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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安全工作的責任狀

教師安全工作的責任狀

  一、指導思想

  為了確保在校學生的切身安全,貫徹《河北省中小學安全工作條例》,結合我校學生年齡小,生源複雜,學校附近交通不便的實際,經學校研究決定,特制定本責任狀。

  二、責任目標

  1.主管年級組領導責任(低中高年級組和寄宿制)

  安全是學生學習生活的保障,各年級組必須樹立安全第一、健康第一、生命第一和安全工作,人人有責的思想,把安全工作作為學校管理的最重要的工作來抓,堅持安全天天抓,時時講,堅持預防為主,做到警鐘長鳴。

  ①、採取形式多樣的方法進行安全意識的宣傳教育工作。隨時瞭解教師學生的活動,預防事故的發生。

  ②、認真做好每天的巡查、監督,杜絕各種安全隱患;所負責年級組重點部位如樓道樓梯口等每天堅持值日;分管年級組領導要輪班巡邏值日,節假日要安排值班。

  ③、加強學生上放學管理,加強對學生家長的安全管理,如不得隨意出入校園等,各年級組要做好檢查、監督工作。

  ④、提高教師的工作警惕性,增強教師的安全工作責任感。

  2.班主任責任(含副班主任)

  班主任必須把學生的安全問題放在議事日程中,堅持做好對本班學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杜絕事故發生。

  ①、各班主任一定要教育並監督學生避免下列危險情況的.出現:

  A:學生課間休息和上學、放學路上不守秩序,相互追趕打鬧,或不守交通規則,突然橫穿馬路、超車等。

  B:在危險地段停留、走動,翻越圍牆、磚堆和護攔等。

  C:接觸電線、燈頭、開關、插座、接近高壓帶電體、玩火、玩水。

  D:玩耍刀具鐵器和其它危險品,嚴禁管制刀具進校園。

  E:騎腳踏車橫衝直撞,不滿十二歲的學生騎車上路。

  F:上學前過早到學校或放學後不及時離學校。

  ②、告戒學生家長接送孩子一律不準進入校園,防止意外發生。

  ③、各班要成立以班幹部為主的安全監督崗,帶頭遵守安全守則,監督本班學生的安全,如遇老師缺崗或未按時到崗要及時聯絡,或報告校方領導,對班級出現的各種潛在危險要及時報告老師或校領導。

  ④、加強與學生家長的聯絡,逢學生患病或特殊天氣,要求學生家長接送學生。

  ⑤、制定班級安全紀律和獎懲辦法。

  ⑥、組織學生勞動,勞動時要在教師監護下進行。

  ⑦、組織校外集體活動要經校長辦公會研究後,方可進行。

  ⑧、各班要切實加強學校及學生的物品保護,做好防盜工作,不允許學生將現金和較貴重物品放置學校,學習用品放學時應帶回家。

  ⑨、如出現危險事故,各位教師應立即向值日領導報告,並啟動學校應急方案。

  3、科任教師責任

  ①、教育學生注意安全,教給學生必要的自救自護知識。

  ②、各位老師必須提前進入教室。課前仔細清點學生數;課堂中注意學生的動向,(不玩危險玩具,不私自活動)注意組織學生嚴格遵守課堂紀律;下課時應提醒學生注意安全。

  ③、學生活動必須文明有序,確保安全。

  ④、如出現意外事件,應及時向相關領導彙報處理。

  本責任狀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學校將安全工作的具體情況納入教師教育教學總帳中,對工作出色得力的班主任和教師將通報表彰,加獎積分;對思想麻痺、工作被動的班主任和教師將通報批評,扣除積分,並按本責任狀追究當事人的責任,造成不良後果的,根據有關規定,按責任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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