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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人正氣品自高的職場經驗

為人正氣品自高的職場經驗

  英國文豪狄更斯曾說:“這是一個光明的時代,也是黑暗的時代。”如今,隨著司法改革號角的吹響,法官身為“正義的守護神”的地位日隆,我們深感驕傲自豪;然而,一些醜聞事件令法官又陷入“私利的先鋒”的非議中,我們自知顏面無存。我始終堅信社會的質疑只是個別的偏見和誤解,許多柔軟如水又堅如鋼鐵般高尚品格的法官,透過自己的'職業活動,讓正義以看得見的方式實現,樹立了民眾對法律的信賴,培養了民眾信法、守法的美德。“真理,再被說出之前就是真理”,只有為人正氣,堅守良知,法官才能以厚實的肩膀,抵禦一切壓力和誘惑,政風清明的一天才有可能到來,社會正義、人民幸福才能得到堅實的保障,願我們做一個有正義信仰與人格魅力的法官。

  要選擇什麼樣的人生觀,我們的人生才可以無悔呢?人的價值不在於財富,不在於名利,不在於榮譽,而在於操守品德和行為底線。人生在世最大的獎賞就是行正坐穩,因為無論貧窮富貴,你一輩子都可俯仰無愧於天地!相反,如果你作奸犯科、不守正道,最終將墜入萬惡深淵,身敗名裂。法官作為正義天平的執掌者,關係到公平正義能否實現,關係到人民司法事業的興衰成敗,更需要堅守正直、清明、廉潔的信仰和品格。法律信仰是法官職業道德的價值基礎,更是法官德以清廉,追求高尚情操,堅守職業良知的自律機制,它給予了法官克服任何困難的精神支援和強大勇氣,培養了法官具有堅強的護法精神和勇敢的崇法品格。康德有言“有兩樣東西最能震撼我的心靈:頭頂上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律。”所以,人民法官要厚德載法、提高人格魅力,始終把維護公平與正義作為一種職業理念,深深紮根於心靈之中。

  古語云:“其身正,不令則從;其身不正,雖令不從。”法官應當既是法律的衛道士,又當是法律的佈道者,應當牢記權為所民用,利為民所謀,勇講透明話、力辦透明事、爭做透明人。最好的東西不是獨來的,它伴隨所有東西而來,“人情案、關係案、金錢案”,時刻給法官們敲響警鐘,因此,要堅守行為底線,絕不碰觸高壓線,在面對誘惑時捉住心中鬼,消滅心中魔。如果法律代表公正和秩序,那麼法官作為法律的踐行者和社會正義的維護者,就是正義的利劍,就是秩序的盾牌,就是良知的守護神。在平凡工作中,你的言行舉止既體現了法律尊嚴,又散發了法律溫情的光芒,不能反覆無常、喜怒無律,還需要擁有一份恤民情懷,對待每位當事人都應充滿人文關懷,心態平和不偏激,心存敬畏不褻瀆。“法官是司法舞臺的主角,具有不可推卸的“角色義務”,要堅持接待好每位當事人、開好每個庭、調解好每起糾紛、製作好每份法律文書、執行好每起案件,勇任明礬,直掛雲帆、長風破浪。

  “你以為可以等待的事情,其實從不給你等待的時間!”建設法治中國,行動就在當下,只有淡化自我,完善自己,提升能力,才能在踐行黨的群眾路線上實現“為民務實清廉”,才能實現司法公正,樹立司法公信,激發群眾發自內心地對於司法的信任和尊重,才能無愧於法治行進的時代賦予我們的使命,才能實現自己的職業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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