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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置機械租賃合同

裝置機械租賃合同範本

裝置機械租賃合同範本1

  承租人(甲方): (單位全稱)

  出租人(乙方): (單位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承租人單位制定的《建築起重機械租賃框架合同》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協商一致就租用建築起重機械的相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使用地點、專案名稱和施工內容

  使用地點: 彭山區青龍開發區

  專案名稱: 成都蘇寧B2C自動分揀中心專案

  第二條:租賃裝置明細、租賃費用及支付

  1、進出場費為正常安拆價,如甲方由於圖紙更改或場地原因使安拆場地發生變化增加難度,則進出場費甲方應按實際增加費用進行追加。塔機一次性進出場地運輸費、安裝拆卸所用吊車費(25T及以下汽車吊費用)、安裝拆除人工費、地腳螺栓等配件費和塔機檢測費(包括塔機頂升至本次使用的最終高度後再次經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檢測合格的費用)以包乾方式計,由乙方包乾使用。進出場費16000元/臺,包乾使用。

  2、春節放假期間7天不計取租賃費。遇不可抗力引起裝置停用閒置時,不收取租賃費。

  3、計價方式:按月計算。不足月的尾數日租金按月租金除以30天乘以實際使用天數計算。

  4、預計使用時間月,租賃費用總額約)。租賃費用結算以實際使用天數辦理;辦理流程:每月25日,乙方開據發票、在甲方公司辦理付款手續。

  5、支付方式:轉帳支票或現金。

  6、支付期限:進出場費在裝置安裝完畢,檢測合格後一個月內支付全額16000元,機組人員工資由乙方發放;租賃費為次月付上月的75%不含人工工資其餘25%在建築起重機械拆除出場後辦理租賃費用結算打欠條公司蓋章;工程竣工後四個月內支付完剩餘費用。

  第三條:租賃期限

  裝置進場到安裝完畢檢測合格之日為安裝期間,裝置租賃費用計算從檢測合格之日開始計算至報停日塔吊租賃不足四個月按四個月算。

  因工程需要延長租期,雙方應在合同屆滿前15日內,續簽合同。

  租賃期滿,甲方繼續使用租賃機械,乙方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為不定期。

  裝置租賃費用計算截止日期為裝置停止使用之日。

  如裝置停止使用後不具備拆除條件,則從停止使用之日開始計取閒置費用,具備拆除條件後,不再計取閒置費用。

  第四條:租賃機械交接與驗收

  1、乙方按甲方工程專案要求的時間完成建築起重機械安裝,並透過第三方檢測合格,交付甲方使用,並開始計算租賃費。甲方工程專案必須保證合理的安裝條件。起重裝置備案、安拆備案、使用備案由乙方負責辦理,甲方必須配合完成有關蓋章用印手續。

  2、甲方工程專案應當在建築起重機械要停止使用前 7天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儘快安排建築起重機械的拆除工作,甲方必須保證合理的拆除條件。

  3、如果甲方停止裝置使用後,通知乙方折除裝置,或無法通知到乙方拆除裝置,將從停止使用之日開始不再計取租賃費用和閒置費用。

  第五條:租賃的建築起重機械的裝置管理

  1、租賃的建築起重機械由乙方負責操作和裝置管理。建築起重機械應當配備取得相應特種作業證(四川省建設廳頒發)的操作、指揮和安拆人員,並對裝置及配置的機組人員進行日常檢查和管理,確保裝置在安全、正常技術狀態下執行,對裝置的安全使用負責。

  2、因故障造成租賃機械無法正常執行時:一般故障乙方應在4小時內排除,大的故障(起升、迴轉、小車的大故障)不得超過12小時。如12小時內未能修復的,乙方免收維修期間的租賃費。但機械故障系因甲方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造成,甲方仍應支付修復停運期間的租金。每月每臺塔機故障不得超過2次4小時以上,若超過2次以上,每次扣除一個臺班,每月超過一次24小時以上故障的,每次扣除2個臺班。

  3、雙方約定每月一次,每次4小時為機械正常維護保養時間,具體時間由甲方工程專案與乙方管理人員商定。

  第六條:雙方權利和義務

  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合格的機械,要求乙方正確安全地操作和維護租賃使用的建築起重機械。若因為乙方原因導致機械毀損滅失或者出現故障無法使用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更換同等型號、效能的機械。

  2、甲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方式和金額支付租金和其他費用。

  3、甲方應當為乙方提供承租機械進出場作業、其他維護作業的協助和便利,按時接收或驗收乙方交付的機械裝置。

  4、甲方應當為租賃機械提供安全作業環境,負責機械裝置在施工現場的看護,保護裝置的安全。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機械毀損滅失的,應賠償乙方損失。

  5、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轉租本合同名下機械,不得對租賃機械進行改裝或增設他物。

  6、配合乙方辦理建築起重機械的.安裝備案和使用備案,完成有關蓋章用印手續。

  7、不得違章指揮建築起重機械和機組人員,不得強令機組人員冒險作業。

  8、承租人應當確保出租人塔機進出場三通一平,排除障礙,提供安裝和拆卸的地理條件。

  9、保證塔機供電電源安置在塔機基礎附近三米內,專用配電應按用電規範要求配置,電壓應保持在360-400之間。

  10、塔機操作和指揮人員的工作量除白天外每人夜班不超過20點,超過由承租方付超時工資,每人每小時15元。

  11、為機操工和指揮人員提供食宿環境。

  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按照合同約定收取租金。

  2、因甲方原因導致的機械毀損滅失,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由於塔機本身效能原因及違章操作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3、乙方應當按照約定的時間、地點完成建築起重機械的安裝驗收,並透過第三方檢測,不得提供已經淘汰或報廢的機械裝置。乙方應提供塔機基礎圖並負責安裝地腳螺栓的預埋工作,提供塔機使用的相關資質及裝拆資格說明,並保證進場塔機使用年限均在4年以內(20xx年08月01日後出廠的裝置)。

  4、乙方應向甲方當提供建築起重機械的生產廠家生產許可證、產品出廠合格證、產權備案證等資料,負責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建築起重機械的安裝備案和使用備案。(塔機駕駛室應加質量好的鎖,加強管理)。

  5、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供出租機械的使用環境、安全使用要求、操作維護注意事項等必要的技術資料或技術說明;乙方應每月向甲方出具每臺裝置的自檢記錄;操作人員應按時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維修保養記錄。

  6、乙方應當提供技術保障,承擔租賃期間的維修保養義務,並承擔鋼絲繩、滑輪、料斗(每臺一個)、長短吊繩。吊繩三副以舊換新,丟失賠償每副80元,塔吊上的繩卡、吊鉤、吊環由出租方自備,場地上的繩卡、吊鉤、吊環由承租方承擔。

  7、乙方指派的機組人員具有兩年以上的操作經驗,必須具有相應的上崗證(四川省建設廳頒發),遵守各項操作規程,並應拒絕甲方提出的違章指揮。保證每班一個司機,兩個指揮,否則將視具體情況扣除當班人員的工資及機械租賃費。

  8、由於承租方工地供電電壓的問題造成塔機不能正常工作,以及不按合同付租賃費出租方有權停機,停機期間按正常租賃費收取。

  第七條:違約責任

  甲方違約責任:

  1、因甲方原因單方解除合同,如給乙方造成損失,應向乙方賠償相應損失。

  2、甲方未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或合同約定的方法使用租賃機械的,致使租賃機械受到損失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3、甲方未經乙方書面許可擅自將租賃機械轉租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4、甲方未經乙方書面許可擅自改善或增設他物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及時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5、因甲方施工現場條件或施工更改等原因造成租賃機械進場後停工或停工後延遲出場,甲方應按租金(不含人工)的65%的金額向乙方支付閒置費用。

  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無法提供合同約定的機械裝置或提供的機械裝置型號和規格與合同不符,經甲方書面告之仍不能按時履行或提供的替代機械效能達不到甲方要求,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日期提供機械裝置的,每逾期一日應按照元/日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遲延履行違約金。凡逾期滿15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

  3、在合同期間因乙方原因(包括機械裝置原因和乙方指派的操作、維護人員的不當行為,但乙方按照合同約定對機械進行維修保養的時間除外)導致機械停工的,每停工一天,甲方除扣減相應租金外,可要求乙方支付該機械日租金100%的違約金。

  4、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事故的,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乙方和甲方應立即組織人員和裝置進行緊急搶救和搶修,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防止事故擴大,並保護事故現場。需要移動現場物品時,應做出標記和書面記錄,妥善保管有關證據。乙方和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如實的向有關部門報告裁定:甲乙雙方承擔相應責任。

  第八條:不可抗力

  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應當及時告知對方,並自不可抗力結束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對方當事人提供證明。

  第九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向成都市金牛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為更好地履行本合同,雙方特指定以下人員為履約聯絡人。

  甲方專案經理: 乙方業務聯絡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執行經理: 劉富兵 維修聯絡人:

  聯絡電話:15308225170 聯絡電話:

  現場裝置管理:彭正明 投訴聯絡人:

  聯絡電話:13666221517 投訴電話:

  第十一條:其他條款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共7頁,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四份,乙方二份。

  2、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形成的各種書面檔案,經雙方簽署確認後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釋的順序除有特別說明外,以檔案生成時間在後的為準。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簽訂地:

  5、其他約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裝置機械租賃合同範本2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因施工需要,需租賃剷車臺,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將自有在乙方工地正常使用所需的維護並委派駕駛人員,維護、維修費用及駕駛員工資由甲方承擔,駕駛人員必須具特種機械操作證並報乙方備案,甲方駕駛人員在工地必須服從乙方施工人員安排,按時完成指定工作內容。若因甲方駕駛員未聽從乙方現場人員安排所導致的損失,均由甲方負責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2、乙方工作人員安排工作時需考慮施工現場實際,對存在危險的地段需向甲方駕駛人員交待清楚,預防安全事故發生。若因乙方現場指揮人員指揮失誤所導致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負責承擔。若因甲方挖掘機駕駛人員未聽從乙方現場人員安排所導致的一切後果,均由甲方負責承擔。

  3、乙方每月支付甲方租金每臺剷車每月人民幣17000.00元,柴油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挖掘機需工作240小時每月,如工作時間超過240小時,乙方按每超1小時258.00元支付甲方租金。如乙方原因當月不能工作應滿額支付甲方當月租金。

  4、爭議解決:甲乙雙方在執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解決。

  5、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6、本合同壹式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7、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裝置機械租賃合同範本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承租裝置達成以下協議:

  一、裝置使用地點及工程概況

  二、租賃裝置概況

  三、租賃裝置的所有權:本合同所列的租賃裝置的所有權屬於出租方,承租方對租賃機械享有租賃期間在裝置使用地點及公司工程範圍內的使用權。

  四、甲方基本責任

  1、為乙方機手提供住宿。

  2、甲方負責裝置在施工現場的看護,由甲方原因造成的裝置損壞或丟失由甲方賠償。

  3、甲方不得指揮乙方機手違章作業。否則,造成乙方人員的安全,後果由甲方承擔。

  五、乙方基本責任

  1、提供技術性能良好的裝置。

  2、裝置進入甲方施工現場後,乙方機手服從甲方施工現場管理人員的排程與指揮,並遵守甲方施工現場的規章制度。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調整機手。

  3、乙方機手應按裝置操作規程施工。否則,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4、乙方有關人員必須嚴守合同機密,否則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六、結算方式及相關事項

  1、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裝置到達工地安裝除錯好後開始計算租金,租賃期滿,甲方將裝置完好交給乙方後辦理退場手續。如甲方繼續租用,需簽訂續租合同,續租不足一個月時,租賃費按實際天數計算。

  2、結算方式:裝置租賃費按包月計算,機械裝置使用滿月後,由甲方負責跟專案部報資金計劃並付款給乙方。

  4、運費的承擔:裝置的進場費先由乙方自行墊付承擔,等工程完工後一併結算。(裝置租賃滿一個月,進退場費由乙方承擔。不滿一個月甲方承擔退場費)

  5、裝置維修:甲方應協助乙方機手做好裝置的維修工作,所產生的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6、裝置保養或因故障造成停工每月累計不超過三天,(維修時累計十小時摺合一天)超出天數不計租賃費。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工程停工或月停7日以上的,則按實際天數給予租賃費。

  7、工作時間:每月工作總時間原則上不超過300小時。

  八、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的有關條款先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費用和勝訴方的律師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九、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裝置機械租賃合同範本4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依據《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雙方就吊車及潛孔鑽機租賃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

  二、機械施工地點:

  三、機械型號:

  3、租金支付:承租方於機械進場前繳納押金 元,租賃費用以承租方實際使用天數計算。承租方工程專案結束,出租方機械裝置退場後由出租方開具租費結算單,承租方應按業主支付工程款的情況按70%支付租賃費,在出租方開具正規發票交承租方後,承租方應按發票總額結算所有租賃費用。

  4.其它:如承租方工程專案因故延遲,本合同租賃時間順延。

  六、技術安全要求:按照承租方《施工現場機械操作安全規範》執行。

  七、雙方責任

  (一)承租方

  1.按合同約定及時付給出租方租金。

  2.給出租方機械操作手提供食宿方便,其費用由出租方承擔。

  (二)出租方

  1.按承租方要求及時將機械進入工地交付使用。

  2.負責辦理檢測手續及各種管理部門的所需證件。

  3.提供機械相關資料。

  4.服從承租方指揮,接受承租方檢查。

  5.負責機械維修、保養,提供24小時服務,滿足施工需要。

  6.操作人員持有效證件上崗。

  7.因出租方操作人員造成的機械故障事故,出租方承擔全部責任,給承租方造成損失由承租方全額賠償。

  八、其他約定事項

  1.出租方機械因故障停機,應在4小時內恢復使用,如果超過4小時但不足 一個工作日,一個工作日扣除,如果一個月中因故障停機天數累加超過五個工作日,扣半個月租金,如果一個月中因故障停機天數累加超過十個工作日,扣全月租金。

  2.出租方未按時進入工地、未按質量數量提供機械應扣、罰租金50000元。

  3.出租方機械或服務不能滿足承租方要求,承租方有權進行處罰,直至解除合同。

  4.雙方發生爭執,可協商解決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5.本合同未涉及的條款,雙方可簽定補充協議。

  6.本合同經出租、承租雙方企業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合同專用章後,方能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裝置機械租賃合同範本5

  同編號:

  出租人(甲方): 履行地點:承租人(法人)所在地

  承租人(乙方): 簽訂時間:

  根據《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為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原則,雙方機械租賃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物

  租賃物名稱 數量 質量 規格 技術要求 配套裝置 租金

  備註 準確的“名稱、質量、規格、數量、單價”以實際交付的為準,並由承租方書面確認。租金按**元/月或**元/臺班填寫。

  第二條 租賃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

  租賃期限暫定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準確的進場時間以承租人通知為準。

  租金按第 種方式結算。

  1、以臺班形式結算租金的,實際工作臺班以承租人簽字確認為準,具體結算方法為:

  。

  2、以月租形式結算租金的,準確的租賃期限從承租人簽發驗收(安裝、除錯)合格證書之日起算,至歸還租賃物時為止,具體結算方法為:

  。實際租賃期限不足1個月的按照月租費÷30天×實際使用天數計算租金。

  租賃物在安裝、保管、使用等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稅款,均由 承擔。

  第三條 承租人工作

  1、承租人應在租賃物進場前 日以書面(或口頭)通知出租人詳細的進場時間地點和其它具體細節。

  2、負責現場安全管理和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和任務交底,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第四條 出租人工作

  1、按照承租人的要求如期完成租賃物的進場、保養等工作。

  2、出租人駐承租人現場的工作人員需遵守現場的各項規章制度,聽從承租人的指揮和安排,對於嚴重失職和違章操作,承租人有權通知出租人換人,出租人應立即派合格的工作人員到現場工作,操作人員持證上崗。

  4、出租人在承租人現場的企業形象宣傳、裝置外表標識,必須遵守承租人的有關規定。

  5、保證機械正常運轉,保證承租人的施工生產。

  6、向承租人提供有關的租賃資質證明檔案和負責辦理機械檢測和安全使用手續,提供機械相關資料以及特種作業操作人員的操作證。

  7、出租人應為租賃物做財產保險。

  8、出租人按承租人要求做好機械裝置發生故障時的所有應採取的措施,以確保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

  9、出租人操作手在工作期間發生安全事故以及給承租人造成的損失由出租人負責,承租人概不負責。

  10、出租人操作手及租賃物造成第三方傷亡及經濟損失,由出租人承擔全部責任和費用。

  第五條 機械裝置使用、維修、保養

  1、租賃物操作手由出租人負責配備,安全管理教育由出租人負責,工資、食宿和社會保險等一切費用由出租人負責,與承租人無關。

  2、租賃物在租賃期由 負責日常燃油及輔助材料,由 負責日常附屬油料、修理費用和保養費用,使裝置保持良好狀態。

  3、租賃物在安裝、保管、使用等過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損失時,由 對此承擔全部責任。

  4、出租人應編制在租賃物租賃期間的維修保養計劃,保證有足夠的配件庫存,按計劃進行維修保養,及時修復或更換不合格的配件,並承擔相應的費用,以便保證能夠正常運轉,滿足承租人的需要。

  5、出租人因機械故障停機,應在 小時內恢復使用,如果超過 小時但不足一個工作日,扣租金(月租費/30天);如果一個月中因故障停機累計超過五個工作日,扣半月租金;如果停機超過十個工作日,扣全月租金。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出租人不能按期提供本合同約定的租賃物,應向承租人償付違約期租金 %的違約金並賠償造成的損失,承租人有權要求出租人繼續履行合同,逾期超過 天未交貨的承租人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2、出租人提供的租賃物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數量、規格、型號等要求,應向承租人償付違約期租金 %的違約金並賠償造成的損失,承租人有權選擇繼續使用該租賃物或解除合同;

  3、出租人不按期派人協助承租人對租賃物進行驗收、除錯、安裝,致使租賃物不能正常使用的,出租人除繼續履行外,應向承租人償付違約期租金 %的違約金並賠償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約定訴訟管轄地為“中鐵十七局集團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註冊登記地鐵路運輸法院”管轄處理。(如所攬工程是以集團公司名義承攬的,以集團公司**工程合同段或專案經理部對外簽訂的合同,下劃線部分填寫為中鐵十七局集團。)本合同關於爭議解決方式的約定具有最高的效力,雙方以後發生的補充合同、會議紀要、來往函件、發料單、結算單等涉及到爭議解決方式的,均不得對抗此約定。

  第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略)

  第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附件 份都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出租人

  出租人(章):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帳號:

  稅號:

  郵政編碼: 承租人

  承租人(章):

  住 所:陝西省西安市咸寧中路55號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傳 真:

  開戶銀行:

  帳 號:

  稅 號:

  郵政編碼:710043

  [1][2] 週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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