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屋>合同範文> 什麼是可撤銷合同

什麼是可撤銷合同

什麼是可撤銷合同

  可撤銷合同是民法中可變更和可撤銷的民事行為的一種.可撤銷合同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實的合同。可撤銷合同的效力取決於當事人的意志,它是一種相對無效的合同,但又不同於絕對無效的無效合同。中國《民法通則》第59條規定:“行為人對行為內容有重大誤解的和顯失公平的民事行為,一方當事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關予以變更或者撤消。”

  可撤銷合同的型別: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顯失公平的合同;因欺詐訂立的合同;因脅迫訂立的合同;乘人之危的合同效力未定的合同

  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

  欺詐、脅迫損害國家利益(不是國家利益為可撤銷合同)簽訂立的合同“欺詐”是指一方當事人故意欺騙他人而使他人陷入錯誤而與之訂立合同的'行為。

  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利益

  惡意串通的合同。“惡意串通”是指合同當事人在明知或者應當知道某種行為將會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情況下而故意共同實施該行為。

  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合同。“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包括兩種情況:(1)指當事人透過實施合法的行為來達到掩蓋其非法的目的;(2)指當事人從事的行為在形式上是合法的,但在內容上是非法的。

  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合同。這是合同法的公共利益原則的體現。公共利益是相對於個人利益而言的,它是指關係到全社會的利益,表現為某一社會應有的道鑽準則.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法律"是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頒佈的法律,“行政法規”是國務院頒佈的規章、命令、條例等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是強制的法律規範,它與“任意性法律規範”相對應,強制住法律規範分為義務性規範和禁止性規範,義務性規範是人們必須履行一定行為的法律規定,禁止性規範規定了人們不得從事某種行為。合同無論違反義務性規範還是禁止性規範都是無效的。

【什麼是可撤銷合同】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