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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進我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結報政策調整的思考調研報告

推進我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結報政策調整的思考調研報告

  __縣新農合制度建立以來,基本形成了“四提高、四轉變”的良好執行態勢,即:農民認識程度逐年提高,報銷總額逐年提高、補償費用逐年提高、受益人數逐年提高,實現了新農合從弱到強的轉變、個人自付到直報墊付的轉變、按專案付費到多種支付方式的轉變、使群眾“小病拖、大病扛”到主動就醫的轉變。

  我們認為,我縣需從新農合結報制度進行方面調整。制度引領,向基層傾斜。江蘇省財政廳、衛生廳2013年下發的《關於進一步提高鄉鎮衛生院基本醫療服務能力的意見》中提出:按照“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的要求,進一步明確鄉鎮衛生院基本診療服務範圍,統籌推進縣域衛生體系發展,到2015年,鄉村衛生機構門急診量佔當地門急診總量的比例穩定在80%以上,50%左右的住院服務由鄉鎮衛生院提供,力爭縣域內就診率達到90%。要實現這個目標,需要發揮新農合資金引導作用,合理拉開不同級別醫療機構醫藥費用報銷比例,促進病員優先選擇基層機構就醫。

  (一)停止執行縣及縣以上醫療機構(含民辦醫院)的普通門診費用報銷的規定。縣級和民辦醫院門診支出2013年652萬元,2014年1-9月469萬元,全年預計626萬元。應積極創造條件,推進建立基層首診、分級醫療、上下聯運、雙向轉診的診療模式;凡按規範要求辦理轉診上轉至縣級醫療機構治療的,報銷比例可比原定標準調高3—5個百分點;對進入康復期等符合下轉指徵下轉至鄉鎮衛生院治療的,報銷比例可比原定標準調高5—10個百分點;同一疾病在分次診療過程中,新農合起付線可按初次診治的醫療機構標準設定。

  (二)停止執行體檢費、婚檢費的支出。新農合實施初期,為擴大受益面,更多保護和惠擴參合群眾利益,在堅持大病統籌的基礎上,推行實施一般門診、慢性病門診、住院分娩、婚檢和特定人群健康檢查等政策。但隨著基本公共衛生制度的深化,資金的大量投入,原有新農合支出的許多專案應該在公共衛生資金中已得到承擔。全縣2013年體檢費支出375萬元、婚檢費支出100萬元,2014年預計體檢費支出400萬元、婚檢費支出100萬元。

  透過調整報銷政策,積極探索建立醫療服務質量、群眾評價、合理治療等與結報政策掛鉤的聯動機制,充分發揮制度的導向作用。透過制定科學的結報政策,引導群眾“會看病”、“看好病”,促進醫療機構提升服務能力和水平,扼制醫療費用的不合理增長。引導農民科學地利用醫療服務,防止小病釀成大病,也防止小病大治,造成衛生資源的浪費。

  (三)加快“城鄉融合”,提升新農合保障水平。當前,新農合是以縣為單位,但由於勞動力和人員的流動,建議加快“城鄉融合”,儘快融合區域差異,建立我縣新農合和城鎮居民醫保統一資料庫,將身份證號作為參保的依據,整合保障資源,統一籌資、統一配套、統一監管,解決重複繳費,重複配套等問題。

  (四)理順體制,穩定管理組織。要透過體制機制的`調整,儘快解決新農合管理體制、人員編制等問題,防範隊伍、人員的不穩定而造成工作的不穩定。對鎮區合管辦機構,縣鎮財政給予必要的經費保障。加緊推進“城鄉融合”,整合資源,減少重複投入,節約管理成本。

  (五)強化醫療機構監管,發揮新農合基金最大效益。重點加強醫療費用的監管,探討實施單病種限價管理模式,控制醫療費用的不合理增長。將日常監管、突擊檢查、集中稽核有機結合,健全完善“事前、事中、事後”全面管理的三級監管體系。要加快衛生資訊化步伐,加強區域聯合和聯絡,共享管理資訊,加強對各定點醫療機構的有效監督。要嚴格規定目錄外藥品和診療費用佔住院總費用的比例,努力控制醫藥費用的不合理增長,防止亂收費、不合理用藥、重複用藥、重複檢查等一些不正當的醫療行為侵蝕新農合健康成長的基石。

  (六)充分賦予公眾的知情、監督權,保障新農合健康執行。對各定點醫療機構的業務統計資料進行公開公示,把知情權、監督權交給群眾和媒體,對經辦機構、定點醫療機構進行全方位、多角度的監督,促進各定點醫療機構的良性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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