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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職人員工作的自我評價

求職人員工作的自我評價

  在年輕的季節我甘願吃苦受累,只願透過自己富有激情、積極主動的努力實現自身價值並在工作中做出最大的貢獻:作為初學者,我具備出色的學習能力並且樂於學習、敢於創新,不斷追求卓越;作為參與者,我具備誠實可信的品格、富有團隊合作精神;作為領導者,我具備做事幹練、果斷的風格,良好的溝通和人際協調能力。受過系統的經濟相關專業知識訓練,有在多家單位和公司的實習和兼職經歷;有很強的忍耐力、意志力和吃苦耐勞的品質,對工作認真負責,積極進取,個性樂觀執著,敢於面對困難與挑戰。

  個人簡歷的自我評價是概括性的個人特點的描述,個人的特點也許很多,突出的優點、做過的`事情也很多,但不用一一羅列,寫個人簡歷的自我評價一定要結合應聘的崗位來寫,向企業突出展示自己與崗位的匹配性。

  個人簡歷的自我評價通常包括:

  1)個人資歷總結。求職者本人最突出、核心的工作資歷,通常20—30寫,可作為整個簡歷的概括;

  2)工作技能與專長總結。求職者與應聘崗位最匹配的2—3條工作技能與專長,如應聘翻譯,可說明自己擁有專業8級證書;

  3)工作風格總結。這部分是個人的工作特點,如積極進取,能夠克服別人無法克服的困難,或者擅長資料處理,有敏銳的洞察力等等;

  4)個人職業資格總結等。擁有的職業資格證書。

  通常個人簡歷中的自我評價以4—10條為宜,過於冗長、格式化、無個性的自我評價會喧賓奪主,使人力資源經理的注意力被分散,無法專心閱讀,甚至會對自我評價部分一跳而過,使自我評價沒有起到應有的作用。更有甚者,寫得不好的自我評價會使面試官不認可簡歷,忽視簡歷中工作資歷的主要內容,或者不給予求職者的面試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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