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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技術產權實施模式選擇與保障措施論文

農業技術產權實施模式選擇與保障措施論文

  農業技術產權在農業生產過程中的實際應用才能夠體現出農業技術水平的進步。我國面臨的現狀是我國對於農業技術的創新性不高,雖然有一些農業技術的產權不斷的湧現,但是沒有辦法把這些技術產權轉化成實際的生產力投入到生產中,也是很大的一個問題,沒有把農業科技現代化與經濟相互結合,國家在農業技術上的投入和實際的應用產出不成比例。文章主要就是針對這樣的問題進行分析,然後對農業技術產權的具體實施辦法進行分析。

  1農業技術產權實施模式的選擇

  在當下的農業技術產權的實際實施模式有很多種表現形式,當然不同模式的實施方式都受到一定方面的影響也有一定的益處,而對於所有的模式來說農業技術產權作為入股的形式進行實施,這樣的模式是當下最流行的。下面是作者對集中實施模式進行的一些分析,希望能夠給大家帶來一些幫助。

  1.1產權人實施模式

  產權人實施模式,顧名思義就是當產權人的專利得到認可以後,可以通過出售的方式將專利的使用權進行出讓,讓出價的人把專利的模式轉化為現實的一種模式。這種模式實際上的產權人是沒有發生變化的,這個過程只不過是把專利專案透過別人之手轉化成現實的一種模式,與受讓人實施模式截然不同。這裡提到的受讓人模式在下文會進行具體的講解。產權人實施模式的最大優點就是成本比較低並且找到合適的投資人能夠很快的有所回報,要是好的專案可以有更好的創新。但是,這樣的模式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到許可人的進一步銷售,在使用上也要慎重。

  1.2農業技術產權入股實施模式

  這種模式的表現形式主要是在技術研發成功之後透過與其他人的合作進行公司的建立,而技術持有者就是把自己的技術作為股權進行入股的一種形式。這種模式最主要的一項是能夠把握好專案然後進行投入,要能成功地規避風險,對於專利者來說既省去了自身的管理過程,也能夠讓自己的專案實現規模化的經營。但是對於專利者來說,入股公司的`選擇是非常重要的問題,要選擇適合專利實施的企業才能把自己的想法落實到實處,否則只會成為一個泡影。

  1.3產權持有人與他人合作模式

  還有一種方式是專利的持有者可以透過自己的意願選擇人員進行合作,然後共同進行對專利實施的權利。這種方式的使用人也不在少數,因為與前幾個模式比較來說能夠更好地利用自己的資源和配置,並在實施的過程中還能夠根據自己的實際工作進行修改,但是這樣的模式對於以後的工作會發生一定的影響,如果組建公司法人無法確定,可能還會因為兩個人的糾紛產生影響。

  1.4受讓人實施模式

  受讓人實施模式就是把專利的所有權還有技術一併轉給受讓方,並且受讓方來把專利轉化到實際的應用中的一種模式。這種模式的前提一定要是秉承雙方自願的原則。這種模式最大的優點就是在於能夠快速的讓專利的產品轉化成實際的實施方案,然後在一定程度上快速的看到實施效果,加快了農業技術的發展,但是對於這樣的模式來說,很容易形成壟斷的市場,打破了現在市場經濟的良性競爭環境。

  2加快農業技術產權實施的保障措施

  以上是我國現在農業專利技術發展存在的幾種模式,這幾種模式對於農業技術的發展都起到一定的效果,下面介紹一下如何才能讓農業技術產權得到更加有效的實施。

  2.1建立健全投資和風險保障機制

  對於農業技術產權的實施來說是風險與利益並存的,所以國家對於農業技術產權的實施提出合理化的建議並且建立一定的保障機制,為農業技術產權在付諸現實的過程中或者是在進行技術轉讓的過程中都能夠有一定的物質和法律保障。

  2.2完善技術產權交易市場

  農業技術產權在市場經濟發展的今天也要走進市場經濟中來,所以對於農業技術產權來說如何完善他所在的交易市場是非常重要的。國家應該不斷地完善農業技術產權的交易市場,然後讓更多的農業技術開發的人員參與其中,保證農業技術產權的轉讓是在一個公平、公正、公開的環境上進行的。

  2.3完善利益驅動機制

  當然對於農業技術產權的實施還要有市場機制,只有保證大家的利益才能夠讓所有的活動都在合理的法律下進行,交易的雙方在轉讓的過程中應該都能獲得相應的利益,這樣專利的持有人能夠為了得到更多的利益而投身到研發中來,而受利者為了得到更多的利益只能更好的把專利完善並且投入到實際的生產中,所以要以利益為驅動力,讓農業技術專利發展迅速。

  3結論

  農業技術專利在實施的過程中要根據實際農業的發展狀況,專利的研發也應該遵從實事求是的原則,不能盲目的設計,結果根本無法應用,這樣的話也是屬於資源的浪費。所以相關部門應該加強對農業技術專利的管理,讓農業技術專利成為農業技術不斷髮展的支援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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