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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小校車學生安全情況調查報告

中小學校車學生安全情況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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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隨著社會的進步、教育事業的蓬勃發展及人們生活節奏的加快,中小學生及幼兒上、下學乘車需求日益增強,一批批接送學生的運營車輛應運而生,但有些車輛的車況極差、駕駛員的基本素質很低,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引起市委政府和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為了規範車輛管理,消除交通安全隱患,確保學生出行安全,今年4-5月份,市政協教科文衛體委員會透過發放問卷調查、走訪中小學及幼兒園瞭解情況,組織召開相關部門及部分學生家長參加的專題座談會徵求意見,到城管、公安、交警、交通、教育、安監、保險等部門進行調研,基本掌握了目前我市接送學生車輛的管理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一、目前的現狀

  全市現有中小學 87所,在校中小學生6 3 3人,其中市區7所, 508 人,不含職教中心和市一中,鄉鎮 80所,50232人;幼兒園、學前班 56所,不含私立幼兒園、小飯桌,在園在冊幼兒27 59名,其中市區4所,2822人,鄉鎮 52所,24337人。到目前為止,全市對需要接送的學生及幼兒,因沒有明確的政策和統一的管理模式,暫無專門用於接送的校車。自去年60輛公交車劃歸交通局接管後,分流出一部分,增加流經學校附近的公交線路,因不是專用車,受車上其他乘客的影響,公交車很難保證按時到達,造成有的學生改乘其它車輛,了了無幾的客源,使公交車效益甚微,久而久之,此線路公交車也就名存實亡了。所以,接送學生的車輛除自家車、極少數公交車外,大多是無牌無證無保險、假牌假證、套牌套證的麵包車、小貨車、三輪車、農用車、報廢車或拖拉機等。這些車輛車況較差、安全係數很低,有的車主為了圖方便和經濟效益,擅自對車廂進行改造,增加座位和擺上小凳子,不按限載的數量分趟接送,常常把車廂塞滿為止,嚴重超員。上下學時段在校園門口接送學生的車輛蜂擁而至,亂停亂放、隨意行駛,秩序十分混亂,交通堵塞嚴重,只能靠交警臨時疏通,孩子家長對安全問題有的熟視無睹,有的心存僥倖心理,有的無可奈何,學生及幼兒出行存在極大的交通安全隱患。

  二、存在的問題

  (一)車輛及駕駛人狀況堪憂

  從調查的情況看,接送學生的車輛大部分是政府禁止營運的報廢車或帶“病”車,安全效能很低,且車主又沒有購買交強險,令人十分擔憂。駕駛人素質參差不齊,整體偏低,安全意識不強,又因接送學生不同於一般乘客,所以根本沒有具備從業資格的,個別駕駛人甚至連駕駛證都沒有。

  (二)超員現象嚴重

  從對接送學生車輛的專項調查來看,超員現象十分嚴重。原因主要有三個方面:一是車主及駕駛人為了一味地追求經濟效益的最大化,能上多少上多少,能跑多快就跑多快,特別是幼兒園的接送車,認為學生所佔空間小,超載不會影響安全,如定員七人的麵包車擠十幾個人甚至更多。二是學生乘車時間集中。學生上、下學的時間都是在規定的一個時段內,搭乘車輛的學生只要看到有車,就會爭著上車,而駕駛人也不拒載;三是時間緊。接送學生的車輛,由於接送時間的特殊性要求,在實際接送中幾乎是“一次到位”,增加了超載現象發生的機率,每逢星期五下午學生放學和星期日下午學生返校時間,超員現象更為突出。

  (三)綜合管理不夠

  接送學生車輛的交通安全究竟怎麼管理,大多數人認為只是交警部門的事。在調查中發現,一些學校雖多次明確學生上下學不乘坐“病”車,但效果不明顯,對接送學生的車輛存在超員等違法行為,受職權範圍所限,無法管理,即使管車主也不聽。從我市的實際情況來看,中小學校、幼兒園比較分散,學生出行乘坐不合格車輛,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在交警警力不足的情況下,單靠交警部門來管理,確實有一定的難度。交警曾查扣一些不合格接送學生的車輛,但學生按時到校、準時回家受到影響,所以對此類車輛可能出現的交通危害也無可奈何。還有些車輛採取“游擊戰”刻意逃避執法部門的監管,形成了“教育部門管不了,職能部門抓不著”的'局面。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後果不堪設想。(四)安全設施缺乏

  保證學生乘車安全不僅要做好學生乘車途中安全管理工作,也要做好學生候車時的安全工作,這就要求必須有相應的安全設施保障學生候車時的安全。城區中小學校及幼兒園周邊交通標誌、標線不夠完善,缺乏相應的安全設施,如候車亭、警示標誌、人行橫道線、振盪減速標線及停車泊位等,這些安全設施的缺少,不僅給學生候車帶來不便,同時也存在著諸多安全隱患。在鄉鎮農村,雖然隨著 “村村通”工程的實施,修建了相當規模的水泥路或磚路,但是,交通安全設施也不健全,很多道路缺少、甚至全段路無任何交通標誌、標線,路面較窄,路況較差,很容易發生交通事故。

  三、確保學生出行安全的建議

  (一)明確職責,綜合管理

  當前,學生出行所暴露出的安全問題,不是單靠哪一個部門或一兩次突擊整治就能解決的,而要從根本上消除學生出行的安全隱患,必須堅持以政府為主導,建立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為主體,相關部門積極配合,學校、家庭、社會共同參與的安全防控體系,加強相關職能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形成齊抓共管的態勢。政府:主要是制定有效的管理辦法,協調各部門的關係,進行責任劃分,加強對各部門落實管理措施的監督檢查,對工作不負責任的單位和領導進行懲戒,保證管理措施倒位。安監部門:要做好與有關部門關於學生乘車安全的協調和督查工作,嚴格督促各部門、各校學生接送安全管理措施的貫徹和落實,對接送學生的車輛進行經常性地檢查和監督。交通部門:要在穩定原有運力的基礎上,充分發揮公交系統的主力軍作用,會同政府周密、合理地安排接送線路,建好相關接送點上的安全設施,同時,做好接送車輛駕駛員的管理工作,使其努力做到認真負責、熱情服務、按時準點、安全行駛,全力以赴做好學生的接送工作。公安交警部門:要認真做好接送學生車輛的檢測工作,嚴禁不合格車輛接送學生。定期組織接送學生車輛的駕駛員集中學習和培訓,對學習和培訓情況做好記錄整理存檔。促使駕駛員限速、低速行駛,加強對接送過程的檢查,及時查處超員等交通違法行為。同時,在學生上、下學等重要時段和路段科學部署警力,加大查處力度,改善校園周邊交通秩序。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與各部門及學校的聯絡和協調,督促各校做好接送學生車輛的安全工作,要將交通安全教育納入課堂教學計劃,制定相關的考核方案。公安部門:要按照公安部《關於農村派出所參加預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專項行動的緊急通知》的精神。組織全市各派出所切實擔負起轄區內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預防工作,對接送學生車輛存在的交通違法行為,決不能手軟,更不能姑息遷就,堅決從嚴從重處罰。城管部門:要加大經費投入,完善交通標誌標線建設,全市中小學及幼兒園路段均要設定警告、限速、慢行、讓行等交通標誌,使校園及周邊交通環境明顯好轉。

  (二)嚴格審批,規範管理

  一是實行審批制度。凡是接送學生的車輛,在接送前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到相關部門辦理手續,取得道路運輸許可證,且僅限於在規定的道路或相應的行政區域範圍內接送學生。並透過調查交警部門的事故記錄、保險公司的理賠情況和安全駕駛情況以及現實表現,對駕駛員進行稽核,確保接送車輛和駕駛員符合相關規定;二是健全檢查制度。成立由城管、安監、教育、交通、公安、交警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接送學生車輛安全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每年集中對接送學生車輛進行逐校、逐車、逐個駕駛員檢查。同時要切實加強對學生接送車輛日常安全檢查,及時掌握接送學生車輛的基本情況,對發現的問題,當即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明確責任人,實行跟蹤督查,直到整改到位;三是落實責任追究制度。市政府與有關部門要分別簽訂責任狀,明確工作職責,並與各學校、車主之間也要層層簽訂責任狀,嚴格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誰檢查誰負責的原則,將責任落到實處,特別是對因安全監管工作不到位、工作措施不落實、安全隱患不及時消除而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四是有關部門要嚴格把關,對符合條件的全市所有中小學校和幼兒園專門用於接送學生、幼兒的車輛核發“校車準運證”或“臨時校車準運證”,並在車身貼上統一的校車專用標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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