒藥品庫貯存量不得過多,一般不許超過一個月的使用量;

  2、使用有毒藥品時,必須當日使用,當日領取,用多少領多少,嚴加保管,不準無關人員接觸,如使用有剩餘,必須立即退回有毒藥品庫,不準在使用地方存放;

  3、使用過的裝置工具一定要清洗乾淨,使用過的廢水一定要進行處理,並定期取樣化驗分析,沉澱的廢渣要埋在指定的地點;

  4、凡裝放有毒藥品的工具如鐵罐、麻袋、玻璃瓶、塑膠袋等不許亂放、隨意處理,必須經過消毒,化驗無毒才能使用或處理;

  5、在使用有腐蝕性、刺激性及劇毒物品時,如:強酸、強鹼、濃氨水、氫化物、三氧化二砷、碘等必須戴膠皮手套和防護眼鏡,且須有人監護;

  6、禁止將有毒物質或致病菌擅自挪用或帶出實驗室,發現丟失或被盜竊,應及時報告;

  7、從事微生物檢驗的人員,工作結束後應洗手消毒,下班時應脫下工作服。

  (五)、易燃易爆物質的安全使用

  1、凡使用與空氣混合後能形成爆炸的混合物時,必須在通風櫥內進行操作;

  2、嚴禁在火源附近進行易燃易爆物質的操作。酸、苯、甲苯、丙酮、汽油等易燃物質,其附近不得有明火;

  3、進行有爆炸性的操作,所用的玻璃容器,必須使用軟木或膠皮塞,禁止使用磨口瓶塞;

  4、禁止將易燃物質(如苯、甲醇、乙醇等)進行明火蒸餾或加熱。其沸點低於100℃者,應在水浴上加熱,沸點高於100℃者,應在油浴上加熱。水浴和油浴應使用閉式電爐,禁止油浴加熱到接近油的著火溫度;

  5、加熱易燃液體時,必須在冷卻迴流器的燒瓶中進行;

  6、蒸發可燃液體時,禁止將蒸汽直接排在室內空間;

  7、熔融石蠟時,應放在砂浴上進行,切莫過熱,以免著火;

  8、禁止將氧化劑與可燃物品一起研磨,不能在紙上稱量氫氧化鈉;

  9、使用爆炸性物品(如:高氯酸、過氧化氫等)禁止振動、碰撞和磨擦;

  10、易發生爆炸危險的操作,應採取安全隔離措施,具有特別危險的'操作(如使用放射性物質)應採取特殊防護措施,並在符合規定的隔離室內進行;

  11、加熱操作或實驗過程中,如發生著火爆炸,應立即切斷電源,熱源和汽源進行滅火;

  12、取用鉀、鈉、鈣、黃磷時必須使用專用鉗子,禁止用手接觸。鉀、鈉、鈣存放在煤油中,禁止與水或蒸汽接觸,黃磷應放在水中,均應浸沒於液體下面與空氣隔離;

  13、揮發性有機藥品,應放在通風良好的地方、冰箱或鐵櫃內,低燃點的易燃品,不能放在火源附近,若室溫過高時,應備有冷卻裝置。

  (六)、腐蝕性、刺激性物質的安全使用

  1、稀釋濃酸時,必須將酸注放水中,用玻璃棒緩慢不停地進行攪拌,禁止將水直接注入酸中,稀釋時,應緩慢進行,若溫度過高應待冷卻後再進行;

  2、溶解化學物品和稀釋濃溶液時,必須在耐熱容器和硬質玻璃器具中進行;

  3、在處理發煙酸和強腐蝕性物品時,要特別謹慎,防止中毒或灼傷;

  4、當酸、鹼溶液、化學試劑灼傷皮膚或濺入眼睛時,應立即用清水沖洗、救護,情節嚴重的急送醫院;

  5、開啟盛溴、過氧化氫、鹽酸、氫氟酸、發煙酸等物質的瓶塞時,瓶口不得對著人;

  6、溶解氫氧化鈉或氫氧化鉀時,要嚴防沸騰濺出,酸鹼中和時應緩慢進行,嚴禁液體飛濺;

  7、禁止濃硝酸與可燃物接觸;

  8、如需將濃酸或鹼中和時,應先行稀釋,絕不許將濃酸、濃鹼直接中和。

  (七)、防火安全

  1、實驗室內嚴禁抽菸,不準亂拋火柴或其它火種;

  2、實驗室必須設定防火裝置,由專人負責保管和補充,滅火器材應放在固定地點。化驗人員每人都必須熟悉防火知識,並能操作;

  3、使用易燃揮易揮發試劑時,附近必須沒有火源或遠離火種;

  4、酒精燈或噴燈必須在火種熄滅的情況下,才能新增酒精;

  5、加熱可燃液體時,不能直接用火加熱,必須在水浴上加熱或加墊石棉網;

  6、要經常檢查電線是否有漏電現象;

  7、實驗室裡,可燃試劑的貯存不宜超過規定量(一個月的使用量)。

  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篇4

  1、要嚴格執行xx食品管理法律、法規、安全管理規定,加強實驗室安全的監督和管理,對可能影響檢驗工作的安全隱患進行控制。

  2、實驗室和樓道內必須配置足夠的安全防火設施。消防裝置要品種合適,定期檢查保養。

  3、走廊、樓梯、出口等部位和消防安全設施前要保持暢通,嚴禁堆放物品,並不得隨意移位、損壞和挪用消防器材。

  4、易燃、易爆藥品專人專櫃存放保管,並符合危險品的管理要求。劇毒藥品應由兩人保管,雙鎖控制,存放於保險箱內。建立易燃、易爆、劇毒藥品的使用登記制度。

  5、普通化學試劑庫設在檢驗科內,由專人負責,並建立試劑使用登記制度。領用時應符合審批手續,並詳細登記領用日期、用量、剩餘量,並有領用人簽字備案。

  6、凡使用高壓、燃氣、電熱裝置或易燃、易爆、劇毒藥品試劑時,操作人員不得離開崗位。

  7、各種電器裝置,如電爐、乾燥箱、保溫箱等儀器,以實驗室為單位,由專人保管,並建立儀器卡片。

  8、做好電腦網路安全工作,防止病毒侵入,防止洩密。

  9、每天下班時,各實驗室應檢查水、電安全,關好門窗。確保無隱患後,方可鎖門離開。值班人員要做好節假日安全保衛工作。

  10、實驗過程中產生的廢物、廢液、廢氣、有毒有害的包裝容器和微生物汙染物均應按屬性分別妥善處理,以保證環境和實驗室人員的安全和健康。

  11、任何人發現有不安全因素,應及時報告,迅速處理。

  12、定期檢查安全制度的執行情況,並經常進行安全教育。

  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篇5

  一、實驗室安全工作必須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凡在實驗室工作、學習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切實做好防火、防盜、防爆、防水、防意外傷害等預防工作,確保人身及財產安全。

  二、除正常實驗教學和科學研究以外,未經學校實驗管理員許可,任何實驗室不得挪作它用。

  三、實驗室安全衛生管理要責任到人,銘牌標示。

  四、實驗室儀器裝置和器材的存放要規範、整潔、有序,符合安全規範要求;實驗室嚴禁存放私人生活用品。

  五、學校對新上崗的實驗室工作人員和入學新生要進行安全教育,使其瞭解實驗室消防安全環境和注意事項。所有人員都要具備消防安全常識,並能正確使用滅火器。

  六、禁止在實驗室內吸菸、進食、留宿;不得在實驗室接待與實驗教學或科研等事項無關的人員。

  七、實驗室工作人員要經常檢查、維護電器裝置和電源線路,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禁止擅自扳動電閘、亂接濫扯電源線路、超負荷用電;使用電烘箱、電烤箱、馬弗爐、電爐、電烙鐵等電熱器具時,要有專人現場管理,用完立即切斷電源;嚴禁非正常工作用電。

  八、嚴格遵守公共網路資訊保安管理的有關規定,嚴禁利用網路實驗室製造、傳播有害或不良資訊。不得隨意拔、插網路線路及設施;不準私自拆卸、搬移任何裝置。

  九、對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要妥善存放,專人保管;對劇毒物品要嚴格執行管理和領用制度。

  十、學生實驗結束後要做好裝置、器材、工具等的復原及實驗場所的清潔整理,使之保持正常狀態。工作人員要檢查切斷電源、水源和氣源等,關窗鎖門後方可離開實驗室。

  十一、學校(或實驗教學中心)對各實驗室的房門鑰匙實行統一管理,每個實驗室必須有一把鑰匙交由學校集中保管,以備急用。各處室責任人或負責人要妥善保管實驗室鑰匙,不得私自配製或轉借他人;若有遺失或損壞要及時報告,並採取補救措施。

  十二、寒、暑假前必須對實驗室安全衛生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假期停用的實驗室要加貼封條。

  十三、實驗室管理員要對所制定的具體制度和措施,嚴格執行。

  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篇6

  1、進入實驗室工作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實驗室的規章制度,服從本室人員的安排和管理,保持室內肅靜和整潔,做到文明實驗。

  2、使用儀器裝置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認真填寫使用記錄,發生故障或損壞應及時報告實驗室管理人員。

  3、實驗室應保持整潔、安靜、禁止吸菸,嚴禁存放個人物品,不得隨意住宿,更不得將儀器裝置、場地私自租借給他人使用。

  4、使用濃硝酸、鹽酸、硫酸、高氯酸、氨水時,均應在通風廚或在通風情況下操作,如不小心濺到皮膚或眼內,應立即用水沖洗,然後用5%碳酸氫納溶液(酸腐蝕時採用)或5%硼酸溶液(鹼腐蝕時採用)沖洗,最後用水沖洗。

  5、使用玻璃儀器時,要按操作規程,輕拿輕放,以免破損,造成傷害。

  6、嚴禁用溼手開啟電閘和電器開關,禁止使用漏電儀器,以免觸電。

  7、消防器材要放在明顯位置,嚴禁將消防器材移作別用。注意安全,做好防火、防盜、防爆炸、防破壞工作,防止事故的發生。

  8、易燃溶劑加熱時,必須在水浴中進行,避免使用明火,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實驗,要嚴禁煙火,易燃易爆物品的儲存必須符合安全存放要求。

  9、保持實驗室環境整潔,走道暢通,裝置器材擺放整齊。實驗室用的所有儀器,都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儀器使用完畢後拔出插頭,將儀器各部旋鈕恢復到原位。

  10、下班時,整理好器材、工具和各種資料,切斷電源,關好門窗和水龍頭。

  11、外來人員進入實驗室做實驗或參觀學習,需經部門經理批准同意後方可進行。

  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篇7

  一、實驗室是教學科研的重要基地,實驗室的安全管理是實驗工作正常進行的基本保證。凡進入實驗室工作、學習的人員,必須遵守實驗室有關規章制度,不得擅自動用實驗室的儀器裝置和安全設施,不準在實驗室吸菸,就食,不準隨地吐痰。

  二、實驗室工作人員及參加實驗的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有關安全條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三、實驗室內安全設施、標誌必須齊全有效。

  四、實驗室供電線路的安裝必須符合實驗教學的需要和安全用電的有關規定,定期檢查,及時維修。

  五、實驗室要做好防火、防觸電等工作,要配備滅火機等消防器材。

  六、實驗室要採取防盜措施,加強安全保衛工作,非實驗室工作人員不得進入儀器保管室內。

  七、每日最後離室人員要負責檢查水、電、門窗等有關設施的關閉情況,確認安全無誤,方可離室。節假日前各室人員應進行安全檢查,並作好記錄。

  八、對實驗室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整改,若發生安全事故,應在採取補救措施的同時如實報有關部門,對造成安全事故者,應根據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及時處理。

  九、實驗室工作人員作為實驗室安全防護的當然責任者,應隨時隨地按照本制度進行檢查,做好安全防護工作,院領導要經常督促檢查。

  十、實驗中如發生事故,應有急救措施,同時保護現場,並立即報告有關部門。

  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篇8

  一、 實驗室由上自然科學課教師負責管理。

  二、 實驗臺、凳,應編號。學生上課要排隊進入室內按編號就座,保持室內肅靜、整潔,不準打鬧、不準在臺上、牆上亂刻亂畫。

  三、 上實驗課前,教師必須預習實驗內容,明確目的要求,熟悉方法步驟,掌握基本原理。

  四、 學生認真聽教師講解實驗目的、步驟、儀器效能、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項。

  五、 學生要自己動手,親自操作,仔細觀察實驗現象,認真記錄,實事求是填寫報告,不允許抄襲別人的實驗結果。

  六、 實驗時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發生,如發現跡象應立刻報告教師處理。

  七、 儀器、藥品和試劑不得濫用和損壞,應違章操作損壞儀器、裝置,照價賠償。

  八、 室內物品一律不得私自帶出室外,違者批評教育。不聽勸告者,公開點名批評或罰款。

  九、 實驗完畢,必須清點儀器,在原處擺放整齊,做好清潔工作,有秩序的離開實驗室,並關好門窗,如失職造成損失,扣學期貢獻獎或按損失程度,追究事故責任。

  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篇9

  一、實驗室的技術安全,環境保護,衛生和消防工作是關係到人身安全和財產安的大事。要經常對教職工和學生進行安全知識的教育,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驗室每學期應對實驗室安全技術管理工作情況進行一次認真檢查。

  二、每個實驗室(研究室、貴重精密儀器室)設一名安全負責人,對不符合規定的操作或不利於安全的因素進行監督,有權停止有礙安全的操作。

  三、各實驗室(倉庫)應根據各自工作特點,制定出具體要求和措施條例,並懸掛在明顯的地方,嚴格貫徹執行,每逢重大節假日要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四、對易燃、易爆和劇毒危險品,要按規定設專用庫房存放,並指定專人妥善保管。領用時要嚴格手續,必須經實驗室主任簽署意見,報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使用,同時要有可靠的安全防範措施,剩餘部分要立即退回倉庫,並作好詳細記錄。

  五、各種壓縮氣瓶,不可靠近熱源,離明火距離不得小於10米,夏季要防止烈日曝曬,使用時禁止敲擊和碰撞,外表漆色標誌要保持完好,專瓶專用,嚴禁私自改裝其它氣體。

  六、電氣裝置或線路必須按規定裝設,禁止超負荷用電。不準亂拉亂接電線,實驗室必須拉接的臨時線,用畢應立即拆除。

  七、未經學校稽核批准,嚴禁使用電加熱器具。凡擅自使用電加熱器具者,除沒收器具,對使用人進行批評教育外,並按有關規定罰款。

  八、有接地要求的儀器必須按規定接地,定期檢查線路,每個實驗室的安全用電、用水工作及其閘閥啟閉等由該實驗室管理人員負責。

  九、實驗室內未經保衛部門批准不得明火取暖。嚴禁抽菸,除必須使用明火實驗的場所外,都需保衛部門批准才能使用明火,有違反者,實驗室工作人員有權進行制止。

  十、對違章操作,翫忽職守,忽視安全而造成失火、被盜、汙染、中毒、人身重大傷損,精密、貴重、大型儀器裝置損壞等重大事故,實驗室要保護好現場,立即向本單位報告。有關部門要及時對事故做出嚴肅處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對隱瞞不報或縮小、擴大事故真相者,應予以從嚴處理。

  十一、新建和擴改建實驗室時必須將有害物質、有害氣體處理工作列入計劃一起施工。

  十二、對違反本條例或不顧國家有關規定自行其是,學校保衛部門、實驗室管理部門有權停止其實驗和作業,並做出限期整改的決定。凡是被勒令整頓、改造的實驗室(裝備),在採取相應的措施並經市級有關部門測試合格後方可重新工作。

  十三、健全安全規章制度,完備安全防範設施,各種安全設施要定期檢查,不準任何人以任何藉口借用或挪用。

  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篇10

  一、實驗室是教學科研的重要基地,實驗室的安全管理是實驗工作正常進行的基本保證。凡進入實驗室工作、學習的人員,必須遵守實驗室有關規章制度,不得擅自動用實驗室的儀器裝置和安全設施,不準在實驗室吸菸,就食,不準隨地吐痰。

  必須遵守本制度。

  二、實驗室工作人員及參加實驗的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有關安全條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三、實驗室內安全設施、標誌必須齊全有效。

  四、實驗室供電線路的安裝必須符合實驗教學的需要和安全用電的有關規定,定期檢查,及時維修。

  五、實驗室要做好防火、防觸電等工作,要配備滅火機等消防器材。

  六、實驗室要採取防盜措施,加強安全保衛工作,非實驗室工作人員不得進入儀器保管室內。

  七、每日最後離室人員要負責檢查水、電、門窗等有關設施的關閉情況,確認安全無誤,方可離室。節假日前各室人員應進行安全檢查,並作好記錄。

  八、對實驗室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整改,若發生安全事故,應在採取補救措施的同時如實報有關部門,對造成安全事故者,應根據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及時處理。

  九、實驗室工作人員作為實驗室安全防護的當然責任者,應隨時隨地按照本制度進行檢查,做好安全防護工作,院領導要經常督促檢查。

  十、實驗中如發生事故,應有急救措施,同時保護現場,並立即報告有關部門。(學校保衛處電話:89003119)

  檔案的管理制度:

  1、資料員對檔案進行分類登記造冊,並按存檔年限,定期清理到期資料,並分類造冊,辦理銷燬手續;

  2、借閱檔案時應登記,並應當日歸還;

  3、需借用存檔檢驗報告時,應由質量負責人、技術負責人等親自提取並簽字,其他人不得借用;

  4、資料室執行《實驗室內務管理控制程式》,應加強防火、防蛀、防黴、防盜工作,保證檔案資訊的安全;

  5、嚴格遵守本站《為使用者保密和保護技術所有權程式

  監測員職責:

  1、必須持證上崗,正確熟練地掌握本崗位監測分析的技術和有關儀器的使用和維護;

  2、遵守工作制度,嚴格執行檢測規範和操作規程,正確使用計量器具,按規定填寫原始記錄,按時報送檢測結果;

  3、嚴格執行分析質量控制有關規定,檢測前做好充分準備,檢測過程中堅持控制好準確度和精確度。檢測時發現異常及時彙報,主動提出合理建議,對自己出具的檢測資料負責。測試完畢及時整理、清洗器具;

  4、搞好儀器裝置的維護、保養,認真填寫使用記錄。不得使用未經檢定合格或超遲檢定週期的計量器具進行樣品檢測;

  5、堅持原則、忠於職守,不受其他因素干擾。做到科學、求實、公正、廉潔,保證檢測資料的科學性、公正性和準確性,自覺遵守保密制度,維護使用者權益;

  6、刻苦鑽研業務知識,收集和掌握與本人有關的國內外檢測技術發展現狀與動態,不斷提高檢測能力和服務水平;

  7、愛護公共財物,節約試劑、水電,保證室內清潔整齊,維護公共場所衛生,時刻做好安全檢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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